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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law:20240525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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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law:20240525090000 [2024/05/24 20:39 -0500 Fri. (10 個月前)] wcmtopic:law:20240525090000 [2024/05/24 22:26 -0500 Fri. (10 個月前)] (目前版本) wcm
行 56: 行 56:
 ==== 1、沒有判罰的條文形同虛文 ==== ==== 1、沒有判罰的條文形同虛文 ====
  
-  號稱基督教,卻無審判的實際依據:「神的典章」,即神公義的判決,就必因不義、紛爭而分裂。+  * 號稱基督教,卻無審判的實際依據:「神的典章」,即神公義的判決,就必因不義、紛爭而分裂。
  
 === 基督教會史斑斑可證 === === 基督教會史斑斑可證 ===
  
-  教會首度大分裂即是由尼西亞會議後,外邦君王扮演「主審」,欽定「尼西亞信經」一齣戲後,東西方教會分裂,正如舊約所羅門王那樣,國家分裂為南北兩國。+  * 教會首度大分裂即是由尼西亞會議後,外邦君王扮演「主審」,欽定「尼西亞信經」一齣戲後,東西方教會分裂,正如舊約所羅門王那樣,國家分裂為南北兩國。
  
-  舊教又因神觀的看法不同,一字(和)之差,又在分列為東西兩大教派(羅馬天主教和東方正教);新教改革更是分裂又分裂,至今依然如此。+  * 舊教又因神觀的看法不同,一字(和)之差,又在分列為東西兩大教派(羅馬天主教和東方正教);新教改革更是分裂又分裂,至今依然如此。
  
 ==== 2、新約聖經強調「神的義」:救恩的福音與審判的公義並提 ==== ==== 2、新約聖經強調「神的義」:救恩的福音與審判的公義並提 ====
  
-  保羅的羅馬書救恩論:福音是神的大能救贖論:救贖包括神的義和神的忿怒(羅 1:17-19)。+  * 保羅的羅馬書救恩論:福音是神的大能救贖論:救贖包括神的義和神的忿怒(羅 1:17-19)。
  
 ==== 3、基督兩次來臨 ==== ==== 3、基督兩次來臨 ====
  
-  首次來以身救贖世界,二次來以言審判世界(約 12:44-50)+  * 首次來以身救贖世界,二次來以言審判世界(約 12:44-50)
  
 ===== 正文 ===== ===== 正文 =====
行 76: 行 76:
 ===== 壹、神的誡命律法,必帶有罰則 ===== ===== 壹、神的誡命律法,必帶有罰則 =====
  
-  神的誡命律法,必帶有罰則,以及審判官的職責,以便作為審判的依據,以達恫嚇、阻止違律後的嚴重後果。+  * 神的誡命律法,必帶有罰則,以及審判官的職責,以便作為審判的依據,以達恫嚇、阻止違律後的嚴重後果。
  
 ==== 一、亞當之約 ==== ==== 一、亞當之約 ====
  
-  吩咐當行與不當行兩方面,附上罰則:違命當日必死。果然,雅威神分別照各人所行的、加以公義的判決與處治(創 3:14-24)。+  * 吩咐當行與不當行兩方面,附上罰則:違命當日必死。果然,雅威神分別照各人所行的、加以公義的判決與處治(創 3:14-24)。
  
 ==== 二、對挪亞的堅約 ==== ==== 二、對挪亞的堅約 ====
  
-  建造方舟入方舟,躲避洪水,凡不入方舟者,全部死亡的罰則,是亞當之約的再版(創 6-8 章)。地因人所行而受咒詛,也因人所行而廢除咒詛(創 8 章)。+  * 建造方舟入方舟,躲避洪水,凡不入方舟者,全部死亡的罰則,是亞當之約的再版(創 6-8 章)。地因人所行而受咒詛,也因人所行而廢除咒詛(創 8 章)。
  
 ==== 三、對挪亞二子的祝福與對迦南的咒詛 ==== ==== 三、對挪亞二子的祝福與對迦南的咒詛 ====
  
-  福與咒兩方面,類同亞當之約(創 9 章)。+  * 福與咒兩方面,類同亞當之約(創 9 章)。
  
 ==== 四、對亞伯拉罕之約 ==== ==== 四、對亞伯拉罕之約 ====
行 98: 行 98:
   * 5、對羅得的拯救與警告:滅所多瑪城,讓回頭的羅得妻子變成鹽柱(創 19 章)。   * 5、對羅得的拯救與警告:滅所多瑪城,讓回頭的羅得妻子變成鹽柱(創 19 章)。
   * 6、神對選民對外邦人都必公平審判:罰則賞報分明。對埃及的懲罰(創 12:17),以及對非利士人的懲罰(創 20 章)。   * 6、神對選民對外邦人都必公平審判:罰則賞報分明。對埃及的懲罰(創 12:17),以及對非利士人的懲罰(創 20 章)。
-  * 7、夏甲母子被逐:奴婢輕看主子,更想爭奪長子繼承權,神吩咐他逐出家中,不可跟以撒一同承受產業(21:8-16)。+  * 7、夏甲母子被逐:奴婢輕看主子,更想爭奪長子繼承權,神吩咐他逐出家中,不可跟以撒一同承受產業(創 21:8-16)。
   * 8、誓約具有罰則:沒有罰則的誓約便是空話,雙方必不會守約。   * 8、誓約具有罰則:沒有罰則的誓約便是空話,雙方必不會守約。
  
行 104: 行 104:
  
   * A、亞氏與亞比米勒王的誓約,名叫「別是巴」(創 21:22-34),   * A、亞氏與亞比米勒王的誓約,名叫「別是巴」(創 21:22-34),
-  * B、他與老僕人的誓約必具有罰則(24:1-9, 37-41),老僕人跟拉班所言:若以「堅愛誠信」待我主人,正如雅威神對待他主人一般(24:27),也是以「盟約」用語、方式彼此立下「婚約」,此神的盟約必有罰則,否則不算正式的婚姻(24:49)。 +  * B、他與老僕人的誓約必具有罰則(創 24:1-9, 37-41),老僕人跟拉班所言:若以「堅愛誠信」待我主人,正如雅威神對待他主人一般(創 24:27),也是以「盟約」用語、方式彼此立下「婚約」,此神的盟約必有罰則,否則不算正式的婚姻(創 24:49)。 
-  * C、正如雅威神對亞氏的誓約(24:7)。神必不能背約,因為他是神,迥非如人那樣說謊(提後 2:13)。凡是會背乎自己的,就不是神。他指著自己起誓(來 6:13-18),祂自己的名是聖別的,故祂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要保證或維護祂的名,也決不容受褻瀆。+  * C、正如雅威神對亞氏的誓約(創 24:7)。神必不能背約,因為他是神,迥非如人那樣說謊(提後 2:13)。凡是會背乎自己的,就不是神。他指著自己起誓(來 6:13-18),祂自己的名是聖別的,故祂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要保證或維護祂的名,也決不容受褻瀆。
  
 ==== 五、雅威對以撒和雅各的誓約 ==== ==== 五、雅威對以撒和雅各的誓約 ====
行 114: 行 114:
 ==== 六、以撒與亞比米勒王的誓約 ==== ==== 六、以撒與亞比米勒王的誓約 ====
  
-  以撒的祝福與雅各深怕欺騙父,必受父的咒詛,其母替他擔待(創 27 章);雅各對神的誓約因延遲而受罰(創 28-35 章)。+  * 以撒的祝福與雅各深怕欺騙父,必受父的咒詛,其母替他擔待(創 27 章); 
 +  * 雅各對神的誓約因延遲而受罰(創 28-35 章)。
  
 ==== 七、猶大的擔待 ==== ==== 七、猶大的擔待 ====
  
-  約瑟與父的誓約,與兄弟的誓約:必有罰則或咒詛。+  * 約瑟與父的誓約,與兄弟的誓約:必有罰則或咒詛。
  
 ==== 八、西乃山的聖約 ==== ==== 八、西乃山的聖約 ====
行 131: 行 132:
 ==== 九、整體國家民族的罰則 ==== ==== 九、整體國家民族的罰則 ====
  
-  逐出本地,亡國被擄,甚至滅族(利 18:24; 20:22)。+  * 逐出本地,亡國被擄,甚至滅族(利 18:24; 20:22)。
  
 ==== 十、無論男女,交鬼(靈媒)、行巫術的罰則 ==== ==== 十、無論男女,交鬼(靈媒)、行巫術的罰則 ====
  
-  石刑侍候(利 20:6, 27)。等同摩洛崇拜(20:1-5)。+  * 石刑侍候(利 20:6, 27)。 
 +  * 等同摩洛崇拜(利 20:1-5)。
  
 ===== 貳、新約的罰則 ===== ===== 貳、新約的罰則 =====
行 141: 行 143:
 ==== 一、仇恨罰則 ==== ==== 一、仇恨罰則 ====
  
-  難免受審、難免公會、難免地獄的火、送審判觀、交付衙役、下監、還清欠款(太 5:21-26)。+  * 難免受審、難免公會、難免地獄的火、送審判觀、交付衙役、下監、還清欠款(太 5:21-26)。
  
 ==== 二、姦淫罰則 ==== ==== 二、姦淫罰則 ====
  
-  右眼右手的挖出與砍斷,全身丟入地獄(5:27-32)+  * 右眼右手的挖出與砍斷,全身丟入地獄(太 5:27-32)
  
 ==== 三、違誓罰則 ==== ==== 三、違誓罰則 ====
  
-  主強調多說出於那惡者,強調不要隨便起誓,以便取得信任。雖未提及罰則,是因人盡皆知。+  * 主強調多說出於那惡者,強調不要隨便起誓,以便取得信任。雖未提及罰則,是因人盡皆知。
  
 ==== 四、同態復仇法 ==== ==== 四、同態復仇法 ====
  
-  對內審判法,對外人(羅馬法),不能如此做(5:38-42)+  *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 5:38)這是神的妥拉律法的審判罰則,只該對神國的子民使用,是對內審判法。 
 +  * 耶穌教導說:「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太 5:38-42) 
 +    * 此「惡人」指的是外人,非神國的子民。 
 +    * 因此神的子民外人之惡行時,不應對外人使用神的妥拉律法的審判罰則。外人當時是受「羅馬法」管轄)。
  
 ==== 五、愛鄰與恨敵 ==== ==== 五、愛鄰與恨敵 ====
  
-  對內愛鄰,對恨你的弟兄仍然要愛他,不能把他當外人。審判由神作主:如父的愛之完全(5:43-48)+  * (太 5:43-48)「你的鄰舍」、「你的仇敵」所指的都是「神國的子民」,是內部的人,不是外人。 
 +  * 對內愛鄰,對恨你的弟兄仍然要愛他,不能把他當外人。 
 +  * 審判由神作主:如父的愛之完全。
  
 ==== 六、不遵行父旨意,必不得入父國 ==== ==== 六、不遵行父旨意,必不得入父國 ====
  
-  違背律法的惡人,主必不認他(7:21-23)。如建屋於砂土上,必倒塌得很大(24-27)。喻指無法得救。這是極大的罰則。+  * 違背律法的惡人,主必不認他(太 7:21-23)。 
 + 
 +  * 如建屋於砂土上,必倒塌得很大(太 7:24-27)。 
 +    * 喻指無法得救。這是極大的罰則。
  
 ==== 七、耶穌對三城的審判 ==== ==== 七、耶穌對三城的審判 ====
  
-  以外邦人比本國人的刑罰還容易必墮入陰間。+  * 外邦人所受的,比本國人所受的刑罰還容易(太 11:22, 24); 
 +  * (以色列這三城)必墮入陰間(太 11:23)
  
 ==== 八、安息日的罰則 ==== ==== 八、安息日的罰則 ====
  
   * 因有罰則,才有法利賽人的「違規細則」要加以管控(太 12:1-14)。   * 因有罰則,才有法利賽人的「違規細則」要加以管控(太 12:1-14)。
 +
   * 由於對聖日守法的看法不一,要治耶穌於死罪。可見律法的「定罪」是嚴厲的,可怕的。   * 由於對聖日守法的看法不一,要治耶穌於死罪。可見律法的「定罪」是嚴厲的,可怕的。
 +
   * 希伯來書重複提出(來 2:1-3; 6 章; 10 章; 12 章)。何況是違反新約(來 6:4-7; 10:27-29)。   * 希伯來書重複提出(來 2:1-3; 6 章; 10 章; 12 章)。何況是違反新約(來 6:4-7; 10:27-29)。
  
行 183: 行 196:
     * (羅 11:33)「神的判決」;     * (羅 11:33)「神的判決」;
     * (羅 13:2)「審判」與「神的列陣」並行」。     * (羅 13:2)「審判」與「神的列陣」並行」。
-  * B、哥林多前後書(林前 6:7; 11:29, 34; 林後 13:1) +  * B、哥林多前後書(林前 6:7; 11:29, 34; 林後 13:1) 
-  * C、加拉太書(加 5:10) +  * C、加拉太書(加 5:10);行情慾的事之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 5:19-21); 
-  * D、教牧書信(提前 3:65:12) +  * D、教牧書信(提前 3:65:12) 
-  * E、希伯來書(來 6:2) +  * E、希伯來書(來 6:2) 
-  * F、路加書信(路 20:47; 24:20; 徒 24:25)+  * F、路加書信(路 20:47; 24:20; 徒 24:25)
  
 === 2、雅各書特別強調罰則 === === 2、雅各書特別強調罰則 ===
  
-  * 律法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準則與受審的標準(雅 2:12-134:11-12)。+  * 律法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準則與受審的標準(雅 2:12-134:11-12)。
   * 使徒也以此為標的(羅 2 章);   * 使徒也以此為標的(羅 2 章);
   * 外邦人的「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必在「那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彼前 4:3-5)。   * 外邦人的「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必在「那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彼前 4:3-5)。
行 198: 行 211:
 ==== 十、啟示錄中的七印七號七碗災 ==== ==== 十、啟示錄中的七印七號七碗災 ====
  
-  啟示錄中的七印七號七碗災,處處道盡神公義的審判臨到。連撒但和兩怪獸並他的眾使者們,都要被投入永火裡受苦,就是第二次的死。基督徒若果犯罪,也必如以西結書所言:要負個人的責任。不能因過去的義而得以免除(結 18 章)。+  * 啟示錄中的七印七號七碗災,處處道盡神公義的審判臨到。 
 +  * 連撒但和兩怪獸並他的眾使者們,都要被投入永火裡受苦,就是第二次的死。 
 +  * 基督徒若果犯罪,也必如以西結書所言:要負個人的責任。不能因過去的義而得以免除(結 18 章)。
  
 ===== 參、結論 ===== ===== 參、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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