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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pro:lyh:pro_3 [2014/01/02 10:57 -0600 Thu. (11 年前)] – 建立 admincommentary:pro:lyh:pro_3 [2024/04/04 20:44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行 3: 行 3:
 ====== 《LYH 箴言註釋》 3 ====== ====== 《LYH 箴言註釋》 3 ======
  
-===== (箴 3:1-12) =====+===== (箴 3:1-12)智慧教師 ===== 
 + 
 +==== 架構 ====
  
   (箴 3:1-12)  智慧教師   (箴 3:1-12)  智慧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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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1」同以二命令一原因,我兒,彼此對應;「B」同樣吩咐與應許;是核心思想。尤其是3次提到對雅威的信賴(認識)、敬畏、尊榮,構成了此段的主旨。吩咐由七吩咐、三吩咐、一吩咐,逐漸遞減;應許有三(舖平你路、醫治身骨、倉房新酒盈溢)。簡言之,彼此對應,認識雅威/舖平直路、敬畏雅威/醫治身骨、尊榮雅威/豐饒享受。   「A-A1」同以二命令一原因,我兒,彼此對應;「B」同樣吩咐與應許;是核心思想。尤其是3次提到對雅威的信賴(認識)、敬畏、尊榮,構成了此段的主旨。吩咐由七吩咐、三吩咐、一吩咐,逐漸遞減;應許有三(舖平你路、醫治身骨、倉房新酒盈溢)。簡言之,彼此對應,認識雅威/舖平直路、敬畏雅威/醫治身骨、尊榮雅威/豐饒享受。
- 
-===== 釋義 ===== 
  
   此段用詞,共使用9次肯定命令法(當守、當繫、當刻、當找、當靠、當識、當怕、當轉、當尊)。6次否定命令法(勿忘、勿離、勿靠、勿有、勿輕視、勿厭煩)。   此段用詞,共使用9次肯定命令法(當守、當繫、當刻、當找、當靠、當識、當怕、當轉、當尊)。6次否定命令法(勿忘、勿離、勿靠、勿有、勿輕視、勿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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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公義刑罰的教育是口惠、不是實惠;沒有傷痕的教訓是甜蜜的謊言。   沒有公義刑罰的教育是口惠、不是實惠;沒有傷痕的教訓是甜蜜的謊言。
 +
 +===== (箴 3:13-20)有福人(亞當)尋得智慧 =====
 +
 +==== 架構 ====
 +
 +  ABA*  首尾對應式二段
 +
 +  使用主動詞 共計7字(尋得、裝備、比較、立基、籌備完固、被裂開、滴下);3個分詞法(18)。
 +
 +  * A. (13)  有福的人(亞當)尋得智慧、亞當裝備好(HB6329)聰明
 +    * B.(14-17) 因為:9種福,3中有3。
 +      * a.利益好過銀、金、寶石、並你喜愛的一切(14-15);
 +      * b.雙手有長壽、財富、尊貴(16);
 +      * c.腳行的路是安樂、平安。(17)
 +  * A*. (18-20) 持定她者是受賜福的、智慧参與創造
 +    * 18. 她是生命樹、屬於抓住她者;且持定她者是受賜福的,
 +    * 19-20. 雅威在智慧裡立基大地、在聰明裡籌備完固(HB3559)諸天;在祂的知識裡,深水被裂開,芎蒼滴下甘露。
 +
 +  AA* 有福的對應受賜福的;亞當(人)對應雅威;智慧與聰明重複對應;裝備與籌備完固對應;
 +
 +  B.分作三段,每段又細分三種福。實是在描述伊甸園中之福樂。
 +
 +  整段以神的創造為主題,以持守智慧生命樹為宗旨。其詩歌如牧歌之行板。
 +
 +  箴3:19-20等同創1:1-13的縮寫板。
 +
 +==== A.(13) 有福的人 ====
 +
 +  此段是一首詩歌體,如同詩篇一首,都是先以『有福的人』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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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有福的人尋得智慧,並且亞當裝備好聰明。
 +
 +  有福的人    和合本的這人便為有福,重在事情(有福),但原文是指有福的人,重在人(何種人是有福的)。
 +
 +  查福字‘ashrey,HB835,是(‘ashar)的強調主動態,LXX作形容詞(有福的),YLT作「喔!人的福樂」(o the happiness of a man);
 +
 +  (TWOT)對此字有不錯的分析與解說,他由字根的詞性(單純主動的走,與強調主動的賜福、有福),與barak(blesses)之區別,並強調得福的代價(積極與消集兩方面)與條件(順服神的律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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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詞在箴言共計出現7次,以遵行律法,就是信靠雅威、聽從智慧的話、憐憫窮人,行為純正的義人之子孫等,作為蒙福的條件(8:32,34;14:21;16:20;20:7;28:14)。
 +
 +  人,‘adam,HB120,音譯是亞當,是始祖與人類的通稱(創5:2人的原文)。這是蒙神賜福的稱呼,神的命名含帶有主權與順服關係,是實際針對一位受神鑄造、安置、遵旨蒙福的人(亞當)之期盼。得應許之福是有條件的,就是順服神的權柄。因此,此處重複兩次亞當此蒙福的名字,好與創世紀中的造物主神的名字,彼此呼應。(19節)。所以,此篇是一種福音,信息的內容就是重回伊甸園福樂之目的與方法。就是新造的人,是按照智慧(基督)受造,活出神的形像時之福樂(弗4:23-24;西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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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尋得智慧    HB4672,遇見、尋得、找到。同1:13,28,2:5,3:4的得或尋見。智慧,事實上,本詞是重複上文內容,再次說明而已。不過,真正的智慧才是生命樹(3:18),是以遵循雅威所定的途徑去尋得的,而非如始祖非法取得的,何況所取得的也非真智慧本身,所得的雖與神的智慧類似,卻失去生命與生活在園中的福樂,簡直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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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並且亞當裝備聰明    和合本是「得聰明的」,省略人(亞當)此詞,是要不得的。LXX指必死的人。得HB6329,是”發出、裝備、獲得”的使役主動未完成式。(to produce,obtain)。本書出現4次,都是使役主動(8:35尋得;12:2,18:22蒙了);詩144:13指能出(各樣的糧食);但耶10:14是指”動搖”。似乎本詞的用法與譯文差異甚大。但此處依照平行文(尋得)來看。TWOT的”提供、給予、準備”,可當参考。LXX指知道;YLT指bringeth forth(產生)。所以,他應是指由尋找、直到尋見、而後產生出(聰明)來,有裝備齊整之含意。那麼,這真是一位知道的人。聰明,同2:2,3,6,11的聰明。由於2:1-4有詳細的追尋記述,2:5-20有找到後的好處或利益描寫,讀者可彼此参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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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4-17) 9福,3中有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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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段以三數為主,強調眾多完整與堅固的概念。9種福(銀、金、寶石、一切喜愛物、長壽、財富、尊榮、安樂與平安)。顯出其福樂之各種面向與豐富,如同在伊甸樂園一般。
 +
 +  14-15. 因為他的利益好過銀的利益、並他的生益(好)過精金;他是寶貴的,勝過珍珠(或紅寶石),並一切你的喜愛(物),都不足與之比較。
 +
 +  他的利益    HB5504,重複出現2次。此詞是商業用語,字根是往來的客商(創23:16)。陽性名詞,指來自買賣的利益。本詞顯出付出成本代價後,所獲得的買賣利益。所以尋得(智慧),與產生出來的獲益(聰明),是必須付出追尋奔波,付出一定代價之後的成果,絕非不勞而獲。利益和生益、寶貴等三詞,對照銀金紅寶石,逐漸強調價值取向。後者的稀少與珍貴性更勝於前者。
 +
 +=== 【深入探討】 ===
 +
 +  我想探討與比較,此處與伊甸園中的商業貿易行動等利益問題,這應是極為有趣和嚴肅的事情。因為此段的內容與用詞與伊甸園中的記載類似,也與結28章中的記述內容方式類似,都是與商貿財貨之利益攸關。亞當與蛇撒但(推羅王)的貿易之間的話題,可以由所羅門王與推羅王之間的貿易關係說起,其中隱含著商貿之間契約的關係。亞當與蛇撒但、所羅門與推羅王,彼此的關係與他們與雅威神的契約關係的消長,應該不能忽略此種臍帶連繫。並且,一般人對於推羅王所預表的撒但問題的探討,遠不如撒但在貿易上出現不義的問題上的探討,此與亞當在伊甸園中的詭詐背棄亞當之約,正如羅門王與推羅王之間的不公不義(王上5-11章);也是可以一種商貿話題來加以看待。更遠及啟示錄中的大淫婦,先是以與海中怪獸之間的關係出現在異象中,更是以大巴比倫城的形態出現的,這與商業貿易攸關(18章)。也可一併加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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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過銀    好,HB2896,此詞在此處可作喜悅的、有益的、寶貴得等含意,以與此節的利益寶貴等字眼彼此對應。好是通稱,用於經濟實用上(益),抽象上(美),道德哲學上(善)等。銀    HB3701,同2:4的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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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的生益    HB8393,原指生產進項。這是農牧生產用詞。用於一般所謂的土產、出產等利益。同3:9的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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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勝過精金    精金(HB2742)與珍珠(HB6443),精金(haruts)與黃金HB2091(zahab)創2:11),字根不同,前者是切、砍;後者是發閃光。此黃金是幾個希伯來字中最基本的字,諸如,一般約櫃的精金的精(tahor)(出25:11);燈臺連著座、幹、枝子一起用精金錘(miqsha)出來(37:17,22);所羅門時代精金稱為sagur(王上6:20;7:47),可能與亞喀得文sakru同源;用打成的(shahut)的金子加上其他金屬的合金作盾牌(10:16);他的象牙寶座用『煉淨的金子』(mupaz)包裹(10:18)。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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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是寶貴的    HB3368,形容詞,原指因稀少而珍貴。同1:13的寶物。智慧是寶貴的珍品,獲得這種寶物,不是使用奪財害命的方式,而是以自己聰明的心所付出的足價,來換取的。他不是此世上的寶物,而是屬乎天上的,所以勝過金銀珍珠等此世上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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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勝過珍珠(或紅寶石)    HB6443,此希伯來文有異板。難以斷定此詞究指何義,但應不是TWOT的珊瑚,因為在伯28:18中他與珊瑚(HB7215)並列。我認為是珍珠。由此二節用詞看來,金銀是地中的礦產物,珍珠是海中軟殼動物產物,所以這是包括地中與海中珍品兩大範圍。LXX指珍貴的石頭,YLT指rubies(紅寶石),都是指地中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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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並一切你的喜愛(物)    HB2656,原指因極端感情因素的一種喜好。不同於因需要而有的喜愛(参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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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不足以比較    HB7737,有人(Labuschagne)指「shawa是haya(成為)的使役性字幹,因此意為”使成為、使相似”,衍變成”相似、比較起來相同”,即”相仿”。」(TWOT)。若有如此複雜的演變,那麼,實在是見仁見智,隨人解釋取用了。LXX在此節後半句是,”沒有邪惡東西能反抗他,對一切接近他的是熟悉的,沒有珍貴東西在價值上是與她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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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他右手有長壽,左手有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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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譯:諸日之長久在他的右手中,在他的左手中財富和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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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右手(HB3225)    字義是右手或右邊。與左手(北方)相對。閃族人習慣面向東方日頭,以方位(南北)來分右左方向。但埃及的方位以右手=西方(我們要面向上游,指南方,因尼羅河之故)。在喻意時,指特別的關愛和力量。如雅各稱么子為便雅憫(右手之子);以右手按在以法蓮頭上祝福。此處以左右對應,應是有對稱、全面性與比較性用意。所指的是諸日之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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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子常久    是指生命的不斷延續,不光是一代人的長壽而已,也包括子孫的連綿不絕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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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右(手)表示位置是親近不離;也表示對應性:生命的長久對稱財富與尊貴,此三者合起來,又表示眾多而全面;右比左尊貴,故,也指生命常久比財富尊榮更為要緊。失去了生命,得到財富尊貴榮耀何用?但智慧才是此三者的源頭,他以『在左右手中』的『手』,來表現出『完全』的『擁有、掌握』之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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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貴    HB6239,此字是指一般性的今生財富而言,或是包括屬靈、屬天的層面,似乎見仁見智。不過就比較性而言之,由上文可知,智慧比金銀等財富更好,那麼,這是在說,智慧才是財富的源頭,財富是智慧所賜的,生命與尊榮也是一樣,不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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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她的諸道路是安樂的諸道路,且她所有的諸路有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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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節強調道路(2次道路,1次路)的眾數形,和『所有的』(路),有喜樂與平安與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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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樂    同2:10的美。原指喜悅。名詞,指喜樂。智慧的道路是喜樂、平安,對比的惡人的道路是黑暗、彎曲的道路(2:12-15);與淫婦的道路是死亡的道路(2:16-18)。再参照4:10-19惡人的死亡道路,5:1-23淫婦死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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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所有的諸路    強調一切或所有,所行走的道路不只是諸道路,而且是一切的諸路盡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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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安    同3:2的平安。智慧一切的路是平安,惡人的道路沒有平安,平安的路他們也不知道(賽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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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8-20)持定她是受賜福的,智慧参與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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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她是生命樹、屬於那些持守在她裡面的;且持續持定她的、是持續受賜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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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命樹    首見於創2:9,生命樹結生命果,能使吃的人有永生。本書出現四次生命樹:持守智慧的人(3:18);義人的果子(11:30);所盼望的臨到(13:12);溫良的舌(15:4)。智慧是生命樹,使人聯想到伊甸園中的那棵生命樹;基督是智慧的別稱,基督就是生命樹。那麼,當神說到生命樹與知識善惡樹時,就是指基督與撒但。吃生命樹基督得永生,吃知識善惡樹撒但遭永死。吃等同持守,持守神的絕對命令,成為基督與撒但、生與死的唯一分野。律法叫人揀選生死禍福,等同叫人信靠基督、離開撒但,持守神的命令。持守智慧的人,就是義人,所以,義人的果子就是生命樹,有智慧的人買得生命(11:30)。18節的生命與與17節的平安,重複強調3:1-2的主題生命平安。因此,由此上下文脈,串出箴3章的主旨,就是謹守律法、持守智慧,所得之福,就是生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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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守    HB2388,原指加強。用指手強有力的拉著(創19:16),強力緊抱(21:18);用於饑荒緊迫(47:20);用於生病體衰的勉強起來(48:2)。用於神大能的手(出3:19);抓住蛇尾(4:4)。本書出現5次,持定訓誨(4:13);淫婦抓住少年人(7:13);救贖主大有能力(23:11);揪住狗耳(26:17)。此處是使役主動分詞法,後接『在她裡面(在…裡面,詞尾是3身陰性單數,她)』,故指持續地(用手有力地)持住在智慧裡面不放的人。智慧對比淫婦,後者是主動抓住無知的少年人,前者是主動抓住智慧的人。誘惑之有力抓住人與人之有力抓住生命樹,顯然這是一種靈命搶奪戰,靈肉之爭從來是持續不斷的,使人不能自主(加5:16-17)。所以人必須靠著神,支取祂的能力,就是穿上神的全副武裝(弗6章),就是穿上基督(加3:27),就是智慧(太11:19),才能站穩,敵擋住仇敵撒但一切誘惑的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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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定    HB8551,本書9次出現。原指抓緊。用於手時,是提起、扶著、扶持、把持(31:19);用於腳時,是踏定、踏住(5:5);用於神的言語,是持定(箴4:4);用於罪惡,是如繩索纏繞(5:22);用於男女,是持得(11:16)。此處用於智慧,與持住同義。它是單純主動分詞法眾數,詞尾是3身單數(她),故指持續地持住她(智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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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俱各有福    HB833,字根(行走),同13節的福(HB835),她是被動分詞法。義指持續受賜福的人。被動態在本書只此一次出現。主動態在31:28稱她有福。被賜福的人,與持續持守智慧的人對應,與生命樹平行,生命樹等同賜福。
 +
 +  19-20.雅威在智慧裡立碁大地;在聰明裡籌辦完固諸天;在祂的知識裡,深淵被裂開,芎蒼滴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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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段等同創1章的簡章。正如13-18節是創2章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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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段智慧也等同下文8章智慧工程師的角色。智慧、聰明、知識,三樣結合為一體,是雅威創造事工的幫手,正如女人是男人的幫手一樣。使徒保羅說:神是基督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11:3)。這種創造的生命次序,彼此協調,合一同工,絕不混亂,正如頭與身體之間的聯合一樣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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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地、諸天、深水    三者重複創1:1-2的『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地是空虛渾沌,淵面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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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聰明、知識,三樣等同創1章中的神的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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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基大地,籌辦完固諸天,深淵被分開,芎蒼滴下甘露,等同1:3-12的前三日創造。新約福音書,約一章的創造論,保羅書信,西一章的創造論,重複延續創1章。箴言中的創造論也是一樣。新約福音書與舊約律法書的創造論是彼此相通的。
 +
 +  雅威在智慧裡立基大地    在…裡,此三次介係詞,指位置用法,是限定範圍或範疇(NJV in);若指憑藉用法,是指中介,一般是指藉著(LXX、KJV by)、以(和合本)。無論是位置或憑藉用法,智慧與雅威之間是兩種不同的角色,雅威是建造者但智慧是建築師或工師,二者是不容混淆的。使徒保羅的神觀、基督論、創造論’救贖觀,是依據此等律法、智慧書的,所以他說,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有是本於神,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教會與萬有都是藉著他而有的。(林前8:6)。神(父)與主(子)的位格、工作,與我們、萬有的關係,是清清楚楚的『劃分開來』的,正如深水是『被裂開』,芎蒼(諸天)才會存有出現,甘露才會滴下到大地上。所以,聰明的字根原意是指分別、分辨。
 +
 +  立基(HB3245)    動詞,本義是指『打基礎、牢牢地固定』。隱喻用指不能被移動的事物。大地是被緊緊地固定著,是穩固的根基。常被用於隱喻上。此處表示,這種穩固的大地根基是出於智慧之手,而智慧是神所使用的工師。
 +
 +  大地(HB776)    這天地的創造前三日,是以第三日的大地出現為終止的,創1:1-2:1,出現這地共計有21次,後三日也是以地為主要論述,如人的管理這地、吃地裡的食物等,作為終結。創2:4b的原文字序,是先地後諸天的。(創2章出現這地共計8次)。
 +
 +  在聰明裡籌辦完固諸天    聰明(HB8394),字根(HB995分別、分辨),因知分別而有分辨判斷的聰明能力,不知分別的人就是愚昧無知的人。
 +
 +  定(HB3559)     kun,此詞應譯為籌辦完固。所以,TWOT說,本字根有五種不同的含意,從供應、預備、建造、直到固定、正直等,為止。創造的經綸具有如此細密完善的工程進度,使人不得不佩服,這其中含帶著多少智慧聰明成分在內。另外,既有供應、預備的先期作業,續有實際的建造工作,以及建成後的固定正直。如同婦人生產一樣,先有十月懷胎、後有陣痛、最後生產出嬰孩來。正如伯38:4-12的記法,是立大地根基與海水衝出如出胞胎;又如詩90:2使用的生與造並提。
 +
 +  在祂的知識裡深淵被裂開、天空滴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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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祂的知識    同箴2:5的神的知識。這種神的知識與雅威的敬畏並提,則神的知識就是神的律法。它與智慧聰明並行,所以,智慧聰明就是律法,就是神的基督。箴言不斷重複這種主題,教導門徒認識神的知識,就是神的道、神的律法、神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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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淵(HB8415),tehom,原意是指深洋中的水,或地的深處。TWOT評擊批判學者(BDB和GB)強加於舊約的錯謬宇宙觀之一部分,是過度字面的解釋才支持這種宇宙觀。又反對較古老的說法,查馬特神(tiamat)或渾沌怪物(tehom)等神話故事。但又說不出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的實際成因來。只說查馬特和tehom出自相同的字根,僅意為深水,希伯來文保留此義。我們若由伯38:8-12對海水的胞胎隱喻,可以明白深淵被分開(破裂),正如胎兒破母腹而出。創造就是生產,生產就是創造。因此,聖經說基督的先存性,也說祂的被生,被生就是被造。正如世界是藉著他受造的(西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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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裂開(HB1234),本義似指費力地切開堅固的質材。首見於創7:11,深淵的泉源都裂開了。聖經用於五種情況,均指割裂行動的強烈性。有關於對水的處置措施,大洪水是對深淵之泉源之裂開,以及對紅海,對盤石等相同的作為,在在顯示出,神對深處深水的掌控權柄,都交在祂的愛子(耶穌基督)手中。深淵所喻指的敵對勢力與破裂的消退,實是神鬼之間的爭戰史記。此處對照創1:6-8的第二日創造,諸天(芎蒼)是由神說,深淵(諸水)的分開而生成的。
 +
 +  天空(HB7834),名詞,字根是指弄成粉粹(出30:36搗)。申33:26,伯35:5,與天空平行,似指雲彩(参撒下22:12天空的厚雲);伯36:28雲彩與雨並提,這與此處天空或芎蒼用法相同。
 +
 +  滴下(HB7491),同伯36:28的落下。
 +
 +  甘露(HB2919),指露水。聖地日夜溫差大,生出許多露水,使乾旱時節的蔬菜仍然生長。露水被視為神的賜福(創27:28),缺乏就是咒詛(創27:39;撒下1:21)。
 +
 +  此處是第三日創造的另一種描述法。
 +
 +  因此,本節實際上,是第二、三日造諸天與地的重複強調與補充說明。描述法是首句的先地後天,次句的先天後地。正如創2:4的手法,先天地、後地天。
 +
 +  生命平安是由於神的恩賜,神的恩賜是通過祂的智慧(基督),智慧是以創造天地,賜下甘霖雨露在大地上,作為生命、平安之所繫。以此來回應3:17-18的平安生命之賜福,以及3:1-12的永生平安相同之主旨。
 +
 +
 +===== (箴3:21-35)智慧教師 =====
 +
 +==== 架構 ====
 +
 +  * A.(21-24) 我兒,  三個主動詞(離、守、成)、三個主動詞(走、跌、躺)
 +    * a.三吩咐:
 +      * 一禁止(現在起勿離眼)、
 +      * 二吩咐(當謹守真智慧與謀略,且讓它們成為你自己的生命,你項上的美飾;(21-22)  
 +    * b.四應許:走路坦、腳不跌、若躺臥不驚懼、睡香甜(23-24);
 +  * B.(25-32)七禁令,三ki(二因為,一當…時);
 +    * a.禁止、理由
 +      * 一禁止(25),現在勿怕突來的驚懼;與惡人的毀壞,當它來時。  
 +      * 一理由(26),因為雅威要做你的倚靠,必看守你的腳。 
 +    * b.六禁止(27-31),構成三組:
 +      * 前二禁止:27-28.現在勿推辭與勿說;
 +      * 中二禁止:29-30.現在勿害鄰與勿無故爭;
 +      * 後二禁止:31.現在勿妒強暴人與勿擇其路。
 +      * 一理由(32),因為雅威的憎惡是偏離者,正直人是祂的密友。
 +  * C.(33-35)總結    雅威的三個動作(祂賜福、祂譏誚、祂給予)
 +    * a.雅威的咒詛與賜福:惡人的家與義人的居所;譏誚人與謙卑人(33-34)。
 +    * b.智者與愚者的結局:榮辱極端的對比(35)。
 +
 +==== 此段用詞分析 ====
 +
 +  * 使用1加7,共計8次  從現在起的禁令`al(21a,25,27,28,29,30,31,ab);
 +  * 使用吩咐只有1次(21b當謹守)。
 +  * 3次  因為或當ki(26,32);3次不lo(23,24,30);3次若(24,30,34)。
 +  * 2次  你路(23)他路(31);你腳(23,26);躺臥(24ab);懼怕(24)懼怕(25動詞);鄰舍(28,29);害(29,30);-雅威的(32,33);我賜給(28)他賜給(33);譏誚的與譏誚(34ab);惡人(25,33);
 +  * 身體器官    眼(21)、魂,頸(22)、腳、手、等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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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1-24)三吩咐、四應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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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段(21-24)是由三吩咐、四應許構成的七樹完整架構。神的律法包括此兩大項目,先吩咐後應許,舊約不是只有吩咐,沒有應許;正如新約不是只有應許,而無吩咐一樣。吩咐是命命或誡命,應許之福只有遵命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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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2.直譯:我兒,不可使它們從你的眼目離開,要謹守真智慧和謀略。並讓它們成為你靈魂的生命,和你頸上的美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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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兒    這是第7次的稱呼(1:8,10,15,2:1,3:1,11,12,21),也是此大段以單數『我兒』的最後一次稱呼。第7次顯然有完全與總結的意味在內,其後所說的是此大段主題的總結:雅威的咒詛與賜福之家;譏誚與給予的對象(33-34)。智者和愚者對比,產生極端的結果:尊榮與羞辱(35)。尊榮包括生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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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吩咐    不可離、要謹守、讓…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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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次它們    首次的它們到底是指上文(19-20)所說的雅威的智慧聰明知識,還是指下文(21b)的真智慧和謀略呢?我想,此處經文既然把字序顛倒(當謹守真智慧和謀略放在讓它們離開之後),應具有強調意味,是在強調真智慧和謀略,不要使它們離開眼目,而不是上接(19-20)。何況第二次的它們是指真智慧和謀略。LXX加上”我的”(emen)在智謀和計劃上,顯然認為它們就是指智謀和計劃。其他英譯本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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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開    同2:15的偏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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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謹守    同2:8,11保守;3:1謹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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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智慧    同2:7。意指有明智的見解與知識,使人能有效地達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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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謀略    同1:4,2:11謀略。用詞既然相同,重複強調之意味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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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為你靈魂的生命    成為(HB1961),原指存在、生成、並生效。你靈魂的(HB5313),原指你的氣息、性命。同1:18,19,自己;2:10你的靈;生命(HB2416),hayyim,生命的眾數,原指壽命,表示活的狀態,與死亡情狀相反。同1:12,2:19,3:2生命。箴言中的生命觀,一如3:2所論述的。此處是以真智慧與謀略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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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頸上的美飾    美飾(HB2580),同1:9華冠,3:4恩寵。生命與美飾都是重複強調3:2,4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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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24.那麼,你就坦然行路,你的腳不會絆跌;若你將躺臥,絕不會懼怕;並你躺臥了,你的睡眠會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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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四應許是指行止,行止順利平安無慮。詩4篇提到是人的行止與堅貞者(虔誠人)行止之分別,詩人是雅威神所聖別歸己的人(3),所以他可以心裡快樂並安然睡覺(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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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躺臥(HB7901)    重複強調2次,區別只是未完成式與完成式。無論未來過去,主觀客觀,都是強調休眠時候。不懼與香甜,所描述的,正是心裡平靜安穩、身體熟睡入眠的狀況。行不安全,睡不安穩,這是患難困苦的災禍景況,反之,是蒙福的美好狀態。現代都市人的通病是交通事故多、車禍連連;失眠症、頭痛、憂鬱、躁鬱症等等,普遍發生。生活品質下降,精神生活貧脊,宗教生活紊亂,這是不法的終末世代特色。此根源於品格教育的廢除或低下:重肉不重靈,重錢不重神,重才智、不重公義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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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甜(6149)    同13:19甘甜,14:10喜樂。與6:1作保同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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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5-32)七禁令 ====
 +
 +  25-26.現在不可害怕突來的驚懼,與惡人的毀壞,當她來時…。因為雅威要做你的倚靠,並必看守你的腳。
 +
 +  現在不可    ‘al,(25-31)共計出現7次。害怕(25)、推辭(27)、說(28)、設計(29)、相爭(30)、嫉妒與選擇(31ab)。不(lo’)只出現一次(3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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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惡人遭毀滅    毀滅(HB7722),陰性名詞附屬形,是指災害、毀壞。同1:27狂風。與惡人相連是指惡人『的』毀壞,意即由惡人本身所帶來的災害,並非惡人本身『遭受』災害。和合本或信望愛直譯的『遭毀滅』,把詞性改成動詞。那麼,這有甚麼好怕的,反而應當會高興才對。又對照上句的突來的驚懼,驚懼(HB6343)也是名詞。所以這是平行的同義詞,都是指外來的,會使讀者驚懼或受到災害的,而不是惡人受到災害(毀滅)。又由下一節的理由可證,有雅威可作靠山,惡人不會比神更有能力,神的保護和看守是絕對安全的,何懼之有?可能是和合本認為,讀者會害怕與惡人一樣同遭滅頂之災。不過,這是過分聯想的結果,原文並無此等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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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為    理由或說明,同32節。雅威是說理的神,不是一味要人盲從的主宰。下文的保證就是信心的來源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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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雅威要做你的倚靠    倚靠(HB3689),原指在身旁。TWOT指充足的信心、盼望,與信靠有關。同利3:4,10.15,4:9,等腰子。作愚昧解時,與邪惡等同(傳7:25),是指指為今世而活的人(詩49:13)。此處當作在你的身旁,成為你的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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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守(HB8104)    同2:8保守。指投以極大關注。雅威對於你的關注,絕不會使你的腳步絆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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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31.六禁令,分三組。第一組是27-28;第二組是29-30;第三組是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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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組強調救濟之慈善;第二組強調和睦;第三組強調嫉妒。最後加上理由(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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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28.現在不要推辭慈善,自它的擁有者,當你的手有力量去作的時候;現在不要對鄰舍說:「去吧!並回來吧!而明天我會給予。」;而有卻伴隨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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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辭(HB4513)    同1:15禁止。此處指推辭。由下文的由今天推辭到明天,拖延時間,可以明白,不願當面拒絕鄰舍,以免雙方都不好意思。
 +
 +  善(HB2896)    此處的善是指肯借貸給人的善。在典章中,因為雅威是有恩惠的(出22:27);律法(申15章)對於窮乏弟兄的救濟方式,就是加以借貸(15:7-11)。當然,這不是使用高利貸,而是照一般利率。並且,到了豁免年(安息年),應當豁免他的利息。猶太人有的甚至是豁免他所借貸的本金,不過僅屬於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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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它的擁有者    介係詞(自)+名詞(物主)HB1167,詞尾(它)。它是指善,同是陽性單數。擁有者(ba‘al)是指物主或所有人,夫妻間用指丈夫;宗教上通指巴力(我的主)。此詞與下一句的力量,原文是前置詞屬於(le)+神(el)。巴力與神(伊勒)是迦南宗教信仰中的父子神明,伊勒是最高神,巴力是主神。經文使用此種用詞,應是文字遊戲,好與雅威的字根(存有),以及下文(32-33)的以色列神雅威,彼此對照。此處的巴力是指慈善的擁有者,伊勒神是指手有力量,二詞都是重複強調詞:巴力強調上文的慈善,伊勒神重複你的手(手原有力量權柄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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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你的手有力量去作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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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LT把『有力量』直譯作”is toward God”;其他英譯本如同LXX,大都譯為”have power”,或”in the power”。原文是指”存有對於神或屬於神”。查神(el)本意多義,一般指大有權能者,向己起誓者。此處可指有能力,但有文字上的講究,正如上文所論述的。力量一詞的希伯來文是HB3581(koach)(創4:12;15:9),或是HB1368(gibbor)(創6:4大能的勇士);或是HB5797(‘oz)(出15:2結實、穩固、力量)等等。但是,此處偏偏使用伊勒(神),所以必有其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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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手    代表你自己,指你的能力所及者(利14:22,30力量)。神賜人富足,是要人行慈善之德,也要人勿忘神恩,以為是靠自己的力量得來的(申8:11-17)。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教訓法利賽人要聽律法先知的話,對窮困的兄的接濟(路16章)。否則不但不能得生,反而會死亡遭受痛苦的刑罰。因此律法的精神是積極主動的憐憫、與深厚的同情心,它並非冷冰冰的律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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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作    指製作、實行。原文並無『向那應得的人』,此為和合本加上去的贅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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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本節是補充說明27節。它使用當事人推辭行善的口吻,實際又精準的描述出一位塞住憐憫心之人的嘴臉。他的說詞中,有兩個祈使式語(去吧!回吧!),一個未來式的應許(我要給你),以及一個說不準的時間(明天,這與今天的現在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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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那裡若有現成的     直譯:而有卻同著你。此句話的字序列於最後,文章安排如此,凸顯她與上一句推辭話的虛偽不實。既然有,為何還要人家等到明天才要給他呢?
 +
 +  現在不要對鄰舍說    現在不要,是指從說話的當下開始起的不可,以對應明天的回來和給你。以世人言之,此人有拒絕人之藝術,他並不當面拒絕,而使人失望難看,也給自己一個緩衝的時機。但是燃眉之急,卻是窮困的借貸者目前的難處,你不及時扶助他,他就要整夜再煎熬等候,你卻趁此時尋找再次拒絕的理由。神知道這種推辭的背後,正隱藏著邪惡成分,因為這種不憐憫人的,神也不憐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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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去、你回、我給    連續使用三個動詞。在說完給予之後,緊接一個你的有。希伯來文的使用三數詞,完全表現出說話者的心術不正,表裡不一。明明有,卻說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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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有卻同著你    有(HB3426),質詞。(TWOT)意指引人注意一個事物或性質的存在、出現。它是否定詞‘ayin沒有(HB369)的反語。與下文(et)連用時,表示伴隨。et(同、與),帶詞尾”你”(’ittak),原文同29節的『在你附近』。所以,此處是指,存在(或有)伴隨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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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30.現在不可設計禍害你的鄰舍,當他要跟你一起安然居住時;現在不可無故與人相爭,若他不回報禍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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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二節相同的語詞是禍害(HB7451);29節與28節相同的語詞是你的鄰舍和跟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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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設計(HB2790)    字面意指切進某物裡面,如雕刻金屬或耕地。本處被使用於第三種用法,是謀害、設計。我想還是由切割的本義衍申出此意來的。它與禍害(邪惡、災禍)連用,有謀害意味。它與安然對比,點明有不信任感、與之劃分界限之意。正如切割之原義一樣。
 +
 +  禍害(HB7451)    原指邪惡的、壞的、不幸、災禍等意。它與設計連用時,應指因懷疑心而生謀害的惡意在內。它重複出現於下一句中,彼此呼應。對方鄰舍並未回報你禍害時,你不要無故與它相爭(控告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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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他…時    這是我個人私自增添的譯文,原文無。但文義文脈上似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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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跟你一起    同28節伴隨著你。這鄰舍是要與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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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鄰舍(LXX譯文paroikounta有外來客旅之意)。似乎可由(利19:33-34)的外人來解釋,也不能忽略19:17-18的本國人。古代人的地域觀念重,對於新近搬遷來的外來人,要與你比鄰而居時,一般人是具有排他性的居多,如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的寄居客旅生涯中的遭遇,可以得證。這與接待客旅等暫時停留的性質不同。因為,對此等客旅,理當一味的熱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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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然(HB983)居住    同1:33安然居住。只加上前置詞(la)。此前置詞究指何意?有指”以”(逐字譯);英譯本(in);應指目的”為了、要”。安然是陽性名詞,参見1:33註釋。此處LXX指現在完成分詞pepoithota(已確信了);YLT指副詞(confidently,確信地、安心地);NJV指形容詞(unsuspecting,無懷疑的、信任的)。其他英譯本指安然地(securely)。應可指出於信任,也無惡意,要與你相安無事,比鄰而居時。你就不要胡思亂想一些有的沒有的,懷著惡心來對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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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道是”不要以小人之心來度君子之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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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無故    同1:11無辜;1:17仍不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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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人    介係詞(‘im)指同或與…一起。人(HB120)音譯亞當。此處指一般人。但原指具有神的形像樣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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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爭(HB7378)    本指努力、爭競。主要用於肉體的搏鬥,轉為口頭的爭吵,或是司法控訴。此處YLT指爭鬥、競爭。LXX指愛樹敵的、愛心懷敵意的、愛爭吵的(phileksthreses)。這是正確的譯法。本書出現約計17次,搏鬥(26:17);爭吵(15:18;17:1,14;25:8);司法控訴(18:17;22:23;23:11;25:9)。此處應指向心懷敵意或惡意。由下句的惡、壞來凸顯。
 +
 +  若他不回報惡時    原文有假設語(`im),可作”若果”(if);也可作”當…時”(when)。
 +
 +  不(lo`)    此否定詞與另一否定命令式詞(`al)現在不可,不同含意。它若是禁令時,是指永不或絕不;而(`al)是指即刻的禁令(不可---現在)。此處不帶”未來完成式”,不是禁令,只有否定(不)之意。
 +
 +  回報(HB1580)    單純主動態,指善意或惡意的對待。
 +
 +  惡    同29節的惡。此處應指惡意對待的惡。
 +
 +  此節是說,當人沒有惡意對待你時,也就是他並未與你有故(因由、事故)時,你就不要無故與他起爭端或紛爭。應當和平相處敦親睦鄰,這是中國人的古訓,很合乎箴言古訓的原意。不過若如LXX所譯的,又與上一節連看時,則似指有外人來寄居時,不應當心懷的意對待這種鄰舍。這與上一小組的慈善救濟是彼此連結的,都有慈善對待鄰舍的含意,也就是要實行在利19章中的主旨”愛鄰舍如己”(18,34)。
 +
 +  31-34.現在不可因強暴的男人而嫉妒,並且現在不可選擇在他一切的路上。因為雅威的憎惡是乖僻人,正直人是祂的密友。雅威的咒詛在惡人的家中,但義人的居所祂賜福。誠然對譏誚者祂譏誚,而對謙卑人祂賜恩惠。(直譯)。
 +
 +  此段架構是同樣以三數為主,由32節的因為,引出下面三句對比句子(32,33,34),都是以雅威為主詞。
 +
 +  這是第三組,使用兩次否定命令式的禁令(現在不可),兩次介係詞(be在…裡面)。所有翻譯文中,只有逐字譯本使用”於”字,其他英譯本或LXX等,都沒有翻譯。直譯:現在不可熱心在強暴男人中,且現在不可選擇在他一切的道路上。
 +
 +  在強暴人中與在他一切的道路上平行,介係詞(be),或指位置用法(範疇,在…裡面),或指憑藉用法(因為)。其用法,遠可對照詩37:1-2,「現在不要因作惡者心懷不平,現在不要因行不義的嫉妒。因為如草很快要被割下,又如青菜要枯乾」。都具有相同的句式與架構,和合本把介係詞於字譯成”為(作惡的)”,”向(那行不義的)”,並不省略它。英譯本把它譯作因為(because)。我認為首句話是指強暴人的憑藉用法(因為)。末句話是指道路的位置用法(在…裡面)。
 +
 +  31.現在不可因強暴的男人而嫉妒
 +
 +  嫉妒(HB7065)    本動詞是來自名詞熱心、熱情。TWOT指出”本動詞表示一強烈的情緒,是主詞對受詞之特質或所有權的慾望。為別人的擁有而熱心=羨慕;為自己的擁有而熱心=嫉妒。”對於此處是指羨慕或是嫉妒的熱心呢?都可以。
 +
 +  近可對照下句的選擇一詞,HB977,同箴1:29喜愛。此處指強暴人的一切道路,是反與雅威的敬畏(即是知識,神的律法道路)。同樣使用選擇此詞,或惡道或善道,任人選擇其一。
 +
 +  強暴的男人    強暴HB2555,原文字典指”猛烈、殘暴、冤屈”;TWOT指”極度強烈的邪惡”,是與有罪的強暴有關,非指天災禍匪徒之殘暴。用於帶惡意的見證人(出23:1;申19:16),是違背神的律法(結22:26;番3:4;哈1:4)。以此來推論大洪水時代的罪惡,應就是違背神律法聖約之強暴與敗壞(創6:11,13)。因為神與義人挪亞『堅固』聖約(創6:18立之原文),必是當代的人違背聖約,而為雅威神所不容,但也等了他們上百年,才以洪水毀滅。事實上這種人在淫亂邪惡的世代中,反而因他們的罪惡,使他們強盛或得意之至,以至於對於遵守聖約律法的義人,形成一種極大的試探威脅或引誘。詩37篇中有清楚的描述。五經中指出現6次;大部分出現在聖卷與大小先知書中,本書出現有8次。本處強暴人與下文的乖僻人和惡人的家並提,顯明其同義詞。
 +
 +  選擇(977)    同1:29喜愛(原文)。此處把嫉妒(熱心)和選擇並提,因為嫉妒的火熱,會使人失去理智的抉擇,所以,勸阻不要嫉妒,要冷靜選擇,不可選擇走在他們的路上。其理由在下文有說明。
 +
 +  32.因為雅威的憎惡是乖僻人
 +
 +  因為    此處連接上文,不可嫉妒與選擇惡道的原因,不在乎人的喜愛或憎惡,乃是在乎神的喜愛與憎惡。
 +
 +  雅威的憎惡    和合本與信望愛等等,都把名詞(單陰附屬詞)的憎惡變成動詞性的”所憎惡”,至少他們並沒有改變原文的本意,雅威的憎惡就是雅威所憎惡的。正如雅威的敬畏(害怕)就是雅威所敬畏的;雅威的認識就是雅威所認識的。U83jo 雅威的憎惡與下文的祂的密友並行,因此,雅威的憎惡與雅威的害怕一樣,都是只雅威本身的憎惡與害怕,而不是憎惡或害怕雅威。此處的憎惡(HB8441),在本書出現共計22次。原文字典指”令人作嘔之物、痛恨、偶像崇拜、偶像”;其字源是HB8581(厭惡、深深憎恨)。TWOT指”可憎的(習俗、事物),具有多種意蘊。動詞與名詞一樣,所憎惡的事之性質有身體上的、禮儀的、倫理的”。箴6:16-19列出了七樣,都是雅威所憎惡的。此處單指乖僻人。
 +
 +  乖僻人    同2:15偏僻。被動分詞法,意指被彎曲正路的人。就是把更改或廢棄雅威律法正道,另行自己的道路者。
 +
 +  正直人    同2:7,13,21;3:6正直人。與下文的義人同義詞。經文又與謙卑人、智慧人並提,所以,正直人就是謙卑人、智慧人。因此,32-35節是構成一整體的,不能分開解釋。
 +
 +  祂的密友(HB5475)    合和本是”為他所親密的”,變名詞密友為動詞。密友的字根主要意義是機密談話,雖具有忠告含意,但較強調機密性,它與一般的忠告、勸告有別。聖經出現21次,律法書只在創49:6出現(同謀)。大都在智慧文學中,本書出現5次,11:13,20:19,25:9等三處都譯密事;15:22商議。都有坐在一起商議密事的意味。耶利米書用指雅威的會(6:11;23:18,22);阿摩司書用指奧秘指示(3:7)。LXX譯文特別不同,『因為所有違背律法者在主面前是不潔淨的,他也不坐在義人中。』。凸顯主的神聖性,似同約伯記中的思想(4:17-19;15:8,14-16)。
 +
 +==== C.(33-35)總結 ====
 +
 +  33.雅威的咒詛在惡人的家中    同上,雅威的憎惡被譯成雅威所憎惡,此處名詞咒詛(單數附屬詞),被譯成動詞雅威咒詛。事實上,經文使用此名詞,是因為下文是使用介係詞(be)”在…裡”,構成介係詞片語”在惡人家中”。當然,這與下句話”義人的居所祂賜福”並提,名詞與動詞意義相同,有無使用介係詞無所謂。只要忠於原義即可,但不可變成像『敬畏雅威、憎惡雅威、咒詛雅威』等等譯法。
 +
 +  居所(HB5116)    本名詞(naweh)原指看守羊群的地方,可指羊圈或草場、牧人的住所(撒下7:8;詩23:2;耶50:19)。是安全而被保護之所在,可作為敬虔人平安的帳棚(伯5:24);義人的安居之所(箴24:15);是神百姓平安之所(賽32:18),是守聖節的彌賽亞城中不挪移的帳棚(rebes)。此處指義人的居所。
 +
 +  祂賜福(HB1288)    本詞在本書是首次出現,它在聖經首次出現於創1:22,連續出現於創造的第五六七日中,共計三次(1:22,28,2:3)。凡是神所賜福的,必是神所造的,因為都是好的。以此而論,義人的居所是神所賜福的,等同義人的居所是神所造的,是神看為好的;反之,惡人的家不是神所造的,是被祂視為微不足道(咒詛原文)的地方,所以是不好的。律法書是以神所造的,是蒙福的、是好的作為基礎(或開始),來加以鋪述的。因此,地存有著(是字的原文)渾沌空虛與黑暗是不好的(1:2),暗示經過非神所造就之邪惡勢力的運作結果。因此,義與惡之對比,咒詛與蒙福之對立,是在強調律法的遵行這條正路,乃是一切判斷好壞的惟一標準。
 +
 +  34.誠然,對譏誚者祂譏誚,但對謙卑人祂賜恩惠(直譯)。
 +
 +  若字(`im)的出現,與24,30b的若相同。不過,此處似乎不能當作假設語氣用法的假若,而是當作強調語氣(的確、誠然,surely)比較好。LXX或其他英譯本乾脆省略不譯。
 +
 +  譏誚對譏誚    這是公平正義的對待。譏誚,動詞同1:22褻慢。褻慢人既然喜歡褻慢,就給予褻慢。正如謙卑人喜歡恩典,雅威就給予恩典。
 +
 +  他    指雅威。由此代名詞可知,34節應是連接33節的。所以,由32-34節是一整體的,以『因為』此字來引出,為何不可嫉妒與選擇強暴人的道路,詳細陳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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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謙卑人(HB6035)    此形容詞的譯文多種,必須釐清的是它的含意,是由字根(HB6031)”壓迫使臣服、懲罰或苦待”而來的。因此,它原指因壓迫而臣服的或馴服的。譯成謙卑人是一種道德說詞。有人定義為”發現自己在一種逆境、卑微、較低的地位之中”(Birkeland)。烏加列文字根義指”彎腰、謙卑”(主動)和”受懲罰的、卑微的”(被動)。TWOT指出一種具代表性的傳統基督教說法,他說”`anaw表示刻苦所要達成的結果:謙和。摩西形容他自己(民12:3)是這樣的人。…謙卑人認為神是他們的拯救者,而且也如此經歷了(詩10:17),從祂領受了恩典(不配得著恩寵,箴3:34)。”雖然他(L.J.C.)也說到『他們遵守神的典章(番2:3)』,但是摩西五經的作者是誰,大有講究之處,至少摩西不會自稱是世上最為謙和的人吧?而謙卑人真的不配得著恩寵嗎?問題是恩寵是神隨己意賜給的,還是有所本的?不配得似乎是指前者。但是,謙卑人若是指正直人、義人,那麼,神是依據他的約應許的話,來分賜這種人恩寵(福分)的,並非可隨意給一般人的。否則,這與伊斯蘭教所強調的阿拉的『命定』(祂是至慈至仁的,所以可以隨意施慈仁,使作不到善工,卻向祂祈求的的伊斯蘭教徒,能升入天園中)。基督教反對這種命定的預定論,但因為強調恩典不是出於作善工(行為),所以極力撇清得救是要是靠行為的。我們明白未信主之前,死在罪惡過犯中的罪人,確實是要靠恩典的,不是靠個人的行為(弗2:5-9)。但得救後,若繼續犯罪,沒有行出神預備要他行的善工(2:10,4:24-6:10),這若能得恩寵(除非他真正悔改,這又是另一番別論),這明明與律法與新約的福音相左,雅各書、希伯來書,就是保羅書信也不是這麼說,何況是四福音書呢!耶穌基督說,靈裡謙卑的人有福了(太5:3原文),也不是說他就是一位犯律法的惡人。而是一位像他一樣,是遵守律法先知的人(太5:17-19)。所以,謙卑人不只是道德取向的,乃是一位遵行神一切律法的義人,是因為找到神的敬畏和明白祂的知識(2:5),而作一位敬畏神、堅愛人的正直人、虔誠人(2:6-8)。這樣,雅威才因著祂的信實公義,而向他守約施堅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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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賜恩惠    賜,是給予;恩惠(HB2580),同1:9華冠;3:4蒙恩寵。請参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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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約雅各書引用此節(4:6),不過是依據LXX(神對抗驕傲的人,卻賜恩給謙卑的人)。但把譏誚乙詞譯作驕傲的人。在雅5:6b中他把驕傲人指向為富不仁的人,”難道神不對抗你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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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尊榮,諸智慧人要繼承;而諸愚昧人使自己羞辱高陞。(直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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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節應是此大段的總結語。智愚、榮辱的對比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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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榮(HB3519)    名詞,同3:16貴。字根同3:9尊榮。字序在先,有強調意味。對比字序列在最後的羞辱。一前一後,首尾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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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諸智慧人(HB2450)    形容詞眾數詞,原型同1:5,6智慧人,3:7智慧。對比諸愚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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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繼承(HB5157)    本動詞出自名詞的繼承、遺產。即由於古代的權利而為某人所有,且為永有。TWOT對於此字根的研究說到,神給敬虔人的產業、管理土地的社會與法律規章、雅威的產業,和神自己就是他們的產業等等。古代近東與中土對於土地,都有封建思想,分封土地給貴族或諸侯,選民也不例外。神應許(創12:7;出32:13),與賜下(書21:43)聖地給他們作為永業,但視對祂律法順服的情況而定(民33:50-54)。一旦住進去,因這土地是屬雅威神的,所以要藉著潔淨保持聖別(申20:16),並繼續保持潔淨(申21:23),明認神賜的地業(26:1)。以利未人祭司作為選民服事神的代表,他們沒有產業(民18章),但神是他們的寶貴產業(書18:7;結47:22)。此處以智慧人來作為繼承產業的人,顯然是經過一番生死禍福等等體驗後,得到了真正智慧的結晶。由於選民對於祂們的神是幼稚無知的居多,導致於時常被引誘,背離祂的聖約,因此,祂屢次藉著眾士師的拯救,並差派眾先知、智慧人來,教導、勸誡他們悔改。使他們經歷種種管教性的懲罰,才逐漸長大成熟,能真正認識他們的神。新約就是神差基督耶穌來,把律法當作聖民的產業,放在心版上,使他們個個認識神。進而賜聖靈作為將來天國產業的憑據(弗1:13-14;林後5:5)。只有勝過肉體與其私慾,方能繼承神國為永業(彼前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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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書出現8次,與本節有關的是,用於愛智慧者的財物充滿府庫(8:21);擾害己家的承受清風(11:29);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13:22);愚蒙得愚蒙為業(14:18);完全人必承受福分(28:10)。足見智慧人是與愛智慧、善人、完全人(成熟)劃作等號的。神的賜福滿滿,絕非兩袖清風,阮囊羞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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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諸愚昧人(HB3684)    同1:22愚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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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高陞(HB7311)    升高的使役主動分詞法。意指使…升高。作專有名詞,表示『舉祭』,舉祭原指使神高舉,用於愚昧人,卻是使自己的羞辱高舉(参見LXX),實為文字遊戲,一語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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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羞辱(HB7036)    陽性名詞,恥辱、不名譽。字根意為貶低社會地位,常作尊榮的反語。本書出現八次,本處首見,用於親近鄰舍妻子的受凌辱(6:33);指斥褻慢人的(9:7);驕傲來的人(11:2);通達人忍辱藏羞(12:16);棄絕管教的(13:16);惡人與羞恥與辱罵隨到(18:3);趕出褻慢人能止息紛爭和羞辱(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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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詞作為本段的結語,令人猛醒。聯想到應當受到尊榮的我主基督耶穌,在世為人處事,處處行善,遵守律法,卻被當權派加以污衊、凌辱致死。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也當出到『宗派』的營外,忍受其凌辱。我們身在此世,本無常存的城,乃尋求將來的永城(來13:13-14)。使徒彼得遭受公會的逼迫,心裡喜樂,因被算是配受為這耶穌的名受辱(徒5:41)。卻不可像那些宗派領袖,為求今世的好處,如同愚昧人一樣,雖然身處高位,實際上是在升高自己的羞辱。並且,將來那羔羊公義的、憤怒的永刑正等著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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