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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特的律法系列三:除酵節、除盡惡人——論做完全人
作者:林義鴻 LYH; 講解日期:20240423 除酵節第一日; 初稿日期:20240402; 編修:WCM。
經文
- (出 13:1-10; 23:14-19)
- (詩 101:1-8)
- (太 5:48)
- (林前 5:1-13)
- (加 5:7-12)
敬請參閱《雅威聖經漢語譯本》。
前言
主基督一次的獻祭,使那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 10:14),主的門徒要追求「成聖」和「完全」(帖前 5:23)。
守聖節期必先「潔淨自己」!(提後 2:21; 林後 7:1),遵守摩西律法的「潔淨條例」(利 15:31)。
(約 11:55)然而那猶太人的逾越節正是近了;而許多人在那逾越節以前,從那鄉村上到耶路撒冷,為使他們能夠潔淨他們自己。
——《雅威聖經漢語譯本》
「完全」就是「信心與知識的長大成熟」,即「達到基督身體完滿的身量」(弗 4:13)。
在大陸的真耶穌教會(TJC)的北派,雖比其南派更進一步,懂得去遵守逾越節,但仍不知當守除酵節及其他節期,難怪他們繼續幼稚而無長進的空間。
批判現今基督教主流思想
以此篇講道內容為例:【主日信息:屬靈的爭戰 - 高約瑟牧師】
批判內容
一、主受浸後,馬上進入魔鬼試探
經文記載是以「神的以色列」過紅海,進入曠野受試煉的背景作為鋪墊來加以描述,參見(林前 10:1-13)。
二、守主日而不守安息日的信徒,他們所謂的「受魔鬼攻擊或試探」,其實不是受魔鬼試探,因為他們不是神的子民「以色列」。
他們祭拜三一神、又無守安息日為聖約的證據,更不必說如同選民具有神所賜與的、比萬民更為聰明、智慧的「律例典章」(申 4:7-9)。
真耶穌教會(TJC)雖然「紀念」安息日,其實是「棄守」安息日的,更不必說守聖約律法。雖號稱有聖靈、神蹟,和所謂的真理,其實也是不信獨一真實的神雅威,因為不守祂的聖約律法,更不必說其他教派了。
三、愛是不喜不義(罪惡),乃是贊同真理(或真實,即說謊的反面)
基督教講愛,卻不贊同「真理」,因為與其說謊之父魔鬼類似(約 8:44)。
保羅說:「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 13:8);
今日的假使徒、假先知一大堆(林後 11:13-15),他們像蛇一樣,誘騙夏娃,使她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的「純一、清潔的心」(林後 11:3),他們另傳一位耶穌,不是使徒保羅所傳的;另受一個靈,不是哥林多教會所受過的;另得一個福音,不是哥林多教會所得過的(即保羅所傳的)(林後 11:4)。
壹、緒論
一、除酵節放在逾越節之後
目的是要效法神的基督之愛與保守聖潔、追求完全(林前 11:19-34; 10:14-22; 約 13:14; 34-35; 15:12-14)。
二、教導後代
勿忘神恩浩大,因富足平順(申 8:11-20)。
三、「除名制度」的探索、「復名」的可能性
- 1、「只有除名,沒有復名」的問題,是教派紛爭的癥結所在。
- 仍是與世人一般、紛爭結黨(林前 1:10-12; 3:1-4)。
- 2、為要防止造反,而排除異己,以建立共犯結構的溫床
- 舊教的技倆,新教仍然沿用。
- 3、實例比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與「真耶穌教會(TJC)」之作法差異:
- 前者有將趕出教會者,重新隆重迎回之實例;
- 後者則一經除名,永不再錄用,亦無復名一說,如同宮廷鬥爭。
貳、本論
一、除酵做完全人
1、舊約的教導
- A、神要亞伯蘭作在神面前的完全人(創 17:1-2)。
- B、神在尋找地上的完全人(伯 1-2 章)。
- C、大衛的家即是基督教會,做完全人是除酵的目的(詩 101:2;徒15:15-18;摩9:11-12)。
2、新約的教導
A、耶穌基督要門徒做完全人(τέλειος teleios)
- a、愛你仇敵(太 5:43-48)。
- b、耶穌愛的要求(可 10:22-22)。
B、使徒保羅的教導:
- a、獻身為活祭(羅 12:2);
- 講神奧秘的智慧的屬靈人(林前 2:6);
- 愛的成熟(林前 13:10; 14:20; 弗 4:13);
- 效法基督的標竿(腓 3:15)。
- b、使命: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全的引到神面前(西 1:28),
C、這是工人代禱的目的(西 4:12)
D、這是能分辨好歹的必備條件(來 5:14);追求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來 9:11)
E、雅各書中的完全:
- a、忍耐要有完全的工作與目的(雅 1:4)
- b、眾光之父從上頭降下「各樣全備的賞賜」(雅 1:17)
- c、當實行那完備、釋放人(得自由)的律法(雅 1:25)
- d、話語完全無過即是完全人(雅 3:2)。
- 雅各的舌頭論:舌與酵同樣是最小,卻具有最大的影響力。
F、約翰書信中的完全:
- 這完全的愛「持續將那懼怕驅逐在外面」(約一 4:18)。
二、除酵即是除盡一切惡人(林前 5 章)
1、依據律法中的審判機制
- A、違背律法與救恩之自願犯罪者(來 6:6-8; 10:26-31)
- B、按典章當「斬」的至死罪者:從會中剪除
- a、祭拜雅威神以外的別神(出 22:20; 利 20:1-6)「摩洛崇拜」、(申 13:5; 17:7; 19:19; 21:21; 24:7)。
- ①、因必成為你的網羅(出 23:33; 34:12; 申 7:16, 25; 12:30-31)。
- ②、因玷污雅威所住地(民 35:33-34)。
- b、妄舉雅威聖名者(出 20:7),指著雅威名起誓、褻瀆雅威聖名者(利 19:12; 24:13-23)。
- c、不聽從雅威你神面前的祭司或審判官者(申 17:12)。
- d、不聽真先知的話,與擅敢託雅威名、說雅威為吩咐他的話,或「用別神的名」說話的那先知:都當討罪和治死(申 18:19-20; 亞 13:3)。
- e、行邪術的女人(出 22:18),交鬼或行巫筮的男女(利 20:27, 6)。
- f、干犯律法中的姦淫大罪(利 20:10-21; 申 22:21-24; 出 22:19)。
- g、干犯聖安息日者(民 15:32-36)。
- h、打人致死者、故意謀害人命者、拐賣人的人口販子(民 35:29-34)。
- i、打罵父母者(出 21:15, 17)。
- j、貪圖偶像崇拜的金銀(申 7:25);取了「當滅之物」(書 7:11-26)。
2、教會有審判權柄
- 主耶穌賞賜給神的教會此種權柄(太 18:15-20)。
3、斷交是因違背律法罪行
- 會中有犯淫亂罪的當嚴格處治、不可寬貸(林前 5:9-13)。
4、趕出的意義與目的
- A、如除酵的意義,成為新團;歸正是除酵的目的:使肉體敗壞、靈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 5:5)。
- B、主來時工人的工程檢驗問題(林前 3:10-15)
三、除酵必會與一切反基督、反律法的「大罪人」為敵(帖後 2 章)
1、稗子的比喻
- 惡人影響太大,只能等到末日主來時,才能一齊清除、分別(太 13:37-43)
2、芥菜種的比喻(太 13:31-32):小菜種變成大樹。
- A、解釋比喻的原則:與麵酵喻同比。強調由極小(種子、麵酵)「轉變」成極大(樹、三斗麵發起來)
- B、男人與婦人:陸地寶藏與海珠(以色列民與外邦人)
3、麵酵比喻(太 13:33):負面解的三斗麵因一點酵而會發起來,保羅講奉割禮派(加 5:7-12)。
4、藏寶尋珠與撒網三比喻
- A、正面解:
- 歡喜的變賣一切所有的、去買地買珠(太 13:44-46)
- B、末日解:
- 撒網的分別義人和惡人(太 13:47-50),如同稗子比喻(太 13:39)。
四、趕出與接納
1、猶太教
- A、教規是趕出會堂:懼怕猶太人(約 9:22, 34)。
- B、耶穌接納被趕出者:他來審判這世界,使瞎者得見,能見者反瞎了眼(約 9:35-39)。
- C、「因猶太人的懼怕」(希臘原文:διὰ τὸν φόβον τῶν Ἰουδαίων;英文直譯:for the fear of the Jews)(約 7:13; 19:38; 20:19)
- 《和合本》譯作「懼怕猶太人」,並不符合原文詞性,屬於失真;
- 另有譯作「對猶太人的懼怕」,擅自添加原文所無的介系詞「對⋯⋯」,亦是屬於失真。
2、使徒保羅的教導
A、對不守使徒傳統者
- a、當遠離他,不聽從此書信者(帖後 3:6)。
- b、要記下他,與他斷交,使他羞愧,但勿以為仇人,要勸如弟兄(帖後 3:-14-15)。
B、對違背律法中的淫亂罪者
- a、當哀痛,要趕出這種人(林前 5:1-2),不可自高自大、不可自誇(林前 5:2a, 6)
- b、你們是無酵的麵:應除淨舊酵,好使你們成為新團的原因(林前 5:7)
- c、守此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 5:8)。
C、對傳別的教導者之指導
- a、對丟棄良知的許米乃和亞歷山大;交給撒但的目的是「使其受責罰,不再謗瀆(提前 1:19-20)。銅匠亞歷山大多多害保羅,主必照其所行報應他(提後 4:14)。
- b、對許米乃和腓理徒:偏離」「那信心」,說復活的是已過,敗壞許多人的信心(提後 2:17-18)。
- c、對傳異教者,不服從主耶穌健康的話和那合乎敬虔的教導,是萬惡之根的貪財,「偏離那信心 apo tees pisteoos」,要逃避這些事(提前 6:3-11)。
參、結論
- 一、除酵節是敬拜事奉雅威神的三大聖節期之一,當遵行不逾,新約並未廢除。
- 二、新約教會有審判治理權,一如舊約教會,但要極其慎重施行「砍大刀」極刑。
- 三、完全的道是愛、是不喜不義、反喜真實(林前 13:6),義人在惡人面前不可退縮(箴 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