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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ev:lev_c9v1_c10v20_20130713_1 [2023/04/26 01:14 -0500 Wed. (24 個月前)] – 建立 wcmcommentary:lev:lev_c9v1_c10v20_20130713_1 [2024/10/23 16:37 -0500 Wed. (6 個月前)] (目前版本) l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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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 9~10 章 (利 9:1-10:20)要義參考 ======+====== 《利未記》9~10 章(利 9:1-10:20)要義參考 ======
  
 講論作者:LYH; 講論作者:L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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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章  ABCBA ==== ==== 9章  ABCBA ====
  
-  * A 摩西召集、對亞倫說、應許今天雅威顯現、他們遵命(1-5)、 +  * A 摩西召集、對亞倫說、應許今天雅威顯現、他們遵命(9:1-5)、 
-    * B 摩西再次說到、雅威的吩咐和榮光顯現(6) +    * B 摩西再次說到、雅威的吩咐和榮光顯現(9:6) 
-      * C 摩西吩咐亞倫、亞倫照摩西的吩咐遵行、二人進出會幕(7-22) +      * C 摩西吩咐亞倫、亞倫照摩西的吩咐遵行、二人進出會幕(9:7-22) 
-    * B 亞倫再次祝福、雅威的榮光顯現(23b-24);+    * B 亞倫再次祝福、雅威的榮光顯現(9:23b-24);
   * A 亞倫二子違命、火從雅威面前吃掉他們(10:1-2);摩西對亞倫說,摩西召集與吩咐,二人遵命(3-5)   * A 亞倫二子違命、火從雅威面前吃掉他們(10:1-2);摩西對亞倫說,摩西召集與吩咐,二人遵命(3-5)
  
 ==== 10章  ABBA ==== ==== 10章  ABBA ====
  
-  * A 摩西吩咐亞倫和二子、他們遵命(6-7) +  * A 摩西吩咐亞倫和二子、他們遵命(10:6-7) 
-    * B 雅威直接吩咐亞倫(8-11) +    * B 雅威直接吩咐亞倫(10:8-11) 
-    * B 摩西吩咐亞倫和二子(12-15) +    * B 摩西吩咐亞倫和二子(10:12-15) 
-  * A 亞倫二子違命、摩西發怒、接受亞倫的解釋(16-20)+  * A 亞倫二子違命、摩西發怒、接受亞倫的解釋(10:16-20)
  
   另請参閱LYX的結構分析。   另請参閱LYX的結構分析。
行 48: 行 48:
   「召了」   即是呼叫(1:1)。有三種人:大祭司亞倫、四位祭司、以色列眾長老。對亞倫是當負起主祭事務(2-4);對四位祭司是當助祭(9,12,18);對眾長老是他們照吩咐亞倫的帶到會幕前(5)。   「召了」   即是呼叫(1:1)。有三種人:大祭司亞倫、四位祭司、以色列眾長老。對亞倫是當負起主祭事務(2-4);對四位祭司是當助祭(9,12,18);對眾長老是他們照吩咐亞倫的帶到會幕前(5)。
  
-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唯獨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做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的那一位;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唯獨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做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的那一位;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來5:4-6)。 
- +       注:三位一體神論者謬論基督為獨一真神,欺騙無知的會眾,這完全不顧基督是身為神的兒子,是做大祭司,而且不是自取此等尊榮的,他們竟然封基督唯獨一真神,與父神同等同尊。這是絕對的異教信仰。是異教中的異教,是異端中的異端。他們絕非由神的律法來遵行。因他們廢去神的律法,另定一套人間法來取代之。
-  (詩110:4)。」(來5:4-6)。三位一體神論者謬論基督為獨一真神,欺騙無知的會眾,這完全不顧基督是身為神的兒子,是做大祭司,而且不是自取此等尊榮的,他們竟然封基督唯獨一真神,與父神同等同尊。這是絕對的異教信仰。是異教中的異教,是異端中的異端。他們絕非由神的律法來遵行。因他們廢去神的律法,另定一套人間法來取代之。+
  
   2. 對亞倫說   有2次(2,7)。這次是預備祭物(2-4);那次是執行(7)。   2. 對亞倫說   有2次(2,7)。這次是預備祭物(2-4);那次是執行(7)。
行 56: 行 55:
   「你當取」  直譯,你當為你自己取。為你自己是指8-14的先為自己獻上祭物。亞倫自己也被軟弱所困,他能體諒別人的愚蒙與失迷(來5:2-4)。取有4次,2,3,5(帶),15(把)。基督耶穌也曾凡是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獻上同樣的祭物),但是他沒有犯罪(來4:15)。   「你當取」  直譯,你當為你自己取。為你自己是指8-14的先為自己獻上祭物。亞倫自己也被軟弱所困,他能體諒別人的愚蒙與失迷(來5:2-4)。取有4次,2,3,5(帶),15(把)。基督耶穌也曾凡是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獻上同樣的祭物),但是他沒有犯罪(來4:15)。
  
-  「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    直譯:牛犢,牛群之子。按照利4:3,受膏的祭司犯罪的贖罪祭條例。不限年齡,但是3節有年齡限制,有說是兩歲大的(参見洪先生說法)。既然不合4:3的規定,就不是按照受膏的祭司犯罪條例辦理,而是按照4:27-35犯罪的民眾條例等同辦理。對比西乃山下的「金」牛犢(出32:4),這隻牛犢是活的,是同眾牛的,基督與他的弟兄同是血肉之體(來2章)。基督是人,與我們人完全一樣。是公的,不是母的。始祖亞當是男的,末後的亞當也是男的(林前15)。錯誤的基督論說基督有雙性:完全的神、完全的人,這與律法中的基督完全兩樣。所以,他們所信的那位基督,並不是聖經中的基督。他們的三位一體神是如同那把金牛犢,當成帶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雅威。那些叛徒是自定埃及的神,正如與埃及密切關係的北王耶羅波安,在伯特利和但所設立的金牛犢(王上12:28,32)。因著迦南化,民間宗教把牛力多產的牛犢,視如雅威(王下17:16;何8:5)。+  「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    直譯:牛犢,牛群之子。按照利4:3,受膏的祭司犯罪的贖罪祭條例。不限年齡,但是3節有年齡限制,有說是兩歲大的(参見洪先生說法)。既然不合4:3的規定,就不是按照受膏的祭司犯罪條例辦理,而是按照4:27-35犯罪的民眾條例等同辦理。對比西乃山下的「金」牛犢(出32:4),這隻牛犢是活的,是同眾牛的,基督與他的弟兄同是血肉之體(來2章)。基督是人,與我們人完全一樣。是公的,不是母的。始祖亞當是男的,末後的亞當也是男的(林前15)。錯誤的基督論說基督有雙性:完全的神、完全的人,這與律法中的基督完全兩樣。所以,他們所信的那位基督,並不是聖經中的基督。他們的三位一體神是如同那把金牛犢,當成帶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雅威。那些叛徒是自定埃及的神,正如與埃及密切關係的北王耶羅波安,在伯特利和但所設立的金牛犢(王上12:28,32)。因著迦南化,民間宗教已經把牛力多產的牛犢,視如雅威(王下17:16;何8:5)。
  
    「作贖罪祭,都要無殘疾的」    經文不記載亞倫作大祭司犯了何罪,而在為自己的罪或過錯先獻祭(來5:3;7:27;9:7)。贖罪祭與燔祭是大祭司亞倫與百姓一樣的祭物。贖罪祭有三種譯法或三樣目的:一是為罪本身;二是作為罪價;三是為罪祭。律法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他本身會為自己的愚蒙與失迷而犯罪(來5:2-3)。所以要為自己的罪贖罪,與百姓一樣。但律法之後乃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來7:28)。這是新舊約根本上的區別所在。所以,就律法言之,亞倫與眾子是帶有肉體軟弱而會犯罪的;但所預表的那位兒子做大祭司,雖有肉體的軟弱,卻沒有犯罪(4:15),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汙、在罪之外(7:26)。    「作贖罪祭,都要無殘疾的」    經文不記載亞倫作大祭司犯了何罪,而在為自己的罪或過錯先獻祭(來5:3;7:27;9:7)。贖罪祭與燔祭是大祭司亞倫與百姓一樣的祭物。贖罪祭有三種譯法或三樣目的:一是為罪本身;二是作為罪價;三是為罪祭。律法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他本身會為自己的愚蒙與失迷而犯罪(來5:2-3)。所以要為自己的罪贖罪,與百姓一樣。但律法之後乃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來7:28)。這是新舊約根本上的區別所在。所以,就律法言之,亞倫與眾子是帶有肉體軟弱而會犯罪的;但所預表的那位兒子做大祭司,雖有肉體的軟弱,卻沒有犯罪(4:15),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汙、在罪之外(7:26)。
  
-    但基督「作贖罪祭」,不是他犯了罪,而是「為了罪」。神差他的兒子在肉身裡,在罪的肉體的樣式中,「為了罪」(作了贖罪祭的原文直譯),定讞了這罪(羅8:3直譯)。這贖罪祭的兩大目的,一是把這罪者魔鬼加以定讞、審判(約16:11),把牠趕出這個世界,不再作世界的王,就是不再掌死亡權(來2:14a);另一方面,就是釋放罪奴,就是使律法義的要求能成就,就是不依照肉體,依照聖靈而行的人(羅8:4),也就是釋放一生因死亡之害怕而為奴的(來2:14b)。這是贖罪的目的,使人能以聖潔公義來服事神(路1:75)。為了達此目的,基督必須從苦難中學了順從,得以完全(來5:8);這是合宜的(來2:10);他自己也因此受了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2:9)。+    但基督「作贖罪祭」,不是他犯了罪,而是「為了罪」。神差他的兒子在肉身裡,在罪的肉體的樣式中,「為了罪」(作了贖罪祭的原文直譯),定讞了這罪(羅8:3直譯)。這贖罪祭的兩大目的,一是把這罪者魔鬼加以定讞、審判(約16:11),把牠趕出這個世界,不再作世界的王,就是不再掌死亡權(來2:14a);另一方面,就是釋放罪奴,就是使律法義的要求能成就,就是不依照肉體,依照聖靈而行的人(羅8:4),也就是釋放一生因死亡之害怕而為奴的(來2:14b)。這是贖罪的目的,使人能以聖潔公義來服事神(路1:75)。為了達此目的,基督必須從苦難中學了順從,得以完全(來5:8);這是合宜的(來2:10);他自己也因此受了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2:9)。
  
-  10:17吃罪祭一方面是擔當會眾的罪孽,為他們贖罪,另一方面獻罪祭則是對付罪本身。+  10:17 吃罪祭一方面是擔當會眾的罪孽,為他們贖罪,另一方面獻罪祭則是對付罪本身。
  
   「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   這是預表性質的,基督全身是完全無瑕疵的奉獻歸給神。地上大祭司在贖罪後,也要獻上全燔祭。燔祭也是為了贖罪(利1:4),不過,不是為了自己的罪。贖罪的原文有所講究,它是由名詞贖價轉成的,因此,付出贖價,就是其本意。不過,因用法不同而意思稍異。有指遮蓋、代替、平息怒氣等等。此處,不分任何祭物或禮物,都是為了「贖罪」(9:7)。   「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   這是預表性質的,基督全身是完全無瑕疵的奉獻歸給神。地上大祭司在贖罪後,也要獻上全燔祭。燔祭也是為了贖罪(利1:4),不過,不是為了自己的罪。贖罪的原文有所講究,它是由名詞贖價轉成的,因此,付出贖價,就是其本意。不過,因用法不同而意思稍異。有指遮蓋、代替、平息怒氣等等。此處,不分任何祭物或禮物,都是為了「贖罪」(9:7)。
行 118: 行 117:
     但新約的基督顯現在人間,如帳幕住在人間(約1:14);神的喜悅的祭物「神的羔羊」,除去人罪孽的耶穌就在眼前(約1:29);神已經用聖靈膏抹這位耶穌,他就是神的兒子(約1:31-34);他就是基督(彌賽亞)(1:41),就是以色列的王(1:49)。只要信從他,就會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耶穌身上(約1:50-51;創28;12)。此種律法中的福音信息是何等的美善、真實,豈可另起爐灶,守另一種律法,信另一種福音,傳另一位耶穌,受另一個靈?(林後11:3-5)。     但新約的基督顯現在人間,如帳幕住在人間(約1:14);神的喜悅的祭物「神的羔羊」,除去人罪孽的耶穌就在眼前(約1:29);神已經用聖靈膏抹這位耶穌,他就是神的兒子(約1:31-34);他就是基督(彌賽亞)(1:41),就是以色列的王(1:49)。只要信從他,就會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耶穌身上(約1:50-51;創28;12)。此種律法中的福音信息是何等的美善、真實,豈可另起爐灶,守另一種律法,信另一種福音,傳另一位耶穌,受另一個靈?(林後11:3-5)。
  
-  7. 重複兩次為百姓贖罪   對照2-3則不提;同樣22-23 也重覆兩次強調為百姓祝福。但原文的為字,也可指關於。就是關於你也關於百姓贖罪,大祭司的罪祭與燔祭,是關乎他和百姓,他與百姓是聯合為一,也就是說,大祭司的設立是特為(或關乎)百姓的,這在來5:1“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8章與9章皆記載,只有抹血在壇上,與倒在壇的周圍,都是在祭壇處結束,未如利4章進入會幕,彈血、抹血在會幕內,按照大祭司的方式。又本章重在外面可被會眾看得見的動作,所以會省略記載在會幕內會眾看不見的動作。15-17後面三處經文強調,和先獻的一樣(15);照例而獻(16);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17)。都是重在百姓與大祭司之間是同樣的祭儀,是格外的為百姓作的,而正如4:25-26;4:30-31的祭儀,不入會幕裡,只在祭壇。可見8章祭壇的被血潔淨成聖,用它來贖罪(15);與用大祭司父子來贖罪(34),在第九章實際用上了。+  7. 重複兩次為百姓贖罪   對照2-3則不提;同樣22-23 也重覆兩次強調為百姓祝福。但原文的為字,也可指關於。就是關於你也關於百姓贖罪,大祭司的罪祭與燔祭,是關乎他和百姓,他與百姓是聯合為一,也就是說,大祭司的設立是特為(或關乎)百姓的,這在來5:1“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8章與9章皆記載,只有抹血在壇上,與倒在壇的周圍,都是在祭壇處結束,未如利4章進入會幕,彈血、抹血在會幕內,按照大祭司的方式。又本章重在外面可被會眾看得見的動作,所以會省略記載在會幕內會眾看不見的動作。15-17後面三處經文強調,和先獻的一樣(15);照例而獻(16);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17)。都是重在百姓與大祭司之間是同樣的祭儀,是格外的為百姓作的,而正如4:25-26;4:30-31的祭儀,不入會幕裡,只在祭壇。可見8章祭壇的被血潔淨成聖,用它來贖罪(15);與用大祭司父子來贖罪(34),在第九章實際用上了。
  
   8-11 為祭司自己所獻的贖罪祭物與程序,如8章所記。神所立的祭司都是照神的吩咐行,摩西、亞倫二人並無二致。血是生命,脂油是最美好的,都是獻給神的;祭肉是賜給祭司享受的。新約傳道者之福就是使人悔改獻此罪祭,得此種神賜的產業。   8-11 為祭司自己所獻的贖罪祭物與程序,如8章所記。神所立的祭司都是照神的吩咐行,摩西、亞倫二人並無二致。血是生命,脂油是最美好的,都是獻給神的;祭肉是賜給祭司享受的。新約傳道者之福就是使人悔改獻此罪祭,得此種神賜的產業。
行 212: 行 211:
   「親近我的人」  親近不是動詞,而是HB7131(形容詞)親近的,或譯“鄰舍”(出32:27他的鄰舍;詩148:14他的鄰近的民),“親戚”(伯19:14;詩38:12我的親戚)。此處是帶詞尾“我”。指我的鄰舍或我的親戚。對照新約律法師問耶穌說:誰就是我的鄰舍?(路10:29)。人際之間與人神之間的鄰舍還是有所區別的,但雅威顯為聖,與律法師的自顯為義,最大的區別在於,對於神的命令之了解與徹底遵行與否。雅威的顯聖是要區別出,只有遵命的祭司才是祂的鄰舍,否則會變成祂的仇敵。神的命令是公平公義,聖者神因公義顯為聖(賽5:16)。   「親近我的人」  親近不是動詞,而是HB7131(形容詞)親近的,或譯“鄰舍”(出32:27他的鄰舍;詩148:14他的鄰近的民),“親戚”(伯19:14;詩38:12我的親戚)。此處是帶詞尾“我”。指我的鄰舍或我的親戚。對照新約律法師問耶穌說:誰就是我的鄰舍?(路10:29)。人際之間與人神之間的鄰舍還是有所區別的,但雅威顯為聖,與律法師的自顯為義,最大的區別在於,對於神的命令之了解與徹底遵行與否。雅威的顯聖是要區別出,只有遵命的祭司才是祂的鄰舍,否則會變成祂的仇敵。神的命令是公平公義,聖者神因公義顯為聖(賽5:16)。
  
-  「在全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全民面前對應我的鄰舍(祭司),我要被榮耀對應我要被聖別。被榮耀(動詞)同榮光(名詞),指因神的吩咐(公義)要被尊重;被聖別也指因神的話(真理、真實)要被分別出來。無論是祭司或全民,都當絕對遵命(這就是被聖別被榮耀),無一例外。因為公義、真實是神寶座的根基(詩89:14;97:2)。+  「在全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全民面前對應我的鄰舍(祭司),我要被榮耀對應我要被聖別。被榮耀(動詞)同榮光(名詞),指因神的吩咐(公義)要被尊重;被聖別也指因神的話(真理、真實)要被分別出來。無論是祭司或全民,都當絕對遵命(這就是被聖別被榮耀),無一例外。因為公義、真實是神寶座的根基(詩89:14;97:2)。
  
-  「默默無語」  HB1826 安靜。祭司遭遇至親的喪失反應,仍然保持安靜,如以西結(24:17)。那是神以聖所與兒女是以色列所愛的為喻,預言必遭難與如此絕望的反應。今亞倫聽後無聲的反應,應如以色列人遭難後的反應一樣。神顯出公義的審判,身為祭司的人父更當服父神的公義,而靜默無聲。+  「默默無語」  HB1826 安靜。祭司遭遇至親的喪失反應,仍然保持安靜,如以西結(24:17)。那是神以聖所與兒女是以色列所愛的為喻,預言必遭難與如此絕望的反應。今亞倫聽後無聲的反應,應如以色列人遭難後的反應一樣。神顯出公義的審判,身為祭司的人父更當服父神的公義,而靜默無聲。
  
-  4. 召   對應9:1的召。「上前來」HB71226 對應9:8,的就近;9,15,16,17的奉上。「抬」對應的同字是9:22的「舉」。「從聖所前(離開所的面)到營外」對比10:1“就近雅威的面”。雅威的面是祝福的重心,而遵守雅威公義的典章是蒙福的基礎。+  4. 召   對應9:1的召。「上前來」HB71226 對應9:8,的就近;9,15,16,17的奉上。「抬」對應的同字是9:22的「舉」。「從聖所前(離開所的面)到營外」對比10:1“就近雅威的面”。雅威的面是祝福的重心,而遵守雅威公義的典章是蒙福的基礎。
  
-  5. 把他們穿著袍子   直譯是“在他們的內袍中”或穿著他們的內袍。聖火並不吞吃他們的祭司服,只吃他們的身體。經文特別強調此點,使人敬畏神,祭司聖服不因人干犯而作廢,正如律法不因人不持守而消失。顯明聖潔公義的祭司服是屬神的,凡屬神的必不滅亡。+  5. 把他們穿著袍子   直譯是“在他們的內袍中”或穿著他們的內袍。聖火並不吞吃他們的祭司服,只吃他們的身體。經文特別強調此點,使人敬畏神,祭司聖服不因人干犯而作廢,正如律法不因人不持守而消失。顯明聖潔公義的祭司服是屬神的,凡屬神的必不滅亡。
  
   「是照摩西吩咐的」   這是4節的吩咐,經文對比10:1“是雅威沒有吩咐他們的”。也對應9:21“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是照摩西吩咐的」   這是4節的吩咐,經文對比10:1“是雅威沒有吩咐他們的”。也對應9:21“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  6. 以利亞撒、以他瑪   這是亞倫第3,4個兒子。前者繼承大祭司職位。犯罪有二人,為犯罪的也有二人,都是兄弟。可見做好做壞,都與同伴有關。信仰是個人的事,兄弟之間要自己去決擇,不可盲從。+  6. 以利亞撒、以他瑪   這是亞倫第3,4個兒子。前者繼承大祭司職位。犯罪有二人,為犯罪的也有二人,都是兄弟。可見做好做壞,都與同伴有關。信仰是個人的事,兄弟之間要自己去決擇,不可盲從。
  
   「蓬頭散髮」  HB6544 字意是讓…走,讓…散開。但TWOT說此處是剪髮(利10:6;13:45;21:10)。不是散髮(民5:18)。洪同勉指不可顯露你的頭,如逐字與呂譯本或譯指光著。意指大祭司常戴冠冕(出29:37-38);祭司要穿戴裹頭巾(40-41),他們入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時必穿上,免得擔罪而死,此為永例(43)。所以這是在任職時,不可因私癈公。不可撕裂衣服,這是聖衣,不可毀損,以示悲痛。可見聖職人員要公私分明,沒有人情,沒有個人自由,沒有私慾,一切仍然要辦事如儀。這是忍情,這是節制,這是聖潔,這是真愛。多少人能做得到呢?   「蓬頭散髮」  HB6544 字意是讓…走,讓…散開。但TWOT說此處是剪髮(利10:6;13:45;21:10)。不是散髮(民5:18)。洪同勉指不可顯露你的頭,如逐字與呂譯本或譯指光著。意指大祭司常戴冠冕(出29:37-38);祭司要穿戴裹頭巾(40-41),他們入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時必穿上,免得擔罪而死,此為永例(43)。所以這是在任職時,不可因私癈公。不可撕裂衣服,這是聖衣,不可毀損,以示悲痛。可見聖職人員要公私分明,沒有人情,沒有個人自由,沒有私慾,一切仍然要辦事如儀。這是忍情,這是節制,這是聖潔,這是真愛。多少人能做得到呢?
行 228: 行 227:
   「免得你們死亡」  禁令的原因在此,這關係到自家性命安危,下節再重複一次。既然是因為二子違命才死亡,豈可再違命不服聖職?此種強調遵命與違命的對比性,是今日多少聖職人員所難以體會的原則問題。   「免得你們死亡」  禁令的原因在此,這關係到自家性命安危,下節再重複一次。既然是因為二子違命才死亡,豈可再違命不服聖職?此種強調遵命與違命的對比性,是今日多少聖職人員所難以體會的原則問題。
  
-  「又免得雅威向會眾發怒」  HB7107 此字是因別人言行而表露出來或壓抑在心中的生氣、激怒、不悅。是6個同義字中,最強烈的字眼。祭司工作是擔民罪責,若不盡職,罪必仍存,所以,神因此轉怒於民。有鑑於此,下文雅威摩西三次的吩咐就與此連繫上了關係(8-11;12-15;16-19)。此字同16節摩西的發怒。經文以神與摩二者互換用詞,前後呼應,神的惱怒與如何化解(1-7);同樣摩西的惱怒與如何化解。只是前者有完全依照摩西所說的去做,後者只有說沒有照作。這不是把特例當常例,改變了律法。+  「又免得雅威向會眾發怒」  發怒 HB7107 此字是因別人言行而表露出來或壓抑在心中的生氣、激怒、不悅。是6個同義字中,最強烈的字眼。祭司工作是擔民罪責,若不盡職,罪必仍存,所以,神因此轉怒於民。有鑑於此,下文雅威摩西三次的吩咐就與此連繫上了關係(8-11;12-15;16-19)。此字同16節摩西的發怒。經文以神與摩二者互換用詞,前後呼應,神的惱怒與如何化解(1-7);同樣摩西的惱怒與如何化解。只是前者有完全依照摩西所說的去做,後者只有說沒有照作。這不是把特例當常例,改變了律法。
  
   「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  祭司與以色列全家的關係都是一家人。   「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  祭司與以色列全家的關係都是一家人。
  
-  「要哀哭這雅威所焚燒的這焚燒」  他們沒有在會幕裡,沒有神的膏油,就是沒有聖職在身,所以由他們來表示哀痛。可見,神不是無情而是有情,但感情流露要合乎禮。+  「要哀哭這雅威所焚燒的這焚燒」  他們沒有在會幕裡,沒有神的膏油,就是沒有聖職在身,所以由他們來表示哀痛。可見,神不是無情而是有情,但感情流露要合乎」。儒家重視「禮」,禮義廉恥,禮排最先,儒教即是「禮教」。此種禮教如今已被忽略或廢除,正如外邦基督教廢除律法中的「聖禮」,反而另立一種「異教禮儀」,如聖餐禮、洗腳禮、臨終洗禮等,都沒有清楚的聖經依據,而是人錯誤的傳統,正如猶太教許多「古人的傳統」(參見太15章,可7章)
  
   7. 「會幕與雅威的膏油」   會幕是神聖所住處,沒有神的吩咐隨便進出,這跟亞倫二子沒兩樣(1-3)。雅威的膏油代表極其尊貴地位,是神人之間的唯一中保,身分特別,是以完全歸神為聖之聖職人員,在任職其間,沒有自己的自由可言,它具有分別為聖,隔開凡俗與不潔的作用(10-11)。他們的遵行證明他們是尊重神與自己的職分的人,更是對於摩西表示順服的態度與了解。   7. 「會幕與雅威的膏油」   會幕是神聖所住處,沒有神的吩咐隨便進出,這跟亞倫二子沒兩樣(1-3)。雅威的膏油代表極其尊貴地位,是神人之間的唯一中保,身分特別,是以完全歸神為聖之聖職人員,在任職其間,沒有自己的自由可言,它具有分別為聖,隔開凡俗與不潔的作用(10-11)。他們的遵行證明他們是尊重神與自己的職分的人,更是對於摩西表示順服的態度與了解。
  
-  8. 雅威曉喻亞倫說    有兩點值得探討,一是時間選在亞倫父子照摩西的話行了之後說的;一是獨自對亞倫曉喻說。前者若不遵行必死;後者是亞倫此時已是大祭司,所以,對於9節的禁令與10-11節的使命關係,必須嚴格遵行。似乎亞倫二子是死於此因?+  8. 雅威曉喻亞倫說    有兩點值得探討,一是時間選在亞倫父子照摩西的話行了之後說的;一是獨自對亞倫曉喻說。前者若不遵行必死;後者是亞倫此時已是大祭司,所以,對於9節的禁令與10-11節的使命關係,必須嚴格遵行。似乎亞倫二子是死於此因?
  
-  9-11. 定例HB2708 共計出現7次。在13-15節中的分,原文就是此字定例。是命令當作的吩咐。此章有三種定例:一是禁酒令,一是教導定例,一是祭司要吃祭物。都是與口中的吃喝(入口)、說話(出口)有關,可見祭司的口是不能改口的,是一定的,要完全在口中無過犯。+  9-11. 定例HB2708 共計出現7次。在13-15節中的,原文就是此字定例。是命令、是當作的吩咐。此章有三種定例:一是禁酒令,一是教導定例,一是祭司要吃祭物。都是與口中的吃喝(入口)、說話(出口)有關,可見祭司的口是不能改口的,是一定的,要完全在口中無過犯。
  
-  犯罪導致律例加添(加3:19),禁酒令變成永例。祭司未犯罪前,可以自由喝酒,自我節制,不受肉體轄治。祭司犯罪後,如同亞當一樣,影響後代子孫,並且罪也侵入人裡面,影響人的自由節制能力。所以,律法必須加以禁戒,定一個界限,限制肉體的情欲之發動。當然,這種限制對於受命者而言,還是因人而異,不一定有效。否則,以賽亞先知就不會說,祭司和先知因濃酒搖搖愰愰,被酒所困,因濃酒東倒西歪。他們錯解默示謬行審判(28:7)。之後,雅威進一步將沉睡的靈澆灌他們的先知,所有的默示看如封住的書卷(29:10-11)。+  犯罪導致律例加添(加3:19),禁酒令變成永例。祭司未犯罪前,可以自由喝酒,自我節制,不受肉體轄治。祭司犯罪後,如同亞當一樣,影響後代子孫,並且罪也侵入人裡面,影響人的自由節制能力。所以,律法必須加以禁戒,定一個界限,限制肉體的情欲之發動。當然,這種限制對於受命者而言,還是因人而異,不一定有效。否則,以賽亞先知就不會說,祭司和先知因濃酒搖搖愰愰,被酒所困,因濃酒東倒西歪。他們錯解默示謬行審判(28:7)。之後,雅威進一步將沉睡的靈澆灌他們的先知,所有的默示看如封住的書卷(29:10-11)。
  
-  禁酒令的二種目的,一是分別,二是教導。此二者都必須有清醒的頭腦,方存清明的心思。聖與俗、潔與污。一切有關敬拜侍奉神的律法,就是聖潔典章,利未記全部都是。包括的層面廣會暮內外,以及日常生活各方面的規範等等。如同食物潔淨條例(11:44-47)。祭司與百姓的規格一致。+  禁酒令的二種目的,一是分別,二是教導。此二者都必須有清醒的頭腦,方存清明的心思。聖與俗、潔與污。一切有關敬拜侍奉神的律法,就是聖潔典章,利未記全部都是。包括的層面廣會暮內外,以及日常生活各方面的規範等等。如同食物潔淨條例(11:44-47)。祭司與百姓的規格一致。
  
   10. 好去分別在聖別與凡俗之間,在潔淨與不潔淨之間。   10. 好去分別在聖別與凡俗之間,在潔淨與不潔淨之間。
  
-    使役主動不定詞。經文格式用詞類似神創造光、空氣、光體等的分別作用(1:4-6,18)。祭司當如同光天上光體一般。聖潔原意就是具有生命的截斷力,把混沌分開,把所分開出來的鎖定,不再混淆不清。聖別條例等同光、生命;凡俗等同暗、死亡。潔淨是光與生命;不潔淨是黑暗與死亡(如屍體)。+    「好去分別」是使役主動不定詞。經文格式用詞類似神創造光、空氣、光體等的分別作用(1:4-6,18)。祭司當如同是光、是天上光體一般。聖潔原意就是具有生命的截斷力,把混沌分開,把所分開出來的鎖定,不再混淆不清。聖別條例等同光、生命;凡俗等同暗、死亡。潔淨是光與生命;不潔淨是黑暗與死亡(如屍體)。
  
-  11. 正如聖潔是光與生命,所要教導的一切律例(同9節的定例),等同是教導聖潔公義與良善(羅7:12)。祭司自己先做得到分別的工夫,再進一步能教導別人律法去分別。原來律法中心點就是分別。失去分別就失去律法本意。今人不知此律法的中心要旨,大多重視所謂的愛或義。但沒有分別,此二者會變質。問題是耶穌時代的文士律法師,他們對於分別過分的強調,又扭曲了分別的原意。好撒瑪利亞人比喻就是一證,所以說,分別不是那麼能夠容易明白或做得到的。否則在基督教會的歷史中,怎會不斷重複上演著反聖潔典章的戲碼,直到如今?+  11. 正如聖潔是光與生命,所要教導的一切律例(同9節的定例),等同是教導聖潔公義與良善(羅7:12)。祭司自己先做得到分別的工夫,再進一步能教導別人律法加以分別。原來律法中心點就是分別。失去分別就失去律法本意。今人不知此律法的中心要旨,大多重視所謂的愛或義。但沒有分別,此二者會變質。問題是耶穌時代的文士律法師,他們對於分別過分的強調,又扭曲了分別的原意。好撒瑪利亞人比喻就是一證,所以說,分別不是那麼能夠容易明白或做得到的。否則在基督教會的歷史中,怎會不斷重複上演著反聖潔典章的戲碼,直到如今?
  
-  12-20. 這段經文是重覆6:14-7:37的律法,與實際執行時所遭遇到的問題與解決方式。12-15節重覆6:14-23,7:9-10的素祭條例;7:11-37的平安祭條例。16-20節重覆6:24-7:7的贖罪祭條例。+  12-20. 這段經文是重覆了利6:14-7:37的律法,與實際執行時所遭遇到的問題與解決方式。12-15節重覆6:14-23,7:9-10的素祭條例;7:11-37的平安祭條例。16-20節重覆6:24-7:7的贖罪祭條例。
  
   12-15. 摩西吩咐祭司當怎樣吃自己的分,分素祭與平安祭兩種,故意重覆這種吩咐(原已宣布吩咐在前),就有故意的省略(不提吃罪祭)。   12-15. 摩西吩咐祭司當怎樣吃自己的分,分素祭與平安祭兩種,故意重覆這種吩咐(原已宣布吩咐在前),就有故意的省略(不提吃罪祭)。
行 262: 行 261:
   「剩下的」  HB3498 同16節剩下的(人),二者可以並排比較表意。   「剩下的」  HB3498 同16節剩下的(人),二者可以並排比較表意。
  
-  素祭   祭司的分包括贖罪祭、素祭(利6:16-18,7:6)。此處未提贖罪祭,只提素祭,造成下一段贖罪祭未吃,燒掉了的事情發生。所以,一方面是因為神未吩咐摩西對亞倫說,另一方面是亞倫初遭此難,心中過意不去,主動加上自己的意思,改變了律法執行的規定。何況這又是與罪有關的問題(二子犯罪才遇劫,又是贖罪祭肉,父親吃不下去這種祭等等)。+  素祭   祭司的分包括贖罪祭、素祭(利6:16-18,7:6)。此處未提贖罪祭,只提素祭,造成下一段贖罪祭未吃,燒掉了的事情發生。所以,一方面是因為神未吩咐摩西對亞倫說,另一方面是亞倫初遭此難,心中過意不去,主動加上自己的意思,改變了律法執行的規定。何況這又是與罪有關的問題(二子犯罪才遇劫,又是贖罪祭肉,父親吃不下去這種祭等等)。
  
   「分」HB2708定例。此字不同於6:17的部分HB2506的分;不同於7:35的膏油HB4888的分。而同於6:18,7:37的分。是當作永遠的定律、命令,必須去作的律例典章。   「分」HB2708定例。此字不同於6:17的部分HB2506的分;不同於7:35的膏油HB4888的分。而同於6:18,7:37的分。是當作永遠的定律、命令,必須去作的律例典章。
  
-  14-15. 吃平安祭   此二節用詞重覆3次,有3詞:搖祭、你的眾子、分。三種歸你的祭物:舉祭的腿、搖祭的胸、脂油的火祭。特別使用1次的是:在潔淨處吃(不限定在壇邊)、你眾女、平安祭。此祭與家人同享,不只什一捐歸祭司,祭肉等也歸祭司家庭享受。在正常的狀況下,祭司是豐足有餘的,家人不必跟著挨餓受凍。今祭司侍奉暫停,祭司也信了主。聖殿侍奉既停,得不到供應的祭司自然消退,換由法利賽人在會堂中作主。主工人得工價,是該得的,卻不是簡單的數學問題。否則,耶穌與門徒在安息日為何還要摘麥穗來吃,如同貧窮人家?(太12:1);保羅為何還要如此辛苦的晝夜工作,不願接受供應。誰真正認識神的僕人呢?由接待可以知一二。+  14-15. 吃平安祭   此二節用詞重覆3次,有3詞:搖祭、你的眾子、分。三種歸你的祭物:舉祭的腿、搖祭的胸、脂油的火祭。特別使用1次的是:在潔淨處吃(不限定在壇邊)、你眾女、平安祭。此祭與家人同享,不只什一捐歸祭司,祭肉等也歸祭司家庭享受。在正常的狀況下,祭司是豐足有餘的,家人不必跟著挨餓受凍。今祭司侍奉暫停,祭司也信了主。聖殿侍奉既停,得不到供應的祭司自然消退,換由法利賽人在會堂中作主。主工人得工價,是該得的,卻不是簡單的數學問題。否則,耶穌與門徒在安息日為何還要摘麥穗來吃,如同貧窮人家?(太12:1);保羅為何還要如此辛苦的晝夜工作,不願接受供應。誰真正認識神的僕人呢?由接待可以知一二。
  
   「女兒」   首見此語,補充男丁才能吃祭物的規定(利6:16-18,26,29;7:6)。在潔淨處吃與在祭壇邊的聖處吃,不同範圍,所以,平安祭肉在家的女兒也可吃到(7:14,32-36),但外嫁的女兒除外(22:12)。   「女兒」   首見此語,補充男丁才能吃祭物的規定(利6:16-18,26,29;7:6)。在潔淨處吃與在祭壇邊的聖處吃,不同範圍,所以,平安祭肉在家的女兒也可吃到(7:14,32-36),但外嫁的女兒除外(22:12)。
行 272: 行 271:
   16-20.  吃贖罪祭的問題   16-20.  吃贖罪祭的問題
  
-    此段發生摩西發怒與亞倫的解釋而得冰釋。但是由於罪,使律法的一切正常規定變了樣(來7:12,大祭司是照肉體條例設立的;8:7前約有瑕疵)。至聖的贖罪祭不能照規定在聖處吃,也就不能擔當會眾的罪孽(17),既然不能贖罪,設立中保祭司來獻祭贖罪的事,就變成多此一舉,而這設立祭司制度的神之美意(補救措施)變成空轉,神也白費心了。何況百姓的罪仍在,因為不完美竟在就職時發生,達不到神立大祭司的目的。這種不完美教導的意義就是神為我們預備更完美的祭司制度。由九章的神的悅納到神與僕人(摩西、亞倫)的發怒傷感,其中的轉折變化實在太大。可見,這其中有惡者在搗蛋破壞(参出32章)。由摩西轉接到亞倫的關頭,連續出現繼承的問題,更由日後摩西親人對摩西的誨謗(民11章),在可拉黨叛事件發生後,隔天百姓向他們二人發怨言,造成雅威發怒用瘟疫殺死一萬四千人,幸摩西叫亞倫為民贖罪,否則後果難以想像(民16:41-50)。這種祭司為民贖罪的重要性由此可知。+    此段發生摩西發怒與亞倫的解釋而得冰釋。但是由於罪,使律法的一切正常規定變了樣(來7:12,大祭司是照肉體條例設立的;8:7前約有瑕疵)。至聖的贖罪祭不能照規定在聖處吃,也就不能擔當會眾的罪孽(17),既然不能贖罪,設立中保祭司來獻祭贖罪的事,就變成多此一舉,而這設立祭司制度的神之美意(補救措施)變成空轉,神也白費心了。何況百姓的罪仍在,因為不完美竟在就職時發生,達不到神立大祭司的目的。這種不完美教導的意義就是神為我們預備更完美的祭司制度。由九章的神的悅納到神與僕人(摩西、亞倫)的發怒傷感,其中的轉折變化實在太大。可見,這其中有惡者在搗蛋破壞(参出32章)。由摩西轉接到亞倫的關頭,連續出現繼承的問題,更由日後摩西親人對摩西的誨謗(民11章),在可拉黨叛事件發生後,隔天百姓向他們二人發怨言,造成雅威發怒用瘟疫殺死一萬四千人,幸摩西叫亞倫為民贖罪,否則後果難以想像(民16:41-50)。這種祭司為民贖罪的重要性由此可知。
  
-  16. 誰知已經焚燒了  這是指9:15的贖罪祭公羊,也就是4:22-26為官長所獻的贖罪祭,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但祭肉則要由獻這祭的祭司在聖處t吃,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凡祭司男丁都可吃(6:25-26,29)。+  16. 誰知已經焚燒了  這是指9:15的贖罪祭公羊,也就是4:22-26為官長所獻的贖罪祭,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但祭肉則要由獻這祭的祭司在聖處吃,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凡祭司男丁都可吃(6:25-26,29)。
  
   17. 擔當  HB5375  舉、拿、擔、背、提、揚等用法。TWOT在以上6用法中指出三種不同意義。此字用於利5:1,17;7:18;民5:31;14:34,皆指人背負(擔當)或攜帶『自己』的罪。但此處不是為自己而是為『會眾』的罪孽,特別強調是為會眾來贖罪(10:17-18)。他具有代替而非擔當或背負的意思,正如洪同勉所說的嗎?不見得。   17. 擔當  HB5375  舉、拿、擔、背、提、揚等用法。TWOT在以上6用法中指出三種不同意義。此字用於利5:1,17;7:18;民5:31;14:34,皆指人背負(擔當)或攜帶『自己』的罪。但此處不是為自己而是為『會眾』的罪孽,特別強調是為會眾來贖罪(10:17-18)。他具有代替而非擔當或背負的意思,正如洪同勉所說的嗎?不見得。
  
-  經文不斷告訴我們,能夠由祭司在聖處吃的罪祭,表示這不是祭司或全會眾所犯的罪(6:30;4:1-21)。因穿聖衣方能擔罪,否則自己要死(出28:43)。還任聖職時,這聖衣不可撕裂,免得死亡(10:6)。這聖衣喻表基督,新約指要因信、在基督耶穌裡、受浸就是穿上基督(加3:26-27)。這基督擔當了信徒的罪。+  經文不斷告訴我們,能夠由祭司在聖處吃的罪祭,表示這不是祭司或全會眾所犯的罪(6:30;4:1-21)。因穿聖衣方能擔罪,否則自己要死(出28:43)。還任聖職時,這聖衣不可撕裂,免得死亡(10:6)。這聖衣喻表基督,新約指要因信、在基督耶穌裡、受浸穿上基督(加3:26-27)。這基督擔當了信徒的罪。
  
-    祭司在聖處吃,代表中保擔當會眾的罪孽。罪不是由雅威(神)擔當,而是由祭司(人)。擔當與贖罪是一命換一命的擔當,若是由神自己擔當,那麼,神死了,怎麼可能發生?+    祭司在聖處吃,代表中保擔當會眾的罪孽。罪不是由雅威(神)擔當,而是由祭司(人)。擔當與贖罪是一命換一命的擔當,若是由神自己擔當,那麼,神死了,怎麼可能發生?基督教的「三一神論」的子就是這麼解讀的,真是讓有識者心裡發麻!
  
-  「吃」  這祭司的吃9:24的燒盡;10:2的燒滅。前者都是出於雅威,無論是吃祭物或吃祭司。前者的祭司是吃祭物,不同在於他是吃贖罪祭,但神不吃贖罪祭物,只吃其脂油(4:35)。論及這種吃的動作之意義,就是一種相交,一同有分(林前10:16-22),或同伴同夥,視為一家人的表現(5:11)。所以,吃有接納接待歡迎的信心與認識之真實含意(何6:6,良善之原文堅愛(信),與認識神之原文神的認識)。出於此種意義的吃,才是祭司吃祭物的本意……因此當二位祭司犯罪被火吞吃後的當天,亞倫深知當天不能以這種意義來吃此種祭物,因為雅威必定不悅納。雖然他本身並未犯罪,但在當下(今天),已經變天(犯罪),不能勉強。所以來書10章引用詩45:6-7說,基督他來,是按照神的旨意來做神所喜悅的事,即是把自己完好無缺的身體(就是未犯過罪),當作永遠的贖罪祭物,神才悅納贖罪的事。人間的中保還是有他的缺失與軟弱問題,比天上的大祭司。+  「吃」  這祭司的吃9:24的燒盡;10:2的燒滅。前者都是出於雅威,無論是吃祭物或吃祭司。前者的祭司是吃祭物,不同在於他是吃贖罪祭,但神不吃贖罪祭物,只吃其脂油(4:35)。論及這種吃的動作之意義,就是一種相交,一同有分(林前10:16-22),或同伴同夥,視為一家人的表現(5:11)。所以,吃有接納接待歡迎的信心與認識之真實含意(何6:6,良善之原文是「堅愛(信),與認識神之原文是「神的認識)。出於此種意義的吃,才是祭司吃祭物的本意……因此當二位祭司犯罪被火吞吃後的當天,亞倫深知當天不能以這種意義來吃此種祭物,因為雅威必定不悅納。雖然他本身並未犯罪,但在當下(今天),已經變天(犯罪),不能勉強。所以,希伯來書10章引用詩45:6-7說,基督他來,是按照神的旨意來做神所喜悅的事,即是把自己完好無缺的身體(就是未犯過罪),當作永遠的贖罪祭物,神才悅納贖罪的事。人間的中保還是有他的缺失與軟弱問題,比不上天上的大祭司。
  
-  「會眾」HB5712 照4:13-14是要用公牛犢而非公山羊(官長)。但此處是連接9:15為百姓獻的公山羊作罪祭的。因此,會眾與官長彼此重疊。「罪孽」 HB5771 字根原指彎曲扭轉弄歪,就是不直,不義的事。它與贖罪並提,又非為自己的罪,所以,都是指會眾的不義之源頭問題,就是那罪。此時是作贖罪祭的罪價,要由祭司本身來舉起民眾的不義罪責,正如賽53:4-6;11-12中基督的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各人偏行己路,雅威使我們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會眾」HB5712 照4:13-14是要用公牛犢而非公山羊(官長)。但此處是連接9:15為百姓獻的公山羊作罪祭的。因此,會眾與官長彼此重疊。「罪孽」 HB5771 字根原指彎曲扭轉弄歪,就是不直,不義的事。它與贖罪並提,又非為自己的罪,所以,都是指會眾的不義之源頭問題,就是那罪。此時是作贖罪祭的罪價,要由祭司本身來舉起民眾的不義罪責,正如賽53:4-6;11-12中基督的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各人偏行己路,雅威使我們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聖所」 3次出現。就在會幕的院子裡(6:26)。   「聖所」 3次出現。就在會幕的院子裡(6:26)。
行 292: 行 291:
   「在…眼中是好的」  兩次出現於19-20。一用於雅威,一用於摩西。   「在…眼中是好的」  兩次出現於19-20。一用於雅威,一用於摩西。
  
-  問題是摩西是否能代表威神的心意。若依照架構寫法,前段記載神曾經惱怒並可能會再惱怒,卻因處理得當而得以化解了;後段也依此而記載摩西的惱怒與釋怒之前因後果。顯明摩西是代表了雅威。+  問題是摩西是否能代表威神的心意。若依照架構寫法,前段記載神曾經惱怒並可能會再惱怒,卻因處理得當而得以化解了;後段也依此而記載摩西的惱怒與釋怒之前因後果。顯明摩西是代表了雅威。
  
-    神與僕人同心同標準。按照獻祭律法的原意,若當天已經有死亡之「污穢」發生,就不能在所規定的「聖處」吃此「至聖物」。正如雅威親自曉喻亞倫的話,好去分別「聖與俗、潔與不潔」。但是,這是特例處理不是改變常例(定例)。+    神與僕人同心同標準。按照獻祭律法的原意,若當天已經有死亡之「污穢」發生,就不能在所規定的「聖處」吃此「至聖物」。正如雅威親自曉喻亞倫的話,好去分別「聖與俗、潔與不潔」。但是,這是特例處理,並不是改變常例(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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