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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num:c28v1-c29v40-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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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num:c28v1-c29v40-20210828 [2021/08/25 01:57 -0500 Wed. (4 年前)] – [陸、補充說明:何以不在月朔之日行敬拜之禮?] lyxcommentary:num:c28v1-c29v40-20210828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行 14: 行 14:
   * 2、獻祭的種類:燔祭、素祭、奠祭和罪祭。其中每日與每安息日不獻罪祭。   * 2、獻祭的種類:燔祭、素祭、奠祭和罪祭。其中每日與每安息日不獻罪祭。
   * 3、獻祭的祭物種類:公牛、公羊羔、公綿羊、公山羊。排除鳥類祭物和母的牲畜。(表示:此為群體性獻祭,非為個人因素獻祭。)   * 3、獻祭的祭物種類:公牛、公羊羔、公綿羊、公山羊。排除鳥類祭物和母的牲畜。(表示:此為群體性獻祭,非為個人因素獻祭。)
-  * 4、是累加性的獻祭:「素常的…以外」指每日的獻祭之物,在其他定期中都被提及此事,表明每一種定期的獻祭是獨立要求,而若有重疊的時期,則是累加其自要獻的祭物。+  * 4、是累加性的獻祭:「素常的…以外」指每日的獻祭之物,在其他定期中都被提及此事,表明每一種定期的獻祭是獨立要求,而若有重疊的時期,則是累加其自要獻的祭物。
  
 ==== 二、祭物的性質與意義 ==== ==== 二、祭物的性質與意義 ====
行 36: 行 36:
 ==== 四、以逾越節為中心 ==== ==== 四、以逾越節為中心 ====
  
-(民 28:16)「那頭一個新月,在那月十四日,是雅威的逾越節」;此日被提及,卻未要求獻上何種公眾祭物,而按(出 12 章),反是各家要獻上一隻羔羊為逾越祭物。由經文架構也呈現在此節上下兩大段、互成對映(參見構分析),表明此兩章獻祭條款是基於逾越節,意即以逾越救恩為本,延伸於各定期獻祭,表達救恩的延續性在各定期重述。+(民 28:16)「那頭一個新月,在那月十四日,是雅威的逾越節」;此日被提及,卻未要求獻上何種公眾祭物,而按(出 12 章),反是各家要獻上一隻羔羊為逾越祭物。 
 + 
 +由經文架構也呈現在此節上下兩大段、互成對映(參見本站《民數記》結構分析),表明此兩章獻祭條款是基於逾越節,意即以逾越救恩為本,延伸於各定期獻祭,表達救恩的延續性在各定期重述。
  
 ==== 五、本段接續第二次校閱之後,表明出埃及的目的要持續被記念。 ==== ==== 五、本段接續第二次校閱之後,表明出埃及的目的要持續被記念。 ====
  
-  * 1、(民 28:6)在西乃山被製辦的燔祭: +  * 1、(民 28:6)在西乃山被製辦的素常的燔祭: 
-    * 此指(出 24 章)神與百姓立約的祭,成為日後以色列群體性獻祭的常規依據,各項定期的獻祭都在直述立約的事實和要求:「凡雅威所講論的,我們必要遵行聽從」(出 24:7)。+    * 此指(出 24 章)神與百姓立約的祭,延伸到在出29:38~41中提到每日早晚的獻祭,是本段28:3~6的依據,也成為日後以色列群體性獻祭的常規依據,各項定期的獻祭都在直述立約的事實和要求:「凡雅威所講論的,我們必要遵行聽從」(出 24:7),但因人的犯罪造成不斷加增條例,以致罪祭也在月朔及其他定期添加上去
   * 2、由(民 22-25 章)的內容顯證:   * 2、由(民 22-25 章)的內容顯證:
     * 以色列蒙福得平安,是出於神守約保守,以色列人犯罪受災禍,是由於以色列人背約棄神。     * 以色列蒙福得平安,是出於神守約保守,以色列人犯罪受災禍,是由於以色列人背約棄神。
     * 因此,定期的獻祭使人記住神的要求,(民 28:2)「我的供物、我的食物、我的火祭;…呈獻給我」,重複提及是雅威的,就當要歸給雅威,而以色列人本就屬雅威的,不可歸其他神明。     * 因此,定期的獻祭使人記住神的要求,(民 28:2)「我的供物、我的食物、我的火祭;…呈獻給我」,重複提及是雅威的,就當要歸給雅威,而以色列人本就屬雅威的,不可歸其他神明。
  
-===== 貳、比較利23章相似經文,其各重視上的差異 =====+===== 貳、本經文比較利 23 章相似經文,其各重視上的差異 =====
  
-==== 一、利23章經文顯示個人性與贖罪性,而本段經文顯示群體性與尊榮性 ====+==== 一、個人性與贖罪性、群體性與尊榮性 ==== 
 + 
 +  * (利 23 章經文顯示個人性與贖罪性, 
 +  * (民 28-29 章)經文顯示群體性與尊榮性 
 + 
 +  * (利 23 章)一再強調「在一切的住處」,且用詞強調「諸世代」,為要每一男人守節期; 
 +  * (民 28-29 章)則指明在聖所(民 28:7),是由祭司主祭作全以色列人的代表。
  
-  * (利 23 章)一再強調在一切的住處,且用詞強調諸世代; 
-  * (民 28-29 章)則指明在聖所(民 28:7),是出由祭司主祭做以色列人的代表。 
   * (利 23 章)是在西乃山頒布,接續(利 22:32-33)「從埃及地領你們出來者」被贖歸雅威者當守的節期,免得「褻瀆我的聖名」;   * (利 23 章)是在西乃山頒布,接續(利 22:32-33)「從埃及地領你們出來者」被贖歸雅威者當守的節期,免得「褻瀆我的聖名」;
   * (民 28-29 章)接續(民 27 章)要進迦南得產業的榮耀之子,他們不再是(民 26:65)「那死在曠野中的人」,(而是)守雅威的定期,獻祭於雅威者。   * (民 28-29 章)接續(民 27 章)要進迦南得產業的榮耀之子,他們不再是(民 26:65)「那死在曠野中的人」,(而是)守雅威的定期,獻祭於雅威者。
  
-==== 二、(利 23 章)未提每與月朔,重視農業收穫 ====+==== 二、日期、祭物 ====
  
 +  * (利 23 章)未提每日與月朔,重視農業收穫,
   * (民 28-29 章)重視日與月的循環,尤其新月的時間。   * (民 28-29 章)重視日與月的循環,尤其新月的時間。
-  * (利  23 章)對於祭物簡略描述;(民 28-29 章)詳述祭物的種類、數量、次序、配搭之素祭、奠祭的量。+ 
 +  * (利 23 章)對於祭物簡略描述,僅在初熟和七七節中有提及 
 +  * (民 28-29 章)詳述祭物的種類、數量、次序、配搭之素祭、奠祭的量和罪祭,但省略平安祭數量。
   * (民 28-29 章)強調「素常」(HB8548)一詞,計共出現 17 次,意指連續性、重複性、每天的。   * (民 28-29 章)強調「素常」(HB8548)一詞,計共出現 17 次,意指連續性、重複性、每天的。
  
 ==== 三、獻祭的常規化 ==== ==== 三、獻祭的常規化 ====
  
-  * 無論(利 23 章)或(民 28-29 章),真正能落實祭儀和守節期,都只有攻佔迦南之後,(否則)不能區分兩者設立目的有所不同。+  * 無論(利 23 章)或(民 28-29 章),真正能落實祭儀和守節期之時,都只有攻佔迦南之後,(否則)不能區分兩者設立目的有所不同。 
   * (利 23 章)住棚節以諸茂密植物來喻指終末的歡樂,   * (利 23 章)住棚節以諸茂密植物來喻指終末的歡樂,
   * 然而,(民 28-29 章)以獻祭數目做隱喻。在無酵餅節七日中,每日祭物都一樣,喻指曠野生活的千篇一律;   * 然而,(民 28-29 章)以獻祭數目做隱喻。在無酵餅節七日中,每日祭物都一樣,喻指曠野生活的千篇一律;
行 80: 行 90:
 ==== 二、在每一定期的祭物上表明 ==== ==== 二、在每一定期的祭物上表明 ====
  
-  * 1、  都呈現特定性,每一日期都有其相對的祭物,不致混淆。 +  * 1、都呈現特定性,每一日期都有其相對的祭物,不致混淆。 
-  * 2、  都呈現一致性,每一定期的要求都基於每日、每安息日、每新月的獻祭,而累加其祭物。 +  * 2、都呈現一致性,每一定期的要求都基於每日、每安息日、每新月的獻祭,而累加其祭物。 
-  * 3、  帶有隱喻性與終末性,如前述〔貳、三〕。+  * 3、帶有隱喻性與終末性,如前述〔貳、三〕所述
  
 ===== 肆、經文本身記述內容 ===== ===== 肆、經文本身記述內容 =====
行 102: 行 112:
   * 6、七月十日的獻祭是贖罪日要獻補贖的罪祭之外(民 29:11)。   * 6、七月十日的獻祭是贖罪日要獻補贖的罪祭之外(民 29:11)。
  
-==== 三、其他經卷與之相反或強調的 ====+==== 三、比較其他經卷與之相反或強調的 ====
  
-  * 1、(王下 26:45)亞哈斯王更改獻祭次序。 +  * 1、(王下 16:15)亞哈斯王更改每日獻祭次序。 
-  * 2、(撒上 20:5; 王下 4:23)都以月朔為特定日期。(摩 8:5)將月朔與安息日並列禁止貿易。+  * 2、(撒上 20:5; 王下 4:23)都以月朔為特定日期。(摩 8:5)將月朔與安息日並列禁止貿易。詩81:3和賽66:23都以月朔為敬拜時刻。(以上經文或當以耶路撒冷聖殿敬拜思路理解之) 
 +  * 3、本段經文未提平安祭的祭物種類和數量,似乎是故意略之,因平安祭所代表意義和本段經文出現時機不符,僅在經文結束時提及
  
 ===== 伍、結論 ===== ===== 伍、結論 =====
行 115: 行 126:
 ===== 陸、補充說明:何以不在月朔之日行敬拜之禮? ===== ===== 陸、補充說明:何以不在月朔之日行敬拜之禮? =====
  
-  * 1、雖然祭儀上其他節期與新月之日相同,但七個特定節期之日的命令,未在新月之日上出現,無聖聚會和禁行勞碌工的要求。+  * 1、雖然祭儀上其他節期與新月之日相同,因在每一節期的經文中,都帶有新(月)的用詞,但七個特定節期之日的命令,未在每一新月之日上出現,無聖聚會和禁行勞碌工的要求。
   * 2、吹角節,吹角眾時刻(民 10:10),以及本段團體獻祭,都提到新月,但是由祭司執行祭儀,無關平民百姓。   * 2、吹角節,吹角眾時刻(民 10:10),以及本段團體獻祭,都提到新月,但是由祭司執行祭儀,無關平民百姓。
   * 3、新月除七月初一之外,經文未曾直接與贖罪、救贖、終末盼望等主題相結合,而只在創世時,由日、月、星表達時間的制定是由雅威掌控,只與其守安息日背後意義的一小部分用意相連。   * 3、新月除七月初一之外,經文未曾直接與贖罪、救贖、終末盼望等主題相結合,而只在創世時,由日、月、星表達時間的制定是由雅威掌控,只與其守安息日背後意義的一小部分用意相連。
-  * 4、掃羅、約拿單的家筵,和(王下 4 章)婦人尋找先知的時機,只明他們個人對月朔的看重,不代表全以色列人。猶太傳統未明確要求百姓在此日的行為規矩,若有也按(西 2 章)看待。+  * 4、掃羅、約拿單的家筵,和(王下 4 章)婦人尋找先知的時機,只明他們個人對月朔的看重,不代表全以色列人。猶太傳統未明確要求百姓在此日的行為規矩,若有也當要按(西 2 章)如何看待猶太傳統而行之。新約都未記載在此諸月朔中又聖會或敬拜聚會,正如也從未明確記載在星期日聚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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