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the_love_of_the_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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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the_love_of_the_truth [2024/04/23 02:44 -0500 Tue. (12 個月前)] – wcm | topic:the_love_of_the_truth [2024/05/12 23:32 -0500 Sun. (11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wc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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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41: | 行 41: | ||
* 191 .說方言之辯正 | * 191 .說方言之辯正 | ||
* 203 (肆)教會建造 | * 203 (肆)教會建造 | ||
- | * 203 .目前教會癥結之探討和改進 | + | * 203 .目前教會癥結之探究和改進 |
* 210 .做堵住教會破口者 | * 210 .做堵住教會破口者 | ||
- | 《真理之愛》林義鴻著 | + | 《真理之愛》 |
+ | ——真耶穌教會教義的批判及更正、闡述耶穌的所是與所作、 | ||
+ | 批判受聖靈觀、提出目前教會癥結之探究和改進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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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林義鴻著 | ||
+ | 編輯修訂:吳忠明 | ||
印刷版:主後 1991 年 12 月初版 | 印刷版:主後 1991 年 12 月初版 | ||
電子版:主後 2017 年 05 月初稿 | 電子版:主後 2017 年 05 月初稿 | ||
+ | 主後 2024 年 04 月 23 日無酵節首日修訂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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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電子書以顯揚真理、去偽存真為宗旨,以任何 | 本電子書以顯揚真理、去偽存真為宗旨,以任何 | ||
行 106: | 行 111: | ||
((第 3 頁)) | ((第 3 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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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威對我說: | > 雅威對我說: | ||
行 122: | 行 127: | ||
〔註〕「雅威」舊譯為耶和華。((第 4 頁)) | 〔註〕「雅威」舊譯為耶和華。((第 4 頁)) | ||
- | ---- | ||
====== 覆 函 ====== | ====== 覆 函 ====== | ||
行 169: | 行 173: | ||
敬上 \\ | 敬上 \\ | ||
4月13日中午 | 4月13日中午 | ||
- | ((第 7 頁)) | ||
+ | [註]內容參見[[https:// | ||
+ | ((第 7 頁)) | ||
行 2920: | 行 2925: | ||
===== 二、神人之死 ===== | ===== 二、神人之死 ===== | ||
+ | |||
((第 118 頁)) | ((第 118 頁)) | ||
行 3066: | 行 3072: | ||
- | ===== (壹)大陸初期教規與制度批判 ===== | + | ====== (壹)大陸初期教規與制度批判 |
細細比較大陸初期與現今臺總聯總之教規制度,即可 | 細細比較大陸初期與現今臺總聯總之教規制度,即可 | ||
行 3311: | 行 3317: | ||
- | ===== (貳)神政民主制是今後教會當走的路線? ===== | + | ====== (貳)神政民主制是今後教會當走的路線? ===== |
- | 看林奉來的「今後教會應走的路線」:神政民主制度。 | + | ===== 林奉來之「神政民主制度」理論根據 ===== |
- | 其理論根據是:(林前三21-23) | + | 看林奉來的「今後教會應走的路線」:神政民主制度,其理論根據是: |
+ | |||
+ | (林前三21-23) | ||
保羅說:「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 | 保羅說:「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 | ||
全是你們的;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 | 全是你們的;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 | ||
行 3326: | 行 3334: | ||
以下是他的解說: | 以下是他的解說: | ||
+ | |||
「神和基督在上面,顯示教會是以神和基督為首,並 | 「神和基督在上面,顯示教會是以神和基督為首,並 | ||
由神和基督來治理。工人在信徒下面,顯示工人是服事信 | 由神和基督來治理。工人在信徒下面,顯示工人是服事信 | ||
行 3331: | 行 3340: | ||
。」 | 。」 | ||
- | 他又舉(林前l: | + | 他舉出(林前l: |
- | : | + | : |
- | 針對「教會」一語的原文是ekklesia發揮, | + | |
+ | 針對「教會」一語的原文是 ekklesia 發揮: | ||
「此語原就 | 「此語原就 | ||
具有神政主義和民主主義的兩種思想。舊約時代摩西所率 | 具有神政主義和民主主義的兩種思想。舊約時代摩西所率 | ||
- | 領的會眾、被稱為ekklesia(徒7: | + | 領的會眾、被稱為 ekklesia(徒7: |
- | 會的議會也被稱為ekklesla(徒19: | + | 會的議會也被稱為 ekklesla(徒19: |
義,後者是民主主義。使徒教會是在民主思想盛行的時代 | 義,後者是民主主義。使徒教會是在民主思想盛行的時代 | ||
和社會傳開的,希臘是民主思想的發源地」還說到「神政 | 和社會傳開的,希臘是民主思想的發源地」還說到「神政 | ||
民主的運用,是凡事順從神的旨意為依據,讓神來治理教 | 民主的運用,是凡事順從神的旨意為依據,讓神來治理教 | ||
會……並用開會方式,即民主制度方式,集思廣益,處理 | 會……並用開會方式,即民主制度方式,集思廣益,處理 | ||
- | 教會中一切事務和辦理選舉(徒15: | + | 教會中一切事務和辦理選舉(徒15: |
以上是林文大略,但願沒誤解他的文意,他說這「神 | 以上是林文大略,但願沒誤解他的文意,他說這「神 | ||
行 3349: | 行 3359: | ||
政民主制」才是「今後教會應走的路線」。 | 政民主制」才是「今後教會應走的路線」。 | ||
- | ==== 〔批判〕 ==== | + | ===== 〔批判〕 |
△林上3: | △林上3: | ||
行 3430: | 行 3440: | ||
- | ===== (參)除名制度是教派之劊子手 ===== | + | ====== (參)除名制度是教派之劊子手 |
除名制是教派排除異己的工具,是無情之劊子手。它 | 除名制是教派排除異己的工具,是無情之劊子手。它 | ||
行 3436: | 行 3446: | ||
名個案,大略探討,證諸所言、並非危言聳聽: | 名個案,大略探討,證諸所言、並非危言聳聽: | ||
- | ==== 一、除名之歷史案例 ==== | + | ===== 一、除名之歷史案例 |
==== ⒈張巴拿巴被除名事例(中國大陸) ==== | ==== ⒈張巴拿巴被除名事例(中國大陸) ==== | ||
行 3506: | 行 3516: | ||
噬的小羊……。 | 噬的小羊……。 | ||
- | ==== 二、除名制度之依據批判 ==== | + | ===== 二、除名制度之依據批判 |
除名制度本違聖經教訓,只是既有人意總會機構,勢 | 除名制度本違聖經教訓,只是既有人意總會機構,勢 | ||
行 3698: | 行 3708: | ||
====== (壹)耶穌的所是 ====== | ====== (壹)耶穌的所是 ====== | ||
- | ===== ㈠耶穌是神的兒子 ===== | + | ====== ㈠耶穌是神的兒子 |
耶穌是神的兒子,非三位一體的神,亦非神格一位論 | 耶穌是神的兒子,非三位一體的神,亦非神格一位論 | ||
的神: | 的神: | ||
- | ==== Ⅰ、見證 ==== | + | ===== Ⅰ、見證 |
當信耶穌是神兒子,乃是父神及耶穌自己、使徒們、 | 當信耶穌是神兒子,乃是父神及耶穌自己、使徒們、 | ||
行 3817: | 行 3827: | ||
- | ==== Ⅱ、定義 ==== | + | ===== Ⅱ、定義 |
- | ==== 聖經裏保羅對神愛子的定義 ==== | + | ===== 聖經裏保羅對神愛子的定義 |
把神的兒子正位時,先必定義神的兒子這名詞,否 | 把神的兒子正位時,先必定義神的兒子這名詞,否 | ||
行 4004: | 行 4014: | ||
- | ===== ㈡耶穌是真神所立定的主基督 ===== | + | ====== ㈡耶穌是真神所立定的主基督 |
「耶穌問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 | 「耶穌問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 | ||
行 4030: | 行 4040: | ||
明: | 明: | ||
- | ==== 「何謂基督?」 ==== | + | ===== 「何謂基督?」 |
「基督」為中文音譯,是依據E.R.V.之cbrist而來。 | 「基督」為中文音譯,是依據E.R.V.之cbrist而來。 | ||
行 4037: | 行 4047: | ||
君王和大祭司。 | 君王和大祭司。 | ||
- | ==== 一、耶穌是神膏立的先知 ==== | + | ===== 一、耶穌是神膏立的先知 |
先知是指說預言者,舊約先知得神的指示(或藉異 | 先知是指說預言者,舊約先知得神的指示(或藉異 | ||
行 4077: | 行 4087: | ||
生。 | 生。 | ||
- | ==== 二、耶穌在使徒行傳、不但是被神所膏立的那先知,更 | + | ===== 二、耶穌在使徒行傳、不但是被神所膏立的那先知,更是神所立定的主 |
- | 是神所立定的主 ==== | + | |
這是因主既已死而復活,且升天被神高舉,坐在神 | 這是因主既已死而復活,且升天被神高舉,坐在神 | ||
行 4112: | 行 4121: | ||
- | ===== ㈢神子耶穌是神膏立的大祭司 ===== | + | ====== ㈢神子耶穌是神膏立的大祭司 |
來四14:因此我們有一位經過了諸天,尊大的大祭司。就 | 來四14:因此我們有一位經過了諸天,尊大的大祭司。就 | ||
行 4121: | 行 4130: | ||
聖所裏、任領真帳幕的禮拜職分。 | 聖所裏、任領真帳幕的禮拜職分。 | ||
- | ==== 一、神子耶穌現任何職? ==== | + | ===== 一、神子耶穌現任何職? |
- | 依據希伯來書。他現任天上大祭司: | + | 依據希伯來書,他現任天上大祭司。 |
- | ==== 二、大祭司所為何事? ==== | + | ===== 二、大祭司所為何事? |
大祭司任領天上禮拜職分。 | 大祭司任領天上禮拜職分。 | ||
- | ==== 三、何謂「任領禮拜職分」? ==== | + | ===== 三、何謂「任領禮拜職分」? |
- | 任領禮拜職分在原文是 leitourgos 由「公開的」和「 | + | 「任領禮拜職分」在原文是 leitourgos 由「公開的」和「 |
- | 工作」兩字合成。故指公僕,執行公共責任或自費為公家 | + | 工作」兩字合成。 |
+ | |||
+ | 故指公僕,執行公共責任或自費為公家 | ||
服務者(羅十三6);救濟別人者(腓二25);祭司之職 | 服務者(羅十三6);救濟別人者(腓二25);祭司之職 | ||
(來九2l;八2、6)。 | (來九2l;八2、6)。 | ||
- | ==== 四、神子耶穌現在何處任此職? ==== | + | ===== 四、神子耶穌現在何處任此職? |
耶穌現坐在神皇威(至大者)寶座的右邊,「諸天裏 | 耶穌現坐在神皇威(至大者)寶座的右邊,「諸天裏 | ||
」。在那聖所,就是真帳幕,任大祭司。 | 」。在那聖所,就是真帳幕,任大祭司。 | ||
- | ⒈在諸天裏:這是有異於在「地上」的大祭司。耶穌 | + | ==== ⒈在諸天裏 |
+ | |||
+ | 這是有異於在「地上」的大祭司。耶穌 | ||
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 | 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 | ||
的影像),乃是走進了天的本本(??)境,如今為我們「 | 的影像),乃是走進了天的本本(??)境,如今為我們「 | ||
顯在神前」。(來九24)。 | 顯在神前」。(來九24)。 | ||
- | ⒉在那聖所,就是真帳幕:現在基督作了已實現之美 | + | ====⒉在那聖所,就是真帳幕 |
+ | |||
+ | 現在基督作了已實現之美 | ||
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 | 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 | ||
手所造的,也不是屬於這被創造的世界。(來九11)。 | 手所造的,也不是屬於這被創造的世界。(來九11)。 | ||
((第 161 頁)) | ((第 161 頁)) | ||
- | ⒊在神賣座的右邊坐下:就是指作神的大祭司及君王 | + | ==== ⒊在神賣座的右邊坐下 |
+ | |||
+ | 就是指作神的大祭司及君王 | ||
的職位。由(徒二30-36)可知:這大衛王的「寶 | 的職位。由(徒二30-36)可知:這大衛王的「寶 | ||
座」由被神膏立為主的基督的耶穌坐上了。雅威 | 座」由被神膏立為主的基督的耶穌坐上了。雅威 | ||
行 4165: | 行 4182: | ||
。(來七17、24)。 | 。(來七17、24)。 | ||
- | ==== 五、何謂「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 | + | ===== 五、何謂「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
△麥基洗德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他長遠為祭司 | △麥基洗德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他長遠為祭司 | ||
行 4172: | 行 4189: | ||
之生命的大能。(來七章) | 之生命的大能。(來七章) | ||
- | ==== 六、彼得說他被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何意?(徒五31) ==== | + | ===== 六、彼得說:「他被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何意?(徒五31) |
△君王之原意指首長、領袖。大祭司之「大」本意為「首 | △君王之原意指首長、領袖。大祭司之「大」本意為「首 | ||
- | 長」,故大祭司另譯為祭司長。耶穌是我們的主,我們 | + | 長」,故大祭司另譯為祭司長。 |
+ | |||
+ | 耶穌是我們的主,我們 | ||
的拯救者(救主原意)。是指他任大祭司(祭司長)之 | 的拯救者(救主原意)。是指他任大祭司(祭司長)之 | ||
職分,而我們若通過他而進到神前,他都能完全而徹底 | 職分,而我們若通過他而進到神前,他都能完全而徹底 | ||
- | 地拯救,因為他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七24、25) | + | 地拯救,因為他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七24、25)。 |
((第 162 頁)) | ((第 162 頁)) | ||
- | 。耶穌第一次來並非擔任君王來拯救我們脫離「罪」,而是 | + | |
+ | 耶穌第一次來並非擔任君王來拯救我們脫離「罪」,而是 | ||
任「大祭司」。但第二次再來則作為君王來「救」等候他 | 任「大祭司」。但第二次再來則作為君王來「救」等候他 | ||
的人(來七28)。 | 的人(來七28)。 | ||
- | ==== 七、耶穌在(羅八34;約壹二l、2)之記載,現在是坐在神右邊作中保,也替我們祈求嗎?是的! ==== | + | ===== 七、耶穌在(羅八34;約壹二l、2)之記載,現在是坐在神右邊作中保,也替我們祈求嗎?是的! |
- | ⒈(羅八34)是說:基督耶穌已死而復活,現今在神右邊 | + | ==== ⒈(羅八34) |
+ | |||
+ | 經文是說:基督耶穌已死而復活,現今在神右邊 | ||
(他是照麥基洗德永遠為祭司)。他「現在而繼續 | (他是照麥基洗德永遠為祭司)。他「現在而繼續 | ||
- | 不斷地」向父祈求,故真信徒不再受定罪。從原文 | + | 不斷地」向父祈求,故真信徒不再受定罪。 |
+ | |||
+ | 從原文 | ||
直譯清楚明白主耶穌現在仍為我們的罪懇求。(迎 | 直譯清楚明白主耶穌現在仍為我們的罪懇求。(迎 | ||
- | 而商之或求之)。又依據(來七25):凡通過他, | + | 而商之或求之)。 |
+ | |||
+ | 又依據(來七25):凡通過他, | ||
進到神前的人,他都能「完全地」拯救。因為他是 | 進到神前的人,他都能「完全地」拯救。因為他是 | ||
長遠活著「現在且繼續不斷地」,替他們祈求。 | 長遠活著「現在且繼續不斷地」,替他們祈求。 | ||
- | ⒉(約壹二l、2)是說:有人犯罪。我們在父那裏有一位 | + | ==== ⒉(約壹二l、2) |
+ | |||
+ | 經文是說:有人犯罪。我們在父那裏有一位 | ||
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也是我們罪孽的挽 | 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也是我們罪孽的挽 | ||
回祭,且不是單為我們的罪孽,卻也為了全世界。 | 回祭,且不是單為我們的罪孽,卻也為了全世界。 | ||
+ | |||
可見,這是指信主「後」,耶穌仍是任中保,是我 | 可見,這是指信主「後」,耶穌仍是任中保,是我 | ||
- | 們「現在」罪孽的挽回祭,而非信主前。但本卷書是 | + | 們「現在」罪孽的挽回祭,而非信主前。 |
+ | |||
+ | 但本卷書是 | ||
勸:我的小孩子們阿!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是叫 | 勸:我的小孩子們阿!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是叫 | ||
你們「不犯罪」(1上)。下文又說:小孩子們哪 | 你們「不犯罪」(1上)。下文又說:小孩子們哪 | ||
!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孽藉著他的名得了 | !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孽藉著他的名得了 | ||
- | 赦免(12)。過去罪已因主名得赦免。故勿受人迷 | + | 赦免(12)。 |
+ | |||
+ | 過去罪已因主名得赦免。故勿受人迷 | ||
惑,說:犯罪不要緊(26)。 | 惑,說:犯罪不要緊(26)。 | ||
- | ===== 附錄 ===== | + | ===== 附錄:重要觀念說明 |
- | ==== 一、(約壹一9)是說:我若認罪神必赦「一切」罪麼? ==== | + | ===== 一、(約壹一9)是說:我若認罪神必赦「一切」罪麼? |
△是的: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但神兒子耶穌的血現在洗 | △是的: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但神兒子耶穌的血現在洗 | ||
淨且不斷、重覆地洗淨我們一切罪,是我們認罪、悔 | 淨且不斷、重覆地洗淨我們一切罪,是我們認罪、悔 | ||
((第 163 頁)) | ((第 163 頁)) | ||
- | 改行在「光」中時,如同神在光中(7節)。行在光 | + | 改行在「光」中時,如同神在光中(7節)。 |
+ | |||
+ | 行在光 | ||
中是指愛弟兄,不犯罪(二10),惟有這樣的行為才 | 中是指愛弟兄,不犯罪(二10),惟有這樣的行為才 | ||
知道自己是神所生的(但犯罪的是屬魔鬼。三7-10 | 知道自己是神所生的(但犯罪的是屬魔鬼。三7-10 | ||
- | ),才是蒙神子耶穌的血洗淨的人。而(一9)乃是 | + | ),才是蒙神子耶穌的血洗淨的人。 |
+ | |||
+ | 而(一9)乃是 | ||
說:我們「現在」若認罪,神是信的、是義的。祂設 | 說:我們「現在」若認罪,神是信的、是義的。祂設 | ||
中保耶穌做挽回祭,在他的血裏,通過信,願明了神 | 中保耶穌做挽回祭,在他的血裏,通過信,願明了神 | ||
- | 的義;也稱義一切「出於耶穌的信」的人。故說:「 | + | 的義;也稱義一切「出於耶穌的信」的人。 |
+ | |||
+ | 故說:「 | ||
祂為了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原 | 祂為了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原 | ||
文直譯),祂是信的,是義的。 | 文直譯),祂是信的,是義的。 | ||
- | ==== 二、(來十26)說:因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的祭就再沒有了,只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敵人的烈火。何意? ==== | + | ===== 二、(來十26)說:因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的祭就再沒有了,只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敵人的烈火。何意? |
- | ⒈故意犯罪是指自動、自願地犯罪。從下文可知:在我 | + | ==== ⒈故意犯罪是指自動、自願地犯罪。 |
+ | |||
+ | 從下文可知:在我 | ||
們領受了真理之完全認識後——就是為罪獻的祭物不再 | 們領受了真理之完全認識後——就是為罪獻的祭物不再 | ||
被保留(原文直譯)——亦即當我們已完全認清神子 | 被保留(原文直譯)——亦即當我們已完全認清神子 | ||
行 4230: | 行 4271: | ||
而得以成聖完全(十10-14)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 而得以成聖完全(十10-14)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 ||
18)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又有一位 | 18)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又有一位 | ||
- | 大祭司治理神的家(19-25)。已有這種真理的完全 | + | 大祭司治理神的家(19-25)。 |
+ | |||
+ | 已有這種真理的完全 | ||
認識的信徒,若還是自願犯罪,則實在是該死。因為 | 認識的信徒,若還是自願犯罪,則實在是該死。因為 | ||
從(28-31)所言:人犯摩西律法,尚且不得憐恤而 | 從(28-31)所言:人犯摩西律法,尚且不得憐恤而 | ||
行 4237: | 行 4280: | ||
、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 、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 ||
- | ⒉故意犯何罪呢?就是指救恩之被棄捨、不再信從: | + | ==== ⒉故意犯何罪呢?就是指救恩之被棄捨、不再信從。 ==== |
⑴凡干犯悖逆藉天使所傳的律法,都受了該受的報應 | ⑴凡干犯悖逆藉天使所傳的律法,都受了該受的報應 | ||
行 4265: | 行 4308: | ||
三13、14)。 | 三13、14)。 | ||
- | ⒊總之,故意犯罪者乃是真正蒙恩得主寶血救贖者,因 | + | ==== ⒊結論:故意犯罪者如同淺土石頭地或荊棘地 ==== |
+ | |||
+ | 總之,故意犯罪者乃是真正蒙恩得主寶血救贖者,因 | ||
受逼迫不信或受罪惡迷惑、貪戀世俗、如同撒在淺土 | 受逼迫不信或受罪惡迷惑、貪戀世俗、如同撒在淺土 | ||
或荊棘地者流。 | 或荊棘地者流。 | ||
- | ==== 三、何謂「重釘神子十字架」、「踐踏神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褻慢施恩的聖靈」? ==== | + | ===== 三、何謂「重釘神子十字架」、「踐踏神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褻慢施恩的聖靈」? |
+ | |||
+ | ==== ⒈重釘神子十字架 | ||
- | ⒈重釘神子十字架,乃因神子已為我們的罪被獻上為贖 | + | 重釘神子十字架,乃因神子已為我們的罪被獻上為贖 |
罪祭後,為罪獻祭之事已完結,再無其他祭物可以代 | 罪祭後,為罪獻祭之事已完結,再無其他祭物可以代 | ||
替。神子是因人的「罪」才要替死,人若再不信犯罪 | 替。神子是因人的「罪」才要替死,人若再不信犯罪 | ||
行 4278: | 行 4325: | ||
贖罪的牛羊祭物一樣。 | 贖罪的牛羊祭物一樣。 | ||
- | ⒉踐踏神子、把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這是指把神子 | + | ==== ⒉踐踏神子、把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 |
+ | |||
+ | 這是指把神子 | ||
的血祭當成每年都要獻上的牛羊祭物一樣平常。但神 | 的血祭當成每年都要獻上的牛羊祭物一樣平常。但神 | ||
子的血何等寶貴,只一次獻上便使人成聖,不像那些 | 子的血何等寶貴,只一次獻上便使人成聖,不像那些 | ||
行 4285: | 行 4334: | ||
作平常。 | 作平常。 | ||
- | ⒊褻慢施恩的聖靈:是指基督通過這「永遠的靈」將自 | + | ==== ⒊褻慢施恩的聖靈: |
+ | |||
+ | 是指基督通過這「永遠的靈」將自 | ||
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九14)。又蒙恩人乃是於聖靈有 | 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九14)。又蒙恩人乃是於聖靈有 | ||
分者(來六4),神藉聖靈所說的話,不可不聽(來 | 分者(來六4),神藉聖靈所說的話,不可不聽(來 | ||
行 4293: | 行 4344: | ||
),或失迷真道者(雅五19),則不在此限。 | ),或失迷真道者(雅五19),則不在此限。 | ||
- | ==== 四、何謂「至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 ==== | + | ===== 四、何謂「至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 |
- | ⒈至於死的罪是指。犯致使「身體」受神刑罰(或懲治 | + | ==== ⒈至於死的罪 ==== |
+ | |||
+ | 至於死的罪是指:犯致使「身體」受神刑罰(或懲治 | ||
)到死亡的罪過。由(林前十一30-32)及(徒五1 | )到死亡的罪過。由(林前十一30-32)及(徒五1 | ||
-11)可知。不按理吃主晚餐者是受主懲治而死,免 | -11)可知。不按理吃主晚餐者是受主懲治而死,免 | ||
行 4302: | 行 4355: | ||
靈魂滅亡。 | 靈魂滅亡。 | ||
- | ⒉不至於死的罪是指:犯不致使身體死亡的罪過,故還 | + | ==== ⒉不至於死的罪 ==== |
+ | |||
+ | 不至於死的罪是指:犯不致使身體死亡的罪過,故還 | ||
可以為此「弟兄」代求,神必垂聽所禱,正如(約壹 | 可以為此「弟兄」代求,神必垂聽所禱,正如(約壹 | ||
五16)。但至於死的罪是出於神的管治刑罰,當然不 | 五16)。但至於死的罪是出於神的管治刑罰,當然不 | ||
行 4313: | 行 4368: | ||
====== (貳)耶穌的所作 ====== | ====== (貳)耶穌的所作 ====== | ||
- | ===== ㈠神子的信心 ===== | + | ====== ㈠神子的信心 |
- | ==== ⒈神子的信心就是主耶穌的信心 ==== | + | ===== ⒈神子的信心就是主耶穌的信心 |
(原文直譯) | (原文直譯) | ||
行 4482: | 行 4537: | ||
擬的真理。 | 擬的真理。 | ||
- | ==== 一次交付的信心、通過愛心的運行的信心 ==== | + | ===== 一次交付的信心、通過愛心的運行的信心 |
所以論到我們同有的拯救,就被強迫寫信勸你們: | 所以論到我們同有的拯救,就被強迫寫信勸你們: | ||
行 4524: | 行 4579: | ||
的混亂,特說明如下: | 的混亂,特說明如下: | ||
- | 一、耶穌既是神的兒子,不是父神本身,其地位比父神低 | + | ==== 一、耶穌是神的兒子,不是父神本身,地位比父神低 ==== |
+ | |||
+ | 耶穌既是神的兒子,不是父神本身,其地位比父神低 | ||
,故主曾說:「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又 | ,故主曾說:「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又 | ||
子為父神所差來的使徒(來三1),故說:「差人也 | 子為父神所差來的使徒(來三1),故說:「差人也 | ||
不能大於差他的人。」(約十三16)。 | 不能大於差他的人。」(約十三16)。 | ||
- | 二、我們是信「神」使耶穌復活;信神使耶穌升天;信神 | + | ==== 二、我們信「神」使耶穌復活、升天、高舉他為主基督 ==== |
- | 高舉他為主基督(羅十9;四24;徒二33-36)。 | + | |
+ | 我們是信「神」使耶穌復活;信神使耶穌升天; | ||
+ | 信神高舉他為主基督(羅十9;四24;徒二33-36) | ||
⒈我們當信耶穌是主,是因神已立他為主;不是基督 | ⒈我們當信耶穌是主,是因神已立他為主;不是基督 | ||
行 4552: | 行 4611: | ||
了,誰能站得住呢?」(啟六16、17) | 了,誰能站得住呢?」(啟六16、17) | ||
- | 三、我本當禱告,感謝、敬拜天父真神。但因神已立耶穌 | + | ==== 三、當禱告敬拜天父真神,亦當禱告敬拜神子耶穌 ==== |
+ | |||
+ | 我本當禱告,感謝、敬拜天父真神。但因神已立耶穌 | ||
為我們的主,故我們亦當感謝、禱告,敬拜神子耶穌 | 為我們的主,故我們亦當感謝、禱告,敬拜神子耶穌 | ||
。但是「對象」不可弄錯,其感謝、頌讚的內容亦當 | 。但是「對象」不可弄錯,其感謝、頌讚的內容亦當 | ||
- | 區分清楚: | + | 區分清楚。 |
- | ㈠我們本當禱告跪拜的對象是父神: | + | [註:「敬拜」即「跪拜」。] |
+ | |||
+ | === ㈠我們本當禱告跪拜的對象是父神 | ||
⒈這是主耶穌的教導和榜樣: | ⒈這是主耶穌的教導和榜樣: | ||
行 4585: | 行 4648: | ||
((第 174 頁)) | ((第 174 頁)) | ||
- | ㈡但我們亦當禱告、頌誼、跪拜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 + | === ㈡我們亦當禱告、頌讚、跪拜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
- | 因為神立他為我們的主、基督(徒二36): | + | |
- | + | ||
- | ⒈故神的使者都要跪拜他(來一6)。 | + | |
- | + | ||
- | ⒉故司提反對主禱告說: | + | |
- | + | ||
- | 「主耶穌阿!接收我的靈」(徒七59)。 | + | |
- | 「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七60)。 | + | |
- | + | ||
- | ⒊故彼得對西門說:「你當祈求「主」」(徒八22 | + | |
- | )。 | + | |
- | + | ||
- | ⒋西門對彼得說:「願你們為我求「主」」(徒八23) | + | |
- | + | ||
- | ⒌掃羅捆綁一切「求告主名」的人(徒九14、21 | + | |
- | )。 | + | |
- | ⒍寶座前面活物和24位長老向他俯伏,唱新歌: | + | 我們亦當禱告、頌讚、跪拜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因為神立他為我們的主、基督(徒二36) |
- | 「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你曾被殺,用自 | + | * ⒈故神的使者都要跪拜他(來一6)。 |
- | 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 | + | * ⒉故司提反對主禱告說: |
- | 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王家祭司,歸於 | + | * 「主耶穌阿!接收我的靈」(徒七59)。 |
- | 我們的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五9-10 | + | * 「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七60)。 |
- | )。「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頌 | + | * ⒊故彼得對西門說:「你當祈求「主」」(徒八22)。 |
- | 讚的。」(啟五12)。 | + | * ⒋西門對彼得說:「願你們為我求「主」」(徒八23) |
+ | * ⒌掃羅捆綁一切「求告主名」的人(徒九14、21)。 | ||
+ | * ⒍寶座前面活物和廿四位長老向他俯伏,唱新歌: | ||
+ | * 「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王家祭司,歸於我們的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五9-10)。 | ||
+ | * 「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頌讚的。」(啟五12)。 | ||
- | ㈢我們當一同對父神和主耶穌跪拜,感謝和讚美: | + | === ㈢我們當一同對父神和主耶穌跪拜,感謝和讚美 |
「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裏和天地 | 「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裏和天地 | ||
行 4630: | 行 4681: | ||
- | ===== ㈡神兒子的完全認識 ===== | + | ====== ㈡神兒子的完全認識 |
這是主耶穌對父神的完全認識,茲由使徒彼得和保羅的 | 這是主耶穌對父神的完全認識,茲由使徒彼得和保羅的 | ||
書信引述之: | 書信引述之: | ||
- | ==== ⒈使徒彼得之教導 ==== | + | ===== ⒈使徒彼得之教導 |
《彼得後書》是彼得寫給教會的第二封信,正是引導我們探 | 《彼得後書》是彼得寫給教會的第二封信,正是引導我們探 | ||
行 4670: | 行 4721: | ||
△彼得勸勉有信心的人要有這幾樣,而達到主的完全 | △彼得勸勉有信心的人要有這幾樣,而達到主的完全 | ||
認識,結出果子來。這種果子是達到主完全認識的 | 認識,結出果子來。這種果子是達到主完全認識的 | ||
- | 人必然表現,但是什麼是彼得所說的這幾樣呢?就 | + | 人必然表現,但是什麼是彼得所說的這幾樣呢? |
- | 是在(彼後一5-7)所記的內容: | + | |
- | 「有了信心還要加上德行………加上知識………… | + | 就是在(彼後一5-7)所記的內容: |
- | 加上節制………加上忍耐……加上虔敬………… | + | |
- | 加上親愛……加上聖愛。」 | + | |
- | === Ⓐ德行 === | + | > (彼後一5-7) |
+ | > **「有了信心⋯⋯加上德行……** | ||
+ | > **加上知識……加上節制……** | ||
+ | > **加上忍耐……加上虔敬……** | ||
+ | > **加上親愛……加上聖愛。」** | ||
+ | |||
+ | ==== Ⓐ德行 | ||
指神美德和能力的彰顯(彼前二9);指正直德 | 指神美德和能力的彰顯(彼前二9);指正直德 | ||
行 4692: | 行 4746: | ||
脫假師傅的引誘(彼後二18-20)。 | 脫假師傅的引誘(彼後二18-20)。 | ||
- | === Ⓑ知識 === | + | ==== Ⓑ知識 |
此字係當時奧秘會專用之字,保羅和彼得知舊約 | 此字係當時奧秘會專用之字,保羅和彼得知舊約 | ||
行 4713: | 行 4767: | ||
度的建立。不正就是非常明顯的證明麼? | 度的建立。不正就是非常明顯的證明麼? | ||
- | === Ⓒ節制 === | + | ==== Ⓒ節制 |
原意謂自有能力者,此字由「在內」和「力」合 | 原意謂自有能力者,此字由「在內」和「力」合 | ||
行 4728: | 行 4782: | ||
有這種自制力。 | 有這種自制力。 | ||
- | === Ⓓ忍耐 === | + | ==== Ⓓ忍耐 |
此字由「在下」和「居留」合成,故指堅定不渝 | 此字由「在下」和「居留」合成,故指堅定不渝 | ||
行 4741: | 行 4795: | ||
,才能與主同受死之苦,同得主榮。(啟三10) | ,才能與主同受死之苦,同得主榮。(啟三10) | ||
- | === Ⓔ虔敬 === | + | ==== Ⓔ虔敬 |
此字由「美然」和「崇拜」合成。在新約中僅指 | 此字由「美然」和「崇拜」合成。在新約中僅指 | ||
行 4770: | 行 4824: | ||
的日子(彼後二9)。 | 的日子(彼後二9)。 | ||
- | === Ⓕ愛弟兄的心 === | + | ==== Ⓕ愛弟兄的心 |
本字由「友」和「弟兄」合成,指兄弟彼 | 本字由「友」和「弟兄」合成,指兄弟彼 | ||
行 4793: | 行 4847: | ||
愛者幾希? | 愛者幾希? | ||
- | === Ⓖ愛 === | + | ==== Ⓖ愛 |
此字是指「悅之于心而著于外者」,與弟兄之友愛 | 此字是指「悅之于心而著于外者」,與弟兄之友愛 | ||
行 4809: | 行 4863: | ||
中,永不跌腳!多好! | 中,永不跌腳!多好! | ||
- | ==== ⒉使徒保羅之教導 ==== | + | ===== ⒉使徒保羅之教導 |
==== ①《以弗所書》:教會長大成熟的指示 ==== | ==== ①《以弗所書》:教會長大成熟的指示 ==== | ||
行 4912: | 行 4966: | ||
((第 184 頁)) | ((第 184 頁)) | ||
+ | |||
+ | ====== (參)聖靈澆灌 ====== | ||
====== 〔批判受聖靈觀〕由偏差到修正 ====== | ====== 〔批判受聖靈觀〕由偏差到修正 ====== | ||
行 5018: | 行 5074: | ||
」(林前十四2原文直譯)。 | 」(林前十四2原文直譯)。 | ||
- | ⒈說方言是指「用舌頭說話」 | + | ===== ⒈說方言是指「用舌頭說話」 |
用舌頭說話的「舌頭」,其意義由前後文脈,並全 | 用舌頭說話的「舌頭」,其意義由前後文脈,並全 | ||
行 5025: | 行 5081: | ||
」)(可十六17)。 | 」)(可十六17)。 | ||
- | ⒉用新的舌頭說話的對象是神 | + | ===== ⒉用新的舌頭說話的對象是神 |
這是頂重要的一句話。因用新的舌頭說話並非對「 | 這是頂重要的一句話。因用新的舌頭說話並非對「 | ||
行 5035: | 行 5091: | ||
對神說話,並且是說諸奧秘的話。 | 對神說話,並且是說諸奧秘的話。 | ||
- | ⒊用新舌頭說話是用「靈」說話的一種「神蹟」 | + | ===== ⒊用新舌頭說話是用「靈」說話的一種「神蹟」 |
國語和合本譯成「在心靈裏」是譯錯了。因為原文 | 國語和合本譯成「在心靈裏」是譯錯了。因為原文 | ||
行 5076: | 行 5132: | ||
」顯明出來,他們還是不信。 | 」顯明出來,他們還是不信。 | ||
- | ⒋用新舌頭說話是「信的人」才有這神蹟隨著: | + | ===== ⒋用新舌頭說話是「信的人」才有這神蹟隨著 |
((第 189 頁)) | ((第 189 頁)) | ||
- | |||
- | |||
- | |||
- | |||
「信的人」有這種神蹟隨著他們,使他們隨時能用 | 「信的人」有這種神蹟隨著他們,使他們隨時能用 | ||
靈對神說諸奧秘的話;用靈來禱告、歌唱;用靈來建造自 | 靈對神說諸奧秘的話;用靈來禱告、歌唱;用靈來建造自 | ||
行 5088: | 行 5141: | ||
+ | ====== 說方言之辯正 ====== | ||
- | |||
- | 說方言之辯正 | ||
現今教派依其不同信仰主張,對說方言的看法,約有 | 現今教派依其不同信仰主張,對說方言的看法,約有 | ||
五種看法: | 五種看法: | ||
- | ⒈說方言是得聖靈的憑據。 | + | |
- | ⒉說方言是聖靈充滿的現象。 | + | * ⒈說方言是得聖靈的憑據。 |
- | ⒊說方言是聖靈的一種恩賜,而且是最小的恩賜。 | + | |
- | ⒋說方言已經停止。 | + | |
- | ⒌禁說方言。 | + | |
- | 這五種看法,那一種才合乎聖經教訓呢?禁止說方言 | + | |
- | 者認為:現今已無使徒時代的方言恩賜,何況又不能證明 | + | |
+ | 這五種看法,那一種才合乎聖經教訓呢? | ||
+ | |||
+ | 禁止說方言者認為:現今已無使徒時代的方言恩賜,何況又不能證明 | ||
是否為聖經上的說方言,為免撒但混亂教會和謹慎起見, | 是否為聖經上的說方言,為免撒但混亂教會和謹慎起見, | ||
故禁止之。 | 故禁止之。 | ||
+ | |||
說方言已停止者認為:使徒時代的教會有其需要性和 | 說方言已停止者認為:使徒時代的教會有其需要性和 | ||
時代背景,故有說方言出現,及至其需要性解決及其背景 | 時代背景,故有說方言出現,及至其需要性解決及其背景 | ||
不再,則說方言自當停用。 | 不再,則說方言自當停用。 | ||
+ | |||
說方言是最小恩賜者認為:使徒恩賜最大,方言恩賜 | 說方言是最小恩賜者認為:使徒恩賜最大,方言恩賜 | ||
列末,足見說方言並不很重要,但不排斥說方言,只要有 | 列末,足見說方言並不很重要,但不排斥說方言,只要有 | ||
翻方言的,才能使用。 | 翻方言的,才能使用。 | ||
+ | |||
聖靈充滿的現象者認為:凡聖靈充滿之現象即有說方 | 聖靈充滿的現象者認為:凡聖靈充滿之現象即有說方 | ||
言出現,這是六十年代靈恩運動(新五旬節運動)對五旬節 | 言出現,這是六十年代靈恩運動(新五旬節運動)對五旬節 | ||
運動之修正。 | 運動之修正。 | ||
+ | |||
得聖靈的憑據者認為:使徒行傳三處記載凡聖靈降臨 | 得聖靈的憑據者認為:使徒行傳三處記載凡聖靈降臨 | ||
時,都有說方言,足證說方言是得聖靈之憑據。 | 時,都有說方言,足證說方言是得聖靈之憑據。 | ||
以上這五種說法,都有其論點和聖經依據,但究竟誰 | 以上這五種說法,都有其論點和聖經依據,但究竟誰 | ||
- | 是誰非,則勢必要花一番審慎研究和分辨的工夫,茲辯正 | + | 是誰非,則勢必要花一番審慎研究和分辨的工夫,茲辯正如下: |
((第 191 頁)) | ((第 191 頁)) | ||
+ | ===== △反對說「方」言之論點依據和批判[註一] ===== | ||
+ | [註一]:反對說方言之論點係依據耶和華王國見證人會現已 | ||
+ | 出版:《根據聖經而推理》一書(P.400-404)有關說方言之論題。 | ||
+ | |||
+ | ===== ⒈反對論點:聖經說一切擁有上帝的靈之人都會說方言嗎?(林前十二13、26、30;十四5) ===== | ||
+ | |||
+ | ==== 〔批判〕 ==== | ||
- | 如下: | ||
- | △反對說「方」言之論點依據和批判(註一): | ||
- | ⒈反對論點:聖經說一切擁有上帝的靈之人都會說方言 | ||
- | 嗎?(林前十二13、26、30;十四5) | ||
- | 〔批判〕 | ||
「豈都是說方言的麼」此句通常是與「翻方言的 | 「豈都是說方言的麼」此句通常是與「翻方言的 | ||
」同列,可見: | 」同列,可見: | ||
+ | |||
⑴這是在「會中」才出現的恩賜 (林前十二28、30,十四 | ⑴這是在「會中」才出現的恩賜 (林前十二28、30,十四 | ||
23、26):既在會中出現,而且要人來翻譯,可見 | 23、26):既在會中出現,而且要人來翻譯,可見 | ||
這是針對「人」得造就而有的特殊恩賜,故不是一 | 這是針對「人」得造就而有的特殊恩賜,故不是一 | ||
切擁有上帝的靈之人都會說的「方」言。 | 切擁有上帝的靈之人都會說的「方」言。 | ||
+ | |||
⑵但是,若不是在「會」中,而是個人時,則保羅說 | ⑵但是,若不是在「會」中,而是個人時,則保羅說 | ||
:我願你們都說方言(林前十四5上)因能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 | :我願你們都說方言(林前十四5上)因能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 | ||
;若沒有人翻,當在「會」中閉口,但對「自己和 | ;若沒有人翻,當在「會」中閉口,但對「自己和 | ||
神」說(林前十四28);也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39)。 | 神」說(林前十四28);也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39)。 | ||
+ | |||
⑶作先知講道的功用強過說方言,是因後者未被翻出 | ⑶作先知講道的功用強過說方言,是因後者未被翻出 | ||
。又這是針對造就「教會」而言,而非針對擁有 | 。又這是針對造就「教會」而言,而非針對擁有 | ||
神的靈之人都會說靈言而論,故不能作為反對依據。 | 神的靈之人都會說靈言而論,故不能作為反對依據。 | ||
+ | |||
⑷說靈言是神藉聖靈賜給人之「普遍」的恩賜。請看 | ⑷說靈言是神藉聖靈賜給人之「普遍」的恩賜。請看 | ||
保羅的教示: | 保羅的教示: | ||
+ | |||
①說靈言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神為使每個信徒得造 | ①說靈言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神為使每個信徒得造 | ||
就,當然樂意賜每人都說靈言。(造就原文是建 | 就,當然樂意賜每人都說靈言。(造就原文是建 | ||
造)。信徒既是神建造的房屋,神在建造信徒成 | 造)。信徒既是神建造的房屋,神在建造信徒成 | ||
為合他居住的靈宮,當然希望作他的居所的人, | 為合他居住的靈宮,當然希望作他的居所的人, | ||
- | 都有說靈言的恩賜來得建造的「本錢」或「材料 | + | 都有說靈言的恩賜來得建造的「本錢」或「材料」。 |
- | 」。 | + | |
((第 192 頁)) | ((第 192 頁)) | ||
- | |||
- | |||
- | |||
②說靈言是人的「靈」對神說話。用舌頭禱告是用 | ②說靈言是人的「靈」對神說話。用舌頭禱告是用 | ||
行 5157: | 行 5219: | ||
體(帖前五23),而人的「靈」又有受汙穢的可能 | 體(帖前五23),而人的「靈」又有受汙穢的可能 | ||
(林後七1),故宜保守、成聖、無可指摘,因父 | (林後七1),故宜保守、成聖、無可指摘,因父 | ||
- | 尋找在靈裏並在真實裏跪拜祂的人(約四23、24 | + | 尋找在靈裏並在真實裏跪拜祂的人(約四23、24)。 |
- | )。 | + | |
③說靈言是對神說話,非對人說話,並且是在靈裏 | ③說靈言是對神說話,非對人說話,並且是在靈裏 | ||
(或用靈)說諸般奧秘話(林前十四2);故無人可以聽 | (或用靈)說諸般奧秘話(林前十四2);故無人可以聽 | ||
出來。這種針對個人造就之恩賜,是神普遍的恩 | 出來。這種針對個人造就之恩賜,是神普遍的恩 | ||
賜,證明如下: | 賜,證明如下: | ||
+ | |||
Ⓐ彼得的證言:「你們各人當悔改,因耶穌基督 | Ⓐ彼得的證言:「你們各人當悔改,因耶穌基督 | ||
之故受浸,使罪得赦,你們將要領受聖靈的賞 | 之故受浸,使罪得赦,你們將要領受聖靈的賞 | ||
行 5170: | 行 5233: | ||
遍」恩賜。是因神應許要給「一切」主我們神 | 遍」恩賜。是因神應許要給「一切」主我們神 | ||
所要召來的人,神望大家都來求得這應許。 | 所要召來的人,神望大家都來求得這應許。 | ||
+ | |||
Ⓑ主耶穌的教導:「你聽見「靈」的聲音……凡從 | Ⓑ主耶穌的教導:「你聽見「靈」的聲音……凡從 | ||
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 | 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 | ||
+ | |||
ⓐ這聖靈的聲音乃是說靈言,應驗在主的門徒 | ⓐ這聖靈的聲音乃是說靈言,應驗在主的門徒 | ||
身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照聖靈所 | 身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照聖靈所 | ||
行 5177: | 行 5242: | ||
。……這「聲音」一響,眾人都來聚集,各 | 。……這「聲音」一響,眾人都來聚集,各 | ||
人都聽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徒 | 人都聽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徒 | ||
+ | 二4-6原文)。 | ||
((第 193 頁)) | ((第 193 頁)) | ||
- | |||
- | |||
- | |||
- | 二4-6原文)。 | ||
ⓑ聖靈的聲音(說靈言)是指聖靈賞賜門徒說簡 | ⓑ聖靈的聲音(說靈言)是指聖靈賞賜門徒說簡 | ||
捷有力之靈言之聲音,這聲音一響叫眾人都 | 捷有力之靈言之聲音,這聲音一響叫眾人都 | ||
聽見,認定他們在說各地方言。 | 聽見,認定他們在說各地方言。 | ||
+ | |||
ⓒ彼得證明,說這種靈言是指聖靈降臨,是可 | ⓒ彼得證明,說這種靈言是指聖靈降臨,是可 | ||
聽可見的。(徒二14、33) | 聽可見的。(徒二14、33) | ||
+ | |||
Ⓒ主耶穌的應許:「這些神蹟隨著信的人,就是 | Ⓒ主耶穌的應許:「這些神蹟隨著信的人,就是 | ||
奉我的名趕鬼,用新舌頭說話,手能拿蛇…… | 奉我的名趕鬼,用新舌頭說話,手能拿蛇…… | ||
行 5195: | 行 5259: | ||
說靈言。你若不信,這主的應許與你無關,正 | 說靈言。你若不信,這主的應許與你無關,正 | ||
如其他應許一樣。 | 如其他應許一樣。 | ||
+ | |||
Ⓓ哥尼流一家人的證據: | Ⓓ哥尼流一家人的證據: | ||
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賞 | 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賞 | ||
行 5204: | 行 5269: | ||
聖靈的賞賜:說方言,證明是受同樣的聖靈, | 聖靈的賞賜:說方言,證明是受同樣的聖靈, | ||
便吩咐他們受水浸。(徒十47、48;徒十一15-18)。 | 便吩咐他們受水浸。(徒十47、48;徒十一15-18)。 | ||
+ | |||
Ⓔ說靈言是在每人受聖靈時,「都」有的聖靈賞 | Ⓔ說靈言是在每人受聖靈時,「都」有的聖靈賞 | ||
賜: | 賜: | ||
+ | |||
ⓐ五旬節的「所有」猶太門徒都會說(徒二4) | ⓐ五旬節的「所有」猶太門徒都會說(徒二4) | ||
+ | |||
ⓑ哥尼流等「所有」外邦門徒都在講(徒十44 | ⓑ哥尼流等「所有」外邦門徒都在講(徒十44 | ||
+ | -46)。 | ||
((第 194 頁)) | ((第 194 頁)) | ||
+ | ⓒ以弗所「十二」門徒都能說(徒十九6、7)。 | ||
- | |||
- | |||
- | -46)。 | ||
- | ⓒ以弗所「十二」門徒都能說(徒十九6、7)。 | ||
ⓓ撒瑪利亞城「所有」門徒都受聖靈,可聽可 | ⓓ撒瑪利亞城「所有」門徒都受聖靈,可聽可 | ||
見(徒八14-17)。 | 見(徒八14-17)。 | ||
+ | |||
這四處經文,都照主的應許:各種人及各處地方就是 | 這四處經文,都照主的應許:各種人及各處地方就是 | ||
神所呼召的人,他們受聖靈「時」都得到聖靈的賞賜 | 神所呼召的人,他們受聖靈「時」都得到聖靈的賞賜 | ||
:說靈言。 | :說靈言。 | ||
+ | |||
△可見凡擁有聖靈的人,都當說靈言。 | △可見凡擁有聖靈的人,都當說靈言。 | ||
+ | |||
△你是神所呼召的人嗎?你為何不能說靈言? | △你是神所呼召的人嗎?你為何不能說靈言? | ||
- | ⒉反對論點:說方言的能力有可能不是來自上帝的嗎? | + | |
- | (約壹四1;太七21-23;林下十一14、15),他們說 | + | ===== ⒉反對論點:說方言的能力有可能不是來自上帝的嗎?(約壹四1;太七21-23;林下十一14、15) |
+ | |||
+ | 他們說: | ||
聖靈會引導門徒進入一切真理(約十六13新譯),但見 | 聖靈會引導門徒進入一切真理(約十六13新譯),但見 | ||
- | 各教派的說方言之分子並未相信其他也說方言的人已 | + | 各教派的說方言之分子,並未相信其他也說方言的人已 |
被引導進入一切真理。 | 被引導進入一切真理。 | ||
- | 〔批判〕 | + | |
+ | ==== 〔批判〕 | ||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這話是針對那些敵基督 |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這話是針對那些敵基督 | ||
的靈,不是針對那些已經信基督耶穌是道成肉身或是 | 的靈,不是針對那些已經信基督耶穌是道成肉身或是 | ||
神的兒子的人(約壹四1-15)。 | 神的兒子的人(約壹四1-15)。 | ||
+ | |||
⑴我們當然同意撒但既會假裝成光明的天使,故他的 | ⑴我們當然同意撒但既會假裝成光明的天使,故他的 | ||
差役亦可能是假使徒,說方言有可能是出於撒但的 | 差役亦可能是假使徒,說方言有可能是出於撒但的 | ||
假造的「假」方言。但真出於聖靈的賞賜的方言, | 假造的「假」方言。但真出於聖靈的賞賜的方言, | ||
則是真說方言。 | 則是真說方言。 | ||
+ | |||
⑵已信主的人,受聖靈說靈言是普遍的恩賜。看保羅 | ⑵已信主的人,受聖靈說靈言是普遍的恩賜。看保羅 | ||
當時所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得知:哥會既然人才濟濟,恩 | 當時所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得知:哥會既然人才濟濟,恩 | ||
行 5240: | 行 5315: | ||
入一切真理。 | 入一切真理。 | ||
((第 195 頁)) | ((第 195 頁)) | ||
- | |||
- | |||
- | |||
⑶反之,有說靈言的教會,因有聖靈的領導,故有進 | ⑶反之,有說靈言的教會,因有聖靈的領導,故有進 | ||
行 5249: | 行 5321: | ||
信其他神蹟會在今日出現。但對這種不信的人,神 | 信其他神蹟會在今日出現。但對這種不信的人,神 | ||
蹟卻未在今日消失。 | 蹟卻未在今日消失。 | ||
- | ⒊反對論點:今日人們所行的說方言與第一世紀基督徒 | + | |
- | 所行的一樣麼? | + | ===== ⒊反對論點:今日人們所行的說方言與第一世紀基督徒所行的一樣麼? |
⑴神已從猶太崇拜制度轉移到新近建立之基督教會上 | ⑴神已從猶太崇拜制度轉移到新近建立之基督教會上 | ||
(來二2-4),既然目標已在第一世紀達成,神無必要 | (來二2-4),既然目標已在第一世紀達成,神無必要 | ||
在我們的日子再三證明。 | 在我們的日子再三證明。 | ||
+ | |||
⑵說方言的能力促進耶穌吩咐門徒執行國際見證工作 | ⑵說方言的能力促進耶穌吩咐門徒執行國際見證工作 | ||
(徒二(??)38;二1-11;太廿八19),今日說方言者正 | (徒二(??)38;二1-11;太廿八19),今日說方言者正 | ||
把這種能力用在見證工作上麼? | 把這種能力用在見證工作上麼? | ||
+ | |||
⑶第一世紀,當基督徒說方言時,他們所說的話對通 | ⑶第一世紀,當基督徒說方言時,他們所說的話對通 | ||
曉這些信主的人是有意義的(徒二4、8),但今日說 | 曉這些信主的人是有意義的(徒二4、8),但今日說 | ||
方言的人豈不是通常如癡如狂地說些無人明白的話 | 方言的人豈不是通常如癡如狂地說些無人明白的話 | ||
嗎? | 嗎? | ||
+ | |||
⑷在第一世紀,各地小組聚會中只限於讓兩三個人說 | ⑷在第一世紀,各地小組聚會中只限於讓兩三個人說 | ||
方言,輪流著說,若沒有傳譯者在場,他們就要保 | 方言,輪流著說,若沒有傳譯者在場,他們就要保 | ||
持緘默(林前十四27、28)這是今日的情形嗎? | 持緘默(林前十四27、28)這是今日的情形嗎? | ||
- | 〔批判〕 | + | |
+ | ==== 〔批判〕 | ||
⑴來二2-4;並未教導我們說神的這些神蹟「在我們的 | ⑴來二2-4;並未教導我們說神的這些神蹟「在我們的 | ||
日子,無必要再三證明」。反而主說:「信的人」 | 日子,無必要再三證明」。反而主說:「信的人」 | ||
行 5271: | 行 5349: | ||
神的這些證明。只有在不信主應許和神救恩的時代 | 神的這些證明。只有在不信主應許和神救恩的時代 | ||
((第 196 頁)) | ((第 196 頁)) | ||
+ | 中,才更有必要神再三證明。 | ||
- | |||
- | |||
- | |||
- | 中,才更有必要神再三證明。 | ||
⑵今日說方言者正把這種能力用在見證工作上,看「 | ⑵今日說方言者正把這種能力用在見證工作上,看「 | ||
神蹟永隨」之著作 (霍特桑著),已能證明說方言 | 神蹟永隨」之著作 (霍特桑著),已能證明說方言 | ||
行 5286: | 行 5361: | ||
神的靈會說方言的教會,則因順服聖靈的領導必逐 | 神的靈會說方言的教會,則因順服聖靈的領導必逐 | ||
漸完成神國際見證工作,直到主再來。 | 漸完成神國際見證工作,直到主再來。 | ||
+ | |||
⑶說方言既非對人說的,當然是無人明白,但若有翻 | ⑶說方言既非對人說的,當然是無人明白,但若有翻 | ||
譯的恩賜出來,則是有意義的,前已表過。 | 譯的恩賜出來,則是有意義的,前已表過。 | ||
行 5291: | 行 5367: | ||
會,而是為了秩序和造就「人」。若是「對自己、 | 會,而是為了秩序和造就「人」。若是「對自己、 | ||
對神」,則不在此限。 | 對神」,則不在此限。 | ||
+ | |||
△若以上所說為是,那麼今日說靈言,又為何被 | △若以上所說為是,那麼今日說靈言,又為何被 | ||
證明「不是」與第一世紀基督徒所行的一樣? | 證明「不是」與第一世紀基督徒所行的一樣? | ||
- | ⒋反對論點:聖靈可能引導行異能的人做一些超越聖經 | + | |
- | 訓示的事嗎?(提後三16、17;加一8)。 | + | ===== ⒋反對論點:聖靈可能引導行異能的人做一些超越聖經訓示的事嗎?(提後三16、17;加一8)。 |
- | 〔批判〕 | + | |
+ | ==== 〔批判〕 | ||
⑴聖靈當然不可能引導行異能的人做一些超越聖靈的 | ⑴聖靈當然不可能引導行異能的人做一些超越聖靈的 | ||
事,但若強用人意、私意解經,則有可能把邪靈當 | 事,但若強用人意、私意解經,則有可能把邪靈當 | ||
成聖靈,把聖靈當成邪靈(彼後一23)。 | 成聖靈,把聖靈當成邪靈(彼後一23)。 | ||
+ | |||
⑵說靈言既合乎神的聖經教訓,並未與神的靈通過耶 | ⑵說靈言既合乎神的聖經教訓,並未與神的靈通過耶 | ||
穌和使徒所作的啟示有所衝突,這樣的信息當然與 | 穌和使徒所作的啟示有所衝突,這樣的信息當然與 | ||
((第 197 頁)) | ((第 197 頁)) | ||
- | |||
- | |||
- | |||
- | |||
聖經出自同一來源。相反的,否認聖靈的恩賜說靈 | 聖經出自同一來源。相反的,否認聖靈的恩賜說靈 | ||
言,甚至禁止說靈言,卻與聖經中的啟示衝突,這 | 言,甚至禁止說靈言,卻與聖經中的啟示衝突,這 | ||
樣的信息就當小心了。 | 樣的信息就當小心了。 | ||
+ | |||
⑶保羅所傳的福音,與受聖靈說靈言並無衝突,他在 | ⑶保羅所傳的福音,與受聖靈說靈言並無衝突,他在 | ||
以弗所時尋見門徒問道:「你們信了,受了聖靈沒 | 以弗所時尋見門徒問道:「你們信了,受了聖靈沒 | ||
行 5318: | 行 5395: | ||
聖靈是不可分開的。而受聖靈與說靈言更是同時出 | 聖靈是不可分開的。而受聖靈與說靈言更是同時出 | ||
現(徒二4、十45、46、十九6)。 | 現(徒二4、十45、46、十九6)。 | ||
- | ⒌反對論點:贊成說方言的組織屬下分子的生活方式表 | + | |
- | 明他們擁有上帝的靈嗎?(加五22、23;約十七16; | + | ===== ⒌反對論點:贊成說方言的組織屬下分子的生活方式表明他們擁有上帝的靈嗎?(加五22、23;約十七16;賽二4;帖前四3-8)。 |
- | 賽二4;帖前四3-8)。 | + | |
- | 〔批判〕 | + | ==== 〔批判〕 |
⑴哥會的人有說方言的問題,更有其他「生活方式」 | ⑴哥會的人有說方言的問題,更有其他「生活方式」 | ||
與世俗一樣的表現,但保羅絕不表明他們並未曾擁 | 與世俗一樣的表現,但保羅絕不表明他們並未曾擁 | ||
行 5328: | 行 5406: | ||
的身體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 | 的身體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 | ||
裏頭的。」(林前三16;六19)。 | 裏頭的。」(林前三16;六19)。 | ||
+ | |||
⑵肯順服聖靈的領導,才會結出聖靈的果子。那些無 | ⑵肯順服聖靈的領導,才會結出聖靈的果子。那些無 | ||
聖靈果子的人,並非因他們未擁有神的靈,而是不 | 聖靈果子的人,並非因他們未擁有神的靈,而是不 | ||
肯倚靠和依從聖靈行事。 | 肯倚靠和依從聖靈行事。 | ||
+ | |||
①溫和、自制,與火熱、大聲讚美,同屬主所喜的性 | ①溫和、自制,與火熱、大聲讚美,同屬主所喜的性 | ||
((第 198 頁)) | ((第 198 頁)) | ||
- | |||
- | |||
- | |||
- | |||
格(約二15-17;太廿一15-16),聚會中有聖靈 | 格(約二15-17;太廿一15-16),聚會中有聖靈 | ||
的感動會高聲歌唱,宣講神言,手舞足蹈。(詩 | 的感動會高聲歌唱,宣講神言,手舞足蹈。(詩 | ||
八十一1;一五0篇;路一41、49) | 八十一1;一五0篇;路一41、49) | ||
- | ⑵參與政治及戰爭,而以此論定是「屬於世界」,是 | + | |
+ | ②參與政治及戰爭,而以此論定是「屬於世界」,是 | ||
過分主觀看法,並無聖經依據。主是說他的國不是 | 過分主觀看法,並無聖經依據。主是說他的國不是 | ||
「出於」這世界(屬於原文直譯),意即主的國度並 | 「出於」這世界(屬於原文直譯),意即主的國度並 | ||
行 5357: | 行 5434: | ||
見殺人在聖經上有其界限和對象,現今廢死刑之聲 | 見殺人在聖經上有其界限和對象,現今廢死刑之聲 | ||
很多,但並非都由於戰爭。 | 很多,但並非都由於戰爭。 | ||
- | ⒍反對論點:今日真正的基督徒憑著說方言的能力將他 | ||
- | 們標明出來嗎?(約十三35;林前十三1、8;徒一(??)8;太 | ||
- | 廿八19;太廿四14)今日哪些人正從事這種工作(見證 | ||
- | ),這是擁有聖靈的證據。 | ||
- | 〔批判〕 | ||
- | ⑴「說靈言」是證明信的人有否受聖靈之依據之一 | ||
- | ((第 199 頁)) | ||
- | |||
+ | ===== ⒍反對論點:今日真正的基督徒憑著說方言的能力將他們標明出來嗎?(約十三35;林前十三1、8;徒一(??)8;太廿八19;太廿四14)今日哪些人正從事這種工作(見證),這是擁有聖靈的證據。 ===== | ||
+ | ==== 〔批判〕 ==== | ||
+ | ⑴「說靈言」是證明信的人有否受聖靈之依據之一 | ||
+ | ((第 199 頁)) | ||
;又向不信的人做神蹟(林前十四22)。故有聖靈 | ;又向不信的人做神蹟(林前十四22)。故有聖靈 | ||
者當用「愛」來運用其恩賜。有愛心而無恩賜, | 者當用「愛」來運用其恩賜。有愛心而無恩賜, | ||
與有恩賜無愛心,都非保羅在林前十二~十三章 | 與有恩賜無愛心,都非保羅在林前十二~十三章 | ||
之本意。 | 之本意。 | ||
+ | |||
⑵因為有聖靈者有未被聖靈充滿之可能,故未必有 | ⑵因為有聖靈者有未被聖靈充滿之可能,故未必有 | ||
聖靈的果子。說方言不是聖靈的果子,而是聖靈 | 聖靈的果子。說方言不是聖靈的果子,而是聖靈 | ||
行 5382: | 行 5456: | ||
告,祝福,為他洗腳,則這種信徒必是被聖靈充 | 告,祝福,為他洗腳,則這種信徒必是被聖靈充 | ||
滿的人。 | 滿的人。 | ||
+ | |||
⑶說靈言是對神說的,愛是對人而發的,二者的對 | ⑶說靈言是對神說的,愛是對人而發的,二者的對 | ||
象不同,不能相提並論。(林前十三1、8)是論及 | 象不同,不能相提並論。(林前十三1、8)是論及 | ||
對人而言的說翻方言,並非對神。 | 對人而言的說翻方言,並非對神。 | ||
+ | |||
⑷彼得等十二門徒被主差到以色列各城去傳福音時 | ⑷彼得等十二門徒被主差到以色列各城去傳福音時 | ||
,並未擁有聖靈之內住;施洗約翰亦見證主,也 | ,並未擁有聖靈之內住;施洗約翰亦見證主,也 | ||
未見有聖靈內住。可見並非向人作見證就是擁有 | 未見有聖靈內住。可見並非向人作見證就是擁有 | ||
聖靈的證據。 | 聖靈的證據。 | ||
- | ⒎反對論點:說方言會延續到完全的事來到麼?(林前 | ||
- | 十三8-10;來二2-4;徒二4;十44-46;十九8) | ||
- | 〔批判〕 | ||
- | ⑴這處聖經中「完全的」是指主再來時,我們將親 | ||
- | 見主面,即見主的真體(約壹三2),故說「到那 | ||
- | ((第 200 頁)) | ||
- | |||
+ | ===== ⒎反對論點:說方言會延續到完全的事來到麼?(林前十三8-10;來二2-4;徒二4;十44-46;十九8) ===== | ||
+ | ==== 〔批判〕 ===== | ||
+ | ⑴這處聖經中「完全的」是指主再來時,我們將親 | ||
+ | 見主面,即見主的真體(約壹三2),故說「到那 | ||
+ | ((第 200 頁)) | ||
時,就要面對面了」(林前十三12)。 | 時,就要面對面了」(林前十三12)。 | ||
+ | |||
⑵保羅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 | ⑵保羅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 | ||
清」,包括當保羅等使徒在內,他們對於神的旨 | 清」,包括當保羅等使徒在內,他們對於神的旨 | ||
行 5410: | 行 5485: | ||
。但教會既未被建造完成,那完全的(主耶穌)便 | 。但教會既未被建造完成,那完全的(主耶穌)便 | ||
不來,說方言及其他恩賜則仍需要在教會盡功用。 | 不來,說方言及其他恩賜則仍需要在教會盡功用。 | ||
+ | |||
⑶「使徒在場,或按手才有說方言的恩賜和其他的 | ⑶「使徒在場,或按手才有說方言的恩賜和其他的 | ||
恩賜。使徒去世了,這些恩賜便跟著終止」的論 | 恩賜。使徒去世了,這些恩賜便跟著終止」的論 | ||
行 5417: | 行 5493: | ||
神藉使徒先知等向人作見證,故都需要神用這些 | 神藉使徒先知等向人作見證,故都需要神用這些 | ||
恩賜向人作證據,使不信的人信服。 | 恩賜向人作證據,使不信的人信服。 | ||
+ | |||
⑷(來二4-6)並非論說使徒死去,恩賜即告終止,而 | ⑷(來二4-6)並非論說使徒死去,恩賜即告終止,而 | ||
是論及主親自講救恩,後來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 | 是論及主親自講救恩,後來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 | ||
行 5426: | 行 5503: | ||
((第 201 頁)) | ((第 201 頁)) | ||
+ | ===== ⒏反對論點:在馬可福音中,信的人有神蹟,並非只有說方言(可十六17、18)。 ===== | ||
+ | (可十六17、18)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內容顯示: | ||
+ | * ⑴有五種事,並非只說方言一種。 | ||
+ | * ⑵說方言的人並不鼓勵人行其他四種。 | ||
+ | * ⑶這幾節經文並非所有聖經學者都接受。 | ||
+ | ==== 〔批判〕 ===== | ||
- | ⒏反對論點:在馬可福音(可十六17、18) | ||
- | ⑴有五種事,並非只說方言一種。 | ||
- | ⑵說方言的人並不鼓勵人行其他四種。 | ||
- | ⑶這幾節經文並非所有聖經學者都接受。 | ||
- | 〔批判〕 | ||
⑴主對「信的人」之應許有五種,不信的人,連一 | ⑴主對「信的人」之應許有五種,不信的人,連一 | ||
種也得不到。 | 種也得不到。 | ||
+ | |||
⑵說靈言的人也「鼓勵」人行其他四種事。若是出 | ⑵說靈言的人也「鼓勵」人行其他四種事。若是出 | ||
於信心及為證實福音之需要時(但不可出於試探)。 | 於信心及為證實福音之需要時(但不可出於試探)。 | ||
+ | |||
⑶並非所有學者都「不」接受這幾節經文。 | ⑶並非所有學者都「不」接受這幾節經文。 | ||
- | 註一:反對說方言之論點係依據耶和華王國見證人會現已 | ||
- | 出版:《根據聖經而推理》一書有關說方言之論題 | ||
- | 。(P.400-404) | ||
((第 202 頁)) | ((第 202 頁)) | ||
+ | ====== (肆)教會建造 ====== | ||
+ | ====== 目前教會癥結之探究和改進 ====== | ||
- | 目前教會癥結之探究和改進 | ||
目前真教會之癥結所在是:神觀問題,總會機構問題 | 目前真教會之癥結所在是:神觀問題,總會機構問題 | ||
及神學院傳道訓練問題。 | 及神學院傳道訓練問題。 | ||
- | 一、神觀問題: | + | |
- | ㈠為何要論神觀? | + | ===== 一、神觀問題 |
- | ⒈沒有正確神觀便無法認清聖經真理。 | + | |
- | ⒉沒有正確神觀便無法傳出聖經真理。 | + | ==== ㈠為何要論神觀? |
- | ⒊沒有正確神觀便無法長成基督身量。 | + | |
- | ㈡神觀之解決方法: | + | |
- | ⒈當除去舊有的傳統觀念:務必存疑修正。 | + | |
- | ⒉當逐卷深入查讀神的話:務必細心求證。 | + | |
- | ⒊當不斷禱告思想和交通:務必專心求解。 | + | |
- | ㈢正確的神觀之建立: | + | ==== ㈡神觀之解決方法: |
- | ⒈只有一位神,就是萬有的父,天地的主宰。惟 | + | |
- | 獨神是至高的神,再無別神可以匹配。 | + | |
- | ⒉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神的兒子。 | + | |
- | ⒊只有一位靈,就是真理的靈。他是神的靈,父 | + | |
- | 因子的名所差來的保惠師。他有位格,但不是 | + | |
- | 三位一體神,更非獨一真神或包羅萬有、調和 | + | ==== ㈢正確的神觀之建立: |
- | 的靈。 | + | |
- | 二、總會機構之設置問題: | + | |
- | ㈠總會之設置沒有清楚的聖經根據: | + | |
- | ⒈聖經有各地的召會,沒有總會。 | + | |
+ | |||
+ | ===== 二、總會機構之設置問題 | ||
+ | |||
+ | ==== ㈠總會之設置沒有清楚的聖經根據: | ||
+ | |||
+ | ==== ⒈聖經有各地的召會,沒有總會 | ||
保羅寫信給各地教會的組成者:諸位監督、執 | 保羅寫信給各地教會的組成者:諸位監督、執 | ||
事、聖徒。這些成員是地方性的,沒有普世性 | 事、聖徒。這些成員是地方性的,沒有普世性 | ||
((第 203 頁)) | ((第 203 頁)) | ||
+ | 之總會機構。 | ||
+ | ==== ⒉以弗所書中的召會組織是身體與頭之關係 ==== | ||
+ | === ⑴頭是基督、身體是召會 === | ||
- | + | 各地召會彼此平等 | |
- | 之總會機構。 | + | |
- | ⒉以弗所書中的召會組織是身體與頭之關係: | + | |
- | ⑴頭是基督、身體是召會:各地召會彼此平等 | + | |
、獨立自主地聯絡、以基督為中心和目標。 | 、獨立自主地聯絡、以基督為中心和目標。 | ||
運用恩賜、功用和職分。由各地教會之長老 | 運用恩賜、功用和職分。由各地教會之長老 | ||
治理教導和牧養。 | 治理教導和牧養。 | ||
- | ⑵耶路撒冷教會並非總會: | + | |
+ | === ⑵耶路撒冷教會並非總會 | ||
①保羅至耶路撒冷開會,是因十二使徒在那 | ①保羅至耶路撒冷開會,是因十二使徒在那 | ||
裏,且問題人物也出在那裏,故他與巴拿 | 裏,且問題人物也出在那裏,故他與巴拿 | ||
巴不得不去那裏。 | 巴不得不去那裏。 | ||
+ | |||
②他們開會並非普世性的各地教會都派代表 | ②他們開會並非普世性的各地教會都派代表 | ||
參加,而是只有外邦教會之使徒:保羅和 | 參加,而是只有外邦教會之使徒:保羅和 | ||
行 5494: | 行 5582: | ||
為了外邦人得救是否須受割及守摩西律法 | 為了外邦人得救是否須受割及守摩西律法 | ||
而開會。 | 而開會。 | ||
+ | |||
③他們寫書信給各外邦教會.並非是總會之 | ③他們寫書信給各外邦教會.並非是總會之 | ||
公文,而是因為真理問題既已決定。且非 | 公文,而是因為真理問題既已決定。且非 | ||
行 5499: | 行 5588: | ||
各地教會,耶京教會與安提阿等教會都是 | 各地教會,耶京教會與安提阿等教會都是 | ||
「平等」、「獨立」的「地方教會」。 | 「平等」、「獨立」的「地方教會」。 | ||
- | ⑶總會之機構是這世界體系的產品: | + | |
+ | === ⑶總會之機構是這世界體系的產品 | ||
①世界體系下之組織如猶太教:有其公會 | ①世界體系下之組織如猶太教:有其公會 | ||
,統轄各處之分會。但是,主來指責最深 | ,統轄各處之分會。但是,主來指責最深 | ||
的罪過和被殺者。都是出於這公會:逼迫 | 的罪過和被殺者。都是出於這公會:逼迫 | ||
使徒最力的也是公會。 | 使徒最力的也是公會。 | ||
+ | |||
②教會歷史事蹟!由於天主教之教皇制度及 | ②教會歷史事蹟!由於天主教之教皇制度及 | ||
((第 204 頁)) | ((第 204 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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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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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教會之凌駕其他地方教會、形成總會 | 羅馬教會之凌駕其他地方教會、形成總會 | ||
所在,造成多少罪惡淵藪:異端裁判所, | 所在,造成多少罪惡淵藪:異端裁判所, | ||
行 5523: | 行 5611: | ||
。但是,各處教派既已有悖逆的總會機構 | 。但是,各處教派既已有悖逆的總會機構 | ||
,聖靈之運行恐怕會被限制。 | ,聖靈之運行恐怕會被限制。 | ||
+ | |||
④總會應由神設置的使徒們、先知們、傳福 | ④總會應由神設置的使徒們、先知們、傳福 | ||
音者、教導者和牧人們,這五種同工來代 | 音者、教導者和牧人們,這五種同工來代 | ||
行 5537: | 行 5626: | ||
使徒」是神在召會中的置設為第一的(林 | 使徒」是神在召會中的置設為第一的(林 | ||
((第 205 頁)) | ((第 205 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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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二28),教會差派的「使者」(林前 | 前十二28),教會差派的「使者」(林前 | ||
後八23);該與聖靈差派的「使徒」有所 | 後八23);該與聖靈差派的「使徒」有所 | ||
行 5547: | 行 5632: | ||
,及傳福音的。(徒八章)。請看保羅和 | ,及傳福音的。(徒八章)。請看保羅和 | ||
彼得等使徒: | 彼得等使徒: | ||
+ | |||
Ⓐ起先保羅是教會的門徒(徒九26),其後 | Ⓐ起先保羅是教會的門徒(徒九26),其後 | ||
是教會的教導者(徒十一25)和先知(徒十 | 是教會的教導者(徒十一25)和先知(徒十 | ||
行 5554: | 行 5640: | ||
固門徒)(徒十三-十四、廿章) | 固門徒)(徒十三-十四、廿章) | ||
,及巡牧各地教會(徒十五章後半)。 | ,及巡牧各地教會(徒十五章後半)。 | ||
+ | |||
Ⓑ彼得先是主的門徒跟從主,後被差派 | Ⓑ彼得先是主的門徒跟從主,後被差派 | ||
為十二使徒。到各地去傳神國福音( | 為十二使徒。到各地去傳神國福音( | ||
見證主復活),建立教會(太廿八19- | 見證主復活),建立教會(太廿八19- | ||
21),牧養群羊(約廿一章)。 | 21),牧養群羊(約廿一章)。 | ||
- | ⑷神厭棄總會的設置、故興起環境,於大 | + | |
+ | === ⑷神厭棄總會的設置,於大陸拆毀總會組織,靈工反而興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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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厭棄總會的設置、故興起環境,於大 | ||
陸拆毀總會組織,由神直接帶領,靈工 | 陸拆毀總會組織,由神直接帶領,靈工 | ||
- | 反而興旺,此為最好例證。但在台之支 | + | 反而興旺,此為最好例證。 |
+ | |||
+ | 但在台之支 | ||
部竟不知神此心意,反而以人意私設總 | 部竟不知神此心意,反而以人意私設總 | ||
會代替大陸的領導地位,結果與南洋教 | 會代替大陸的領導地位,結果與南洋教 | ||
會造成隔閡,還一味想居老大哥地位來 | 會造成隔閡,還一味想居老大哥地位來 | ||
- | 領導各地教會。故靈工受阻,幾十年來 | + | 領導各地教會,故靈工受阻,幾十年來 |
、教會信徒無論質量,都不能像使徒教 | 、教會信徒無論質量,都不能像使徒教 | ||
會有活潑見證,此為最好借鏡,若不悔 | 會有活潑見證,此為最好借鏡,若不悔 | ||
((第 206 頁)) | ((第 206 頁)) | ||
+ | 改,只等神再出手,就後悔莫及。 | ||
+ | ===== 三、神學院傳道訓練問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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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只等神再出手,就後悔莫及。 | ||
- | 三、神學院傳道訓練問題: | ||
鑑於傳道人之素質低落,自須探討其因,方能對症 | 鑑於傳道人之素質低落,自須探討其因,方能對症 | ||
下藥。茲就行政組織,師資訓練方法,神學生入訓 | 下藥。茲就行政組織,師資訓練方法,神學生入訓 | ||
資格及教材等提出研究。 | 資格及教材等提出研究。 | ||
- | ㈠學院組織之隸屬問題: | + | |
+ | ==== ㈠學院組織之隸屬問題 | ||
⒈神學院之組成類似舊約之先知學校,如撒母耳 | ⒈神學院之組成類似舊約之先知學校,如撒母耳 | ||
所監管之先知門徒們(撒上十九20-24)。 | 所監管之先知門徒們(撒上十九20-24)。 | ||
行 5583: | 行 5675: | ||
有所謂:「駐牧傳道」(每年駐牧某地,每年 | 有所謂:「駐牧傳道」(每年駐牧某地,每年 | ||
調動)根本不是作先知,而是傳道或牧人。 | 調動)根本不是作先知,而是傳道或牧人。 | ||
+ | |||
⒉先知學校的成立,該由真正的先知來監督、引 | ⒉先知學校的成立,該由真正的先知來監督、引 | ||
導和治理。但由於隸屬總會,先知便無此權。 | 導和治理。但由於隸屬總會,先知便無此權。 | ||
- | ㈡師資及訓練法問題: | + | |
+ | ==== ㈡師資及訓練法問題 | ||
⒈神學院訓練最重訓練得法,問題是現在的教師 | ⒈神學院訓練最重訓練得法,問題是現在的教師 | ||
訓練法並非聖經之「門徒制」,而是「授課制 | 訓練法並非聖經之「門徒制」,而是「授課制 | ||
行 5593: | 行 5688: | ||
畢業後也變成只會領會(上課),不會針對問 | 畢業後也變成只會領會(上課),不會針對問 | ||
題「牧養」的工人。 | 題「牧養」的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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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師資訓練方法非主耶穌召徒訓練法,也非 | 由於師資訓練方法非主耶穌召徒訓練法,也非 | ||
保羅、彼得等使徒之訓練跟從者之法,故傳道 | 保羅、彼得等使徒之訓練跟從者之法,故傳道 | ||
行 5599: | 行 5695: | ||
角色。 | 角色。 | ||
((第 207 頁)) | ((第 207 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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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除了訓練法出問題外,師資不全也是關鍵。至 | ⒉除了訓練法出問題外,師資不全也是關鍵。至 | ||
神學院授課之教師,並非個個都是先知老師, | 神學院授課之教師,並非個個都是先知老師, | ||
- | 在靈智靈德靈力方面若都無神同在的證據,則 | + | 在靈智、靈德、靈力方面若都無神同在的證據,則 |
學生也自然無法提昇水準。尤其專任教師太少 | 學生也自然無法提昇水準。尤其專任教師太少 | ||
,工作又忙,時常一授完課即不見面,找教師 | ,工作又忙,時常一授完課即不見面,找教師 | ||
私下研究也不方便,問題便出來。 | 私下研究也不方便,問題便出來。 | ||
+ | |||
⒊權威之觀念老舊和素養太差:這是一般通病, | ⒊權威之觀念老舊和素養太差:這是一般通病, | ||
認真說來,還是因為師資難尋,尤其是「人」 | 認真說來,還是因為師資難尋,尤其是「人」 | ||
師。 | 師。 | ||
- | ㈢神學生的資格: | + | |
+ | ==== ㈢神學生的資格 | ||
神學生沒有清楚的神的選召,雖經四年訓練,也 | 神學生沒有清楚的神的選召,雖經四年訓練,也 | ||
不受神使用;強硬規定學歷,而不重實際神的呼 | 不受神使用;強硬規定學歷,而不重實際神的呼 | ||
行 5620: | 行 5716: | ||
乖聽人的命令,不會聽神的命令。只會有人臉色 | 乖聽人的命令,不會聽神的命令。只會有人臉色 | ||
行事,不會看聖靈的運行。 | 行事,不會看聖靈的運行。 | ||
- | ㈣教材: | + | |
+ | ==== ㈣教材 | ||
老教材時常用,又以過去的經驗作現今之教材, | 老教材時常用,又以過去的經驗作現今之教材, | ||
當作普遍的真理來教導,造成扭曲真理。尤其是 | 當作普遍的真理來教導,造成扭曲真理。尤其是 | ||
行 5630: | 行 5728: | ||
,後作文章。聖經概論及四福音之基礎教材,並 | ,後作文章。聖經概論及四福音之基礎教材,並 | ||
((第 208 頁)) | ((第 208 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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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精深,學生從此下基礎不夠,忙學其他教材, | 不精深,學生從此下基礎不夠,忙學其他教材, | ||
是本末倒置。沒有正確而完整的聖經認識,便硬 | 是本末倒置。沒有正確而完整的聖經認識,便硬 | ||
行 5647: | 行 5741: | ||
+ | ====== 做堵住教會的破口者 ====== | ||
+ | |||
+ | ===== 一、撒但就是神國度的抵擋者 ===== | ||
- | 做堵住教會的破口者 | ||
- | 一、撒但就是神國度的抵擋者: | ||
抵擋神國度的撒但,是教會的公敵,常利用撒但的差 | 抵擋神國度的撒但,是教會的公敵,常利用撒但的差 | ||
役,侵入教會中,與假先知、假師傅聯合,藉著有形的組 | 役,侵入教會中,與假先知、假師傅聯合,藉著有形的組 | ||
行 5662: | 行 5757: | ||
所以,教會處境實在是「四面受敵」,非常危險,若不常 | 所以,教會處境實在是「四面受敵」,非常危險,若不常 | ||
常儆醒小心,便落入撒但所設圈套中。 | 常儆醒小心,便落入撒但所設圈套中。 | ||
- | 二、撒但奪取人心中的神道,破壞人信心,壓抑其長大: | + | |
+ | ===== 二、撒但奪取人心中的神道,破壞人信心,壓抑其長大 | ||
主撒種的比喻中,那些在路旁的人,就是那些聽了神 | 主撒種的比喻中,那些在路旁的人,就是那些聽了神 | ||
國福音者,隨後「魔鬼」來,從他們心中把這話奪去,恐 | 國福音者,隨後「魔鬼」來,從他們心中把這話奪去,恐 | ||
行 5675: | 行 5772: | ||
((第 210 頁)) | ((第 210 頁)) | ||
+ | ===== 三、撒但對「撒在好土者」則成了「負面造就者」 ===== | ||
+ | 因為「撒在好土者」這種人是: | ||
+ | * ⒈領悟明白所聽之道者(太八23)。 | ||
+ | * ⒉承受接納這道者(可四20)。 | ||
+ | * ⒊用善良而好的心來持守道而又在堅忍中結實者(路八l5)。 | ||
+ | * ⒋發生、長大、成熟、繁殖的基督徒(可四8)。 | ||
- | 三、撒但對「撒在好土者」則成了「負面造就者」:因為 | + | 具備以上四種特點的基督徒,能與任何基督徒在一起搭 |
- | 這種人是: | + | |
- | ⒈領悟明白所聽之道者(太八23)。 | + | |
- | ⒉承受接納這道者(可四20)。 | + | |
- | ⒊用善良而好的心來持守道而又在堅忍中結實者(路 | + | |
- | 八l5)。 | + | |
- | ⒋發生、長大、成熟、繁殖的基督徒(可四8)。 | + | |
- | 具備以上四種特點的基督徒能與任何基督徒在一起搭 | + | |
配、建造神的殿,直到獲至神子的信和完全認識的合一情 | 配、建造神的殿,直到獲至神子的信和完全認識的合一情 | ||
況中,就是長成之人,就是滿有基督豐滿身量的人。也就 | 況中,就是長成之人,就是滿有基督豐滿身量的人。也就 | ||
行 5696: | 行 5792: | ||
切地)紛爭的屬肉的人,更是不夠水準來明白、接納,持 | 切地)紛爭的屬肉的人,更是不夠水準來明白、接納,持 | ||
守神的道,因為還是小孩。 | 守神的道,因為還是小孩。 | ||
+ | |||
主耶穌的一生,就是神撒在世上的好土之榜樣,主耶 | 主耶穌的一生,就是神撒在世上的好土之榜樣,主耶 | ||
穌的信心,是神子的信心;主耶穌的認識神,是神子之完 | 穌的信心,是神子的信心;主耶穌的認識神,是神子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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