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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law:20240323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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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law:20240323090000 [2024/03/20 19:55 -0500 Wed. (13 個月前)] – [1、始祖] lyhtopic:law:20240323090000 [2024/07/12 18:30 -0500 Fri. (9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一、雅威是獨一的,雅威的名也是獨一的] lyh
行 1: 行 1:
-====== 超越凡間法律的奇特律法:神的聖約律法 ======+====== 獨特的律法系列 1:超越凡間法律的奇特律法:神的聖約律法 ======
  
 作者:林義鴻 LYH; 作者:林義鴻 LYH;
行 6: 行 6:
  
 ===== 壹、神賜給以色列的兩大獨特禮物(申 4:7-9) ===== ===== 壹、神賜給以色列的兩大獨特禮物(申 4:7-9) =====
 +
 +[編註]
 +  * 「普世價值」並不完全符合「雅威的律法」。
  
 ===== 一、雅威是獨一的,雅威的名也是獨一的 ===== ===== 一、雅威是獨一的,雅威的名也是獨一的 =====
  
-神比一切萬有——無論是可見的、不可見的——都大。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 神比一切萬有——無論是可見的、不可見的——都大。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 
 +[編註] 
 +  * (亞 14:9)雅威必作全地的王、那日 雅威必為獨一無二的.祂的名也是獨一無二的。 
 +    * 《啟示錄》自海出的獸被擒。 
 + 
 +  * (約 17:3)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  * (約 20:17)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 神、也是你們的 神。 
 +    * 雅威真神與耶穌基督,並不是「三位一體神」;耶穌基督並不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 
 + 
 +  * 神的名是「雅威」,而不是「耶穌」 
 +    * (出 20:7)不可妄稱 雅威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 雅威名的、 雅威必不以他為無罪
  
 ===== 二、雅威的律法是獨一的準則 ===== ===== 二、雅威的律法是獨一的準則 =====
  
-萬國任何法律與之牴觸,就不必遵行。+  * 萬國任何法律與之牴觸,就不必遵行。 
 + 
 +[編註] 
 +  * 有人認為只要守「基督的律法」,而不需要守「雅威的律法」。其錯如下: 
 + 
 +  * 「基督的律法」(加 6:2)與「雅威的律法」並非相斥,反而是相容的。 
 +    * (加 6:2)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      * 從上下文得知,「基督的律法」主要在談「愛人如己」,這相同於「雅威律法」(利 19:18)。 
 +    * (利 19: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 雅威。 
 + 
 +  * (羅 3:28-30) 
 +    * 「神作猶太人的神、也作外邦人的神」 
 +    * 「神是一位」:神不是「三位一體」! 
 + 
 +  * 「神的律法」對於女人在會中的要求 
 +    * (林前 14: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    * (林前 14:35)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    * **Q:為何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      * 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在會中必須蒙頭(林前 11 章)
  
 ===== 三、以色列選民被稱為「獨居之民」 ===== ===== 三、以色列選民被稱為「獨居之民」 =====
行 20: 行 52:
     * 要與萬民有別,就要守食物律(利 20:24-26);     * 要與萬民有別,就要守食物律(利 20:24-26);
     * 正如聖別的祭司國度一般(出 19:5-6),     * 正如聖別的祭司國度一般(出 19:5-6),
-    * 要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 2:5-9)。+    * 要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 2:5-9),「美德」原文「諸讚美」。 
 + 
 +[編註] 
 + 
 +  * 不列在萬民之中(民 23:9) 
 +    * 此語出自《民數記》神使咒詛者巴蘭的口說出讚美、使驢子說出人話,是神所行的神蹟記號。 
 + 
 +  * 要與萬民有別,就要守食物律(利 20:24-26); 
 +    * 自挪亞以方舟拯救動物時,動物就已被分作潔淨及不潔淨的了。 
 +    * (創 7:2)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 
 +    * 「我、雅威、你們的神,就是從那萬國中使你們分別的」(利 20:24)。 
 + 
 +  * Isa 65:2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  * Isa 65:3    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壇〔原文作磚〕上燒香. 
 +  * Isa 65:4    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 
 +  * Isa 65:5    且對人說、你站開罷、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 
 +    * 「在園中獻祭、在壇〔原文作磚〕上燒香.」,表示這些悖逆、墮落的以色列民,他們是拜異教; 
 +    * 「在墳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表示生活在汙穢之地。 
 +    * 「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就是「吃不潔之物」。 
 +    * 「對人說、你站開罷、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他們自以為比別人聖潔,但實際上卻是汙穢至極。 
 + 
 +  * Isa 66:17   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 雅威說的。 
 +    * 「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也是不守食物潔淨律。 
 +    * 汙穢邪惡的以色列人,後來創了「共產主義、社會主義」,擾亂這個世界
  
   * 2、神賜給他們祖宗雅各:   * 2、神賜給他們祖宗雅各:
行 41: 行 96:
  
   * 伊甸園裡的始祖婚姻,預表新約奧秘的婚姻觀(弗 5:31-32)。   * 伊甸園裡的始祖婚姻,預表新約奧秘的婚姻觀(弗 5:31-32)。
 +
 +[編註]
 +  * (林前 7)保羅認為,專心服事主而獨身是最好的,但結婚也並不是罪。
 +  * 天主教之修士修女獨身制度,本意是為了按保羅的教導而行,但是錯在於「強制要求必須獨身才能服事主」,連沒有恩賜之人也強制要求,這是過份的要求!
 +
  
 ==== 2、舊約 ==== ==== 2、舊約 ====
  
-  * A、娶寡婦例:兄終弟及。保護寡婦條款,拖鞋之家(申 25 章)。如他瑪、路得(創 38 章;得 4 章)。+  * A、娶寡婦例:兄終弟及。 
 +    * 保護寡婦條款,拖鞋之家(申 25 章)。 
 +    * 如他瑪、路得(創 38 章;得 4 章)。 
   * B、喇合嫁入大衛家譜中的撒門,成為基督耶穌的家譜一份子(得 4:20-22;太 1 章)。   * B、喇合嫁入大衛家譜中的撒門,成為基督耶穌的家譜一份子(得 4:20-22;太 1 章)。
  
 ==== 3、誘姦罪、強姦罪 ==== ==== 3、誘姦罪、強姦罪 ====
  
-  * 誘姦罪、強姦罪並非死罪,與破壞家庭的姦淫罪不同。+  * 誘姦罪強姦罪並非死罪,與破壞家庭的姦淫罪不同。 
   * 雅各女兒被強姦,男方賠償女方家長,願娶他為妻(創 34 章;利 22:28-29)。   * 雅各女兒被強姦,男方賠償女方家長,願娶他為妻(創 34 章;利 22:28-29)。
  
行 55: 行 119:
  
   * 他瑪喬裝妓女,與猶大同床,並非死罪,而是她的權利;   * 他瑪喬裝妓女,與猶大同床,並非死罪,而是她的權利;
 +
   * 妓女喇合因信接待探子,可以免災,嫁入聖家庭。正如外邦皈依者迦勒並女婿俄陀聶(書 14-15 章;士 1 章)。   * 妓女喇合因信接待探子,可以免災,嫁入聖家庭。正如外邦皈依者迦勒並女婿俄陀聶(書 14-15 章;士 1 章)。
  
行 60: 行 125:
  
   * 路得可以因嫁給選民,她選擇跟從婆婆「拿俄米」,可成「聖家人」。   * 路得可以因嫁給選民,她選擇跟從婆婆「拿俄米」,可成「聖家人」。
-  * 此與禁娶外邦女子的律法不同:神給外邦女子格外的恩典。+    * 路得願意皈依信信奉雅威真神。 
 + 
 +  * 此與禁娶外邦女子的律法不同:神給外邦女子格外的恩典。 
 +    * 「禁娶外邦女子」是因為恐怕引入異教,誤導後代偏離真道
  
 ==== 6、多妻並非犯罪 ==== ==== 6、多妻並非犯罪 ====
行 70: 行 138:
  
   * 貞節憑據斷定法(申 22:13-21)。   * 貞節憑據斷定法(申 22:13-21)。
-  * 地點決定是否死罪:在郊外與在室內被強姦;+
   * 已經訂過婚的女子視同已婚(申 22 章)。   * 已經訂過婚的女子視同已婚(申 22 章)。
 +  * 發生地點決定是否死罪
 +    * 在郊外與在城裏被強姦(申 22:23-27)。
  
 ==== 8、新約 ==== ==== 8、新約 ====
行 86: 行 156:
   * D、婦女會中蒙頭的使徒傳統(林前 11 章)。   * D、婦女會中蒙頭的使徒傳統(林前 11 章)。
     * 不蒙頭視同妓女。     * 不蒙頭視同妓女。
 +
 +[編註」
 +  * 由於婦女也有神所賜的才能恩賜,神允許女人也服事神,但必須在「蒙頭」的前提下,如此才蒙神悅納。
 +
 +  * **「婦女蒙頭」之意義**
 +    * 婦女在會中蒙頭,表示她尊重自己的丈夫男人為頭,她自己僅作為身體,即她順服在男人的權下。
 +    * 她以蒙頭表示,她所說、所作的一切,都是「在男人的權下」,不是以女人的身份而行。
 +
 +  * **Q:只要婦女心裏順服就好,而不必要求頭髮上蒙頭嗎?**
 +    * 若真是順服,就應照吩咐去蒙頭。若不願蒙頭又聲稱心中順服,那就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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