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job:job_c16v1_c17v16_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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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講解 6:「約伯第四次答辯」(伯 16-17 章)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50608; 講論日期:20250614; 編修:WCM。
約伯第四次回應(伯 16-17 章)經文大意與結構
1、結構分析
- A、(伯 16:1-5)駁斥空虛的安慰
- B、(伯 16:6-17)自述所處的絕境
- C、(伯 16:18-21)信心的再次得勝
- B’、(伯 16:22-17:9)自述生命短暫與愁煩
- A’、(伯 17:10-16)盼望中的失望
2、約伯本段回應,反駁多於辯論
首先,約伯將以利法的辱罵丟回去(伯 16:2-5)。
其次,約伯延續先前的論點:是神敵對約伯而造成的結果(伯 16:6-17)。
約伯自證他沒有放棄無辜的立場,可與神辯駁(伯 16:18-21)。
「死亡」對約伯的意義,就不同於以利法的觀點(伯 16:22-17:9)。
最後,他再考量朋友的安慰,以其如無智慧之言,他們說:苦難之夜會速去,但事實上,更大的黑暗將來臨(伯 17:10-16)。
3、本段的論點特徵
A、重述(伯 3 章)求死的含義,即在苦難中的人而言,死亡非是咒詛或邪惡,反而是一種解脫,是脫離苦難的唯一方式。
B、約伯認定,地上無人能為他辯護,在天卻有他的見證,他為聽持清白無辜而死,地會發出伸冤聲,如亞伯事蹟一般。
C、死亡是恐懼的,但義人為堅持其義而死,仍是有果報的,在這一面向上,約伯的心態和耶穌是一致的。
壹、經文含義探討
一、(伯 16:1-5)駁斥空虛的安慰
1、(伯 16:2-3)回應以利法(伯 15:2, 35)
A、「患難」(H5999)的「安慰者」(H5162)
a、「患難」一詞出現於(伯 3:10; 4:8; 5:6, 7; 7:3; 11:16; 15:35; 16:2)。
- 來自動詞「勞動」(H5998),指作苦工,刻苛地工作。《傳道書》出現最多次,《和合本》有譯成「勞碌」(傳 1:3-8:17)。
- 名詞指勞動導致悲傷、疼痛或疲倦,故可指苦難、辛勞、麻煩、悲傷、委曲、痛苦等意。
- 《BDB》在此節譯成煩惱、悲傷。
- 《和合本》 和多數中英文譯本譯作「使人愁煩」,這已經是過度意譯式的譯文。
- 此患難當指約伯本身的(伯 3:10; 7:3),故指朋友的話語在事實上並未帶給約伯安慰,反而是饒舌者(伯 16:3)。
b、「安慰」一詞出現於(伯 2:11; 7:13; 16:2; 21;4; 29:25; 42:6, 11)七次。
- 本動詞指兩種情境:一、在困難或悲傷時給予安慰。二、對某項行為感到悲哀。前者在《約伯記》六處指「安慰」,後者出現於(伯 42:6)指「懊悔」。
- 在舊約中,此字詞用在雅威神,如(創 6:6, 7; 出 32:12, 14; 民 23:19; 申 32:36),可指第二種情境,非指後悔,而是一種「嘆息、悲哀」。
B、「靈的話語」、「回答使你生病」
a、「靈的話語」是呼應以利法之「靈的知識」(伯 15:2)。
- 大多數譯本也如(伯 15:2)的譯法,都譯成「虛空的話」。
- 《LXX》直譯為「靈的說出」(G4487)。
- 智慧者以靈的知識回答,是沒有窮盡及結束的。朋友對於約伯所啟示的內容不能理解,導致他們回應約伯是自尋煩惱(伯 16:3).
b、「使你生病」(H4834)
- 本字為動詞使役未完成。
- 字根意「苦的」,指疼痛、生病。
- 《BDB》在此節譯作「什麼事讓你煩惱,以致於你回答?」
- 大多數中英文譯本譯作「有什麼惹動你回答?」。
- 這樣的翻譯方式,是將文中的連接詞 ki 所帶出的子句,當作主要動詞「使生病」的受詞來翻譯。
- 《LXX》譯作「你回答,有什麼麻煩嗎?」
- 這是指約伯對朋友提出問題和見解,但朋友們卻對此無法正確解釋回應,反而是如饒舌者般自尋煩惱。
2、(伯 16:4-5)約伯自認為可以比朋友更會安慰人
A、換位思考:聖經中首見互換角色的思惟
a、約伯自認為,若互換角色⋯⋯
- 約伯自認為,若與朋友互換角色,他可以如三友般,說出更合適的話,也可以結合諸言語攻擊,並傳達其輕蔑。
- 巴恩斯(Barnes)認為,此處含義是將古老格言、諺語串在一起,形成一套論點或論述。
- 因此約伯言中之意是,朋友的言論是老調重彈,是言語上的侮辱。
b、易地而處
- 約伯自認為,除了(4 節)攻擊與輕蔑之外,在(5 節)表達他可以有不同的作法,即堅固那受傷者,抑制他的傷痛。
- 此舉傳達他對朋友先前之言的不滿,只有指責而無安慰,不能理解他的傷痛,但他若易地而處,會作到朋友所作不到的,卻是受傷者最需要的慰藉。
二、(伯 16:6-17)自述所處的絕境
1、(伯 16:6-8)悲慘處境下得不到安慰
A、約伯認為
- 首先,約伯認為辯論講理,似乎沒有任何果效(6 節),而是在乎那一位(祂)使約伯疲憊不堪(7 節)。
- 「困倦」(H3811):
- 原意指「厭煩」(伯 4:2, 5),內容是以利法言語指責約伯對他人的試驗感到厭煩。
- 使役態則有疲憊、精疲力竭之意(7 節),內容是約伯反駁,指出事實上是神造成他精神耗盡的。
B、會眾淒涼
a、「會眾」(H5712)
- 可指人,故譯作「會眾、群眾」,指特定集會的群眾。字根意:一群有共同見證的人。
- 此為陰性名詞,卻被用以指陽性的對象。
- 另出現於(伯 15:34)。
b、「淒涼」(H8074)
- 原指風吹大地,造成土地乾涸的荒涼。
- 1、最常使用於神審判所引起的結果,即土地荒廢。
- 2、用以指人,則是因荒涼的景象而造那人心的驚駭。
- 3、亦可作比喻用法,如(哀 1:13; 3:11; 賽 54:1; 62:4),指人本身成為被荒廢的對象。
- 本(7 節)似乎是第 3 種情況。
- 《和合本》譯文採用意譯「使親友遠離」。
- 《呂振中譯本》則改譯成「使我一切親友令我淒涼」,淒涼的對象由「我的會眾」變成「我自己」。
- 若會眾是指約伯的親人,那麼約伯的兒女皆死,妻子也埋怨他(伯 2:9),最終應是離棄他。此句是約伯真實處境。會眾也可指贊同約伯的人,現在卻因神的緣故,都被荒廢或驚駭而不再堅持。
- 《NASB》(新美國標準本)譯作「祂毀掉了我所有親人」。
C、(伯 16:7-8)經文結構
- A、(7a)祂使我困倦
- B、(7b)祢使我會眾淒涼
- B’、(8a)祢抓住我
- A’、(8b)祂興起攻擊我
D、約伯指稱
- 約伯指稱,神藉他自身的枯瘦、軟弱,作為法庭上的證據,證明他有錯。
- 不是親友、不是他人,而是這位神親自指控他,造成他的悲慘。
2、(伯 16:9-11)神攻擊約伯的方式
A、如野獸般的攻擊
鼻氣、撕裂、牙齒咬(伯 16:9a)。
B、利用仇敵攻擊、羞辱
磨利眼、開大口、擊臉頰(伯 16:9b-10)。
C、符合神降禍攻擊違法者的模式
- 以上都符合律法中關於違反神律法者,神降禍攻擊的模式(申 28 章)。
D、總結,認為是神藉不義惡人帶來災難
- 約伯的災難,他認定是神藉不義者、惡人所帶來的(伯 16:11)。
3、(伯 16:12-14)神直接出手攻擊,用九個第三人稱動詞
A、約伯受攻擊的部位:頸項(12)、腎臟(13)、膽汁(13)
- 「掐頸項」代表神完全得勝約伯,參(創 49:8);
- 「切開腎」代表約伯無力對抗神,參(哀 3:13);
- 「倒出膽汁」代表約伯嘗盡苦頭。
B、約伯認為神直接攻擊他
- 約伯認為,神不滿足於間接攻擊模式的遲緩,而在約伯以為安穩平靜時,直接粉碎他平靜的生活。
- 「立為箭靶」,參(哀 3:12; 撒上 20:20),代表他成為任何人攻擊的目標,人人都可以批判他。
C、約伯認為自己像城牆被攻破了
- 約伯認為,自己像脆弱的城牆被攻破了(14 節)。
- 希伯來人常以「城」代表「女子」,以「城牆」代表「男子」。城牆破了,代表這男子所要保護的,都失去了。
4、(伯 16:15-17)約伯以自身肢體部位,代表他無辜受攻擊
A、麻布、縫於皮膚
- 「麻布」代表舉哀;
- 「縫於皮膚」代表痛苦永難除去。
B、角、埋角於土中
- 「角」代表力量;
- 「埋角於土中」代表尊榮被隱藏、名譽掃地。
C、臉漲紅
- 「臉因哭泣漲紅」,代表情緒太激動。
D、眼上一片漆黑
- 「眼上一片漆黑」,代表死亡將臨。
E、手上無強暴
- 「手上無強暴」,參(出 23:1)「手在惡人那裏成強暴的見證」、(詩 71:4)「不義與殘暴者的手」。
- 「強暴」(H25555)
- 原指用力搖晃,故可指暴力、殘忍、不公義。
F、禱告(H8605)是清潔(H2134)
- 在會幕崇拜時,需要「清橄欖油、清乳香」,代表禱告能達到雅威面前(出 27:20; 30:34; 利 24:2; 24:7)。
G、研究者看法
- 有學者認為,(17 節)要連於(18-21 節),作為辯白的依靠。
- 然而,(17 節)連於(15-16 節)則表明,約伯是無辜受苦。
三、(伯 16:18-21)信心的再次得勝、盼望之言
1、(伯 16:18-19)天與地佐證自己無辜受害
A、地(H776)對應升起的地方(H4775);諸天(H8064)對應高處(H4791)
「升起的地方」
- 「升起的地方」(H4775)常被譯作地方、立足之地,也有學者認為是棲息地。
- 字根源自「興起」(H6965),故指人升起的地方或地點,可譯作地方、家、空地、國家。
「高處」
- 「高處」(H4791)來自動詞升起、舉起(H7311),故指被高舉的地方,可譯作高處、尊嚴、傲慢、高傲。
B、「天與地」的含義
- 由詩詞的對仗關係,說明「天與地」的涵意是指,約伯可以高傲的地方,是立足安棲之地。
- 意指他的冤屈可以被平反之地,他的見證者和證詞不被忽視。
- 可由以上理解「地勿遮血」的意義。
「地勿遮血」聖經有兩處記載,但含義不同
a、(創 4:10)亞伯的血哀求
- 「亞伯的血哀求」,是呼籲復仇。用於約伯則指,約伯在此呼籲對毀滅他的人,施以正義的審判刑罰。
b、(結 24:7-8)巴比倫受害者的血
- 巴比倫受害者的血,要在光飢的岩不上沒有被掩蓋,使人看見,並聯想她的罪行。
C、《每日研經叢書》作者採取上述第二種看法
- 該作者認為,雖然上述都有神報應的含意,但更加凸顯約伯為自身遭受不平,期望此不義的證據要被保存、被聽到。
2、(伯 16:20-21)期望有人也能為他平反
A、「譏誚」(H3887)
- 使役分詞,原指發言人,有兩種不同意義:
- 一是攻擊性意義,指蔑視、嘲笑;
- 二是辯護性意義,指解釋、翻譯、教師。
- 學者大多在此採用第一種意義,故譯作譏誚、嘲笑。
- 所以(21 節)「他」、「人子」是指約伯本身。另外,也可指某一對象,出現為約伯辯白。
B、「作證」
- 「作證」按律法規定,需有二位證人。
- 耶穌為自己作證,尚且要找神和他一同作證。
- 約伯在(18-19 節)以自身為見證,而(21 節)的這某一位,等同於是他的第二位見證者。
- (20 節)他的眾朋友是「譏誚者」,但(21 節)則期望有一位將成為約伯的真正朋友,為約伯與神辯證。
C、(21 節)人稱對應
- a、「他」和「人子」是約伯期望出現的人物。
- b、「人」和「他的一位朋友」可指約伯,則前述人物是約伯的未知朋友。
四、(伯 16:22-17:9)約伯自嘆生命短暫與愁煩
1、(伯 16:22-17:2)時日不多,卻仍受嘲笑不止
A、「被消耗」(H2254)
- 原指捆綁,在此為動詞強調被動態,有扭曲、摧毀之意。
- 此處談到靈受傷害,而非只是肉體受毀壞,這表達約伯的內在也受敗壞,是因朋友的戲笑、悖逆所致,而不只是肉體長毒瘡、外在受損而已。
B、(伯 17:2)說明內外交迫的原因
- 約伯內外交迫的原因,是由於朋友戲笑、悖逆所導致。
C、感嘆時日不多
- 約伯再次感嘆他的時日子多,但外在的嘲笑攻擊仍不中斷,成為他更大的苦難,所以他只能求神安置他(伯 17:3)。
2、(伯 17:3-5)唯有神能作保,因朋友失信
A、「請你安排吧」(H7760)
- 退讓的祈使句型,如(創 24:2; 47:29)都與作保、起誓有關。
B、「作保」(H6148)與「擊掌」(箴 6:1; 11:15; 17:18; 22:26)
a、「作保」
- 常與「擔罪的目的」相連(創 43:9; 44:32; 拉 9:2)。
- 「欺壓,求你為我作保」有祈求平反、解救之意(賽 38:14)。
- 在此非指物品「作當頭」之意,而是一種保證。
b、「擊掌」
- (詩 47:1)是誇勝、讚美之意。
- (鴻 3:19)叫好、慶賀之意。
- 《箴言》中的四次出現,用以指商業上抵押、擔保之意。
c、並非指欠債上的作保
- 經文並非指欠債上的作保,而是強調保證的功能。
- 約伯求神在他的義上作保,證明他未犯罪。然而在今世他找不到有人為他作保擊掌。
C、(伯 17:4-5)說明朋友為何失信、不願擊掌的理由
a、(伯 17:4)意義
- 朋友盲目,是因神蒙蔽他們所致(伯 17:4a),但下句的意義難以解釋。
- 「祢不被高舉」可指約伯對神埋怨,神如此作為使祂自己得不到尊崇。
- 《精讀本聖經註釋》特別指出,此句是描繪約伯願意信靠神的主權和公義,直到最後的心情。因其解釋仍是按《LXX》的譯法「祢必不高舉他們」,是指神對朋友公義審判。這是坊間一般的譯法和解釋。
- 若按希伯來文文意,神作了某事,造成神不被尊崇,則是對神的批判,埋怨神不讓朋友有智慧,造成現在朋友之間的破裂,神當然得不著尊榮。
- 本節可視為對上節求神作保之事,對於約伯的埋怨,神似乎未回應。
b、(伯 17:5)的解釋亦有多種
- Ⅰ、《二十一世紀聖經新譯》
- 將神形容為自誇者,祂招聚祂的朋友來享筵席,但祂的兒女(指約伯)卻正在捱飢抵餓。
- Ⅱ、《丁道爾聖經註釋》
- 指出賣朋友者,他兒女失明是作為適當刑罰。
- Ⅲ、《克拉克評論》
- 對朋友期望過高的人終將失望;兒女若仰望朋友,眼看找不到食物。
- Ⅳ、《科夫曼的聖經註釋》
- 若此處是法庭上的用法,「通知」(H5046)則可指供認、承認(詩 38:18)。此節指朋友告發約伯,將使兒女受苦、受懲罰。
c、(伯 17:5)「部份」(H2506)
- 「部份」(H2506)在聖經中常指產業中應得之份。
- 約伯是指控朋友對他的抨擊,視為是為得神所賜產業,連他們的兒女也會失去明智,無法判別是非。
3、(伯 17:6-9)神使約伯成笑柄
A、(伯 17:1-7)經文結構分析
- A、(1)靈消耗,一生被滅
- B、(2)嘲笑常在己旁
- C、(3)求神作保
- D、(4)一切因由是神隱蔽人心離明智
- C’、(5)為私心供認朋友
- B’、(6)己成笑柄,為人唾罵
- A’、(7)眼昏花,體如影
說明
- 本話敘述主題雷同於(伯 16:6-17),中心信息仍是控告神是一切的主謀者,造成約伯現今的處境。然而在指控中仍存有期待,神會平反這一切。
B、(伯 17:7)「眼因憂愁而昏花」呼應(伯 16:16)「眼上一片漆黑」
- 「眼昏花」如「以撒的眼昏花」(創 27:1)意即「失去視物能力」,引申為「失去判別能力」。
- 「眼昏花」的原因是由於約伯「愁苦」(H3708)。
- 「愁苦、憂愁」(H3708)一詞有憤怒之意,故可譯作「挑釁、憤慨」。
- 《和合本》有譯作「惹動」(申 32:19)、「激動」(撒上 1:6)、「怒氣」(王上 15:30)。
約伯是因氣憤、激動而失去判別的能力,還是因憂愁、煩惱呢?
- 按(伯 6:2; 10:17)約伯兩次提及此用詞,推知這兩種原因應該是同時存在。
C、(伯 17:8-9)約伯的諷刺與期盼
a、
- 正直人、無辜者、義人、雙手純潔者,都是朋友的口吻,他們以此自居而批判約伯,現在約伯以此反擊朋友。
- 若朋友真是這等人,就應有正確的反應,對約伯的處境應是震驚,並去反擊不虔者,以維護約伯。
b、
- 約伯期許朋友,真的抓住自己的道路不失落,增添勇氣面臨抗戰,而非隨波逐流,按傳統思惟去判斷義人的苦難。
五、(伯 17:10-16)約伯盼望成失望
(伯 17:10-16)經文結構分析
- A、(10)對朋友:找不到智慧者
- B、(11)對自己:謀算已絕,心被撕碎
- A’、(12)對朋友:將黑夜當白晝
- B’、(13-16)對自己:陰間無指望
1、(伯 17:10)對朋友的失望
因朋友的言論未能直擊苦難本質,約伯請求他們回去反省。
A、「智慧」(H2450)
- 以利法在(伯 5:13; 15:2, 18)提及三次,他諷刺約伯自以為是有智慧,卻遭受神的捕捉(伯 5:13),而真智慧是來自列祖的傳統。
- 約伯認為,這等來自列祖傳統的智慧並非真智慧。
B、由(伯 17:12)經文的對應法來解釋本節
- 朋友的智慧在約伯來看,是價值顛倒,如(賽 5:20)「以暗為光,且以光為暗」。
- 「光從黑暗面臨近的」表示約伯的苦難會過去,因其黑暗必帶進光明。然而約伯心意並非單單脫離苦難黑暗面,更是要求其清白無辜被證明。
- 約伯反對朋友的評論,只要悔改就必從苦難得釋放的觀點。
2、(伯 17:11, 13-16)重述自己找不到指望
A、(伯 17:11)
- 約伯認定餘生已盡,他所圖謀的和他心中所承繼的價值,都失敗了。
- 對於他本身無罪的信念感到動搖,而被打斷、撕碎了
- 他已無法自證清白而深感絕望。
B、(伯 17:3-16)再次以墳墓和將臨的死亡作結束語
a、陰間為房屋居住
- 「陰間為房屋居住」,代表是一長期停留之地。
- 其間是黑暗、朽壞、蛆蟲和塵土。
b、稱呼某人是誰、與死亡同盟
- 對某人稱呼他是誰,如(詩 2:7)「你是我的兒子」,是一種法庭用語。
- 約伯等同與死亡同盟,是一種絕望的說法。
c、指望誰關注觀看呢?
- 事實上約伯並未真正完全絕望,他並未真與死亡同盟,他還是指望有為他平反者來到,在他尚未下到陰間前,他的指望未止息。
d、以陰間、死亡為結語
- 約伯以陰間、死亡作他辯論的結語,反應出約伯仍在今世存有盼望,只是以尚有極少時間存活,指望在這期間他能得真正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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