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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law:20240610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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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law:20240610090000 [2024/06/12 07:05 -0500 Wed. (10 個月前)] wcmtopic:law:20240610090000 [2024/06/14 18:42 -0500 Fri. (10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壹、奴隸制度] l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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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以色列家在埃及地為奴經歷:約瑟在埃及當宰相,雅各全家寄居在埃及的歌珊地,約瑟死後,不認識他的法老王逼迫、殺害以色列人,神揀選摩西、亞倫兄弟作為救主,救出為奴之家。雅威神就是「釋奴者」。以色列全家變成神國裡的奴僕。所以,神所頒布的國度律法,其實是賜給一切當神奴僕的以色列人。   * 2、以色列家在埃及地為奴經歷:約瑟在埃及當宰相,雅各全家寄居在埃及的歌珊地,約瑟死後,不認識他的法老王逼迫、殺害以色列人,神揀選摩西、亞倫兄弟作為救主,救出為奴之家。雅威神就是「釋奴者」。以色列全家變成神國裡的奴僕。所以,神所頒布的國度律法,其實是賜給一切當神奴僕的以色列人。
   * 3、此種主僕身份在新約福音中仍然如此,沒有改變:改變的奴隸主是誰,而非改變身為奴隸的人。人的一生都是在「奴隸主」手中,毫無自由可言。不是作罪奴,就是作罪奴。   * 3、此種主僕身份在新約福音中仍然如此,沒有改變:改變的奴隸主是誰,而非改變身為奴隸的人。人的一生都是在「奴隸主」手中,毫無自由可言。不是作罪奴,就是作罪奴。
-  * 4、所謂「自由的憲章」,是此世界的憲章,不是雅威神國裡的憲章:此普世價值的憲章仍是屬於撒但魔鬼的憲章,絕非雅威神國度憲章。所以,所有的「自由憲章」都不過是撒但欺騙人的最高明的騙術。牠的僕役也應許人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彼後 2:18-19)。主耶穌也講「汙靈離了人身,又返回人身」的比喻(太 12:43-45; 路 11:23-26)。那人的末後比先前更不好了,是因為「他們曉得義路、又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如同豬狗一般(彼後 2:20-22),參見(太 7:6)。+  * 4、所謂「自由的憲章」,是此世界的憲章(註六),不是雅威神國裡的憲章:此普世價值的憲章仍是屬於撒但魔鬼的憲章,絕非雅威神國度憲章。所以,所有的「自由憲章」都不過是撒但欺騙人的最高明的騙術。牠的僕役也應許人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彼後 2:18-19)。主耶穌也講「汙靈離了人身,又返回人身」的比喻(太 12:43-45; 路 11:23-26)。那人的末後比先前更不好了,是因為「他們曉得義路、又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如同豬狗一般(彼後 2:20-22),參見(太 7:6)。
   * 5、人比豬狗還尊貴:外邦人過去如同豬狗,因為沒有神、沒有律法、沒有盼望(弗 2:11-12)。所以,主耶穌稱他們為「狗」(太 15:24-28),她並不反對,承認自己是狗,卻會憑著信心求主憐憫,能夠得「主人掉下來的餅碎」,她的信心是大的,主就照著她所求的給她成全了:她的女兒從汙靈手中得釋放了。   * 5、人比豬狗還尊貴:外邦人過去如同豬狗,因為沒有神、沒有律法、沒有盼望(弗 2:11-12)。所以,主耶穌稱他們為「狗」(太 15:24-28),她並不反對,承認自己是狗,卻會憑著信心求主憐憫,能夠得「主人掉下來的餅碎」,她的信心是大的,主就照著她所求的給她成全了:她的女兒從汙靈手中得釋放了。
   * 6、因此,從污鬼中得自由的人,要持續保持在「葡萄樹上」,結好果子給主神,否則,仍然會像枝子被丟在外面枯乾,被扔入火裡燒了(約 15:1-6)。保羅也是這樣教導:現今既從那罪得了釋放,做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 6:19-23)。正如以色列選民出埃及為奴之家,成為神的長子,過曠野,進迦南,成為神的聖別的子民,就要遵行神聖別的律法:以食物潔淨律為主(申 14:1-21)。因為誡命和律法都是「聖別、公義、良善」的(羅 7:12),跟雅威神一樣聖別,所以,神的子民必須是遵守神律法的聖別者,也就是要遵守與埃及律例和迦南地律例[註五]不同的律例(利 18:1-5),與他們有所區別,否則,就是「撒但的同路人」。先知書重複強調:「人若遵守這律法,就必因此活著」(結 20:11, 13, 21)。因為,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已經完全墮落:無論是在「埃及」(結 20:4-9),在曠野(10-26),在迦南(27-32),都是寧願向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卻不願謹守遵行他們的神雅威的聖約律法,像他們的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事奉的雅威真神。   * 6、因此,從污鬼中得自由的人,要持續保持在「葡萄樹上」,結好果子給主神,否則,仍然會像枝子被丟在外面枯乾,被扔入火裡燒了(約 15:1-6)。保羅也是這樣教導:現今既從那罪得了釋放,做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 6:19-23)。正如以色列選民出埃及為奴之家,成為神的長子,過曠野,進迦南,成為神的聖別的子民,就要遵行神聖別的律法:以食物潔淨律為主(申 14:1-21)。因為誡命和律法都是「聖別、公義、良善」的(羅 7:12),跟雅威神一樣聖別,所以,神的子民必須是遵守神律法的聖別者,也就是要遵守與埃及律例和迦南地律例[註五]不同的律例(利 18:1-5),與他們有所區別,否則,就是「撒但的同路人」。先知書重複強調:「人若遵守這律法,就必因此活著」(結 20:11, 13, 21)。因為,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已經完全墮落:無論是在「埃及」(結 20:4-9),在曠野(10-26),在迦南(27-32),都是寧願向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卻不願謹守遵行他們的神雅威的聖約律法,像他們的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事奉的雅威真神。
行 172: 行 172:
  
 ==== 註五、雅威的律法、罪和死的律法、埃及的律例、迦南的律例 ==== ==== 註五、雅威的律法、罪和死的律法、埃及的律例、迦南的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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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 18:3)的「按著他們的律例」(原文),是與(利 18:4-5)的「我的典章、我的律例」彼此相對的。   * (利 18:3)的「按著他們的律例」(原文),是與(利 18:4-5)的「我的典章、我的律例」彼此相對的。
行 190: 行 191:
     * 主對那些「奉他的名說過預言,且奉他的名改過諸鬼,又他的名行過許多能力」的許多人,公開宣告:『我從來不曾認識你們,這些持續行那違背律法之事的人,當一直遠離我。』(太 7:22-23)。     * 主對那些「奉他的名說過預言,且奉他的名改過諸鬼,又他的名行過許多能力」的許多人,公開宣告:『我從來不曾認識你們,這些持續行那違背律法之事的人,當一直遠離我。』(太 7:22-23)。
     * 因此,我們據此而論,基督教的許多號稱是「基督徒」的人,其實就是「主耶穌基督從來不曾認識的人」,因他們都是「持續行那違背律法之事的人」。     * 因此,我們據此而論,基督教的許多號稱是「基督徒」的人,其實就是「主耶穌基督從來不曾認識的人」,因他們都是「持續行那違背律法之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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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六、天授神權演變為民本的「社會契約」。洛克此一主張,只限於「自由人」,當時還有奴隸存在。
 +人民的定義,與共產主義一致:為人民服務是為「自由人」不是為「底層」的奴隸服務。
 +現代國家,人民是國家的奴隸,要納稅、服兵役。特權變成少數人的專利。
 +洛克宗教看法是政府可以管宗教的的無神論者。也就是政權取代教權,亨利八世設立「新教的國家教會」:違反律法禁止離婚、再娶。
 +十八世紀有國家觀念。國王凌駕在宗教體系之上。以後演變有民選總統的民主體制。強調人權、以人為本的宗教,都是亞當夏娃的後代:吃了禁果,廢掉神的律法,要像神一樣。反對神本的祭司體系制度。
 +賽60-61章,即是啟21:12-26的原本。以色列民是萬民祭司、雅威神的僕役。列國萬民是他們的僕役。
 +外邦教會奪權,取代以民。利用平權來奪權:不分種族、性別、階級的平等,連治理上也平等。奪神權、奪選民權、奪家庭治理權。都導因於遠離律法、反律法或違背律法。
 +此種所謂的民主、自由的國家,洗腦的徹底,類似共產國家對人民的洗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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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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