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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num:c27v1-c27v23-20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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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num:c27v1-c27v23-20210814 [2021/08/11 00:48 -0500 Wed. (4 年前)] – 建立 wcmcommentary:num:c27v1-c27v23-20210814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行 11: 行 11:
 ==== 一、律法形成的範例 ==== ==== 一、律法形成的範例 ====
  
-  * 1、相似於其他律例的頒布模式,如:(民 15:32-36)安息日撿柴條例;(利 24:10-23)咒詛聖名者條例;(民 9:1-14)逾期守逾越節條例,都按(出 18:19-20)葉特羅的建議形成,即摩西要將未能斷定的案件〔原文:審判〕,提到神面前,由神啟示處理原則,而後頒布在百姓中實施。 +  * 1、相似於其他律例的頒布模式,如:(利 24:10-23)咒詛聖名者條例;(民 9:1-14)逾期守逾越節條例,(民 15:32-36)安息日撿柴條例;都按(出 18:19-20)葉特羅的建議形成,即摩西要將未能斷定的案件〔原文:審判〕,提到神面前,由神啟示處理原則,而後頒布在百姓中實施。 
-  * 2、此模式只是律法形成的一種範例:五經中的律例基本都是因人的因素造成虧欠,而律例的頒布是為添滿虧缺,使達到神人之間和人們之間的和諧關係。這也是正如保羅所言:「律法是為眾過犯而被增設,直等到那苗裔來到時……。」(加 3:19),但律法不是對抗應許(加 3:21),在本段中產業即是神的應許,女子得產業條例是為使應許可以成就,就符合「為要這應許由於耶穌基督的信心,可以被賜與那些堅信者。」(加 3:22)。因此,本段經文再次將信心與律法結合,二者相輔相成,而非相對抗,沒有西羅非哈女兒的信心,就無此繼承產業律法的成全。+  * 2、此模式只是律法形成的一種範例:五經中的律例基本都是因人的因素造成虧欠,而律例的頒布是為添滿虧缺,使達到神人之間和人們之間的和諧關係。這也是正如保羅所言:「律法是為眾過犯而被增設,直等到那苗裔來到時……。」(加 3:19),但律法不是對抗應許(加 3:21),在本段中產業即是神的應許,女子得產業條例是為使應許可以成就,就符合「為要這應許由於耶穌基督的信心,可以被賜與那些堅信者。」(加 3:22)。因此,本段經文再次將信心與律法結合,二者相輔相成,而非相對抗,沒有西羅非哈女兒的信心,就無此繼承產業律法的成全應許
  
 ==== 二、因他的罪死亡,沒有兒子歸他(3) ==== ==== 二、因他的罪死亡,沒有兒子歸他(3) ====
行 21: 行 21:
 ==== 三、雅威的判語(7-11) ==== ==== 三、雅威的判語(7-11) ====
  
-  * 1、公正的說話者(7),同樣出現在(民 36:5)約瑟支派的人身上。在產業分配上二者的請求都是符合真實、確實(字根 kuwn HB03559:籌備完固),女兒們所求是出於補救無子而失去產業名分,約瑟支派所求是出於因婚姻造成產業外流到其他支派,都是為補足應許可能遺失的辦法。+  * 1、公正的說話者(7),同樣出現在(民 36:5)約瑟支派的人身上。在產業分配上二者的請求都是符合真實、確實(字根 kuwn H3559:籌備完固),女兒們所求是出於補救無子而失去產業名分,約瑟支派所求是出於因婚姻造成產業外流到其他支派,都是為補足應許可能遺失的辦法。
   * 2、產業繼承的次序(8-11):   * 2、產業繼承的次序(8-11):
     * 兒子——女兒——他的弟兄——他父親的弟兄——宗族中最親近者(男性)。     * 兒子——女兒——他的弟兄——他父親的弟兄——宗族中最親近者(男性)。
行 31: 行 31:
 === (一)產業的原意,兩個希伯來文來表達 === === (一)產業的原意,兩個希伯來文來表達 ===
  
-  * 1、‘achuzzah(HB0272):來自動詞 HB0270 的陰性被動分詞「被緊緊抓住的物品」,出現於(4, 7 節)。 +  * 1、‘achuzzah(H272):來自動詞 H270 的陰性被動分詞「被緊緊抓住的物品」,出現於(4, 7 節)。 
-  * 2、nachalah(HB05159):來自動詞 HB05157「繼承之物品」,出於(7, 8, 9, 10, 11 節)。+  * 2、nachalah(H5159):來自動詞 H5157「繼承之物品」,出於(7, 8, 9, 10, 11 節)。
  
 === (二)神、十二支派、利未支派在產業上的關係 === === (二)神、十二支派、利未支派在產業上的關係 ===
行 45: 行 45:
   由以上經文表達產業是由神應許賜與,百姓只是管理、使用者,產業主權仍是神的。產業既是屬乎地,也是屬乎天,當人將屬地之物獻為神使用時,它是成為屬天的。因此,當人能獻上屬地產業時,他即在盼望著那屬天的產業,故此,摩西五經所言的產業,就成為天地結合的象徵,在地如天。   由以上經文表達產業是由神應許賜與,百姓只是管理、使用者,產業主權仍是神的。產業既是屬乎地,也是屬乎天,當人將屬地之物獻為神使用時,它是成為屬天的。因此,當人能獻上屬地產業時,他即在盼望著那屬天的產業,故此,摩西五經所言的產業,就成為天地結合的象徵,在地如天。
  
-==== 貳、(民 27:12-23)約書亞被按立 ====+===== 貳、(民 27:12-23)約書亞被按立 =====
  
-=== 一、原因(12-14):摩西即將被收斂,因著米利巴水事件。 ===+==== 一、原因(12-14):摩西即將被收斂,因著米利巴水事件。 ====
  
   * 1、經文對於米利巴事件的記載出現於:(民 20:10-12, 24-26; 27:12-14; 申 32:48-51; 詩 106:32-33)。   * 1、經文對於米利巴事件的記載出現於:(民 20:10-12, 24-26; 27:12-14; 申 32:48-51; 詩 106:32-33)。
行 56: 行 56:
     * d、摩西因他的嘴冒失(說話未經思考、輕率地說)(詩 106:33)     * d、摩西因他的嘴冒失(說話未經思考、輕率地說)(詩 106:33)
  
-=== 二、摩西的請求(15-17) ===+==== 二、摩西的請求(15-17) ====
  
   * 1、他不為自己所犯的辯駁,反而顧念百姓成為無牧人的群羊。   * 1、他不為自己所犯的辯駁,反而顧念百姓成為無牧人的群羊。
-  * 2、雅威是諸靈和一切肉體的神(16): +  * 2、雅威,對於所有血肉的而言,諸靈的神(16): 
-    * a、雅威是萬人之靈的神,也是所有血肉之軀之靈的神(以上譯法是一般中文聖經的譯法),按瑪所拉聖經與七十士譯本,雅威是神,是相對於諸靈和所有血肉者。+    * a、雅威是萬人之靈的神,也是所有血肉之軀之靈的神(以上譯法是一般中文聖經與七十士譯本的譯法),按瑪所拉聖經,雅威是神,是相對於諸靈和所有血肉者。
     * b、”雅威是神”是約的用法,只用在與神立約的百姓上,因此,摩西的請求,是立基於雅威與以色列人的立約關係,正如先前他多次的祈求一樣。     * b、”雅威是神”是約的用法,只用在與神立約的百姓上,因此,摩西的請求,是立基於雅威與以色列人的立約關係,正如先前他多次的祈求一樣。
   * 3、沒有牧人的群羊(17):   * 3、沒有牧人的群羊(17):
     * a、耶穌引用此句,也出現於(太 9:36; 可6:34),而由(約 10:1-18)做延伸解釋,則他就是那位被按立的約書亞。     * a、耶穌引用此句,也出現於(太 9:36; 可6:34),而由(約 10:1-18)做延伸解釋,則他就是那位被按立的約書亞。
-    * b、米該雅先知引用此句,表達亞哈王與約沙法王結合攻打基列的拉末,終二王被殺(王上 22:17)。(結 34:5)則是以指責當代牧人失職,同(亞 10:20)。+    * b、米該雅先知引用此句,表達亞哈王與約沙法王結合攻打基列的拉末,終二王被殺(王上 22:17)。(結 34:5)則是以指責當代牧人失職,同(亞 10:20)。
     * c、此句傳達摩西對百姓的職責是忠心的。     * c、此句傳達摩西對百姓的職責是忠心的。
  
-=== 三、雅威的指示(18-21) ===+==== 三、雅威的指示(18-21) ====
  
   * 1、對摩西的指示(18-20):   * 1、對摩西的指示(18-20):
     * a、經文呈現上下對映式結構(參見架構分析),彼此解釋,則有三個重點:     * a、經文呈現上下對映式結構(參見架構分析),彼此解釋,則有三個重點:
-      * 靈在身者能領導會眾(民 11:16-17),此非指人的能力、虔誠、生活聖潔、品格優良、聰明、慈愛又公義,等等屬乎人的優良行為,因為這些不是靠著按手能夠賜與,而是來自神的揀選,得以尊榮在身。+      * 靈在身者,如(民14:24)神對迦勒的褒獎,指他與別人有不同的心志膽量而言。靈在身者能領導會眾(民11:16-17),此非指人的能力、虔誠、生活聖潔、品格優良、聰明、慈愛又公義,等等屬乎人的優良行為,因為這些不是靠著按手能夠賜與,而是來自神的揀選,得以尊榮在身。
       * 其次,經由正式儀式將領導身分傳承,如同當初按手亞倫和其眾子,表明他們成為神所差遣的人。       * 其次,經由正式儀式將領導身分傳承,如同當初按手亞倫和其眾子,表明他們成為神所差遣的人。
       * 最後,要在眾人面前吩咐,表達任命、委託之責。       * 最後,要在眾人面前吩咐,表達任命、委託之責。
     * b、何以揀選約書亞:從(出 17:9)約書亞領兵出戰亞瑪力人,(出 24:13)他是摩西的助手;(出 32:17)金牛牘事件時,唯有他在山上等候摩西;(出 33:11)他與摩西同在帳幕;(民 13:16)他是兩個忠心見證者之一,由以上總總事蹟證明他配得傳接摩西的重責。     * b、何以揀選約書亞:從(出 17:9)約書亞領兵出戰亞瑪力人,(出 24:13)他是摩西的助手;(出 32:17)金牛牘事件時,唯有他在山上等候摩西;(出 33:11)他與摩西同在帳幕;(民 13:16)他是兩個忠心見證者之一,由以上總總事蹟證明他配得傳接摩西的重責。
   * 2、對約書亞的指示(21):   * 2、對約書亞的指示(21):
-    * a、站在以利亞撒面前,由他為他求問:比較約書亞記神對他講論,提及新律例的吩咐,而多是按已啟示摩西的律法再行提醒遵守,更多的是對迦南爭戰上的指示,表明約書亞不再是律法的頒佈者,而是律法的遵行者(成全律法者),因此,需要由祭司透過烏陵、土明來指示律法的本意。而非神直接指示他律法的真意。 +    * a、站在以利亞撒面前,由他為他求問:比較約書亞記神對他講論,極少提及新律例的吩咐,而多是按已啟示摩西的律法再行提醒遵守,更多的是對迦南爭戰上的指示,表明約書亞不再是律法的頒佈者,而是律法的遵行者(成全律法者),因此,需要由祭司透過烏陵、土明來指示律法的本意。而非神直接指示他律法的真意。 
-    * b、他和全會眾要按祂的口出入:原文的代名詞「他」,按最接近的名詞為雅威,而非以利亞撒,因此,應指雅威的命令,而以利亞撒是中保,傳遞者身分。此句話已預示入迦南後不再用雲柱、火的引導,而是由神透過祭司傳達爭戰迦南的步驟。+    * b、他和全會眾要按祂的口出入:原文的代名詞「他」,按最接近的名詞為雅威,而非以利亞撒,因此,應指雅威的命令,而以利亞撒是中保,傳遞者身分。此句話已預示入迦南後不再用雲柱、火的引導,而是由神透過祭司傳達爭戰迦南的步驟。
  
-=== 四、摩西遵照雅威吩咐(22-23) ===+==== 四、摩西遵照雅威吩咐(22-23) ====
  
   * 1、任命的承續,在(申 31:14, 23)中,雅威再次親自認可。   * 1、任命的承續,在(申 31:14, 23)中,雅威再次親自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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