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威聖會 聖經真理研究院

辨明真理、認真遵行

使用者工具

網站工具


commentary:num:c33v1-c33v49-20211023

差異處

這裏顯示兩個版本的差異處。

連向這個比對檢視

兩邊的前次修訂版前次修改
下次修改
前次修改
commentary:num:c33v1-c33v49-20211023 [2021/10/20 03:20 -0500 Wed. (4 年前)] – [四、其他註釋] lyxcommentary:num:c33v1-c33v49-20211023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行 11: 行 11:
 ==== 一、民數記 21-36 章文學寫作比較 ==== ==== 一、民數記 21-36 章文學寫作比較 ====
  
-  * 1.(民 21-32 章)為完整段落,架構分析如前所示,經文以產業為主的記事,然而架構中心思想是獻祭條例(民 28:1-29:40) +  * 1(民 21-32 章)為完整段落,架構分析如前所示,經文以產業為主的記事,然而架構中心思想是獻祭條例(民 28:1-29:40) 
-  * 2.(民 33:50-36:13)為另一完整段落,架構分析如前所示,經文仍然以產業為主的記事,然而中心思想是要分四十八座城給利未人(民 35:1-8) +  * 2(民 33:50-36:13)為另一完整段落,架構分析如前所示,經文仍然以產業為主的記事,然而中心思想是要分四十八座城給利未人(民 35:1-8) 
-  * 3.以本段落為分水嶺,前段產業因仇敵緣故,經由爭戰而取得產業來分配,後段因內部和諧要求而在產業分配上有所規定。+  * 3以本段落為分水嶺,前段產業因仇敵緣故,經由爭戰而取得產業來分配,後段因內部和諧要求而在產業分配上有所規定。
  
 ==== 二、本段行程的意義探討 ==== ==== 二、本段行程的意義探討 ====
  
-  * 1.可作為神恩典紀念和在曠野諸事蹟回顧與警戒。 +  * 1可作為神恩典紀念和在曠野諸事蹟回顧與警戒。 
-  * 2.可補足自出埃及記到民數記諸事蹟與站口之間的連貫性。 +  * 2可補足自出埃及記到民數記諸事蹟與站口之間的連貫性。 
-  * 3.由文章編輯站口數量的目的,與新約相似的編輯(太 1 章)的比較意含。 +  * 3由文章編輯站口數量的目的,與新約相似的編輯(太 1 章)的比較意含。 
-  * 4.由文章本身所強調在一些站口事蹟,如(民 33:3-47-938-40)其記載的意義探討。 +  * 4由文章本身所強調在一些站口事蹟,如(民 33:3-47-938-40)其記載的意義探討。 
-  * 5.由文章對於特別站口在地點上的補充說,如(民33: 1436374448)其意義探討。+  * 5由文章對於特別站口在地點上的補充說,如(民 33:1436374448)其意義探討。
  
 ==== 三、本段架構分析可按兩種方式呈現 ==== ==== 三、本段架構分析可按兩種方式呈現 ====
  
-  * 1.按出埃及後所遭遇的主要事蹟地點來區分:紅海、西乃、加低斯、摩押平原四個段落,作為前後比較和意義來探討。 +  * 1按出埃及後所遭遇的主要事蹟地點來區分:紅海、西乃、加低斯、摩押平原四個段落,作為前後比較和意義來探討。 
-  * 2.按 42 站分成 6 組,每組 7 站,由已記載的事蹟(出埃及記、民數記)中做前後比較和寫作特殊安排來探討其目的。+  * 2按 42 站分成 6 組,每組 7 站,由已記載的事蹟(出埃及記、民數記)中做前後比較和寫作特殊安排來探討其目的。
  
 ==== 四、其他註釋 ==== ==== 四、其他註釋 ====
  
-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民數記,溫漢(Gordon J.Wenhan)著。此書已詳列本段落寫作的諸項註解和增註,可參閱之,以下僅提供一些補充註釋。(在網路可搜尋溫漢的註釋;另各站口的含意,參見信望愛信仰與聖經資源中心的註釋)+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民數記,溫漢(Gordon J.Wenhan)著。此書已詳列本段落寫作的諸項註解和增註,可參閱之,以下僅提供一些補充註釋。(在網路可搜尋溫漢的註釋;另各站口的含意,參見信望愛信仰與聖經資源中心的註釋)
  
 ===== 主論 ===== ===== 主論 =====
行 38: 行 38:
 ==== 一、前言(1-2)節 ==== ==== 一、前言(1-2)節 ====
  
-  * 1.行程次序(H4550) +  * 1行程次序(H4550) 
-    * 字根源自動詞「拔營」,名詞可譯為「拔營的次數、站口、行程、行程次序」。首見於(創 13:3)亞伯拉罕在迦南地寄居遷移,另見於(出 17:1); +    * 字根源自動詞「拔營」,名詞可譯為「拔營的次數、站口、行程、行程次序」。首見於(創 13:3)亞伯拉罕在迦南地寄居遷移,另見於(出 17:140:36, 38第一代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在曠野的飄流,在本卷中(民 10:2, 6, 12, 28及本章(民 33:1, 2,最後出現於申 10:11摩西回顧曠野旅程時,雅威對其吩咐路程的最終目的是奪佔迦南為業。(此用詞僅出現在五經) 
-    * 40:36,38第一代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在曠野的飄流,在本卷中10:2,6,12,28及本章1,2,最後出現於申10:11摩西回顧曠野旅程時,雅威對其吩咐路程的最終目的是奪佔迦南為業。 +    * 由本用詞出現的各段經文做全盤考量將本章各行程記載的中心目的表明出來了,它們都是為要成就神對亞伯拉罕呼召後的應許,將迦南地成為以色列的產業而有的行程。則此段行程就如亞伯拉罕在迦南地時的考驗行程,神命令亞伯拉罕要成為完全人(創 17:1)就與之立約,同樣,出埃及的以色列民也要在眾行程中被磨練完全人,才能入迦南成就神的約。 
-    * 由本用詞出現的經文,將本章各行程記載的中心目的表明出來了,它們都是為要成就神對亞伯拉罕呼召後的應許,將迦南地成為以色列的產業而有的行程。則此段行程就如亞伯拉罕在迦南第十的考驗行程,神命令亞伯拉罕要成為完全人(創17:1)就與之立約,同樣,出埃及的以色列民也要在眾行程中被磨練完全人,才能入迦南成就神的約。 +  * 2行走此程者的條件:(1 節) 
-  * 2.行走此程者的條件:(1節) +    * a是已從埃及地出來者:表明被救贖者才有的行程考驗。 
-    * a.是已從埃及地出來者:表明被救贖者才有的行程考驗。 +    * b是按著軍隊:由(出 12:415113:18是雅威的軍隊,非雜亂份子而是有次序地行軍,正如民二章各支派行走次序與安營佈陣。正如新約信徒也要成為教會的一份子,才能參予爭戰,成為基督精兵。 
-    * b.是按著軍隊:出12:415113:18是雅威的軍隊,非雜亂份子而是有次序地行軍,正如民二章各支派行走次序與安營佈陣。 +    * c在摩西和亞倫的手中:表明是藉由二人的權柄,也服在二人的權柄下,他們二人也代表雅威的手(權柄),正如新約信徒也藉由基督的手(權柄、名)行走天路。 
-    * c.在摩西和亞倫的手中:表明是藉由二人的權柄,也服在二人的權柄下,他們二人也代表雅威的手(權柄),正如新約信徒也藉由基督的手(權柄、名)行走天路。 +  * 3摩西記載的內容和依據:(2 節) 
-  * 3.摩西記載的內容和依據:(2節) +    * a出發地(H4161):字源為動詞「出去」,名詞指出去的動作民 30:12申 8:323:23),也指出去的地方,如(民 33:2; 王上 10:28)。在此節出現兩次,成為特別強調用詞,惟和合本都未譯出。 
-    * a.出發地(H4161):字源為動詞「出去」,名詞指出去的動作如民30:12申8:323:23),也指出走得地方(如本節,王上10:28)。在此節出現兩次,成為特別強調用詞,惟和合本都未譯出。 +    * b行程次序也出現兩次,則有出發地,有拔營的次數,表明這一些都還在途中,尚未抵達旅途終點站,是兩人四十年飄流的紀錄。 
-    * b.行程次序也出現兩次,則有出發地,有拔營的次數,表明這一些都還在途中,尚未抵達旅途終點站,是兩人四十年飄流的紀錄。 +    * c是照著雅威的口:表明此記載目的是雅威吩咐作成日後教導之用。
-    * c.是照著雅威的口:表明此記載目的是雅威吩咐作成日後教導之用。+
  
 ==== 二、各站口紀錄的地點,其中先前已有的,本章忽略之地點 ==== ==== 二、各站口紀錄的地點,其中先前已有的,本章忽略之地點 ====
  
-  * 1.瑪撒:出17:7申6:169:2233:8。此地為第一代以色列民因缺水而向摩西爭鬧,試探雅威之地點,此處近迅的曠野,亦可指利非訂(出17:1)。 +  * 1瑪撒:出 17:7申 6:169:2233:8。此地為第一代以色列民因缺水而向摩西爭鬧,試探雅威之地點,此處近迅的曠野,亦可指利非訂(出 17:1)。 
-  * 2.米利巴:出17:7民20:13,2427:14申32:5133:8。此地為第二代以色列民在尋的曠野同樣因缺水而向雅威爭鬧。以上兩地又常被混淆同一地點。 +  * 2米利巴:出 17:7民 20:13, 2427:14申 32:5133:8。此地為第二代以色列民在尋的曠野同樣因缺水而向雅威爭鬧。以上兩地又常被混淆同一地點。 
-  * 3.他備拉:民11:3申9:22,此地百姓像雅威發怨言,而遭雅威降火焚燒。 +  * 3他備拉:民 11:3申 9:22,此地百姓像雅威發怨言,而遭雅威降火焚燒。 
-  * 4.瑪他拿、拿哈列、巴末:民21:18-19。 +  * 4瑪他拿、拿哈列、巴末:民 21:18-19。 
-  * 5.撒列谷、亞嫩河邊、比珥:民21:12-16,以上六都在以耶˙亞巴到底本迦得之間的站口。 +  * 5撒列谷、亞嫩河邊、比珥:民 21:12-16,以上六都在以耶˙亞巴到底本迦得之間的站口。 
-  * 6.由以上各地點被忽略未記,表明作者有故意省略,以湊足42站,卻又加添出埃及記與民數記未曾記載的站口,18-30節的站口都在五經中另外出現,有出現在他處經文的可參閱溫漢的整理表格。+  * 6由以上各地點被忽略未記,表明作者有故意省略,以湊足 42 站,卻又加添出埃及記與民數記未曾記載的站口,18-30 節的站口都在五經中另外出現,有出現在他處經文的可參閱溫漢的整理表格。
  
-==== 三、特別記載事蹟的三個段落(3-47-938-40) ====+==== 三、特別記載事蹟的三個段落(民 33:3-47-938-40) ====
  
-  * 1.3-4節:對映30-40節,在時間、事件、意義上有相互對映。 +  * 1、(3-4 節:對映(38-40 節,在時間、事件、意義上有相互對映。 
-    * a.時間:第一年正月十五日出埃及;第四十年五月初一近迦南。 +    * a時間: 
-    * b.事件:埃及人的頭生子被雅威擊殺;亞倫按雅威命令死在何珥山(死亡) +      * 第一年正月十五日出埃及;第四十年五月初一近迦南。 
-      * 神對埃及神明行審判;迦南聽見以色列人來到(審判) +    * b事件: 
-    * c.意義:神當初如何對待埃及權勢,也要同樣對待迦南諸族。神滅埃及頭生子,讓以色列的大祭司死亡,任權柄若有違背雅威指譯者,雅威就走其權柄。 +      * 埃及人的頭生子被雅威擊殺;亞倫按雅威命令死在何珥山(死亡) 
-  * 2.7-9節:詳列出埃及的初步路程及事蹟。 +      * 神對埃及神明行審判;迦南聽見以色列人來到(民 21 章)(審判) 
-    * a.7節「轉回」:由10節提蘆葦海,對比8節那海,則段路程是在繞圈。重複在蘆葦海左右行走,此路程與出14-15章線性路程記載不同。比較30-31摩西錄即摩西拉,比尼亞干即比羅比尼亞干(申10:6),是亞倫死亡之地和埋葬之地,但在38-39節又言亞倫死在何珥山,則本段路程極有可能又是在繞圈,而非單一線性路程。由以上結論:在開始與結束前,神引導以色列民行走路線,都非直線型路程,而是繞圈式行走,正符合出13:17-18所記,是為磨練選民而有的路程。參出14:2-3;比較民33:6-8的差異 +    * c意義: 
-    * b.8節「在那海的中間經過」:即出14章。9節「在以琳有十二股水泉和七十棵棕櫚樹」:即出15:27。則經文只記神拯救與豐富供應的事蹟,省略15:22-26在瑪拉的怨言和雅威的試驗與教導律法。因此,本段路程只提正面神的眷顧臨及曠野的選民,而忽略負面選民的失敗事蹟。(令參見14節無水事件) +      * 神當初如何對待埃及權勢,也要同樣對待迦南諸族。 
-  * 3.38-40節: +      * 神滅埃及頭生子,讓以色列的大祭司死亡,任權柄若有違背雅威旨意者,雅威就走其權柄。 
-    * (此段似乎缺乏?:?:+  * 2、(7-9 節:詳列出埃及的初步路程及事蹟。 
 +    * a、(7 節「轉回」:由10 節)再次蘆葦海,對比8 節那海,則段路程是在繞圈。重複在蘆葦海左右行走,此路程與出 14-15 章線性路程記載不同。 
 +      * 比較30-31 節)摩西錄即摩西拉,比尼亞干即比羅比尼亞干(申 10:6),是亞倫死亡之地和埋葬之地,但在38-39 節又言亞倫死在何珥山,則本段路程極有可能又是在繞圈,而非單一線性路程。 
 +      * 由以上結論:在開始與結束前,神引導以色列民行走路線,都非直線型路程,而是繞圈式行走,譯作「繞道」,正符合出 13:17-18所記,是為磨練選民而有的路程。參出 14:2-3;比較民 33:6-8的差異 
 +    * b、(8 節「在那海的中間經過」:即出 14 章 
 +      * (9 節「在以琳有十二股水泉和七十棵棕櫚樹」:即出15:27 
 +      * 則經文只記神拯救與豐富供應的事蹟,省略(出 15:22-26在瑪拉的怨言和雅威的試驗與教導律法。因此,本段路程只提正面神的眷顧臨及曠野的選民,而忽略負面選民的失敗事蹟。參見14 節無水事件
  
 ===== 貳、比較數字的含意 ===== ===== 貳、比較數字的含意 =====
  
-==== 一、42站口與耶穌四十二代家譜比較 ====+==== 一、42 站口與耶穌 42 代家譜比較 ====
  
-  * 1.經文詳細考究都可確定此數目42,是經過編輯,有所刪減後的結果,馬太分個小段,每段十四代;民數記分個小段,每段站口,但將1,2和3,4和5,6合併,也等同馬太分法。尤其前面一組和後面一組記載方式雷同,而中間一組3.4.小段明顯不同。因此,兩卷的作者寫作應是同有相同寫作目的而編輯成冊。 +  * 1經文詳細考究都可確定此數目 42,是經過編輯,有所刪減後的結果,馬太分 個小段,每段 14 代;民數記分 個小段,每段 站口,但將1小段〕3小段〕5小段〕每兩小段合併,也等同馬太福音家譜的分法。尤其前面一組和後面一組記載方式雷同,而中間一組34 小段明顯不同。因此,兩卷的作者寫作應是同有相同寫作目的而編輯成冊。 
-  * 2.馬太扣除耶穌和大衛則實際是四十代;民數記扣除首尾站,則旅行的站口實際為四十,表明一生完全考驗數目。 +  * 2馬太福音家譜扣除耶穌本身和大衛重複記載,則實際是 40 代;民數記扣除首尾 站,則旅行的站口實際為 40 站。因此,40(四十)是作者同樣強調正如時間上 40 年,在猶太觀點中 40 (四十)表明一生完全考驗數目。 
-  * 3.馬太最終一代是耶穌,那帶來救恩的實現者:民數記最終一站是摩押平原,那爭戰的前哨站,為得著應許產業的預備處。正如家譜由亞伯拉罕開始,那應許的首位先祖,站口由蘭塞開始,那離法老權勢之地。+  * 3馬太福音家譜最終一代是耶穌,那帶來救恩的實現者:民數記最終一站是摩押平原,那爭戰的前哨站,為得著應許產業的預備處。正如家譜由亞伯拉罕開始,那應許的首位先祖,站口由蘭塞開始,那離法老權勢之地。
  
 ==== 二、第五站瑪拉與第十二站西乃曠野 ==== ==== 二、第五站瑪拉與第十二站西乃曠野 ====
  
-  * 1.同是雅威頒律法之地(出15章19-20章) +  * 1同是雅威頒律法之地(出 15 章19-20 章) 
-  * 2.同是以色列民失敗之地(出15章32章)抱怨水苦金牛牘。 +  * 2同是以色列民失敗之地(出 15 章32 章)抱怨水苦金牛牘。 
-  * 3.同是摩西的作為拯救(出15:2532:20)樹丟水中牛犢焚燒粉焠、撒在水面上使以色列民喝。 +  * 3同是摩西的作為拯救(出 15:2532:20)樹丟水中牛犢焚燒粉焠、撒在水面上;都使以色列民喝。 
-  * 4.此段比較溫漢著作中未提及的。+  * 4此段比較溫漢著作中未提及的。餘相似比較參見其著作
  
  
 ===== 參、結語 ===== ===== 參、結語 =====
  
-==== 一、??? ====+==== 一、 ====
  
-本文提及各路程的名字、事蹟以出埃及的得勝,和入迦南前的預期得勝(3-4節及40節)做主題,以以琳的豐盛水泉和利非訂的無水可喝為副題(9及14節),最終以亞倫之死做結束。+本文提及各路程的名字、事蹟以出埃及的得勝,和入迦南前的預期得勝(3-4 節40 節)做主題,以以琳的豐盛水泉和利非訂的無水可喝為副題(9 節)14 節),最終以亞倫之死做結束。
  
 被選召之百姓的經歷教我們: 被選召之百姓的經歷教我們:
  
-  * 1.乎肇事為要得勝,無論是法老、是迦南王,或更指向自己。 +  * 1呼召是為要得勝,無論是法老、是迦南王,或更指向自己。 
-  * 2.人生況也有苦,是過程,都為磨練我們更加信靠靈火的引導。 +  * 2人生曠野路有苦,是過程,都為磨練我們更加信靠靈火的引導。 
-  * 3.在好的引導者、中保、教師,終會過去他們是我們的幫助者,卻無法取代我們自己當盡責任、當行路程,正如基督無法取代我們自己的得勝,聖靈無法取代我們結出美果,神要的是群體性的得勝完全,正是基督新婦裝飾整齊,好榮耀雅威。+  * 3、再好的引導者、中保、教師,終會過去他們是我們的幫助者,卻無法取代我們自己當盡責任、當行路程,正如基督無法取代我們自己的得勝,聖靈無法取代我們結出美果,神要的是群體性的得勝完全,正是基督新婦裝飾整齊,好榮耀雅威。
  
 ==== 二、最終安營在約但河邊、耶利哥對岸 ==== ==== 二、最終安營在約但河邊、耶利哥對岸 ====
  
-  * 1.四十年的路程是必要的或是悖逆結果? +  * 1四十年的路程是必要的或是悖逆結果? 
-    * a.就加低斯事件而言,四十年成為刑罰的模式,然而當時尚有未滿二十歲的男丁、約書亞、迦勒、婦人,以及尚未違背雅威命令的摩西亞倫(鴻註:利未人),他們也都陪同行走四十年,則對罪人,四十年是刑罰,對義人,四十年是考驗與學習。 +    * a就加低斯事件而言,四十年成為刑罰的模式,然而當時尚有未滿二十歲的男丁、約書亞、迦勒、婦人,以及尚未違背雅威命令的摩西亞倫(鴻註:利未人),他們也都陪同行走四十年,則對罪人,四十年是刑罰,對義人,四十年是考驗與學習。 
-    * b.就出13:17-22神一出埃及,就已計畫曠野行程,因祂知百姓是軟弱,一遇打仗就後悔,要回埃及。西乃法頒佈與教導不過一年的時間,豈能期待選民就已完全、被裝備整齊,能在各項爭戰、考驗中合格?則四十年對神是計畫,對選民合宜的磨難時間。 +    * b出 13:17-22神一出埃及,就已計畫曠野行程,因祂知百姓是軟弱,一遇打仗就後悔,要回埃及。西乃法頒佈與教導不過一年未滿的時間,豈能期待選民就已完全、被裝備整齊,能在各項爭戰、考驗中合格?則四十年對神是既定計畫,對選民合宜的磨難時間。 
-    * c.人是否都能成為像耶穌和保羅一樣,在三十多歲就合格成為神的重用的工人呢?十二使徒三年的跟從,仍然未達完全,提摩太和提多也多年跟從保羅,尚需保羅教導,可見年少能為神用是少數絕大多數人仍需長期磨練,若果能成,就是極美的果實獻於神前。 +    * c人是否都能成為像耶穌和保羅一樣,在三十多歲就合格成為神的重用的工人呢?十二使徒三年的跟從,仍然未達完全,提摩太和提多也多年跟從保羅,尚需保羅教導,可見年少能為神用是少數例,絕大多數人仍需長期磨練,若果能成,就是極美的果實獻於神前。 
-  * 2.四十一個路程和站口是為表明人的犯罪、苦難、掙扎,或是表明神信實不變應許? +  * 2四十一個路程和站口是為表明人的犯罪、苦難、掙扎,或是表明神信實不變應許? 
-    * a.就出埃及記與民數記大多數的記載選民失敗例證,成功的例證篇幅佔未一半,兩代人的失敗也相似,軟弱似成為常態。但是,在此失敗的例證中,都有成功的見證者挽回神的失望,因此,曠野路程只在證顯何者、何種標準才是神要的,這才是路程的目的。 +    * a就出埃及記與民數記大多數的記載選民失敗例證,成功的例證篇幅佔未一半,兩代人的失敗也相似,軟弱似成為常態。但是,在此失敗的例證中,都有成功的見證者挽回神的失望,因此,曠野路程只在證顯何者、何種標準才是神要的,這才是路程的目的。 
-    * b.在四十年中,衣未破、鞋未壞、食未缺、水未止,仇敵得逞,罪得赦免,會幕建成,這完全是神的恩,只為他們能成為精的軍隊,完成神的應許,則最後一站的等待,就在顯明神的時期來到,正如今日我們何嘗不是如此等候時期的滿足嗎?+    * b在四十年中,衣未破、鞋未壞、食未缺、水未止,仇敵得逞,罪得赦免,會幕建成,這完全是神的恩,只為他們能成為精的軍隊,完成神的應許,則最後一站的等待,就在顯明神的時期來到,正如今日我們何嘗不是如此等候時期的滿足嗎?
  
commentary/num/c33v1-c33v49-20211023.1634718018.txt.gz · 上一次變更: 2024/04/04 20:43 -0500 Thu. (12 個月前) (外部編輯)

Donate Powered by PHP Valid HTML5 Valid CSS Driven by Doku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