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comment_does_the_apostle_keep_sabbath_of_grace
差異處
這裏顯示兩個版本的差異處。
兩邊的前次修訂版前次修改 下次修改 | 前次修改 | ||
topic:comment_does_the_apostle_keep_sabbath_of_grace [2020/11/24 03:54 -0600 Tue. (4 年前)] – wucm | topic:comment_does_the_apostle_keep_sabbath_of_grace [2024/04/04 20:44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
行 16: | 行 16: | ||
> 耶路撒冷會議之後,使徒寫信給外邦基督徒說:「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裡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說:『你們必須受割禮及守摩西律法Ye must be circumcised, | > 耶路撒冷會議之後,使徒寫信給外邦基督徒說:「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裡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說:『你們必須受割禮及守摩西律法Ye must be circumcised, | ||
- | (──批註:古卷如 BYZ 拜占庭版經文才有此內容,其他可信的原文抄本並無此內容。估計這是後人根據上文(徒15: | + | (──批註:說:『你們必須受割禮及守摩西律法』此句子在古卷如 BYZ 拜占庭版經文才有此內容,其他可信的原文抄本並無此內容。估計這是後人根據上文(徒15: |
行 25: | 行 25: | ||
> 彼得明白表示:「摩西律法 | > 彼得明白表示:「摩西律法 | ||
- | (──批註:原文並沒有『摩西律法』,是作者的理解而添上去的,這就是問題所在!他們想當然耳,是指『摩西律法』) | + | (──批註:徒15:10原文並沒有『摩西律法』,是作者的理解而添上去的,這就是問題所在!他們想當然耳,是指『摩西律法』) |
行 48: | 行 48: | ||
(──批註:此種所謂的「一信兩制」的多元說法,正是更加錯繆、偏離「使徒的四條規」。因為使徒的四條規是根據下文的理由,徒15: | (──批註:此種所謂的「一信兩制」的多元說法,正是更加錯繆、偏離「使徒的四條規」。因為使徒的四條規是根據下文的理由,徒15: | ||
1.禁吃偶像的祭物,是根據利17: | 1.禁吃偶像的祭物,是根據利17: | ||
- | 2.姦淫,這是根據利18, | + | 2.姦淫,這是根據利18, |
3.勒死的牲畜與血,這是根據利17: | 3.勒死的牲畜與血,這是根據利17: | ||
以上是死罪,所以必須遵守,不分猶太人、外邦人的信徒,同歸一律。當然還有其他「同歸一律的律法」,如守安息日(出20: | 以上是死罪,所以必須遵守,不分猶太人、外邦人的信徒,同歸一律。當然還有其他「同歸一律的律法」,如守安息日(出20: | ||
行 77: | 行 77: | ||
> * 神並沒有要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守安息日,然而他們都成聖稱義了。 | > * 神並沒有要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守安息日,然而他們都成聖稱義了。 | ||
- | (──批註:創26: | + | (──批註:創26: |
行 104: | 行 104: | ||
> 耶穌來時,一般平民百姓生病時也沒有到會堂去守摩西律法的安息日(約5: | > 耶穌來時,一般平民百姓生病時也沒有到會堂去守摩西律法的安息日(約5: | ||
- | (──批註:被撒但捆綁18年的婦人,仍然遵守安息日,所以,主耶穌釋放了她,路13:16,遵守受聖約安息日,主在這一天釋放他,意義不大嗎?嚴謹遵守誡命的文士法利賽人就像那「管會堂的」,就是主的敵人也都慚愧了。眾人因他所行一切榮耀的事就都歡喜了。13:17。耶穌所行的一切榮耀的事,就是在「安息日」所行的脫離撒但的捆綁的善事。離開安息日,此女人還在受捆綁,她根本就不認識耶穌,但耶穌就是要在安息日釋放她得自由,這就是守安息日得自由的見證。因為,人在埃及為奴,不可能享受在安息日敬拜神的自由,只有在出埃及後進入曠野中,神才在瑪拉為他們訂了「律例典章。要他們留心聽命守神一切律例」;在汛的曠野,說要遵守「明天是安息日」,出15-16章」。可見,捆綁人的文士法利賽人,跟法老王一樣,但是,耶穌就跟摩西一樣,釋放人自由,讓人遵守得自由的安息日。) | + | (──批註:被撒但捆綁18年的婦人,仍然遵守安息日,所以,主耶穌釋放了她,路13:16,遵守受聖約安息日,主在這一天釋放他,意義不大嗎?嚴謹遵守誡命的文士法利賽人就像那「管會堂的」,就是主的敵人也都慚愧了。眾人因他所行一切榮耀的事就都歡喜了。路13:17。耶穌所行的一切榮耀的事,就是在「安息日」所行的脫離撒但的捆綁的善事。離開安息日,此女人還在受捆綁,她根本就不認識耶穌,但耶穌就是要在安息日釋放她得自由,這就是守安息日得自由的見證。因為,人在埃及為奴,不可能享受在安息日敬拜神的自由,只有在出埃及後進入曠野中,神才在瑪拉為他們訂了「律例典章。要他們留心聽命守神一切律例」;在汛的曠野,說要遵守「明天是安息日」,(出15-16章)。可見,捆綁人的文士法利賽人,跟法老王一樣,但是,耶穌就跟摩西一樣,釋放人自由,讓人遵守得自由的安息日。) |
行 120: | 行 120: | ||
> 「拆毀(干犯)安息日」break, | > 「拆毀(干犯)安息日」break, | ||
- | (──批註:耶穌不是拆毀安息日,而是文士法利賽人在拆毀安息日,傳統派堅持己見,不容耶穌改革,當耶穌說「我來不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正是被傳統派毀謗他是來廢掉律法的。保羅被由人所控告的、司提反也是一樣遭遇:為了維護律法,免得猶太世界小學擄走教會,才走上十字架的道路。) | + | (──批註:耶穌不是拆毀安息日,而是文士法利賽人在拆毀安息日,傳統派堅持己見,不容耶穌改革,當耶穌說「我來不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正是被傳統派毀謗他是來廢掉律法的。保羅被猶太人所控告的、司提反也是一樣遭遇:為了維護律法,免得猶太世界小學擄走教會,才走上十字架的道路。) |
行 144: | 行 144: | ||
> 將每七天才一次歇息流汗工作的安息,完善成每一天都可以在主裡卸下心重擔得享安息。從此不再有這日那日的區別,從此每一天都是恩典,都是新的。 | > 將每七天才一次歇息流汗工作的安息,完善成每一天都可以在主裡卸下心重擔得享安息。從此不再有這日那日的區別,從此每一天都是恩典,都是新的。 | ||
- | (──批註;這種安息和恩典,不是新的,而是老舊的,讓人更加趨向腐敗的老路,正如彼後2: | + | (──批註;這種安息和恩典,不是新的,而是老舊的,讓人更加趨向腐敗的老路,正如彼後2: |
+ | |||
+ | (一)在第二、三世紀時,埃及的亞歷山大城有幾個喜歡標榜自己哲學思想的神學家和教父,如巴拿巴、革利免、傑士丁、奧利根等,因深受知識派異端的影響而提倡遵守星期日,但當時對其它地方廣大教會還沒有造成甚麼大的影響。他們的錯謬言論也遭到使徒約翰的門生波利卡普教父,和波利卡普門生愛仁紐教父,以及亞細亞一帶正統教會的竭力反對。由於知識派異端提倡遵守『太陽日』(七日的第一日),敬拜太陽,並以太陽為他們實際上的基督,因此亞歷山大城的教父也都遵守七日的第一日,認為是陽光開始照進地球之日,也是基督從死裏復活之日。傑斯丁還再三稱它為『太陽日』。另一次又稱它為『第八日』。據研究:『在第二世紀中一切贊成守星期日的人,都是具有知識派的色彩,及反對猶太教義的。』他們慣用的手法是『以寓言(法)解經』,實際上是歪曲了聖經的真意,並將異教的神哲思想混入到基督教的信仰中來。(『星期日的沿革』 51-52, | ||
+ | |||
+ | 然而,亞歷山大的神學家和教父的這些錯誤教訓和作法,從一開始就遭受到廣大正統教會的抵制和反對。因『在耶路撒冷城淪陷之後好多年,安提阿城乃是作為正統基督教的活動中心點。殷治說:「安提阿的學校發動一種惡感,反對亞歷山大派的聖經訓沽,並根據一種更嚴格的方法來解說聖經。」「第二世紀的教會搖動警鐘,結果便使那一時期中的一切基督教著作家,(除了亞歷山大城的游斯丁烈士及革利免之外),都惶恐走避而不敢提及哲學這個名字了。」』(『星期日的沿革』66頁)。當時世界各地教會仍普遍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同上51-52, | ||
+ | |||
+ | |||
+ | 皇帝命守太陽日教會提倡守兩日 | ||
+ | |||
+ | (二)第四世紀時,羅馬皇帝康士坦丁表面上悔改信主,接受基督教為國教,為了能更好地利用基督教為帝國的統治服務,他向教會的領袖提出建議:最好能將宗教崇拜聚會的時間改在『太陽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以便能爭取全國的百姓都能在『太陽日』進教堂聚會,有助於他們接受基督教。因他本國的百姓原都是在太陽日休息,敬拜『太陽神』的,而全國絕大多數地方教會則都是遵守安息日,在安息日聚會的,對他們有所不便。當時教會領袖感到他的建議似乎很有道理,同時亞歷山大城提倡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如傑斯丁稱之為太陽日)的傳統這時也已影響到羅馬城,於是同意在此日安排聚會,而同時安息日的聚會也照舊不變。為了在宗教的名義上能『名正言順』起見,教會當局開始正式提倡七日的第一日(謬稱為主日)聚會紀念主的復活,而安息日聚會紀念上帝的創造。康士坦丁看到他的建議被教會當局採納後,更為大膽了,竟然於公元 321年發佈命令,要全國城鎮居民遵守『可尊敬的太陽日』,在此日停工。而從此之後,廣大教會也普遍遵守兩日,既遵守星期日紀念主的復活,又遵守安息日紀念上帝的創造,達兩三百年之久。但羅馬城和亞歷山大城的教會領袖顯然帶頭貫徹羅馬皇帝的意圖,盡量高舉星期日為聖日,以取代安息日的神聖地位。有關史料,摘錄如下: | ||
+ | |||
+ | 一,公元 321年,康士坦丁發佈遵守『太陽日』的命令,原文如下:『在可敬的太陽日,縣長與人民都應居留城中休息,一切商戶都應停業,唯鄉間的農民,仍可自由合法繼續其業務,因往往在另一日撒種或種葡萄,將感極其不便也。』(引自『星期日的沿革』102 頁)。 | ||
+ | |||
+ | 二,隨著上述法令後,『約於公元 350年,有所謂「使徒憲典」出現,..內中有兩段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條例。第一段記在卷八第33章:「凡作奴僕的要作工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誤用以指星期日,下同)停工到禮拜堂去,為要得到宗教訓育。在安息日對創造的事,在主的日子,對復活的事受教。」』(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 | ||
+ | |||
+ | 三,以後,『羅馬皇帝(於公元 365年)在老底嘉城曾召集一次宗教會議,制定許多宗教法令。今將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法令摘譯於後:「第十六條:在星期六要誦讀福音書和聖經其他文選。」「第29條:基督徒不可效學猶太人守星期六的方法,卻要在這日作工。如果他們效學猶太人,就與基督無關。但要特別尊敬主日(按:謬指星期日)。既為基督徒,就盡可能不在這日工作。」「第50條:在封齋的預備期間,不可遵守聖徒記念日,除非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同上)。 | ||
+ | |||
+ | 四,當時特別接近並喜歡奉承羅馬皇帝的主教猶西比烏則跟著說:『凡是人應在安息日遵守的本分,我們已經移到主日(謬指星期日)上去了。』(善惡之爭35章)。 | ||
+ | |||
+ | 五,『但無論如何,在大多數地方,仍是遵守安息日與星期日兩天。..古列掃士吞說:「現今在我們之中,有許多的人在這與猶太人同一的日子中禁食,並且取他們同樣的態度去遵守安息日。我們對於這事是慨然地予以忍受,同時也可說是慳然地鄙示之。」彼時(四世紀的末葉)史家蘇格拉提斯著作說:「差不多全世界的一切教會,都在每週的安息日慶祝這神聖的秘密(聖餐);但在亞歷山大與羅馬一帶的基督徒卻認此為古代的遺傳規條,而停止舉行此禮。」與他們同時代的蘇索門曾證實此情形說:「在康士坦丁堡及其他各處,都在安息日聚集,如七日的第一日一樣。這種風俗是羅馬與亞曆山大一帶所沒有的。」』『為甚麼這兩城是例外呢?原來這兩處是充斥著知識派主義及荒謬邪道的淵藪。..』(星期日的沿革99-100, | ||
+ | |||
+ | |||
+ | 教皇強迫人守星期日禁止人守安息日 | ||
+ | |||
+ | (三)及至羅馬天主教皇在公元 538年興起掌權,迫害信徒後,終於使教會完全墜入了離道叛教之境。她一方面強迫人遵守星期日,一方面又嚴禁人遵守安息日,甚至以死刑處罰那些不順從他的人。這樣終於使星期日取代安息日的背道勾當,得以最後完成,正應驗了聖經上指著他所說的預言:『必想改變節期(原文為時間)和律法。』(但7: | ||
+ | |||
+ | 一,強迫人守星期日:如 538年,羅馬天主教皇召開的『奧爾良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以下法令:『在星期日騎馬、乘車、修理房屋,或裝飾人儀容等事,都是不合法的,但在田地裏的勞工,卻是應當禁止的,以便人民可以到教堂去敬拜。如果任何人作了其他行動,他是要受罰的。』(引自星期日的沿革 96-97頁) | ||
+ | |||
+ | 又如公元『 589年在法國拿爾邦召開的宗教會議通過了以下的法令:「無論自主的、為奴的、戈特人、羅馬人、敘利亞人、希臘人或猶太人,一律不許在主日作任何工作。除非有特別必要,也不准使牲畜勞作。如有冒犯的,自主的罰款六所利地(每所利地約可買六十幾斤米),為奴的鞭打一百下。」(譯自德文宗教會議史卷三,286 章)。 | ||
+ | |||
+ | 從第四世紀到十三世紀,在歐洲各地召開的多次宗教會議中,對星期日擬定如同以上一樣苛刻規定的,有十餘次之多。但每次的法令中並沒有提出聖經的教訓為權威的根據,而只以教會所掌有的政治勢力來壓服人。』(聖道查經課第18課)。 | ||
+ | |||
+ | 二,禁止人守安息日:如『公元 600年前後,教皇貴格利一世曾對羅馬城居民發佈反安息日的通告,今摘譯一段如下:「上帝僕人貴格利致他最愛的市民:近來發現有悖逆分子在你們中間散佈與神聖的信仰相反的異端,甚至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他們是敵基督的傳教士,因敵基督者來到時,他必吩咐人在安息日不作工,像在主日一樣。..」(尼西亞時代教父遺著,卷13冊第一信函 336頁)。可見安息日雖被許多人踐踏了,但總有人在黑暗的日子裏高舉真理的火炬。』(同上)。 | ||
+ | |||
+ | 三,刪改上帝的十條誡命:羅馬天主教曾公然將聖經中上帝的十條誡命刪改了:首先是將上帝誡命中禁止人拜偶像的第二條誡命刪除了;其二,是將第四條遵守安息日的誡命,更改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其三,是將第十條誡命不可起貪心的內容,分割為兩條,以湊足十條數目。 | ||
+ | |||
+ | 關於羅馬天主教的十條誡命內容,引錄如下:(根據『教理詳解』82頁)。 | ||
+ | |||
+ | 1.欽崇一天主萬有之上。 2.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物。 3.守瞻禮之日。 4.孝敬父母。 5.毋殺人。 | ||
+ | 6.毋行邪淫。 7.毋偷盜。8.毋妄證。 9.毋貪他人妻。10.毋貪他人 | ||
+ | |||
+ | 四,羅馬天主教會對改變安息日誡命的公開承認: | ||
+ | |||
+ | 『在貝爾福德神甫所著的「基督教信仰及實行的新教義問答」第 86,87 面中,有下列的問答:「問:第三條(天主教把第四誡改為第三誡)誡命是甚麼?答: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問:安息日是那一天?答:第七日,即我們的星期六。問:你們守安息日嗎?答:不,我們守主日。問:這是那一天?答:第一日,即星期日。問:誰把它改變的呢?答:天主教會。」』(基督徒的安息日63頁)。 | ||
+ | |||
+ | 『在「教義問答」第 174面上說:「問:你還有別的方法證明教會(天主教)有設立節期和訓令之權麼?答:教會若沒有這樣的權柄,她絕不會以遵守星期日(每週的第一日)來代替安息日(第七日),這個變換是聖經未曾准許的。」天主教出版的「基督教義節要」第58頁有以下的問答:「你怎能證明教會(天主教)有立定節期和聖日的權柄?答:就在把安息日改為星期日的事上證明,而且此事也是各改正基督教徒所公認的。所以改正基督徒,既嚴格地守星期日,而又不守天主教所設立的其餘一切節期,於是他們便妄然地自相矛盾了。問:你怎麼證明這話呢?答:因為他們藉著遵守星期日,便承認了天主教有立定節期並指揮他們的權柄。」』(同上62頁)。 | ||
+ | |||
+ | 『美國堪薩斯城的天主教報於1893年 2月 9日曾刊登有下列的一段話:「天主教會憑著它自己確實的權威,創立星期日為聖日,以代舊律法之安息日的地位。」』(同上65頁)。 | ||
+ | |||
+ | 在天主教出版的中文的『教理詳解』一書中,天主教也公然承認:『至於定的日期和恭敬天主的樣子,這是聖教會因自己權柄定了的,奉教的人都當遵守。』另一處又『問:為甚麼罷工在主日,不像古教的時候,在瞻禮七上呢?答:因為我主耶穌復活同聖神降臨都在主日上。所以聖教會定了在主日上罷工,為紀念我主耶穌復活的光榮和傳教起根的日子。』『問:聖教會能更改或除去瞻禮的日子麼?答:聖教會既能定下瞻禮的日子,自然也能更改或除去瞻禮的日子。』(教理詳解103, | ||
+ | |||
+ | |||
+ | 最後一提二個偽造資料 | ||
+ | |||
+ | 最後,還要提一提兩個偽造的資料。有些人為了提倡守星期日,從聖經中,和從歷史資料中都找不到根據,竟去找來兩個偽造的資料。他們說:『使徒遺訓第十四條說:「在主日你們要在一起擘餅和感謝。」』(明白真道229頁)。其實,所謂『使徒遺訓』明顯是後人假冒使徒的名義,偽造的資料。其中有兩段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條例。有一段說:『凡作奴僕的要作工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停工到禮拜堂去,為要得到宗教訓育。在安息日對創造的事,在主的日子,對復活的事受教。』(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這本書中有些教訓是新約聖經中使徒們從未講過的,而且和聖經教訓是相違背的。這是於1841年發現的『一部敘利亞文的公文,內容包含著神秘奇妙的言辭,是知識派的觀念,及外邦人的風俗習慣。..書中也是解釋他們為甚麼隨從異教徒的儀例,朝東祈禱。茲譯錄一段如下:「使徒們決定:朝東祈禱,這是因為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使徒們又決定:應當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誦讀聖經。..使徒們又決定:在安息日之夜,九點鐘時,應當有聚會。」這是顯明那時有一種遵守兩天的習慣,同時還雜有一種根深蒂固的異教風俗習慣在內。』(星期日的沿革93頁)。 | ||
+ | |||
+ | 另一個偽造的資料是易格納細阿斯(主後67-110年,為使徒約翰的門生之一,安提阿的監督,最後為主殉道)所謂給麥尼西亞地方信徒的書信:『今天應該不再遵守安息日,就是第七日,而應該遵守主日,因為我們的生命是與祂一同復活。』) | ||
topic/comment_does_the_apostle_keep_sabbath_of_grace.1606211675.txt.gz · 上一次變更: 2024/04/04 20:43 -0500 Thu. (12 個月前) (外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