【內容摘記】
A-B-C-B-A 首尾對應架構。
關鍵論點:外邦信徒也得到聖靈,如同猶太信徒一樣。
經文背景是(徒 10-14章)的內容。
雅各論點關鍵點:「大衞的帳幕」。關於這一點,是連結到(徒 7)司提反證道的內容。
神要重建「大衞的帳幕」,但並不是要讓所有外邦人都受割成為猶太人才能重建,而是要讓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一同來重建。
主題是「神選召人的資格」,而非「已被召的人該做什麼」。有許多人誤以為主題是後者,導致推論出「外邦人不必再守摩西律法」。
(徒 15:1)「不受割禮,不能得救」,此「得救」是一次性動作。
(來 7:25)「能拯救到底」
「能」是現在式動詞,是持續動作。「拯救」是現在分詞,表示也是持續意,直到完成。
從原文可證明,拯救不是單一動作,而是持續動作,直到最終完成。因此,有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不合理的。
(雅 1:21)「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這道是能不斷持續地拯救我們
和合本在(7)譯為「揀選了我(保羅)」;但是(14)卻又是「從外邦人中選取百姓」,到底是選了誰?
(14)「百姓」此詞本來單純稱呼猶太人,並不對外邦人如此稱呼。但是此處雅各特意用在被選的外邦人身上,這是極特別的。
(徒 15:8-9)彼得用兩句話,說了兩件事:
但是有人認為,這是同一件事。但是這說法並不符合經文。
(利 16)要先經過贖罪,之後才要求禁戒汙穢之事(利 17)。
雅各所說的內容,是按照上述經文的步驟,先經過贖罪,才加以要求遵守後續的規定。這不論是對猶太人、外邦人,都是同樣步驟。但是對於外邦人,並不是經過割禮,而是透過聖靈、藉著信而得潔淨,如此便入了神的門。一旦入了門,便應當遵守潔淨的規定,必須禁戒汙穢。
(1)「摩西的規條」就是「割禮」,他們認為必須要遵守這個才能得救。
(2)他們為了外邦人入門的標準,起了大爭辯。為此上耶路撒冷。
(3)「送他們起行」這是指教會資助他們能順利前往,因此保羅和巴拿巴是代表著教會的意思,而不是基於個人的想法。
「經過腓尼基、撒瑪利亞」是由於(徒 7)司提反事件後,福音傳到這些地方。司提反所辯論的主題,是對於未信的猶太人,要他們反省自己過去之不信,要接受救主耶穌。
(4)這節內容,是連結(徒 13-14)的內容。
(5)表示這些信徒一方面接受耶穌是救主彌賽亞,但是仍然遵守法利賽派的規矩。法利賽派是接受復活之事,而認可耶穌的復活;反之,撒都該派則否。
(7)彼得簡述過去(徒 10-11)他傳道給哥尼流,外邦人得聖靈之事。
(8)猶太人和外邦人,因著外邦人受聖靈,都知道神為他們作了見證。
(10)彼得稱呼這些外邦信徒是「門徒」。
有猶太拉比解釋,「軛」是「責任」。另有人解為是「律法」。
彼得的意思是:外邦人要入門,不能夠要求他們負這個軛,才讓他們入門。
(11)「得救」原文意是「一次性的得救」。
彼得強調:猶太人的得救,是透過主耶穌的恩、藉著信心。同樣的,外邦人也應該如此,而不能要求他們額外負上「軛」。
(12)眾人靜聽保羅和巴拿巴的見證。
(13)雅各開始引用《阿摩司書》(摩 9:11-12)內容。
(17)更正和合本譯文:「亞當的餘數,和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
「亞當」即人。「餘數」都是用於稱呼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原文使用連接詞「和」,和合本譯「就是」是錯誤的。
「大衞的帳幕」一解為「大衞的家」,另解為「大衞敬拜的會幕」。透過這個帳幕,猶太人和外邦人才能藉此找到神。這是先知所講的。
「大衞倒塌的帳幕」一解為,指大衞的子孫的國,後來亡國了,神要重建之,意指神要重建大衞王國。 另解為,過去敬拜的會幕,神要重建之。
神是透過耶穌基督的復活,呼召人
(18)這是自古以來,神刻意透過這來使人明白。
(20)要呼籲教導外邦人,要禁戒諸般的汙穢。這些汙穢是偶像的、姦淫的、勒死的、血的。其背景是外邦的異教崇拜,都和這幾項直接相關,因此雅各特意指明。
(21)雅各明確指出,外邦人也要遵守摩西律法。
他的意思是:外邦信徒已經入了門,就要遵守摩西的律法;不要讓這些已經入了門的外邦信徒,還要求他們行割禮才能入門。
(會眾回應內容從略,徵求有負擔者,奉獻精力錄入文字。)
〖LYH 長老勉勵〗
要理解(徒 15)之內容,必須先了解(徒 7-14)的內容。(徒 15)是(徒 7-14)內容之結論,而其中關鍵是(徒 7)內容,有關「敬拜、大衞帳幕的問題」。
(徒 15)的主題是「敬拜問題」,但是基督教界往往誤認為是「生活問題」,以致於不明白。
關於(19-20)與(21)之間因果關係的問題,這必須要先了解(16-18)阿摩司書的內容(摩 9:11-12),並且要了解(21)「自古以來摩西的書」也包含了其他律法和先知書。
主題:我們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且保羅也會在書信後半段強調,人在得救後也要保持聖潔的身份。入門不是靠受割、行摩西規條,而是靠耶穌基督的寶血才能入門。但入門後也很重要,要保持聖潔。
對於雅各提出的禁戒諸般汙穢的四點規條,這是眾所皆知,毋需討論,大家都同意,沒什麼好討論的。
(徒 16:3)保羅也對提摩太行割禮,因為他母親也是猶太人。
(徒 16:4)保羅也是要求外邦信徒守規條,就是要守摩西律法。所以保羅《加拉太書》中也是要求外邦人守律法,只是外邦信徒入門不是靠摩西律法。
對於律法,人不是那麼容易就能了解,必須要認真地查考、尋求,才能漸漸明白。這是一條「尋求之路」、「探索之路」。
昨日收到一信,有人對於TJC除名一事發表不同看法,其中涉及到與我有關的評論。對此,我鄭重說:「感謝神,藉此事得以離開真耶穌教會,離開那網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