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lev:lev_c16v1_c16v34_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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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ev:lev_c16v1_c16v34_20120504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 外部編輯 127.0.0.1 | commentary:lev:lev_c16v1_c16v34_20120504 [2024/10/20 20:36 -0500 Sun. (5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ly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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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1: | 行 11: | ||
* A、(1-4)律法頒佈的緣由 | * A、(1-4)律法頒佈的緣由 | ||
* A1、在任何時候不宜進至聖所(1-2):雅威曉諭摩西出現兩次。 | * A1、在任何時候不宜進至聖所(1-2):雅威曉諭摩西出現兩次。 | ||
- | * A2、亞倫進至聖所必著聖衣(3-4):亞倫七個未完成動作。 | + | * A2、亞倫進至聖所必著聖衣(3-4):亞倫七個未完成式動作。 |
* B、(5-16)在至聖所的贖罪執行 | * B、(5-16)在至聖所的贖罪執行 | ||
* B1、先為公山羊拈鬮(5-10) | * B1、先為公山羊拈鬮(5-10) | ||
行 140: | 行 140: | ||
(23-24):第二次用亞倫進去…..出來…..,對比 17-18 節首次描寫。惟本次的進出是完全離開會棚到院中獻燔祭,並為出營做準備,故先記亞倫要脫下聖服,用水洗身,換上自己衣服。 | (23-24):第二次用亞倫進去…..出來…..,對比 17-18 節首次描寫。惟本次的進出是完全離開會棚到院中獻燔祭,並為出營做準備,故先記亞倫要脫下聖服,用水洗身,換上自己衣服。 | ||
- | 進入聖所要更衣洗身,離開聖所也要更衣洗身,一方面指出亞倫作大祭司中保是有限制性的,一年一次的執行。另一方面指出亞倫的洗身非關污穢,而是要離俗和離聖的代表,用水洗身不光在離污上使用,在無污者身上,是要與所處地位(或環境)分別出來之用意。猶太人解釋此更衣洗身,認為大祭司在當日幾次進出至聖所,就幾次更衣洗身,而算出亞倫需五次更衣洗身。惟由 4, 23 節再進出聖所的首尾才記更衣洗身,經文不在強調每次進出都當更衣洗身,而在強調大祭司的身份由聖衣作代表,洗身只為配合穿、脫聖衣,則亞倫再整個祭典中都應是穿著聖衣執行贖罪工作,直到贖罪完成才卸下聖衣。 | + | 進入聖所要更衣洗身,離開聖所也要更衣洗身,一方面指出亞倫作大祭司中保是有限制性的,一年一次的執行。另一方面指出亞倫的洗身非關污穢,而是要離俗和離聖的代表,用水洗身不光在離污上使用,在無污者身上,是要與所處地位(或環境)分別出來之用意。猶太人解釋此更衣洗身,認為大祭司在當日幾次進出至聖所,就幾次更衣洗身,而算出亞倫需五次更衣洗身。惟由 4, 23 節再進出聖所的首尾才記更衣洗身,經文不在強調每次進出都當更衣洗身,而在強調大祭司的身份由聖衣作代表,洗身只為配合穿、脫聖衣,則亞倫在整個祭典中都應是穿著聖衣執行贖罪工作,直到贖罪完成才卸下聖衣。 |
- | 罪祭執行都是由身穿聖衣的大祭司來完成,之後只再獻燔祭、無同獻的素祭及平安祭,更加證明贖罪日的祭禮是為重得神悅納而執行的,是因諸罪阻隔神對人的悅納,故是神主動願意被人尋得,人才能來到他面前,若無神設立中保,罪祭,人所獻的(代保人尋找神)無法達到神前。 | + | 罪祭執行都是由身穿聖衣的大祭司來完成,之後只再獻燔祭、無同獻的素祭及平安祭,更加證明贖罪日的祭禮是為重得神悅納而執行的,是因諸罪阻隔神對人的悅納,故是神主動願意被人尋得,人才能來到他面前,若無神設立中保,罪祭,人所獻的(代表人尋找神)無法達到神前。 |
==== (25-28)本小段經文呈交對稱結構如下 ==== | ==== (25-28)本小段經文呈交對稱結構如下 ==== | ||
行 158: | 行 158: | ||
* 28 節:強調主動+單純主動二個 | * 28 節:強調主動+單純主動二個 | ||
- | 因此經文故意按罪祭的處理原則,參(利 4: | + | 因此經文故意按罪祭的處理原則,參(利 4: |
- | 另在主詞的使用上亦有故意轉換以彼此對稱,25 節燒脂油者為單數應是祭司,26 節送羊者是單數,那位準備好的人,27 節帶血在聖所贖罪者,他要帶出營外是單數,應是祭司,但用火燒羊者是複數,28 節眾燒羊身者洗衣洗身,之後進營動詞單數,應指祭司。因此經文在強調大祭司出到營外後,行完他的職責後,才得入營。希伯來書作者引此應用在基督和跟隨他的信徒(來 13: | + | 另在主詞的使用上亦有故意轉換以彼此對稱,25 節燒脂油者為單數,應是祭司,26 節送羊者是單數,指那位準備好的人,27 節帶血在聖所贖罪者,他要帶出營外是單數,應是祭司,但用火燒羊者是複數,28 節眾燒羊身者洗衣洗身,之後進營動詞單數,應指祭司。因此,經文在強調大祭司出到營外後,行完他的職責後,才得入營。希伯來書作者引此應用在基督和跟隨他的信徒(來 13: |
===== A’、(29-34)贖罪日定為永遠律例 ===== | ===== A’、(29-34)贖罪日定為永遠律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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