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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ev:lev_c12v1_c13v59_20110910 [2023/04/26 03:43 -0500 Wed. (24 個月前)] – wcm | commentary:lev:lev_c12v1_c13v59_20110910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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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利未記》12~13 章(利 12: | + | ====== 《利未記》12~13 章(利 12: |
講論作者:LYH; | 講論作者:LY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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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十二章、女人生育的潔淨律法 ===== | ===== 利十二章、女人生育的潔淨律法 ===== | ||
- | 未犯罪前,生育子女如神生/造人類是好的(創 | + | 未犯罪前,生育子女如神生/造人類是好的(創 1: |
- | 此章中,女人生子出血如月經之不潔,只能居家獨處7天及33天,共40天,生女更加上一倍時間80天(幾乎佔了全年的四分之一,將近3個月)。在這樣嚴格的區分男女及生育不潔,處處局限著女人。至於(利 13-14)之外在皮肉疥瘡等皮膚病,與(利 15)漏出精血之內在生命,皆與死有涉。因為血就是生命,失血即是喪命。而死亡正是罪的工價,故定為不潔,實在是針對著“那罪”。獻祭及潔淨的措施一如皮膚病及血漏症,此乃是神福音的先兆,得以重回神前事奉。 | + | 此章中,女人生子出血如月經之不潔,只能居家獨處7天及33天,共40天,生女更加上一倍時間80天(幾乎佔了全年的四分之一,將近3個月)。在這樣嚴格的區分男女及生育不潔,處處局限著女人。至於(利 13-14)之外在皮肉疥瘡等皮膚病,與(利 15)漏出精血之內在生命,皆與死有涉。因為血就是生命,失血即是喪命。而死亡正是罪的工價,故定為不潔,實在是針對著「那罪」。獻祭及潔淨的措施一如皮膚病及血漏症,此乃是神福音的先兆,得以重回神前事奉。 |
===== 利十三-十四章、大痲瘋律法 ===== | ===== 利十三-十四章、大痲瘋律法 ===== | ||
行 17: | 行 17: | ||
==== 「大痲瘋」(H6883) ==== | ==== 「大痲瘋」(H6883) ==== | ||
- | 「大痲瘋」(H6883)字根動詞首見於(出 | + | 「大痲瘋」(H6883)字根動詞首見於(出 4: |
- 手杖變蛇,伸手抓尾變回杖→(利 11: | - 手杖變蛇,伸手抓尾變回杖→(利 11: | ||
行 23: | 行 23: | ||
- 手取尼羅河水在旱地變血→(利 12)女人生子,出血。(利 15)血漏。 | - 手取尼羅河水在旱地變血→(利 12)女人生子,出血。(利 15)血漏。 | ||
- | 此三種權能,表示神賜他手中有權柄,①能掌控魔鬼之蛇,②能潔淨罪污不潔,③能使生命之水變成死亡之血於旱地。 | + | 此三種權能,表示神賜他手中有權柄,①能掌控魔鬼之蛇,②能潔淨罪汙不潔,③能使生命之水變成死亡之血於旱地。 |
- | 則(利 11-15)之主旨乃是神藉著祂所用的僕人在此三種權能上,能得勝仇敵(魔鬼、罪污、不潔及死亡)。潔淨律實是選民/信徒對摩西、亞倫/中保耶穌信心得勝之律法,這是得勝之凱歌,這是神榮耀之彰顯,這是人不再犯罪,成聖,不再虧缺神榮,完成神造人是照其形像榮耀之原旨。因此,潔淨律為撒但鬼魔所懼怕,深恐選民若能明白而遵行之,則牠們必定因此戰敗被俘,而為選民所審判。被投入永火中,故牠們竭盡全力封鎖人的眼睛,大展迷惑,欺騙萬民之法術,務要使人眼瞎、無知自是,而成為牠們的奴僕,否則牠們就難如法老埃及人掌控選民了。這是古蛇之詭計,一如牠迷惑始祖,洪水時代的塞特子孫一樣,對於神定的食物及潔淨律的破壞、廢棄,雖干冒大不諱,亦必盡力為之的原因。 | + | 則(利 11-15)之主旨乃是神藉著祂所用的僕人在此三種權能上,能得勝仇敵(魔鬼、罪汙、不潔及死亡)。潔淨律實是選民/信徒對摩西、亞倫/中保耶穌信心得勝之律法,這是得勝之凱歌,這是神榮耀之彰顯,這是人不再犯罪,成聖,不再虧缺神榮,完成神造人是照其形像榮耀之原旨。因此,潔淨律為撒但鬼魔所懼怕,深恐選民若能明白而遵行之,則牠們必定因此戰敗被俘,而為選民所審判。被投入永火中,故牠們竭盡全力封鎖人的眼睛,大展迷惑,欺騙萬民之法術,務要使人眼瞎、無知自是,而成為牠們的奴僕,否則牠們就難如法老埃及人掌控選民了。這是古蛇之詭計,一如牠迷惑始祖,洪水時代的塞特子孫一樣,對於神定的食物及潔淨律的破壞、廢棄,雖干冒大不諱,亦必盡力為之的原因。 |
===== 貳、分段大綱 ===== | ===== 貳、分段大綱 ===== | ||
行 33: | 行 33: | ||
依潔淨日期之限定而分二大段,每大段再分二小段。 | 依潔淨日期之限定而分二大段,每大段再分二小段。 | ||
- | * (一)她的潔淨日未滿時(2-5),“不能摸聖物,不可進聖所”(4)。 | + | * (一)她的潔淨日未滿時(2-5),「不能摸聖物,不可進聖所」(4)。 |
- 生男孩之例(2-4) | - 生男孩之例(2-4) | ||
- 生女孩之例(5) | - 生女孩之例(5) | ||
- | * (二)她的潔淨日已滿時(6-8),“要帶祭物到會幕門日交祭司”(6)。 | + | * (二)她的潔淨日已滿時(6-8),「要帶祭物到會幕門日交祭司」(6)。 |
- 力量夠時獻的祭物(6-7) | - 力量夠時獻的祭物(6-7) | ||
- 力量不夠時獻的祭物(8) | - 力量不夠時獻的祭物(8) | ||
行 59: | 行 59: | ||
=== 雅威曉諭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 === | === 雅威曉諭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 === | ||
- | 此節只針對“摩西”一人的曉諭,不似(利 11, 13, 14, 15)之對摩西亞倫二人。並且由他來“曉諭以色列人”,而非如(利 13:1; 14: | + | 此節只針對「摩西」一人的曉諭,不似(利 11, 13, 14, 15)之對摩西亞倫二人。並且由他來「曉諭以色列人」,而非如(利 13:1; 14: |
- | 探討的方向就是由摩西獨對以色列眾子中的懷孕生產的婦人。此與由摩西亞倫二人在食物與死屍之律法(利 11)中的「豬與蛇」兩大首尾最重要的活物之可憎和不潔,乃指迦南人和埃及法老之代表。而由(出 | + | 探討的方向就是由摩西獨對以色列眾子中的懷孕生產的婦人。此與由摩西亞倫二人在食物與死屍之律法(利 11)中的「豬與蛇」兩大首尾最重要的活物之可憎和不潔,乃指迦南人和埃及法老之代表。而由(出 7: |
- | 女人先被蛇誘而犯罪(提前 | + | 女人先被蛇誘而犯罪(提前 2: |
- | * 其「信心」由沉靜學習以完全(一味)順服,不教訓男人,不轄管男人之沉靜來表現(提前 | + | * 其「信心」由沉靜學習以完全(一味)順服,不教訓男人,不轄管男人之沉靜來表現(提前 2: |
- | * 其「愛心」由行善來表現(提前 | + | * 其「愛心」由行善來表現(提前 2: |
- | * 而其「聖潔、克己自守」則表現於廉恥自守之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衣裳為妝飾(提前 | + | * 而其「聖潔、克己自守」則表現於廉恥自守之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衣裳為妝飾(提前 2:9)。 |
=== 「懷孕」(H2232) === | === 「懷孕」(H2232) === | ||
- | 「懷孕」(H2232)原指“耕種,撒種(結種子)”,這如“繁殖,結 果實”(H6509)一樣。聖經把生產視如蔬果那樣結種子; | + | 「懷孕」(H2232)原指「耕種,撒種(結種子)」,這如「繁殖,結 果實」(H6509)一樣。聖經把生產視如蔬果那樣結種子; |
- | (創 | + | (創 3: |
- | (創 | + | (創 3: |
=== 「生了」(H3205) === | === 「生了」(H3205) === | ||
- | 「生了」(H3205)此字與「懷胎」(H2032)首在(創 | + | 「生了」(H3205)此字與「懷胎」(H2032)首在(創 3: |
- | 婦女生產所受之分娩之苦(另字(H2342))(創 | + | 婦女生產所受之分娩之苦(另字(H2342))(創 8: |
- | === 「月經污穢的日子七天」 === | + | === 「月經汙穢的日子七天」 === |
- | 「七天」乃是神創造的完滿期,故表示,創造/分別的完成。「七」是神聖的,是“誓約”(原文同字)。故污穢七天,乃是創生/分別期滿的對比時期,以與女人犯罪被逐、被加增之苦楚對應。 | + | 「七天」乃是神創造的完滿期,故表示,創造/分別的完成。「七」是神聖的,是「誓約」(原文同字)。故汙穢七天,乃是創生/分別期滿的對比時期,以與女人犯罪被逐、被加增之苦楚對應。 |
- | 原由創生/分別,變成死亡(出血)/隔離(罪)。比較(利 13, 14)“關七天”亦類同。 | + | 原由創生/分別,變成死亡(出血)/隔離(罪)。比較(利 13, 14)「關七天」亦類同。 |
=== 「月經」(H1738) === | === 「月經」(H1738) === | ||
- | 「月經」(H1738)原指“她的疾病。《TWOT》指“產後之排泄物導致她的不潔淨,觸摸屍體亦不潔,因許多排泄物沾染了會傳染。”這種解為公眾健康的話,又如何與贖罪有涉?女人此病既是與罪祭有關,就不是生理健康問題,而是宗教聖潔層面。 | + | 「月經」(H1738)原指「她的疾病。《TWOT》指「產後之排泄物導致她的不潔淨,觸摸屍體亦不潔,因許多排泄物沾染了會傳染。」這種解為公眾健康的話,又如何與贖罪有涉?女人此病既是與罪祭有關,就不是生理健康問題,而是宗教聖潔層面。 |
- | 此字在(利 15: | + | 此字在(利 15: |
- | === 「污穢」(H5079) === | + | === 「汙穢」(H5079) === |
- | 「污穢」(H5079)原指“被棄物”。字根有指“趕出,拒絕,思想”(亞甲文指“丟,不顧”),或指“逃跑,退避”等。本名詞陰性,《LXX》譯 ἀφέδρου 。在(利 15:25)指“血漏症”,在(利 15: | + | 「汙穢」(H5079)原指「被棄物」。字根有指「趕出,拒絕,思想」(亞甲文指「丟,不顧」),或指「逃跑,退避」等。本名詞陰性,《LXX》譯 ἀφέδρου 。在(利 15:25)指「血漏症」,在(利 15: |
- | 女人每月都約有一次如此循環,構成了經期中及經期前後的病痛問題。可以說,女人都在其能生育的一生中,每月至少要受此病痛及出血之困擾。今人在神的潔淨律上已不如古人對於此病的看重,女人可以隨處亂跑,其自由自在造成的污穢漙汏力無遠弗屆,叫願意潔身自愛的人難以防備。此是現代化造成的特色:污染全地,污染人身、心、污染神聖所、污染神聖物。但聖經以義人(守神律者)的標準(結 | + | 女人每月都約有一次如此循環,構成了經期中及經期前後的病痛問題。可以說,女人都在其能生育的一生中,每月至少要受此病痛及出血之困擾。今人在神的潔淨律上已不如古人對於此病的看重,女人可以隨處亂跑,其自由自在造成的汙穢漙汏力無遠弗屆,叫願意潔身自愛的人難以防備。此是現代化造成的特色:汙染全地,汙染人身、心、汙染神聖所、汙染神聖物。但聖經以義人(守神律者)的標準(結 18:6; 22: |
- | > Eze 36:17 人子阿、以色列家住在本地的時候、在行動作為上玷污那地.他們的行為在我面前、好像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 | + | > 36:17 人子阿、以色列家住在本地的時候、在行動作為上玷汙那地.他們的行為在我面前、好像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汙穢。 |
- | > Eze 36:18 所以我因他們在那地上流人的血、又因他們以偶像玷污那地、就把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 | + | > 36:18 所以我因他們在那地上流人的血、又因他們以偶像玷汙那地、就把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 |
- | 可見女人行經之污穢不是生理病而已,它牽扯到宗教層面的偶像崇拜及殺人流血、破壞神形像之原旨。則女人行經、生育之污穢亦應等同此觀。以色列人就如一位曾是生產男孩,而如女經不潔期中之女人,他們應該如何由此種不潔中,像貞潔之女人沉靜學道、一味順服男人(即以摩西所代表的雅威)和領導和保護,居家安分守己,免得重蹈覆轍。耐心等候七天,加上三十天又三天的磨煉期,即四十天(人生曠野時期),就能安度而到彼岸的迦南地——來到雅威聖所,會幕門口,獻祭敬拜祂。 | + | 可見女人行經之汙穢不是生理病而已,它牽扯到宗教層面的偶像崇拜及殺人流血、破壞神形像之原旨。則女人行經、生育之汙穢亦應等同此觀。以色列人就如一位曾是生產男孩,而如女經不潔期中之女人,他們應該如何由此種不潔中,像貞潔之女人沉靜學道、一味順服男人(即以摩西所代表的雅威)和領導和保護,居家安分守己,免得重蹈覆轍。耐心等候七天,加上三十天又三天的磨煉期,即四十天(人生曠野時期),就能安度而到彼岸的迦南地——來到雅威聖所,會幕門口,獻祭敬拜祂。 |
- | (民 | + | (民 19:9,13, 20-21)把女人月經不潔與摸人死屍並提,可知其中含意。這(利 11)摸動物之死屍不潔,只有一天,期限不同,反而是與流人血、偶像崇拜之不潔(死屍)等同。 |
- | (拉 | + | (拉 9:11)汙穢地指迦南地,那麼,列國之民在汙穢中,和可憎之事充滿他們的不潔,選民與外邦人一樣變成女人生子之不潔可憎,皆與流人血拜偶像之不潔(死屍)同。(利 15: |
=== 「她就不潔淨」 === | === 「她就不潔淨」 === | ||
行 114: | 行 114: | ||
「她就不潔淨」(完成式),與「她將不潔淨」(未完成式),重複強調生子之不潔。 | 「她就不潔淨」(完成式),與「她將不潔淨」(未完成式),重複強調生子之不潔。 | ||
- | (伯 | + | (伯 14: |
- | 耶穌說:“婦人所生的(即肉生的),與在天國裡的(即靈生的)截然不同,前者是屬肉的,後者是屬靈的。”參見(太 | + | 耶穌說:「婦人所生的(即肉生的),與在天國裡的(即靈生的)截然不同,前者是屬肉的,後者是屬靈的。」參見(太 11:11; 約 3:3-4)。 |
==== (利 12:3) ==== | ==== (利 12:3) ==== | ||
行 122: | 行 122: | ||
=== 「第八天要經嬰孩行割禮」 === | === 「第八天要經嬰孩行割禮」 === | ||
- | 此依(創 | + | 此依(創 17)之約行之。「行割禮」乃是「割去包皮的肉」(創 17:11,14 原文),因亞氏(亞伯拉罕)以肉體生出以實瑪利來,神叫他守此約,以作為割去「肉體之身體」,即基督之割禮的記號(西 2: |
=== 「第八天」 === | === 「第八天」 === | ||
- | 這是過了七天(七為完滿數)的第一天,乃是新生/新造。“造;生”的希伯來文原意:分開。新生/新造相當於是“分開的起頭/開始”。 | + | 這是過了七天(七為完滿數)的第一天,乃是新生/新造。「造/生」的希伯來文原意:分開。新生/新造相當於是「分開的起頭/開始」。 |
==== (利 12:4) ==== | ==== (利 12:4) ==== | ||
行 132: | 行 132: | ||
=== 「三十天加三天,她要居家,在潔淨的血中」 === | === 「三十天加三天,她要居家,在潔淨的血中」 === | ||
- | 原文強調日子,故字序先提“33天”,由每月的30天,再加上3天(一個小循環數)。加計3天,為與“每週的7天”相呼應,共計40天。生子之病痛不潔如月經病痛之日(7天),強調了兩次“她成為不潔”,家居的33天是“不潔的日子”(到她潔淨的日子的滿足)。 | + | 原文強調日子,故字序先提「33天」,由每月的30天,再加上3天(一個小循環數)。加計3天,為與「每週的7天」相呼應,共計40天。生子之病痛不潔如月經病痛之日(7天),強調了兩次「她成為不潔」,家居的33天是「不潔的日子」(到她潔淨的日子的滿足)。 |
- | 為何由7天之月經不潔,加長到1個月加3天(33天)之不潔呢?經文未加以說明,但可由7+33=40可以推知,這40天乃是磨難苦楚的管訓期,是更與聖所、聖物相隔離的。原來「摸聖物」及「進入聖所」,代表她作為一位潔淨的人,當分別為聖地來到神面前,盡她所當盡之事奉敬拜神的本分職責,但是在此40天中,她已有4次無法到聖所去守安息日敬拜神。由於限定1天的不潔(如摸動物死屍),比較不會妨礙每週安息日敬拜,但是若7天不潔(如月經),就必會妨礙1次安息日敬拜,而40天或更長的不潔,便會更長久地遠離神!這種肉體之軟弱越是延長時間,便越是在肉體軟弱中、越是在被神視為不潔之罪污中,豈可容讓乎? | + | 為何由7天之月經不潔,加長到1個月加3天(33天)之不潔呢?經文未加以說明,但可由7+33=40可以推知,這40天乃是磨難苦楚的管訓期,是更與聖所、聖物相隔離的。原來「摸聖物」及「進入聖所」,代表她作為一位潔淨的人,當分別為聖地來到神面前,盡她所當盡之事奉敬拜神的本分職責,但是在此40天中,她已有4次無法到聖所去守安息日敬拜神。由於限定1天的不潔(如摸動物死屍),比較不會妨礙每週安息日敬拜,但是若7天不潔(如月經),就必會妨礙1次安息日敬拜,而40天或更長的不潔,便會更長久地遠離神!這種肉體之軟弱越是延長時間,便越是在肉體軟弱中、越是在被神視為不潔之罪汙中,豈可容讓乎? |
- | “在潔淨的血中”與“直到她潔淨的日滿足”,都是指贖罪獻祭的血和日子,故“贖生命之燔祭”與“贖罪之罪祭”,就是她得以“從她的血源,成為潔淨”的關鍵。女人要在每月之不潔中、及生育的不潔中,等候“那潔淨的日子”。月經不潔之後不必獻祭,但生育不潔是罪(已經拉長且與女人當初之犯罪有關),乃是叫女人們深刻地記住“夏娃強出頭犯罪之可怕惡果,由其後代承擔此苦楚不斷。” | + | 「在潔淨的血中」與「直到她潔淨的日滿足」,都是指贖罪獻祭的血和日子,故「贖生命之燔祭」與「贖罪之罪祭」,就是她得以「從她的血源,成為潔淨」的關鍵。女人要在每月之不潔中、及生育的不潔中,等候「那潔淨的日子」。月經不潔之後不必獻祭,但生育不潔是罪(已經拉長且與女人當初之犯罪有關),乃是叫女人們深刻地記住「夏娃強出頭犯罪之可怕惡果,由其後代承擔此苦楚不斷。」 |
==== (利 12:5) ==== | ==== (利 12:5) ==== | ||
行 142: | 行 142: | ||
=== 「生女孩,就不潔兩個7天,像她的月經不潔,且66天,她要家居,直到潔淨的血」 === | === 「生女孩,就不潔兩個7天,像她的月經不潔,且66天,她要家居,直到潔淨的血」 === | ||
- | 生女加倍,(7天x2,33天x2)家居時間之延長。若生男孩,她個人的不潔期只是40天,但若生女孩,則是重複了“女人”,成為兩位女人的不潔。 | + | 生女加倍,(7天x2,33天x2)家居時間之延長。若生男孩,她個人的不潔期只是40天,但若生女孩,則是重複了「女人」,成為兩位女人的不潔。 |
- | 由(出 | + | 由(出 22:4, 7, 9)中的賊偷他人之物要「加倍賠還」觀之,女人生女孩,彷若賊偷竊之賠率。那麼,當女人強出頭,偷拿神的禁果並且吃掉了,神視女人為賊人,這是公平的處治。又依處治的原則(創 3:16 下)「妳的戀慕對著妳丈夫,他要管轄妳」,故女人要家居40天/80天,在家被管束不得自由。《利未記》的律法,源自《創世記》之律法上判例,作為此法之依據。 |
- | 由(利 12: | + | 由(利 12: |
由(利 12: | 由(利 12: | ||
行 156: | 行 156: | ||
=== 「在她潔淨之日滿足時候」 === | === 「在她潔淨之日滿足時候」 === | ||
- | 女人生育律法強調,女人得潔淨的補救機會,正如對男人痳瘋病或嚴重之血漏症那樣(利 14, 15)。因此,等候常被求快速便利的今人所忽略。原來,「日子」代表的乃是“生命”,而日子之分別由造物主神所定,人只能依照生命的神所定的日子來生活行動。 | + | 女人生育律法強調,女人得潔淨的補救機會,正如對男人痳瘋病或嚴重之血漏症那樣(利 14, 15)。因此,等候常被求快速便利的今人所忽略。原來,「日子」代表的乃是「生命」,而日子之分別由造物主神所定,人只能依照生命的神所定的日子來生活行動。 |
- | 那些把神的日子視為日日都一樣的人,誤把(羅 | + | 那些把神的日子視為日日都一樣的人,誤把(羅 14: |
- | 「在女人潔淨日之滿足」,是女人之福音。福音之可貴也在乎律法的限制和保護、隔離時期,使人可以自卑下來,反省自己的生命、存留、動作都在乎神(徒 | + | 「在女人潔淨日之滿足」,是女人之福音。福音之可貴也在乎律法的限制和保護、隔離時期,使人可以自卑下來,反省自己的生命、存留、動作都在乎神(徒 17: |
=== 「羊羔」(H3532) === | === 「羊羔」(H3532) === | ||
- | 「羊羔」(H3532)即(利 12: | + | 「羊羔」(H3532)即(利 12: |
- | 對照(賽 | + | 對照(賽 40:2) |
> 「她爭戰日(勞役)已滿了,她的罪孽(扭曲/孤獨)(H5771)赦免了(蒙悅納)(H7521),因她已 為自己的一切罪加倍受罰自雅威神」 | > 「她爭戰日(勞役)已滿了,她的罪孽(扭曲/孤獨)(H5771)赦免了(蒙悅納)(H7521),因她已 為自己的一切罪加倍受罰自雅威神」 | ||
行 176: | 行 176: | ||
=== 「燔祭」與「罪祭」 === | === 「燔祭」與「罪祭」 === | ||
- | 就「罪祭」之贖罪功效,及鴿子作為罪祭牲,則依(羅 | + | 就「罪祭」之贖罪功效,及鴿子作為罪祭牲,則依(羅 8: |
> (直譯)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因律法的無能是通過肉體在此情況下軟弱了,神就差自己的兒子在罪的肉體的樣式裡作贖罪祭,在肉體定罪了那罪。 | > (直譯)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因律法的無能是通過肉體在此情況下軟弱了,神就差自己的兒子在罪的肉體的樣式裡作贖罪祭,在肉體定罪了那罪。 | ||
行 182: | 行 182: | ||
亦即,神子作罪祭是審判了那掌死權的魔鬼,這魔鬼就是那罪。 | 亦即,神子作罪祭是審判了那掌死權的魔鬼,這魔鬼就是那罪。 | ||
- | (來 | + | (來 2: |
- | 就「燔祭」之贖放生命之功效及羊羔為燔祭牲,則依(羅 | + | 就「燔祭」之贖放生命之功效及羊羔為燔祭牲,則依(羅 8: |
- | > (直譯)耶穌基督在復活升天後求父,父就賜他“生命的聖靈”,降臨在信而切求的人身上,使“律法的義行”被完滿在我們這不依肉體,而依靈生活行動的身上。 | + | > (直譯)耶穌基督在復活升天後求父,父就賜他「生命的聖靈」,降臨在信而切求的人身上,使「律法的義行」被完滿在我們這不依肉體,而依靈生活行動的身上。 |
- | 亦即是,藉著生命之靈的內住,使我們成為在靈裡的人,而非在肉體裡的人(羅 | + | 亦即是,藉著生命之靈的內住,使我們成為在靈裡的人,而非在肉體裡的人(羅 8:11)。 |
- | 因此,罪祭的贖罪功能乃是先綑綁住那住在肉體中的“罪”(羅 | + | 因此,罪祭的贖罪功能乃是先綑綁住那住在肉體中的「罪」(羅 7: |
- | 西乃山之約的獻祭,只是出於“律法的行為/工作”,故不能在神前稱義(羅 | + | 西乃山之約的獻祭,只是出於「律法的行為/工作」,故不能在神前稱義(羅 3: |
=== 「祭司」 === | === 「祭司」 === | ||
- | 「祭司」是神人之間的中保,惟有靠著此中保獻祭於雅威面前,就是來到聖所“會幕門口”,她的罪才可以潔淨。“她的罪”由「她的血源」的露出來表現,參考(利 20: | + | 「祭司」是神人之間的中保,惟有靠著此中保獻祭於雅威面前,就是來到聖所「會幕門口」,她的罪才可以潔淨。「她的罪」由「她的血源」的露出來表現,參考(利 20: |
- | 依(利 15: | + | 依(利 15: |
- | 主耶穌就是這位祭司,女人對祭司必須有信心,這是律法中得潔淨的方法,否則她永遠不能算為潔淨。對於今日高舉每人可以自由的面見神,不必經由“中保/祭司的手”便可以奉獻自以為美的靈祭物的人,這是無神、無基督,只有自己,彷如夏娃、亞當一樣,重返受蛇迷惑之技倆中的無知。新約雅各把有災病者要請長老來醫治及信心的要求,及赦罪的應許,皆是一如此種祭司獻祭(雅 | + | 主耶穌就是這位祭司,女人對祭司必須有信心,這是律法中得潔淨的方法,否則她永遠不能算為潔淨。對於今日高舉每人可以自由的面見神,不必經由「中保/祭司的手」便可以奉獻自以為美的靈祭物的人,這是無神、無基督,只有自己,彷如夏娃、亞當一樣,重返受蛇迷惑之技倆中的無知。新約雅各把有災病者要請長老來醫治及信心的要求,及赦罪的應許,皆是一如此種祭司獻祭(雅 5: |
==== (利 12:8) ==== | ==== (利 12:8) ==== | ||
行 206: | 行 206: | ||
=== 窮人條款 === | === 窮人條款 === | ||
- | 此節放在7節之後,為窮人條款。在救恩之平等上無分男女、貧富或種族,一如罪祭(利 5: | + | 此節放在7節之後,為窮人條款。在救恩之平等上無分男女、貧富或種族,一如罪祭(利 5: |
===== (利 13)大痳瘋病律法,診斷 ===== | ===== (利 13)大痳瘋病律法,診斷 ===== | ||
行 214: | 行 214: | ||
=== 對祭司與大痳瘋病人 === | === 對祭司與大痳瘋病人 === | ||
- | 此章由(利 13:2-44)“當有……”,可分為7小段(利 13:2, 9, 16, 24, 29, 38, 40)。 對祭司的要求有七段“察看”。 | + | 此章由(利 13:2-44)「當有……」,可分為7小段(利 13:2, 9, 16, 24, 29, 38, 40)。 對祭司的要求有七段「察看」。 |
* ① (2-8)亞當肉皮上,舊痳瘋,要被帶去,(癬3次,看7次); | * ① (2-8)亞當肉皮上,舊痳瘋,要被帶去,(癬3次,看7次); | ||
行 228: | 行 228: | ||
* ① 衣要撕裂; | * ① 衣要撕裂; | ||
* ② 頭要散髮; | * ② 頭要散髮; | ||
- | * ③ 要摀住(蒙住上唇); | + | * ③ 要摀住(蒙住上脣); |
* ④ 口要喊叫; | * ④ 口要喊叫; | ||
* ⑤ 災期; | * ⑤ 災期; | ||
行 244: | 行 244: | ||
=== 「人」 === | === 「人」 === | ||
- | 「人」原文為“亞當”,正如(利 12:2)之“女人”;(利 12:42)之“肚行者(蛇)”。 | + | 「人」原文為「亞當」,正如(利 12:2)之「女人」;(利 12:42)之「肚行者(蛇)」。 |
- | * (利 11-14)乃是依(創 | + | * (利 11-14)乃是依(創 3: |
- | * (利 11)乃是以(創 | + | * (利 11)乃是以(創 3:14-15)對蛇之咒詛及與女人「種子」之爭戰為主軸; |
- | * (利 12)乃是以(創 | + | * (利 12)乃是以(創 3: |
- | * (利 13-14)及是以(創 | + | * (利 13-14)及是以(創 3: |
=== 「肉皮上」 === | === 「肉皮上」 === | ||
- | 「肉皮上」這與割禮所割除之“包皮的肉”,皆重在「肉體」(H1320),但此處是“皮膚”的“皮”(H5785),指亞當的塵土本相和終究歸土的“肉體”,道出了犯罪者之結局。而皮膚上之疾病,正是他在被咒詛的地土上勞苦操作, | + | 「肉皮上」這與割禮所割除之「包皮的肉」,皆重在「肉體」(H1320),但此處是「皮膚」的「皮」(H5785),指亞當的塵土本相和終究歸土的「肉體」,道出了犯罪者之結局。而皮膚上之疾病,正是他在被咒詛的地土上勞苦操作, |
=== 「長了癤子」(H7613) === | === 「長了癤子」(H7613) === | ||
- | 「長了癤子」(H7613)指“隆起,腫起”。首見於(創 | + | 「長了癤子」(H7613)指「隆起,腫起」。首見於(創 4: |
在肉之皮上隆起,正是人肉體之升起,敵對了神,正如 | 在肉之皮上隆起,正是人肉體之升起,敵對了神,正如 | ||
- | > (創 | + | > (創 4: |
- | 這正是肉皮隆起也!故皮膚的病變是人不行好獻祭(禮物)的結果,是罪深入人心所造成的結果。“皮”本是身體的外在防線,為要防止病(罪)變(入侵),如今卻不能防止,便由外在病變來表明內在的問題。 | + | 這正是肉皮隆起也!故皮膚的病變是人不行好獻祭(禮物)的結果,是罪深入人心所造成的結果。「皮」本是身體的外在防線,為要防止病(罪)變(入侵),如今卻不能防止,便由外在病變來表明內在的問題。 |
=== 「長了癬」(H5597) === | === 「長了癬」(H5597) === | ||
- | 「長了癬」(H5597)字根動詞指“聯合,附加,倒出,使長瘡”。《TWOT》指由名詞衍生而來之動詞,則名詞指“發疹,長癬”。癬是與罪聯合而附加的,正如該隱與亞當的例子一樣。 | + | 「長了癬」(H5597)字根動詞指「聯合,附加,倒出,使長瘡」。《TWOT》指由名詞衍生而來之動詞,則名詞指「發疹,長癬」。癬是與罪聯合而附加的,正如該隱與亞當的例子一樣。 |
=== 「長了火斑」(H934) === | === 「長了火斑」(H934) === | ||
- | 「長了火斑」(H934)指皮膚上之白斑。字根同(H925),意為“閃亮,光亮”。 | + | 「長了火斑」(H934)指皮膚上之白斑。字根同(H925),意為「閃亮,光亮」。 |
=== 「大痳瘋的災病」(H6879) === | === 「大痳瘋的災病」(H6879) === | ||
- | 「大痳瘋的災病」(H6879)“皮膚病”此字出現30次,由經所記的患病者,皆與罪有關。如米利暗、烏西雅王、基哈亞,有關於“妒忿、貪婪”,這都是肉體的諸工作(加 | + | 「大痳瘋的災病」(H6879)「皮膚病」此字出現30次,由經所記的患病者,皆與罪有關。如米利暗、烏西雅王、基哈亞,有關於「妒忿、貪婪」,這都是肉體的諸工作(加 5: |
- | 至於約伯之皮膚病是出於撒但的“打擊”(H5060)(伯 Job 2: | + | 至於約伯之皮膚病是出於撒但的「打擊」(H5060)(伯 Job 2: |
- | * (伯 Job 1: | + | * (伯 Job 1: |
- | * (伯 Job 1: | + | * (伯 Job 1: |
- | * (伯 Job 1: | + | * (伯 Job 1: |
- | * (伯 Job 1: | + | * (伯 Job 1: |
- | * (伯 Job 2: | + | * (伯 Job 2: |
* (伯 Job 2: | * (伯 Job 2: | ||
- | * (伯 Job 3: | + | * (伯 Job 3: |
- | 「災病」在(利 11)章為“摸”,原來,是人去摸(死屍不潔)而變為不潔。但(利 13)章是人本身(皮膚)(女人生育)是不潔,會因“接觸”而污染別人和聖物、聖所。 | + | 「災病」在(利 11)章為「摸」,原來,是人去摸(死屍不潔)而變為不潔。但(利 13)章是人本身(皮膚)(女人生育)是不潔,會因「接觸」而汙染別人和聖物、聖所。 |
- | 「大痳瘋」的集合名詞為“大黃蜂”,在(出 | + | 「大痳瘋」的集合名詞為「大黃蜂」,在(出 23: |
=== 「祭司」 === | === 「祭司」 === | ||
- | 「祭司」在(利 13)章出現56次,(利 14)章出現39次,共計95次之多,顯然這是祭司之重要職責。身為中保代禱者,也是察看之監督教會者。對於教會中隱藏的罪,要小心偵察防備,但對於已顯露的罪,則更是要小心察覺,使信徒早日明白自己的屬靈狀兄,以便加以處置(提前 | + | 「祭司」在(利 13)章出現56次,(利 14)章出現39次,共計95次之多,顯然這是祭司之重要職責。身為中保代禱者,也是察看之監督教會者。對於教會中隱藏的罪,要小心偵察防備,但對於已顯露的罪,則更是要小心察覺,使信徒早日明白自己的屬靈狀兄,以便加以處置(提前 5: |
==== (利 13:3) ==== | ==== (利 13:3) ==== | ||
行 299: | 行 299: | ||
=== 「要察看」 === | === 「要察看」 === | ||
- | 「要察看」在(利 13)章有33次,在(利 14)章有7次,共計40次。「看」的意義很多,亦有隱喻“注意,理解,感覺,瞭解,學習,享受”。被動意為“被看見,暴露自己”(利 13: | + | 「要察看」在(利 13)章有33次,在(利 14)章有7次,共計40次。「看」的意義很多,亦有隱喻「注意,理解,感覺,瞭解,學習,享受」。被動意為「被看見,暴露自己」(利 13: |
- | 祭司首要的動作即是“注意了解。此字首見於(創 | + | 祭司首要的動作即是「注意了解。此字首見於(創 1: |
=== 「毛」(H8181) === | === 「毛」(H8181) === | ||
行 309: | 行 309: | ||
=== 「災病」(H5061) === | === 「災病」(H5061) === | ||
- | 「災病」(H5061)本節有4次,分別是“肉皮的、毛、現象、及痳瘋”。在本章中,共有40次。《TWOT》指“痳瘋病是一種刑罰”,但是我想,真正的含意不只於此也! | + | 「災病」(H5061)本節有4次,分別是「肉皮的、毛、現象、及痳瘋」。在本章中,共有40次。《TWOT》指「痳瘋病是一種刑罰」,但是我想,真正的含意不只於此也! |
=== 「已變」(H2015) === | === 「已變」(H2015) === | ||
- | 「已變」(H2015)原指“向後轉”。首見於(創 | + | 「已變」(H2015)原指「向後轉」。首見於(創 3:24)「四面轉動的火(劍)」。本章有9次(利 13:3, 4, 10, 13, 16, 17, 20, 25, 55),大部份以毛髮變白為其徵兆。 |
=== 「白」(H2015) === | === 「白」(H2015) === | ||
- | 「白」(H2015)的動詞首見於(創 | + | 「白」(H2015)的動詞首見於(創 11:3)「製磚,使變白色」。《TWOT》指「代表敗壞和死亡」。沒錯,亞當犯罪,不但汗流滿面(皮膚水汗),至終是「死亡」。 |
* (利 11)章的吃、土地和「死亡」; | * (利 11)章的吃、土地和「死亡」; | ||
行 325: | 行 325: | ||
=== 「現象」(H4758) === | === 「現象」(H4758) === | ||
- | 「現象」(H4758)的字根“看見”。首見於(創 | + | 「現象」(H4758)的字根「看見」。首見於(創 2: |
=== 「深」(H6013) === | === 「深」(H6013) === | ||
- | 「深」(H6013)在(利 13)章共出現7次。 (箴 | + | 「深」(H6013)在(利 13)章共出現7次。 (箴 18:4; 20: |
=== 「定他為不潔淨」(H2930) === | === 「定他為不潔淨」(H2930) === | ||
- | 「定他為不潔淨」(H2930)本字是強調主動完成式,字根及此字皆同於(利 11: | + | 「定他為不潔淨」(H2930)本字是強調主動完成式,字根及此字皆同於(利 11: |
==== (利 13:4) ==== | ==== (利 13:4) ==== | ||
行 339: | 行 339: | ||
=== 「關鎖」(H5462) === | === 「關鎖」(H5462) === | ||
- | 「關鎖」(H5462),首見於(創 | + | 「關鎖」(H5462),首見於(創 2:21)「合起來」。阿拉伯文有「關門,阻斷河水」二意。亞甲文有「停止,阻礙,關門」之意。其衍生詞有「包圍,有鈎的籠子,牢獄,邊境」等,故此詞是為隔絕、阻斷與他接觸來往而採取的措施。在此兩章中,(利 13:4, 5, 11, 21, 26, 31, 33)7次出現在人皮膚病症狀上。(利 13;50, 54)2次在衣物上。(利 14:38, 46)2次用於房子。 |
關鎖是暫時性措施,直到診斷確定為大痳瘋災病,則隔離他獨居營外。在營外期間若有痊癒時,再由祭司出營察看,照潔淨措施實行後便可進營(利 14: | 關鎖是暫時性措施,直到診斷確定為大痳瘋災病,則隔離他獨居營外。在營外期間若有痊癒時,再由祭司出營察看,照潔淨措施實行後便可進營(利 14: | ||
行 347: | 行 347: | ||
「七天」在(利 13:4, 5, 21, 26, 31, 33, 50, 54; 14:8, 38)共10次出現,其中「第七天」共有八次,另外「七次」在(利 14:7, 16, 27, 51)共4次出現。 | 「七天」在(利 13:4, 5, 21, 26, 31, 33, 50, 54; 14:8, 38)共10次出現,其中「第七天」共有八次,另外「七次」在(利 14:7, 16, 27, 51)共4次出現。 | ||
- | | + | |
=== 「關鎖七天」 === | === 「關鎖七天」 === | ||
行 353: | 行 353: | ||
這兩次的關鎖期,是對模糊不清狀況的等候,教導的用意如同挪亞察看洪水大軍之消退,先放烏鴉未回,再放鴿,共有兩次的「等了七天」。也與女人生育的七天不潔加上家居33天,或是雙倍(14+66天),直到日子滿足。雖主體是女人,但卻是對以色列男子的吩咐。 | 這兩次的關鎖期,是對模糊不清狀況的等候,教導的用意如同挪亞察看洪水大軍之消退,先放烏鴉未回,再放鴿,共有兩次的「等了七天」。也與女人生育的七天不潔加上家居33天,或是雙倍(14+66天),直到日子滿足。雖主體是女人,但卻是對以色列男子的吩咐。 | ||
- | | + | |
==== (利 13:5) ==== | ==== (利 13:5) ==== | ||
行 359: | 行 359: | ||
=== 「止住了……沒有發散」 === | === 「止住了……沒有發散」 === | ||
- | 「止住」的原文是指“站起來立住”,這是希伯來文動態式的意義,完全不同於希臘文靜態式的“靜止”含意。希伯來文之意思為:皮膚病症狀是由動態中止住了。 | + | 「止住」的原文是指「站起來立住」,這是希伯來文動態式的意義,完全不同於希臘文靜態式的「靜止」含意。希伯來文之意思為:皮膚病症狀是由動態中止住了。 |
=== 「發散」(H6581) === | === 「發散」(H6581) === | ||
- | 「發散」(H6581)是 指“展開,擴散出去”,共21次,皆在(利 13-14)章中出現這奇妙字眼。 | + | 「發散」(H6581)是 指「展開,擴散出去」,共21次,皆在(利 13-14)章中出現這奇妙字眼。 |
=== 「災病」(H5060) === | === 「災病」(H5060) === | ||
- | 「災病」原文同“觸摸”(H5060),這種把“災病/觸摸”視為“站住在他眼前不動了”的寫法,似如一活物之行動,或說是如播種一樣(利 13:5, 6, 7, 12, 22, 23, 27, 28, 32, 34, 36, 51, 53, 55)共21次,其中強調用法的不定詞獨立詞,後接本動詞:“的確擴散”,出現在(利 13:7, 12, 22, 27, 35)共5次,在(利 14:39, 44, 48)共三次。 | + | 「災病」原文同「觸摸」(H5060),這種把「災病/觸摸」視為「站住在他眼前不動了」的寫法,似如一活物之行動,或說是如播種一樣(利 13:5, 6, 7, 12, 22, 23, 27, 28, 32, 34, 36, 51, 53, 55)共21次,其中強調用法的不定詞獨立詞,後接本動詞:「的確擴散」,出現在(利 13:7, 12, 22, 27, 35)共5次,在(利 14:39, 44, 48)共三次。 |
祭司之察看和關鎖是兩大處理法。對罪人顯露出的罪狀證據,則是由「深入表層」之病變之不潔及「擴散(播種出去」為兩大診斷標準,如同酵那樣的罪。深藏和感染力。祭司當仔細、小心、重複察看,此種罪的難以發現(晦暗不明)及頑固難除,具強大感染力,正如(利 5)章之罪祭(利 5: | 祭司之察看和關鎖是兩大處理法。對罪人顯露出的罪狀證據,則是由「深入表層」之病變之不潔及「擴散(播種出去」為兩大診斷標準,如同酵那樣的罪。深藏和感染力。祭司當仔細、小心、重複察看,此種罪的難以發現(晦暗不明)及頑固難除,具強大感染力,正如(利 5)章之罪祭(利 5: | ||
行 375: | 行 375: | ||
=== 「發暗」(H3544) === | === 「發暗」(H3544) === | ||
- | 「發暗」(H3544),指“徽弱的,模糊的,暗淡”。在亞甲文為“變為虛弱”;阿拉伯文為“變得沮喪”。希伯來文多用於老眼昏花,如(創 | + | 「發暗」(H3544),指「徽弱的,模糊的,暗淡」。在亞甲文為「變為虛弱」;阿拉伯文為「變得沮喪」。希伯來文多用於老眼昏花,如(創 27: |
=== 「定他為潔淨」(H2891) === | === 「定他為潔淨」(H2891) === | ||
行 381: | 行 381: | ||
「定他為潔淨」(H2891)此字之強調主動態完成式,在(利 13:6, 13, 17, 23, 28, 34, 37)共7次;r單純主動在(利 13:6, 34)共2次;本字根之形容詞(H2889)出現在(利 13:13, 17, 37, 39, 40, 41)共6次;本字根之名詞(H2893)出現在(利 13:7, 35)共2次。 | 「定他為潔淨」(H2891)此字之強調主動態完成式,在(利 13:6, 13, 17, 23, 28, 34, 37)共7次;r單純主動在(利 13:6, 34)共2次;本字根之形容詞(H2889)出現在(利 13:13, 17, 37, 39, 40, 41)共6次;本字根之名詞(H2893)出現在(利 13:7, 35)共2次。 | ||
- | 此字在新約(腓 Phi 4: | + | 此字在新約(腓 Phi 4: |
- | 此詞之對比詞是(利 13:3)的“定他為不潔淨”,在本章(利 13)共出現10次。 | + | 此詞之對比詞是(利 13:3)的「定他為不潔淨」,在本章(利 13)共出現10次。 |
- | 本章重在“潔與不潔”之診斷上,是潔淨律的主調,雖不多言「聖別」,卻是相關的;雖不言“罪”,卻是深藏不露,擴散出去導致了病變,產生罪的刑罰。此由(申 | + | 本章重在「潔與不潔」之診斷上,是潔淨律的主調,雖不多言「聖別」,卻是相關的;雖不言「罪」,卻是深藏不露,擴散出去導致了病變,產生罪的刑罰。此由(申 28: |
- | 食物潔淨律、摸死屍、女人生子律中如人月經之不潔、漏症(精、血排出)、男女交合等,雖只是視為不潔,但這種不潔是與限制到聖所敬拜事奉、觸摸聖物、吃回物、守神安息聖日、節期等有關。《洪同勉》否認不潔與罪的關係,是錯在以賜福角度視男女交合、生子(創 | + | 食物潔淨律、摸死屍、女人生子律中如人月經之不潔、漏症(精、血排出)、男女交合等,雖只是視為不潔,但這種不潔是與限制到聖所敬拜事奉、觸摸聖物、吃回物、守神安息聖日、節期等有關。《洪同勉》否認不潔與罪的關係,是錯在以賜福角度視男女交合、生子(創 1-2)章,但是他忽略了始祖犯罪後,「罪」與「死」入了世界,由生福變為死禍(創 3-4)章。 |
- | (利 12)章不是指那生育的女人犯了何罪,而是她的生育是由交合而來,而交合的人是在罪中,是帶肉體的人,故生育乃是由罪的肉體生出的,就是肉體,也必是成為罪的身體。這既非由靈(神)所生,故皆在罪權下,而有死亡之虞,參見(羅 | + | (利 12)章不是指那生育的女人犯了何罪,而是她的生育是由交合而來,而交合的人是在罪中,是帶肉體的人,故生育乃是由罪的肉體生出的,就是肉體,也必是成為罪的身體。這既非由靈(神)所生,故皆在罪權下,而有死亡之虞,參見(羅 5)章下半。在亞當裡的人,皆被構成罪人,參見(羅 5:12)「在此情況下,眾人都犯了罪」,參考(羅 5: |
由(利 11-15)章得知,不潔的期限有: | 由(利 11-15)章得知,不潔的期限有: | ||
行 395: | 行 395: | ||
* 1天:接觸動物死屍、接觸漏症患者等; | * 1天:接觸動物死屍、接觸漏症患者等; | ||
* 7天:女人月經; | * 7天:女人月經; | ||
- | * 40/80天:女人生育(利 12), | + | * 40/80天:女人生育(利 12 章), |
* 7天:皮膚病變之關鎖7天; | * 7天:皮膚病變之關鎖7天; | ||
* 不定期限:確定感染嚴重皮膚病,逐出營外,不知何時中斷之隔離期。患漏症期間亦持續不潔。 | * 不定期限:確定感染嚴重皮膚病,逐出營外,不知何時中斷之隔離期。患漏症期間亦持續不潔。 | ||
- | 1天及7天的不潔,不必獻祭贖罪,但超過7天之生育、皮膚病及漏症,則皆要獻祭後方得潔淨。不像1天及7天的不潔,只要用水洗衣洗身即可。獻上火祭乃是因著主的血、及神的靈的潔淨功能,使人得以“洗淨、成聖、稱義”(林前 | + | 1天及7天的不潔,不必獻祭贖罪,但超過7天之生育、皮膚病及漏症,則皆要獻祭後方得潔淨。不像1天及7天的不潔,只要用水洗衣洗身即可。獻上火祭乃是因著主的血、及神的靈的潔淨功能,使人得以「洗淨、成聖、稱義」(林前 6: |
==== (利 13:9-44) ==== | ==== (利 13:9-44) ==== | ||
行 409: | 行 409: | ||
=== 「衣服要撕裂」「蓬頭散髮」 === | === 「衣服要撕裂」「蓬頭散髮」 === | ||
- | 這表示人要為此罪而哀慟、羞愧,參見(利 10: | + | 這表示人要為此罪而哀慟、羞愧,參見(利 10: |
- | 後一句直譯為“他的頭要散開(髮)”。《TWOT》指“剪髮”(利 10:6; 13:45; 21: | + | 後一句直譯為「他的頭要散開(髮)」。《TWOT》指「剪髮」(利 10:6; 13:45; 21: |
- | === 「蒙著上唇,喊叫不潔」 === | + | === 「蒙著上脣,喊叫不潔」 === |
- | 若蒙上唇,卻又喊叫,實在矛盾。原文「上唇」非陰性的“唇”,而是陽性的“鬍鬚”《原文字典》,或是“鬢”《TWOT》。於(結 | + | 若蒙上脣,卻又喊叫,實在矛盾。原文「上脣」非陰性的「脣」,而是陽性的「鬍鬚」《原文字典》,或是「鬢」《TWOT》。於(結 24:17, 22; 彌 3: |
=== 「就要獨居營外」 === | === 「就要獨居營外」 === | ||
- | 原文直譯為“他將獨居 由營到外 從他的居所”。他的居所就是他的帳棚,是在營中(利 14: | + | 原文直譯為「他將獨居 由營到外 從他的居所」。他的居所就是他的帳棚,是在營中(利 14: |
==== (利 13:47-58) ==== | ==== (利 13:47-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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