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luk_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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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_19 [2013/04/27 00:47 -0500 Sat. (12 年前)] – 標題 zm | commentary:luk_19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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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路加福音》(19章下-20章上)註釋,第二十講 ====== | + | ====== 《路加福音》(18章下-19章上)註釋、第十九講 ====== |
- | 經文:(路 Luk 19:45-20: | + | 經文:(路 Luk 18:31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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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路加福音》講章二十、LYX ====== | + | ====== 《路加福音》講章十九、LYX ====== |
+ | ===== 18: | ||
- | ===== 19:45-24:53第三主論:在耶路撒冷經文分析架構 ===== | + | * A. 18: |
+ | * B. 18: | ||
+ | * C. 19:1-10 撒該被尋得 | ||
+ | * D. 19:11-28 中心信息:(神國比喻)君王按個人行為審判 | ||
+ | * C1 19:29-36 驢駒被釋放 | ||
+ | * B1 19:37-40 門徒看見而榮耀神 | ||
+ | * A1 19: | ||
- | * 壹、19:45-21:38在殿中教導篇 | + | 經文主要架構呈現 A-B-A 方式,三個主要段落,A和A1可再區分成三小段落,且彼此上下對稱,以致形成 A-B-C-D-C-B-A 的模式。A(18:31-19:10)在用詞上與A1(19:29-44)有鄉相同詞,諸如上耶路撒冷、臨近等詞,A 為耶穌和門徒經過耶利哥時發生三件事,A1 為耶穌和門徒近耶路撒冷時發生三件事。就各自三小段落對稱上的用法,A 與 A1 都提到不驗識、是隱藏的用詞。B 與 B1 都提到責備,不許作聲(即閉口不說)、榮耀、頌讚。C 與 C1 則有“稱呼”(19:1、29),而撒該身量矮小如驢駒一般,他被耶穌尋得而得救恩,類似驢駒被解放而成為主所用被夾在其中的(19: |
- | * 貳、22:1-23:59 耶穌受難篇 | + | |
- | * 參、24:1-53 耶穌復活篇 | + | |
- | ===== 19:45-21: | + | ===== 18:31-34 ===== |
- | * A | + | 耶穌主動對門徒說要上耶路撒冷去成就一切,此成就方式用六個主動詞一個分詞(鞭打)表達,經文直接說明門徒不理解(和合本譯不懂得)這些事情,這話是被隱藏的。對比耶穌看見耶路撒冷而為它哭泣,所說出的話是耶路撒冷也不知道關乎它平安的事,是從它的眼被隱藏的。耶穌的死和耶路撒冷的被毀,在作者筆下是相連的,也可以說耶路撒冷被毀是神對它殺害耶穌的審判。此正是中心信息所要傳達的主題。人子得國是一方面透過他的死而復活,另一方面則是透過對屬世的以色列人審判刑罰而彰顯。門徒不驗識耶穌的話和耶路撒冷不驗識神眷顧它的時機,其原因是相同的,都在於他們只憑屬肉眼光來看耶穌,一則以為耶穌要得屬世的猶太國,一則以為耶穌不過是加利利的一個夫子,都無屬天天的眼光看見神應許的奧秘。 |
- | * B | + | |
- | * C | + | |
- | * D 20: | + | |
- | * C' | + | |
- | * B' | + | |
- | * A' | + | |
- | 每一段落幾乎都包含兩小段的內容組合而成,A由潔淨聖電和宗教首領欲殺耶穌組成,B由公會辯駁耶穌權柄的對話和耶穌在對話結束後設比喻對百姓說明所合成,C則單論納稅問題,D由與撒都該人辯駁復活的對話和耶穌結束對話後對文士的提問,C‘則以文士的號虛名和窮寡婦獻二小錢組合,B’由對聖殿(聖城)被毀的預言,談到耶穌再臨之預言,不論是那一時刻門徒都當謹慎與儆醒,A‘則單指耶穌日常的出入作息模式。 | + | 接下一段落是瞎子得重新看見,作者省略馬太、馬可都提到的門徒彼此爭為首的事,而直接記錄門徒不理解耶穌的話,等同作者將門徒相爭為首就是他們不理解人子受難的原因。因此瞎子的看見,就等同要明白耶穌對自身的預言含意,就必須像瞎子的呼求、相信,才能驗識為何耶穌必須走上耶路撒冷受難,且三日復活以成就神藉眾先知所記的救恩。 |
- | A與A’都提到“殿、教導、聽、百姓”, | + | 先以五個直述動詞將人子受難過程詳細描寫,除(可 10: |
- | A、B、C三段都針對公會份子的論戰,也都與權柄有關。聖殿的使用、耶穌教導的權柄來源、納丁稅的義務三項,都指向神將權柄交付誰了,誰就有權柄行事,但若失職也就失去原有權柄,無論是祭司在聖殿的管理上失職,或耶穌不按真實、正直作教導,或帝王無法管理其屬地的和平運作,都讓神的安排落空,也失去榮耀神的機會。 | + | ==== “第三日”復活 ==== |
- | B‘和C’則都是耶穌對門徒的教導,同樣延續前面由聖殿的潔淨所帶出有關殿的教導內容。殿是作為禱告神用的,也是對神奉獻的地方,若殿失去這些功能,光有美石和供物為妝飾,這殿就沒有存在的價值。若外在可見的殿被毀,門徒如何重建內在的靈殿,這才是耶穌所關注的所在。復活就是為重建靈殿,則日後門徒堅忍以建神的靈殿,才能日後在人子面前站立得住。 | + | 最後提到“第三日”復活,新約提耶穌復活有兩種用法,一是第三日,如(太 16:21, 17:23, 20:19, 27:64; 可 9:31; 路 18:33, 24:7, 46; 徒 10:40; 林前 15: |
- | ==== 19: | + | ==== 復活(G450) |
- | 本段內容比較太21:12-16和可11:15-18,他們的記載更詳細指出在聖殿(外邦人的院子)中所發生的事,路加幾乎是概略性的提到此事,許多細節都未記載,則45節潔淨聖殿的結果,造成三種情形,由46-48節來呈現出來。首先46節引用賽56: | + | “復活(G450)”用關身語態,同(太20:19; 可9:31, 10: |
- | 文章的安排由太21: | + | ==== 成就(G5055) ==== |
- | 當對神的敬拜脫離律法的心意,失去律法的公義、聖別、堅愛時,這等敬拜流於形式,再無價值可言。殿的被污穢,代表當代宗教領袖已失去作為神工人的職責,他們反對耶穌的權柄,試探耶穌是否納稅,否認復活,愛好虛名,都只是污穢的殿外在表現,其內心等同污穢的殿,急需被再次潔淨成聖,但卻又拒絕被潔。神已看他們如污穢的殿,棄之如蔽履,殿與假意敬拜者一同被逐,是必然的結局,直到他們看見屬靈的殿被建成的日子,耶穌對門徒的預示和教導(21: | + | “成就(G5055)”另出現於(2: |
- | 作者使用“開始”這詞用在耶穌身上有七次(4: | + | 經文用三個詞表達門徒的不明白,“沒有任何理解”、“是對他們隱藏的”、“他們不驗識”。此乃作者一貫手法,以三為強調,但在本段中作者並未直接指明他們為何不明白,如(9:45)一樣,直到(24: |
- | ==== 20:1-18 經文細節架構分析 | + | ===== 18:35-43 ===== |
- | * A 1-8公會直接質問耶穌的權柄 | + | 耶利哥的事件用兩件獨特事蹟連繫起來,是路家獨有資料和寫作方式,讓讀者聯想到約書亞過河進迦南的第一場戰役:攻打耶利哥城。在約書亞記中此戰役有兩個特殊事蹟,一是妓女喇合的得救,一是攻城時六日沉默不語,第七日大聲呼喊以致城牆倒塌。此兩件事等同本段落撒該的得救和瞎子的呼喊得看見,其主要特徵都相同。一是罪人(妓女、稅吏)迎進拯救者(書 2:1; 路 19: |
- | * a | + | |
- | * b | + | |
- | * b' | + | |
- | * a' | + | |
- | * B 9-18耶穌對百姓說比喻 | + | |
- | * a 9-16 比喻的內容:神將懲治白佔果園利益者 | + | |
- | * b 17-18比喻的應用:神將使用匠人所棄石頭(耶穌)作審判依據 | + | |
- | 本段比較太21: | + | 本段落作者仍以常用的記載語氣,以過去未完成式直述語氣模式,將瞎子(參見可10: |
- | 路加在經文開首,將20: | + | 瞎子成為要飯的,另見約九章,同樣耶穌醫治一位在殿旁的瞎子。馬太、馬可都記錄耶穌兩次醫治瞎子,路加僅記耶利哥這件,其他都是一筆帶過。比較馬太、馬可兩福音書,路加在細節上未如它們,反在醫治結束後特提瞎子和百姓都因這次的醫治而獻上頌讚,此為兩福音書未記的。此強調法正是呼應19: |
- | 由20: | + | 誰是走在前頭的,路加並未指出是何人,但由本段場景是在眾人都以為耶穌上耶路撒冷,是為得國的前提下,可能是十二門徒為前導,他們的心態如法利賽人,在此情況下,自然以為瞎子是不配親近未來的君王。他們認為瞎子的喊叫會延誤耶穌上京得國,卻不知正是這種心態,才是將耶穌推向十字架的原因。 |
- | A段的對話以ABBA對映方式呈現,兩者之間的反差在於誰是基於真實在說話。按真實說話者才是擁有從天而來的權柄,施洗約翰原是祭司體系卻不在聖殿服事,而在曠野用水潔淨人,作為他的職事,由3:7-14約翰的教導是祭司本當擁有的律法教導職責(利10: | + | ===== 19:1-10 ===== |
- | B段的比喻是引用希伯來先知啟示的模式,以事喻人方式來說明其信息,可參見賽五1-7.本比喻是相當獨特的,它有多重對映關係,可以找到許多比喻中的人物與現實中的人物做呼應。因正如賽五7先知直接指明比喻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本比喻同樣在19節也做了相同的指示。也如同耶穌其他的比喻,若耶穌有直接的說明,其比喻就可明朗找出對映的對像。葡萄園、園戶、工人、兒子和主人的關係對映既清楚,則耶穌的結語17-18節就非常獨特,他持續引用希伯來詩人的話,乃是以物喻人方式來說明。 | + | 本段落又是路加獨有資料,馬太僅記9: |
- | === 20:1-8 === | + | 3節他“要”看耶穌,用詞及10節人子“要尋找”失喪者,當人尋找救恩者,他才成為施恩者所要尋找的對象。由3-4節的描述,可以推知撒該為要見主一面,他勢必事先探知主所要經過的路線,才能在事前先跑到將經過的地方,而爬上樹。此樹為桑椹(結黑色果實),樹幹可支撐人的高度,約可提升一至二公尺,足以讓耶穌抬頭看見他。這等細節的描繪,是為撒該作證他的渴慕。一個稅吏長是最被公認為貪財者,但他的內心卻是最渴望能脫離此罪的纏繞,他如驢駒被這罪束縛著無力自我解救,耶穌看見他也等同看見他內心狀況。 |
- | 1節:將教導與傳福音二詞並列,可譯為“當他正在教導且傳福音給百姓時”同樣手法也出現在徒5: | + | 7節眾人持續唧咕議論,同(15:2),這等人也是(19: |
- | “眾祭司長和文士同長老”這三詞正構成當時七十公會成員的背景,路加首次出現於9: | + | 耶穌尚未為撒該辯護,撒該就主動提出他要為自己先前所犯的罪負責,一半得資產給窮人是代表他不再為錢財所束縛,正符合耶穌一貫的教導。若勒索誰,還四倍,是代表他按律法最嚴厲的罰則看待自己先前的罪責。律法對有關財物損失賠償有三等罰則,一是按原損失之外再加五分之一(利 6:5),一是偷財物要加倍賠償(出 22:4、7),一是最嚴厲的處罰四倍(出 22:1)。因此他看待自己的過錯是認定嚴重傷害神的公義法則,而自願承受嚴厲罪價。由以上可知撒該之言是真心悔恨他先前的作為,並且以實際行動證明他將不再犯同樣錯誤了。 |
- | 6節“他們是已被說服約翰是先知”: | + | 9-10節耶穌之言意指撒該有像亞伯拉罕般的信心,對神的律法全然順服,付代價來求得神的寬容,他值得得到救恩。然另方面也指出他的使命,就是要在地上尋找以拯救這種被罪滅亡的人(和合本譯失喪的人)。只有願意付真實代價以求赦免的,才是悔改者,也才是施洗約翰水洗的表徵,撒該的訛詐就是3:14約翰對兵丁的勸誡,他成為耶穌拯救的對象,反面映出跟隨耶穌上京者,絕大多數並未知撒該對罪的痛恨,以致耶穌上京原就是為拯救罪人的目的,對他們而言是落空了。 |
- | === 20:9-18 === | + | ===== 19:11-28經文細節架構分析 ===== |
- | 9-16節比喻內容呈現abba模式如下: | + | * A. 11 近耶京而增設一比喻 |
+ | * B. 12-27 比喻內容 | ||
+ | * 一。 12-14 得國者臨行前的吩咐 | ||
+ | * a. 12 貴族到遠方去得國回來 | ||
+ | * b. 13 對十僕人咐之努力經營 | ||
+ | * c. 14 恨他的國民不願他做王 | ||
+ | * 二。 15-27 得國者回來後的審判 | ||
+ | * a. 15 貴族得國回來要知誰賺了 | ||
+ | * b. 16-26 對僕人的審判 | ||
+ | * 1. 16-19 有賺的兩位受賞 | ||
+ | * 2. 20-24 沒賺的被奪走原有的 | ||
+ | * 3. 25-26 審判的原則 | ||
+ | * c. 27 不願他做王的被殺 | ||
+ | * A1 28 說完上到耶京 | ||
- | * A 9-10a | + | 由架構中可知,得國的是那位貴族,僕人和國民不過是改變主權,正如羅六章所述,由罪奴變義奴,身分仍是一樣為奴的,則為奴者所求於他的只是忠信,這就是比喻的中心點。 |
- | * B 10b-12 | + | |
- | * B' 13-15a | + | |
- | * A' 15b-16 | + | |
- | 以葡萄園為喻,在先知書賽5: | + | A 與A1 同以上到耶京為背景做強調,B 則分上下對稱兩段,得國前和得國後,主人的要求是每一僕人都當馬上努力經營,這一要求不在於賺取多少而在於有無盡心去經營。 |
- | 13節對兒子的描述是特殊的,馬可12: | + | 比較相似比喻(太 25: |
- | 主人最後的處置,路加獨以聽見者的反應作為比喻的結束,“但願這事不會發生”此語法,出現在羅馬書九次,加拉太三次,林前一次,和合本都譯成“斷乎不可”.此祈願語氣原表達人的意願,加上否定詞,指“希望他千萬不要這樣做”.藉此句話表達聽者不是不知事態嚴重性,但是公會是明知故犯,耶穌才以17-18節作為比喻的最終應用。17節上“那凝視他們的人說”, | + | (11)節:“另設比喻”,表明眾人的觀點是錯誤的,耶穌未直接指明,而以比喻來說出人心裡問題所在。此比喻既對門徒也對當時猶太人說的,只是不接受他的猶太人是配角,門徒才是主角。耶穌也不用解釋比喻的內涵,因比喻的外在意義很清楚,耶穌得國後是先對門徒的獎懲,後對不信從者的除滅,此先後次序為使徒們一再強調的。但比喻背後的意義,只有在耶穌死而復活升天後,對門徒才展現它教導的真意。耶穌並未如眾人所期盼在地上掌權,那些拒絕他為王者也未曾直接受滅命,神國確實被展現出來了,藉由聖靈的臨到而實現,則審判的實質內涵,不重在外面的世界被改變,而在乎人心的世界被翻轉了。 |
- | ==== 20:19-26經文細節架構分析 ==== | + | (13)節:“作生意”(G4231),原指做事、忙于、努力經營,可用於賺錢上或打官司上或寫作上。同字根詞“賺了多少”(G1281)(15)節,即指獲利多少。而(16)節“賺了”(G4333)十錠,本意是額外做成十錠。由主人的評判可知,他期望僕人都是盡忠職守的,不辜負主所託付的錢財,盡力去經營所得著的。是否每人都能額外做成十倍,顯然不是主人的期待,但成就多少總要去運用所得恩賜得些利息罷。一“錠”銀等於一百德拉克馬,即一工人一百天的工資,馬太則用“他連得”為單位,一他連得等於六十德拉克馬,是路加一“錠”的六十倍。就馬太比喻此財富是眾多的,可做生意的本錢是大的,路加則僅是一筆小錢,能用小錢賺十倍是更不容易的。 |
- | * A | + | (14)節:“本國的人”(G4177),僅出現於(路 15: |
- | * B 21-22 對正直、真實者問可否納稅給該撒 | + | |
- | * B' 23-25 對狡猾者答該撒的物還給該撒而神的物還給神 | + | |
- | * A' 26 不能抓耶穌話語的把柄 | + | |
- | 延續前面兩次ABBA的架構,本段同樣模式記載這次的辯駁事件。19節既可視為1-18節的結束語,也是本段經文的背景描述開始,則上段的辯論問題,延續到本段落中。納稅是人間權柄的象徵,猶太的激進份子鼓吹人拒絕向羅馬政府臣服,所以他們拒絕繳納丁稅,認為這是向羅馬帝國臣服的記號。因此這問題在當代成為猶太人極大分裂,贊成納稅的公會份子、法利賽人與反對納稅的愛色尼人、奮銳黨,彼此攻擊,就是日後耶路撒冷被圍城時,猶太人之間的分裂更甚。在神的權柄上他們不能抓住耶穌的把柄,就轉向在人的權柄上作攻擊,由宗教性問題轉向政治性問題,這是撒旦貫用計倆,在保羅身上也看見奉割禮派的同樣手法。在外邦信眾的世界,二千年來同樣戲碼也不斷在重演著,經文所記載的事不是只在二千年前耶穌、保羅身上發生,也在歷年來神的真工人身上重覆上演。 | + | (16-19)節:“美好” |
- | 20節的用詞與內容是作者獨有,比其他兩卷更詳細描繪公會手段,以及政治力的參透宗教問題。“窺探”(G3906)福音書中只出現於可3: | + | (20-24)節:“嚴厲”在希臘文用法及含意,等同(太 25)“忍心”一詞,雖不同詞但都原指食物的苦澀,轉指對查賬上的嚴緊一絲不苟。在用詞及文意上亦同馬太25章的刑罰模式。作者採用馬太相似比喻,但在說話的時機和地點不同,馬太是耶穌以近耶京在橄欖山對門徒的教導,故未提本國人不要他作王之事。路加是耶穌尚在上耶京之路,是如走上十字架之路,門徒和眾人都不明白也未真正跟從主走上神國成就之路。 |
- | 奸細(G1455)只僅此出現,原指稍然縋入的,指人可譯偵探、細作。他們扮演自己是義人(和合本錯譯成“好人”),意指他們要使人視為好像遵守律法之人。遵守律法是可以假扮的,正如文士法利賽人,因此太22: | + | (25-26)節:(25)節突然插入對話,是《馬太》所無,藉此對話引出(26)節審判原則。此句話福音書出現五次,三次(太 13:12; 可 4:25; 路 8:18)指神國比喻的撒種事件,二次(太 25:29; 路 19:26)指本段比喻。由此可知此兩個神國比喻也相同的結論,都教導門徒當善盡己責,得神國賞賜在乎自己有無正確回報神的道。若最終失去神國賞賜,等同失去神國福分,與神國無分。在福音書作者筆下,得救恩和得賞賜是一體兩面,沒能得主人賞賜等同失去原先救恩。 |
- | 21節“你的宣講和教導是正確地,也不以貌取人,但憑真實教授神的道路”.“正確地”(G3723):原指直的,是希伯來文公義的含意,轉指人所行是正直地,所說是正確地。僅出現於可7:35路7: | + | (27)節:比較(太 25:30)無用僕人和不願主做他們的王之人,是相等的報應,雖用詞一為都在外面黑暗裡(此為猶太思想表與光無分),一為在我面前處決(此為外邦人作法,表與國度無分),然實質意義是相同的。路加將不忠心之僕與拒絕臣服者並陳,並非在指兩者遭遇有所不同,反是凸顯兩者事一樣的。這與(林前3章)不同,在(林前3章)工人都是忠心的,只是工作成果不同,正如那賺十錠與五錠的差別,而非為賺分文者與拒絕臣服者的差別。 |
- | 23節“詭詐”(G3834),另出現於林前3: | + | ===== 19:29-36 ===== |
- | 25節“歸給”(G591),此字原意為還給,將某物或某結果交還原先動作施給者,故可譯報答、報應、付還、償還。人接受現世通行的金銀,本當交還此金銀給原先給予者,同樣接受神所給予的生命、福分等等,亦當將自己現在所擁有的生命、福分、產業交還於神。耶穌此話一方面指公會既接受羅馬政權為合法的,自是甘願受其權柄所約束,何必要再取得他人的認同呢?多此一問只顯示出他們的惡意發問,背後的靈是出於惡者。另一方面指人並未將當交還給神的歸給神,此證明他們並不服在神的權柄下,而只服在人的軍事強權下。 | + | 描寫內容同(太 21:1-8; 可 11:1-8),路加省略有人把樹枝砍下舖在路上之事。用詞上“解開(G3089)”《馬太》出現一次,《馬可》三次,路加則用了四次。約翰對本段內容僅用四節,(12: |
- | 26節經文再以與20節相同用詞,上下對應的重複語來強調他們的惡謀落空,則由1-26節双重試探失敗,代表公會的日後指控都是無的放矢,他們的審判是不公的。 | + | 路加另一獨特用詞在於使用三次“駝的主人”(31, |
- | ==== 20: | + | 誰才是驢駒的真正主人,經文用三次,但是有別。(32, |
- | * A 27-33 撒都該人質問耶穌復活的事 | + | ===== 19:37-40 ===== |
- | * B 34-38 耶穌對於復活的說明 | + | |
- | * A' 39-40 文士贊同耶穌的回答 | + | |
- | * B' 41-44 耶穌反問文士基督的身位 | + | |
- | 比較太22: | + | 本段內容除(38)節同其他福音書,其他三節都是路加獨有資料。(37)節只有路加提到“下橄欖山時”, |
- | === 20:27-33 === | + | (38)節是以詩體方式表現: |
- | 27節“常說沒有復活的事”, | + | 受讚美啊! |
+ | 那親臨者 | ||
+ | | ||
+ | | ||
+ | | ||
+ | 在至高處有榮耀。 | ||
- | 28-33節是引用申25: | + | 這讚美引發法利賽人的不滿,是路加特意加載上去,一方面對稱(18: |
- | 申25: | + | ===== 19:41-44經文細節架構分析 ===== |
- | === 20:34-38 === | + | 背景:41耶穌臨近而看見城,為它哭泣 |
- | 復活(G386)一詞的字型即“復立”(G1817)的字根,路加與馬可同用此相似詞,記錄撒都該人說話內容,用意即表明他們的話是自相矛盾。耶穌的辯駁方式也是重回律法書的內容,針對出埃及記三章的用詞,提出猶太人從未有的解釋觀點,作者比其他兩卷福音多了34b-35a、36、38b三句話。 | + | 哭述內容: |
- | 首句“那今世之子娶與嫁,那被認為達標於那世代的相配者並從死人中復活者”也不娶也不嫁,表示有兩種世代和兩種人,一個是現今世代者,一個是將來世代者,兩者的生活型態截然不同。不能以這世代的生活型態、方式、需求,作為將來世代的推測模型。聖經只有以屬天的當作基模,屬地的當作印模,屬天的才是實質,屬地的不過是影像,撒都該人的解經顛倒次序,以致不能從律法中學得真知識,誤判復活的情境以致不能接受來世的啟示。達標(G5177):和合本譯“算為”, | + | * A. 42 願你知道,但他們被隱藏(兩句話) |
+ | * B. 43-44a 耶穌未來遭難的內容(六句話) | ||
+ | * C. 44b 遭難的原因:不知道督責的時機 | ||
- | 36節“因不再能夠去死,因是像天使一樣,且既是復活之子就是神的眾子”, | + | 首先第三個“臨近”(29, 37, 41)詞出現,作為分段依據。耶穌的哭泣新約僅出現於本處及(約 |
- | 37-38節耶穌的解釋未放在“雅威”這名的含意,即未對“自有永有者”(和合本譯法)的意義再說明,反而放在其後神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你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38節解釋37節神的名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其意義是“神不是屬乎死人的,乃是屬乎活人的”, | + | (42)節和(43)節都以“說”後帶連接詞 |
- | 耶穌整體的論點,仍以律法的本意為焦點,神與人立下諸約,都在律法和先知中清楚記載,猶太人歷來都在尋求神對他們的應許之約,能實踐在他們身上,但由耶穌最終解釋,復活才是對神諸應許之約的完全實現,今世的局部應驗都不過是成為來世成全的預嘗,也是對來世盼望的信心建立,沒有復活就沒有神的約。 | + | (43-44a)六句未來式表審判必臨到這拒絕神信息者身上,如同舊約先知的角度,先宣告和平的信息,人若不聽就必遭致審判的信息。 |
- | === 20:39-40 === | + | “眾日子必臨到你”:審判過程非一時的,且“臨到”用未來式,是指必然的。 |
- | 文士說“夫子,你說得好”, | + | “你的仇敵將扎營設防對著你”:此為圍城時敵軍必用的模式。 |
- | === 20:41-44 === | + | “圍住你”:指軍隊不只扎營下來,且派軍環繞城四周。 |
- | 引用詩110: | + | “從各方面壓迫你”:指軍隊阻斷物質人員的流通。 |
- | 摩西見到荊棘火焚不燬,而帶出神是使人復活的神,大衛見到彌賽亞而稱呼他為主,也同樣證顯神是使基督復活的神。則火焚荊棘之路就成為基督必經之路,但是復活總是勝過死亡,逾越羔羊不再只是悲劇的受害者,反成為榮耀神的標誌。 | + | 這些事情日後都按字面意應驗,讓許多人難以相信耶穌(或路加)的描述是事前預言,以致有以為這些詞句都是日後添加上去,或以為路加是在王後七十年耶路撒冷城被毀才寫下福音書。出於不信的噩心者,總會有各種理由否認先知預言的存在。 |
+ | |||
+ | “你的督責的時機”:此句引自(賽 10:3; 耶8:12, 10:15, 46:21, 50:27, 51:18; 何9:7; 彌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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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內容特點 | + | ===== 論述背景 |
- | 本段內容對觀福音之比較。結構特點:首尾對稱方式,A-B-C-D-C-B-A 結構。 | + | ===== A.舊約背景 ===== |
- | 由《馬可福音》之內容,有人推論主耶穌在聖殿待了三天,在耶路撒冷待了約一週。但《路加福音》中則忽略時間之記載,這是其特意為之。 | + | 本書自9章始,耶穌(就稱約書亞)率徒面向耶路撒冷前進,即以約書亞率軍攻佔迦南地為背景。正如9章以前耶穌基督是以第二摩西的角色來出生的。因此,耶穌身具此二人之特色和使命,使申17章的祭司與君王的職任要求;18章的先知職任的角色,都能完全符合神的律法要求。路1-8章既然是摩西救主背景帶領選民出埃及為奴之家< |
- | ==== 復活 ==== | + | 約書亞攻佔迦南地,先派二探,妓女喇合接待他們全家得救;罪人撒該也接待耶穌全家得救。攻佔耶利哥城,先禁聲後呼喊;耶利哥瞎子也被禁聲卻呼喊得看見。攻艾城因大意失利;門徒也以為將近耶路撒冷,神國將顯出而大意失銀錢。迦南地諸王聯軍要與約君爭戰不降,基遍以詭詐與選民立合約;文士和祭司長也以奸細抓做好人窺探耶穌等等。耶路撒冷等五王攻基遍,約書雅救基遍人大敗五王。耶穌入京城,眾徒歡迎歌唱“奉雅威名來的王當受讚美”, |
- | 撒都該人不信復活,強調從字面上來解經,重視現世。 | + | 另外,大衛王營約櫃歡樂呼喊,與攻佔耶路撒冷城等,也可做參考資料。 |
- | ==== 耶穌的解經方式 ==== | + | 耶利米先知哀哭,耶穌哀哭皆同。門徒不解,正如耶利米當代不信一樣。 |
- | 耶穌的解經方式不同於當時的各教派(法利賽派、撒都該派、愛色尼派等等),是真的有聖靈的啟示。 | + | ===== B.文學形式 ===== |
- | ==== 猶太宗派對耶穌的評價 | + | ==== 一、文學架構 ==== |
- | (路 Luk 20: | + | === 分段架構 === |
- | 現世的宗派,多引用記在他處來自猶太宗派對耶穌的負面評價,用以反對持守安息日及其他律法,卻不引用此處的正面評價。這樣的表現充份地表明,這些宗派所抱持的觀念,幾乎完全接受了當時的猶太宗派的觀念! | + | 以三數為基礎,以前後對稱、對比法構建而成七段,A-B-C-D-C-B-A形式 |
- | ==== 潔淨聖殿 ==== | + | * A 18:31-34 預言受難復活,門徒不解,因被隱藏 |
+ | * B 18:35-43 棕樹城瞎子呼喊受責備要禁聲,他卻越發呼喊 | ||
+ | * C 19: | ||
+ | * D 19:11-27 貴冑賜十銀給十僕的比喻 | ||
+ | * C 19:28-35 在無花果之家解下驢駒來,主要使用牠 | ||
+ | * B 19:36-40 下橄欖山門徒呼喊受責備禁聲,石頭也會呼喊 | ||
+ | * A 19:41-44 預言京城受難,城民不解,因被隱藏 | ||
- | 耶穌趕逐了外在物質性的部份,也表明了那些人內在的不潔。因此,耶穌所教導更正的是包括人的內在和外在,並不偏廢! | + | === 對稱 === |
- | ==== 何為神的工人? ==== | + | A 段是人子對稱京城 |
- | 要按照神的律法典章來解釋聖經,這樣才是神的工人,約翰如此,耶穌更是如此!現世的宗派反對遵守安息日、反對遵守神的律法,這樣的說法絕不是出於真神! | + | B 段是棕樹城對稱橄欖山 |
- | ==== 惡園戶的比喻 ==== | + | C 段是無花果樹對稱原義為無花果之家的伯法其 |
- | 「愛子」,這說法是指這位耶穌基督,這是獨特的用法。 | + | D 段是核心 |
- | 「愛子要被殺」,這內容先前並不對外公開,只對門徒說,但如今距離逾越節近了,耶穌就透過比喻說出此信息。若此時的聽眾再不悔改,就再無機會了。 | + | * A. 19:11 比喻緣由 |
+ | * B. 19:12-27 比喻內容 | ||
+ | * (A) 19: | ||
+ | * <A> 12-13 交銀 | ||
+ | * <B> 14 反對 | ||
+ | * (B) 19: | ||
+ | * <A> 15-26 對三種僕人的公義賞罰 | ||
+ | * a. 15-19 | ||
+ | * <a> 15-17 對第一種善僕獎賞 | ||
+ | * <b> 18-19 對第二種善僕獎賞 | ||
+ | * b. 20-26 | ||
+ | * <a> 20-23 首次對話 | ||
+ | * <b> 24-26 二次對話 | ||
+ | * <B> 27 | ||
- | ==== 房角的頭塊石頭 ==== | + | === 對比 |
- | (彼前 1Pe 2: | + | 此七段中各段都有對比,如:主與門徒;前導者與瞎子;眾人與撒該;將近與遠方;善惡僕;有與無;兩位主;禁聲與呼喊;知道與不之道等等。A段與B段對比:12門徒不知不求知對比瞎子求看見;門徒之群眾的歡呼對比主的哀泣等等。 |
- | ==== 納稅問題、神的物歸給神 | + | ==== 【用詞分析】 |
- | 中國錢幣多是印上名號,而羅馬錢幣先是印羅馬徽像,後是印王的頭像,當時是凱撒(屋大維)。 | + | === A. 預言和隱藏 18:31-34 === |
- | 此問題是表明了,猶太宗派看重的今世政權,要反抗外族織治,但耶穌強調,要重視神的政權,要順服神的律法。 | + | 31 **成就** |
- | ==== 兄終弟及制 ==== | + | 32-33 |
- | 神的律法和中國古代都有此傳統,這是為了能夠生出後裔,才有人可以繼承產業。 | + | **外邦人** |
- | 復活後的人不再需要肉體上的繁衍後代,因此不需要嫁娶。復活後作為神的眾子的是如天使一樣,要傳達神的一切律例典章,所以復活的人是要服事神。 | + | 18:34 **“他們曾無一人曉悟(sunekan)這些話/ |
- | 另有許多復活後不能作為神的眾子,就是要受刑罰,此處所講論的對象並不是這些。 | + | **曉悟、是、隱藏、不識** |
- | ==== 主對我主說 | + | 1. 就時態和動態而言之 |
- | 耶穌不是要就(登上)今世地上的王位,而是要就天上的王位。 | + | 2. 用詞分析 |
- | ---- | + | 3. 但是,為何主不在生前如此教呢? |
- | ====== 討論 ====== | + | 因為,一、是門徒從未主動請問此事真委,他們在耶穌第二次講到此事時的反應就是如此< |
- | ===== 約翰的洗禮是何意? ==== | + | 因為,二、他們所願的與耶穌所言的**差距**太大了,他們怕他們的**理想**一下破滅了。世人都有他們的理想目標在支撐他們自己,門徒所願的是立即實現,為何耶穌所說的卻是不可見的未來。對於這種遙遙無期的盼望,毫無一點把握。他們怕若問下去所聽見的還是一樣,那麼又何必問呢?為何怕所聽見的還是一樣?(這是我個人想的) |
- | LYX: | + | 因為,三、他們已經孤注一擲,聽從耶穌的呼召,**撇下**一切所有的跟從了他,是輸不起的啊!臉往那裡擺?萬一這位不是他們所期望的基督的話,他們如何面對過去曾苦勸他們回頭的家人親友呢? |
- | 猶太人不明白,為何在聖殿 | + | 因為,四、眾人都這樣認為啊! |
- | (彼前 1Pe 3: | + | 因為,五、這點最主要,他們都有自己的太深的**成見**在心中< |
- | ==== 如何藉聖靈潔淨人心? ==== | + | 路加只就這兩件事來鋪陳,耶穌的福音就是罪人的福音,就是窮人的福音。 |
- | LYH:(徒 Act 19)保羅對以弗所的門徒,約翰的水洗是使人內心轉向(悔改),去相信耶穌。有了內在的悔改,相信耶穌是那羔羊,寶血能潔淨人。而受了某人的水浸,表示要作為那人的門徒,要跟從他學習。 | + | 最後,他又引一比喻來更正眾人的錯誤認知< |
- | 那些門徒接下來便得到了聖靈的洗(浸),就是得到了過去所應許的。 | + | 4. 個人責任與神的隱藏問題 |
- | ===== 約翰的洗,經文講到能使罪得赦;又覺得約翰的出現是很突然的。 | + | 耶穌並不去負起門徒的個人責任,他們的不明白,不認識是因為自己對於主的話不願去深究,所以,這正如賽6: |
- | LYX:一位祭司不在聖殿中,也不受祭司的供給,卻身穿毛衣、吃蝗蟲野蜜,在曠野中生活,他很像過去的以利亞先知,也說「以利亞要先來」。 | + | === B. 瞎子得救 18:35-43 === |
- | 以利亞出現時,北國全然敗壞,他的名字意義「雅威是我的神」,他也如此傳講。他求雨,雨表示神的恩典,但也帶來審判,而約翰也向神求恩典,也有審判。 | + | 42.**“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
+ | |||
+ | **【你的信救了你了】** 此句話在路加福音重覆了四次之多,所以是獨特強調的句子。他整理其他福音書中的“患血漏症之女人的痊癒當眾的見證”< | ||
+ | |||
+ | 1. **當眾勇敢的見證主的恩典** | ||
+ | |||
+ | 2. **罪女膏主** | ||
+ | |||
+ | 3. **一位外族人的回報主恩** | ||
+ | |||
+ | 4. **耶利哥乞兒瞎子的呼求主得以再看見** | ||
+ | |||
+ | === C 撒該得救 19:1-10 === | ||
+ | |||
+ | 撒該 | ||
+ | |||
+ | 但是,當他一聽到主說”撒該快下來,因為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之後,他連續使用三個主動作詞”快下來、歡喜接待、當眾說“, | ||
+ | |||
+ | == 訛詐 == | ||
+ | |||
+ | 訛詐 | ||
+ | |||
+ | == 一半給窮人,賠還四倍 == | ||
+ | |||
+ | 這是依照律法典章而行的話,律法正是以主動分享和偷盜賠還< | ||
+ | |||
+ | == 因為他也是 == | ||
+ | |||
+ | **因為**此字是副詞,本書2次出現,1: | ||
+ | |||
+ | == 今天和這家 == | ||
+ | |||
+ | 兩次出現< | ||
+ | |||
+ | == 對應用詞 == | ||
+ | |||
+ | * 名叫撒該< | ||
+ | * 跑到前頭< | ||
+ | * 無花果樹< | ||
+ | * 必須< | ||
+ | * 拯救 | ||
+ | * 主 兩次出現< | ||
+ | * 尋找 | ||
+ | * 矮小< | ||
+ | |||
+ | === D 交銀比喻< | ||
+ | |||
+ | 本比喻內容可叁見< | ||
+ | |||
+ | 撒該是稅吏長,是財主,因是以不法賺取暴利致富。但他也因實行律法中所要求的公義,而成為在神面前是富足的人。交銀作生意的比喻就是以他為榜樣來鋪敘的。 | ||
+ | |||
+ | 羅馬帝國的人是重視現實和商業貿易的,對於銀子的賺取與使用是講究實際的,因此主用此喻之用意深遠。當代人對於神國與羅馬帝國這兩種國度性質的看法各異,其所造成的行為方式也必不一。 | ||
+ | |||
+ | 門徒的現實觀念是神國立即實現,是講求眼前利益的,但這不吻合神國公義原則。何況正常的商貿講究以公平交易方式,來賺取利潤,累積財富,妄想急速發財或不勞而獲。門徒未如其主以極高的代價付出(受難就是作生意),是不能同得榮的。律法更是講究公平正義,因神的國度以公平正義作為寶座的根基< | ||
+ | |||
+ | == 比喻 == | ||
+ | |||
+ | 用詞延續上一大段:神國何時來到< | ||
+ | |||
+ | === 神的國 === | ||
+ | |||
+ |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的**起頭**就是神國福音的**起頭**< | ||
+ | |||
+ | 耶穌的**受難死亡**是敗壞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釋放罪奴< | ||
+ | |||
+ | 他的**復活**是要使信者稱義< | ||
+ | |||
+ | 他的**升天**是被神高舉,作天上尊榮的大祭司< | ||
+ | |||
+ | 他的**差遣**真理的聖靈< | ||
+ | |||
+ | 他的**再來**是神國的最後實現,< | ||
+ | |||
+ | 聖徒就是在基督裡的人,身體復活變為靈體,好能承受神的國,是在第七號筒,就是末次號筒吹響的時候< | ||
+ | |||
+ | == 快要 == | ||
+ | |||
+ | 快要 | ||
+ | |||
+ | == 顯出來 == | ||
+ | |||
+ | 顯出來 | ||
+ | |||
+ | == 銀子 == | ||
+ | |||
+ | 銀子 | ||
+ | |||
+ | == 作生意 == | ||
+ | |||
+ | 作生意 | ||
+ | |||
+ | == 貴族 == | ||
+ | |||
+ | 貴族 | ||
+ | |||
+ | == 他本國的人 == | ||
+ | |||
+ | 他本國的人 politai ”自由人、同一城邦的公民“.古希臘文說”成為公民“是meteigai gogierog”開始分神物“.這是古人把生活與宗教結合為一,公民之民權政權皆由叁與邦祭祀而生,若脫離宗教,亦即脫離權利。外人無權叁與祭祀,不受邦神保佑,不能向祂們禱告,不能進入神廟,祭祀時若私窺,則為瀆神。由此可見< | ||
+ | |||
+ | == 使者 == | ||
+ | |||
+ | 使者 | ||
+ | |||
+ | == 已經賺了 == | ||
+ | |||
+ | 已經賺了 prosergasato (pros另,ergazomai作工)”另作、又賺“.這是指在一個銀幣之外,還作成十個銀幣。十倍利潤。 | ||
+ | |||
+ | 良善信實權柄 | ||
+ | |||
+ | == 城 == | ||
+ | |||
+ | 城 | ||
+ | |||
+ | == 嚴厲的人 == | ||
+ | |||
+ | 嚴厲的人 | ||
+ | |||
+ | == 銀行 == | ||
+ | |||
+ | 銀行 | ||
+ | |||
+ | == 利息 == | ||
+ | |||
+ | 利息 tokos的複數,原意為所生之物。字根為生產。所謂的錢生錢是也。 | ||
+ | |||
+ | == 旁邊站著的人 == | ||
+ | |||
+ | 旁邊站著的人 parestosin(字根paristemi置立於旁> | ||
+ | |||
+ | == 有者給,無者奪 == | ||
+ | |||
+ | 有者給,無者奪 | ||
+ | |||
+ | == 我的那些敵人 == | ||
+ | |||
+ | 27. 我的那些敵人 | ||
+ | |||
+ | == 奉主名來的王 == | ||
+ | |||
+ | 38.奉主名來的王 | ||
+ | |||
+ | 39-44 | ||
+ | |||
+ | == 法利賽人 | ||
+ | |||
+ | 法利賽人 | ||
+ | |||
+ | == 為城哀哭 == | ||
+ | |||
+ | 41-44的為城哀哭,極少見。此處與27節經文呼應。哀哭只見於拉撒路的姊妹失信時,他的哀泣< | ||
---- | ---- | ||
- | ====== | + | ====== |
+ | |||
+ | ===== LYX 主講 ===== | ||
+ | |||
+ | 《馬太福音》編輯特點 | ||
+ | |||
+ | 三大主題:(路 Luk 5-7)山上寶訓,耶路撒冷之教導 | ||
+ | |||
+ | 《馬可福音》編輯特點 | ||
+ | |||
+ | 共分七大段,其中在上耶路撒冷過程,分三段,其中包含到外邦周遊,表明福音也要傳給外邦。 | ||
+ | |||
+ | 《約翰福音》 | ||
+ | |||
+ | 去守節,有七個記號,表明他是神的兒子,是基督。 | ||
+ | |||
+ | 《路加福音》 | ||
+ | |||
+ | 耶穌進聖城之過程是重點,強調為何耶穌要何要進聖城。 | ||
+ | |||
+ | 是由低於海平面約100公尺之地,過約但何,上到高約一千公尺的聖城,因此稱為「上耶路撒冷」。 | ||
+ | |||
+ | 自約書亞自大衞王,經過長時間才將迦南地完全攻佔。(路)之用語多同於舊約內容,(書 6)及(撒下 6)。 | ||
+ | |||
+ | 耶穌不同於舊約之征服,他乃是以他身體的死亡來征服,是以他的死來征服那罪(那惡者),這才是得救恩的真正道路,這是(路)不斷要強調。但是猶太人傳統上仍然從字面上來看前先知書,以為是要如約書亞和大衞那般,用刀劍來殺敗仇敵。 | ||
+ | |||
+ | 人真正的仇敵不在外,乃在內,要去恨惡那罪。 | ||
+ | |||
+ | (路)強調,門徒不理解耶穌在講什麼,猶太人們也不理解,而且不斷地成為阻擋者,例如阻擋瞎子來得耶穌的拯救;眾人又批評耶穌要和稅吏罪人同住(住撒該的家);法利賽人又責備阻擋門徒之歡呼。 | ||
+ | |||
+ | === 架構 === | ||
+ | |||
+ | 主要信息:(路 Luk 19: | ||
+ | |||
+ | 審判:一、對僕人;二、對仇敵。 | ||
+ | |||
+ | 信心:僕人對主人的忠心,照主人的吩咐努力地去行。 | ||
+ | |||
+ | 審判原則:(路 Luk 19: | ||
+ | |||
+ | 神是完全的,所以我們也要學習,最終成為完全,這就是信心;但絕不是還容許人始終停留在罪中。對於那位連利息也沒賺到的工人,絕不是能得救的,是等同於仇敵要被殺的,因為被稱為惡僕人。 | ||
+ | |||
+ | 對照(林前 1Co 3),這段絕不能按一般的解釋,認為就算是草木禾秸被燒,工人還能僅僅得救。在看這段時,絕對要先明確,自己真的是符合「工人」的標準嗎?還是成為主所稱的「惡僕人」? | ||
+ | |||
+ | 主征服迦南地,是透過他的死而復活而達成,但是其他人都不了解。 | ||
+ | |||
+ | === 讚美 === | ||
+ | |||
+ | (路)經文表現,門徒阻擋瞎子求醫治,對比後來法利賽人阻擋眾人對耶穌的讚美。沒有先前的醫治就沒有後來的讚美。 | ||
+ | |||
+ | 有真公義,有神的律例典章,才有真正的平安。 | ||
+ | |||
+ | 門徒的想法:耶穌要進耶路撒冷作王,而門徒就也爭作左右相。 | ||
+ | |||
+ | 其他人的想法:只要個人得救就好,不管神國的實現。 | ||
+ | |||
+ | 撒該爬上桑樹:能結桑椹之樹,不高大,因此撒該能爬上。瞎子是不斷地喊。 | ||
+ | |||
+ | 耶穌看到撒該愛慕救恩之心,就對他說:「我今天『必須』住在你家。」 | ||
+ | |||
+ | 保羅也是類似,要將福音盡力傳給別人。 | ||
+ | |||
+ | 撒該的行動:看、爬、接待、給窮人、還別人。他的行動完全符合律法中所談「達成和解的要求」。如此行之就成就了真正的「平安」(shalom)。 | ||
+ | |||
+ | 救恩要臨到撒該的家,是因他真的付出代價,因此救恩絕不是廉價的救恩。 | ||
+ | |||
+ | 撒該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如此說的理由是:撒該擁有了如同亞伯拉罕的信心。 | ||
+ | |||
+ | ==== 神國、僕人、審判 ==== | ||
+ | |||
+ | 神國的顯明在於:門徒作為忠僕,去宣講神國的福音,使眾人能明白真正的救恩。 | ||
+ | |||
+ | ==== 進耶路撒冷 ==== | ||
+ | |||
+ | 真正迎接君王的人,以衣服舖着,讓君王坐上、踏上。衣服代表人的身份地位,表示人在君王前完全地放下自我,這才是真正的迎接。 | ||
+ | |||
+ | 驢駒是從未被騎過的,按常理言並不輕易被馴服,但這驢駒卻是安靜地順服主,讓門徒牽並讓主耶穌坐上。 | ||
+ | |||
+ | 法利賽人阻擋門徒對耶穌的讚美,令人想到大衞王迎接約櫃,掃羅的女兒米甲恥笑鄙視大衞迎接約櫃,歡樂跳舞之舉。 | ||
+ | |||
+ | 耶穌對耶路撒冷之哀哭,因她及其中兒女(百姓)不迎接耶穌,並且殺害耶穌。 | ||
+ | |||
+ | ===== TJD 回應 ===== | ||
+ | |||
+ | (路)記載這些事件,極強調動作。(此書信的受信者是提阿非羅,有其目的。) | ||
+ | |||
+ | 瞎子求醫,而耶穌之前有多人爭作開路先鋒,在此情況下,他呼求而得醫,帶來了他的跟隨,歸榮耀給神,也讓眾人看見並讚美神。 | ||
+ | |||
+ | 撒該由於自知身材矮小,便爬上樹爭取有利位置,並積極回應耶穌,按律法的規定去賠還他人,並且救助窮人,以此更正了自己過去的惡行。 | ||
+ | |||
+ | 對於十錠銀子的比喻,強調僕人們的行動,有的努力去賺取,有的卻分文不賺。基於此,又強調主人的奪與殺。 | ||
+ | |||
+ | 解驢駒一事:(路)強調,門徒頌讚「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這是以極具戲劇效果的方式,活靈活珼地描述當時的場景。這讓受信者提阿非羅能深入體會,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受到當時許多持守傳統的奉割禮派人的反對,這樣的情況也類似於耶穌當時的景況,被當代的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希律黨人等的逼迫羞辱。 | ||
- | 經文強調復活,也是為了教導受信人提阿非羅。 | + | 對於耶穌受難之事,門徒的不理解,耶路撒冷的不接受,在後來的時間裏應該要理解。瞎子眼瞎心卻不瞎,撒該人矮志卻不矮。讀此經文之人,應當致力於作不瞎不矮之人,要正確理解耶穌所傳的福音。 |
- | 宗教領袖們將本是禱告神的地方,轉變成他們謀利之處。《對觀福音》中,耶穌是以相當激烈的方式潔淨聖殿。 | + | ===== 討論 ===== |
- | 當時猶太三大主流宗派雖然原本互不相容,但卻聯手對付己構成威脅的耶穌。 | + | Q:對於解驢駒一事,是否是偷取? |
- | 宗教領袖們質疑耶穌的權柄何來,耶穌反問施洗約翰的權柄何來。《對觀福音》中詳細記載施洗約翰的出身,也談耶穌的出身,彼此相關、相仿。雖然他們有先後、主次之分,但他們兩人的工作卻是一脈相承的,同樣地,後來的使徒們、包含保羅也是繼續地傳承下去。 | + | A: |
- | 對於不願服從真理的人,他們所質疑的內容主也不回答他們。 | + | 耶穌要人成為如同這驢駒般地順服,也要如這兩位門徒般地去解驢駒,雖然只有主耶穌的話,但是就要去行。並且在行的過程中會受人質問議論,主耶穌也事先教他們如何回答。 |
- | 對於那些行惡的承租戶,他們的下場將會很淒慘,連週遭的人聽到了都不忍叫出說:「這是萬不可的!」 | + | 只要門徒去實行,雖然目前不了解,但還是先去做,而不要管別人如何議論,這就是順服。太多人就是不順服,所以還是不能被主所用。 |
- | 這些心懷詭詐的人,不斷地要耶穌多說話,以尋求把柄來誣諂他。主耶穌也清楚他們的惡心,就說出名言:「凱撒的當歸給凱撒,神的當歸給神。」 | + | 絕對不要一直想要去將聖經研究透了,才願意去行。只要按照主的話去作,最終事實能證明耶穌的話是對的,所以這絕對不是「愚民政策」。 |
- | ===== 作者路加為要使讀者提阿非羅明白,所信的是否正確。 ===== | + | 原文翻譯:(路 Luk 19:33)牠的眾主人問他們說……有多位主人。(路 Luk 19:31, 34)他的主人有需要。 |
- | 「算為配得那世界的」這是《路加》獨有的。「他們不能再死」是重點。對撒但的審判…… | + | ===== LYH 傳道 ===== |
- | 《路加》希望提阿非羅正確認識耶穌,不要像其他人那樣地誤解。要跟從耶穌基督,成為真門徒,走在正路上。 | + | 耶穌被當時的猶太主流派加以除名、逼迫、殺害。後來在教會中的奉割禮派,作為有權勢的領導人,逼使彼得和巴拿巴等人隨夥裝假,和外邦人隔開,不同席吃飯《加拉太書》。為了外邦人得救之事,還得彼得和保羅等上安提阿開大會,雖然暫時平息,差派保羅和巴拿巴向外邦人傳道,但是這樣的傳統勢力一直盤踞教會之中。 |
- | ====== LYH 傳道 ====== | + | 《路加福音》寫的用意,大多人並不了解!由於錯誤傳統的頑固不除,致使人們不是按照律法真義去行,卻是按照錯誤傳統的說法去行。例如:現今的人對於安息日,認為不必按照原來的守法,或是堅稱不必再守了等等的說法。另外,對於節期,也是不認為要守日子。這些原因,無外乎是認為:「只要持守內心的安息,而不重視外在的日子、舉止。」 |
- | ===== 尋不去法子來殺他……百姓都側耳聽他 ===== | + | 他們這樣的說法,就是: |
- | 「側耳」原意有將物懸掛。耶穌白日在城中,每晚出城住宿,百姓緊緊地跟隨,使得惡人沒有機會下手。 | + | * 守羅馬法 |
- | 百姓認定約翰是先知,也愛聽耶穌所講論。宗教領袖們本來負有教導神律法的職責,但是他們所解釋的律法,卻是造成百姓的綑綁,以「兄終弟及」的說法為例,他們所說的並沒有辦法解決百姓的難題,無法釋放人。直到耶穌來,能夠按正意解明律法。 | + | * 守希臘哲學所說的,重視內心,不重外在,靈肉分離。 |
- | 耶穌來,相當於是搶了宗教領袖們的飯碗。他們認為,要作為一個合格的講道者,必須經過他們的同意認可,否則不允許傳講,這如同三自的管理,由政府管理。當時的宗教領袖的後台老闆,也是羅馬政府,必須符合其法令。要聚會必須要定時定點,否則屬非法。真的要信的必須要付出代價。 | + | 現今許多人認為:「要得救,不需要付出撒該那樣的代價。」撒該所付出的,將會使他破產,而我們能像他一樣嗎? |
- | 我們絕不是倡導反政府,而是「凱撒的歸給凱撒,神的歸給神」,若是公會要反對神,則我們只能順服神。我們要以耶穌為榜樣,不怕受逼迫,這才是真基督徒;若不是真基督徒,則屬靈的真理他們是不配知道的,這就造成現許多宗派成為瞎子聾子。 | + | 「今天救恩到了這家」 |
- | 對於惡園戶們,耶穌引用《以賽亞書》之背景,當時的宗教領袖們是知道,記有六禍。他們是殺先知的能手。人本當先呈上果子(如悔改的果子),才能求恩典,但他卻殺了來收果子的先知們,其中包括殺了施洗約翰。人竟如此看重自己。 | + | 撒該是稅吏長,是被視為大罪人,是羅馬人的走狗,若是在我們環境中出現,就是「漢奸」。今天耶穌你竟然要去住在這在大罪人的家中?!撒該可不是為了自己的好名聲而接待耶穌,因為他將面臨破產! |
- | (何 Hos 7)以色列的驕傲,如海浪升起——這是以色列最大的罪。人心驕傲,是無法可救的!他遭遇了許多困苦,仍然不歸向神。他如困獸之鬥,終致滅亡。 | + | (路 Luk 7)罪女如此地服事耶穌,是因為她明白他的罪大,得的赦免多。反面則是「把起初的愛失落了」,沒有深感得的赦免大。保羅也是深明白,他本是罪魁,卻得了釋放,他欠的債多。 |
- | 耶穌潔淨聖殿,就是要除去污穢。聖經上的潔淨條例,包括食物、肉體、男女等的潔淨,都是神的律法。耶穌去潔淨聖殿,絕對是包括外在的、物質上的潔淨;絕不是只是講道,而仍然允許那些人作買賣。耶穌所講的潔淨,一定是包含外在和內在的潔淨。但是現今我們和耶穌所傳的一樣,都是傳神的律法,卻到處被人排斥,控告我們造成混亂。 | + | 撒該甘願放下一切錢財,因為若不放下,則是成為他的束縛,成為「拜瑪門」。真的放下,就能真的跟從主,去到處救助人。 |
- | 在耶穌當時,旁人虎視耽耽,若耶穌傳的福音是違背律法的,那麼用不着公會審判,百姓就能拿石頭打死他。耶穌所傳福音絕對是要人遵行律法的,但我們看現世的大多數宗派,都認為福音不同於律法,並且反對遵守律法! | + | 要救自己的人,就要為了主而受害,這樣才能成為義人,首先復活;若是不為了主而死的,就不能救自己。 |
- | ==== 多妻問題 ==== | + | === 橄欖山 |
- | 「兄終弟及制」,當時的弟弟們不可能完全不結婚,也大多有孩子,但仍是要娶亡兄之寡嫂,因此在當時,耶穌和週遭的人是不存在反對多妻的觀念,這多妻這件事上,並不存在衝突。 | + | 耶穌兩次上橄欖山,要教導:橄欖要出油,必須要先被「打」下來,要「破碎」、「壓榨」,才能成為神所要用的,成為素祭中的油,聖膏油中的油。 |
- | 聖經上表明,要照顧孤兒寡婦是用結婚來照顧保護他們。現世推崇一夫一妻制,以致於無法照顧孤寡,並且淫亂叢生,而回教/ | + | === 要深入學習福音書 === |
- | 但絕對要注意,我絕對不是要人胡亂地、隨便地、放縱地馬上就去娶多妻。一切都必須要合神的律法。若是一夫一妻能守得好,也很好,但不能因此來反對神的律法所允許的多妻。 | + | 耶穌是用三年半的時間,和門徒朝夕相處,隨時在學習,而我們若只是每週來聚會,短短幾個小時,不能相比。 |
- | 要謹慎所聽的這些道,若不仔細,則這些道將來會審判聽的人。你準備好了嗎? | + | 若是對於主的道不明白,原因何在?只能怪自己花的時間太少!連時間都放不下來,更何況是放下錢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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