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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ev:lev_c0v0_c0v0_20241109 [2024/11/05 20:46 -0600 Tue. (5 個月前)] lyxcommentary:lev:lev_c0v0_c0v0_20241109 [2024/11/08 21:37 -0600 Fri. (5 個月前)] (目前版本) wcm
行 2: 行 2: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41030; 講論日期:20241109; 編修:WCM。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41030; 講論日期:20241109; 編修:WCM。
 +
 +===== 前言 =====
 +
 +祭司是為人執行祭儀,有「不為了罪的祭儀」、及「為了罪的祭儀」兩大類。 以「為了罪的祭儀」的內容更多。
 +
 +「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是為著罪而痛悔。祭司是為了犯了罪的人,使其恢復「無虧的良心」。
 +
 +祭司執行祭儀,不能因著百姓痛悔之心,而流露出自己的情感、軟弱。對於大祭司有更高的要求,即使對於至親的人之死亡,也不能流露出自己的情感、軟弱。
 +
 +因此,從外人看來,祭司看似是無情的、剛強的。他必須要勝過他內在的情感激動,必須要非常的理智。
 +
 +祭司要能知道來獻祭者的軟弱不足,他不是向人安慰,而是將人的不足提交到神面前,求神幫助。
 +
 +因此,祭司在常人眼中是剛強完美的人,但在神前卻又是極其軟弱的人。
  
 ===== 壹、《利未記》中關乎祭司記載的次序和意義 ===== ===== 壹、《利未記》中關乎祭司記載的次序和意義 =====
行 12: 行 26:
  
   * 五祭的記載次序,(利 6-7 章)不同於(利 1-5 章)的記載次序,特別在每一種祭的開首語,都以「這是那⋯⋯的律法」同一格式記載。   * 五祭的記載次序,(利 6-7 章)不同於(利 1-5 章)的記載次序,特別在每一種祭的開首語,都以「這是那⋯⋯的律法」同一格式記載。
 +  * 本段的平安祭置於最後,但先前是置於第三位。
  
-=== B、每一種祭儀都添加了個別不同的要求,作為強調諸祭的特殊意涵 ===+=== B、每一種祭儀都添加了個別不同的、對祭司的要求,作為強調諸祭的特殊意涵 ===
  
 == a、燔祭 == == a、燔祭 ==
行 28: 行 43:
   * 瓦器烹煮過要打碎;   * 瓦器烹煮過要打碎;
   * 銅器烹煮過要用水洗淨。   * 銅器烹煮過要用水洗淨。
 +  * 祭物都要完全處理掉,不能遺留,意味著罪的完全清除。
  
 == d、愆祭 == == d、愆祭 ==
行 41: 行 57:
 === C、祭司當得的份,所得的賞報是神命定的福份 === === C、祭司當得的份,所得的賞報是神命定的福份 ===
  
-  * 祭司當得的份,經文用「永遠的律例(H2706 和 H2708)」來表達。+  * 祭司當得的份,經文用「永遠的律例(H2706 和 H2708)」來表達,表示不僅是今世,也包括未來
   * (利 6:18, 22; 7:34, 36)意指祭司得賞報是神命定的福份。   * (利 6:18, 22; 7:34, 36)意指祭司得賞報是神命定的福份。
  
行 52: 行 68:
 == b、素祭 == == b、素祭 ==
  
-  * 亞倫受膏抹所獻素祭要全燒獻,不可吃。+  * 亞倫受膏抹所獻素祭要全燒獻,不可吃。
  
 == c、罪祭 == == c、罪祭 ==
  
-  * 凡血帶進會幕贖罪的,肉不可吃,要用火焚燒。+  * 凡血帶進會幕贖罪的罪祭,肉不可吃,要用火焚燒。 
 +    * 這包括「為著祭司贖罪」、「為著會眾贖罪」兩種罪祭,肉不可吃
  
 == d、愆祭 == == d、愆祭 ==
行 87: 行 104:
   * (利 8-9 章)都按(出 29 章)立祭司所需的儀式重覆記載,亞倫和其眾子也行事如儀,完全遵照雅威吩咐而行。   * (利 8-9 章)都按(出 29 章)立祭司所需的儀式重覆記載,亞倫和其眾子也行事如儀,完全遵照雅威吩咐而行。
   * 經文至此作一總結,按立亞倫為祭司,雅威榮光向眾民顯現,有火從雅威而來,燒盡燔祭與脂油。此為立祭司的正面結果。   * 經文至此作一總結,按立亞倫為祭司,雅威榮光向眾民顯現,有火從雅威而來,燒盡燔祭與脂油。此為立祭司的正面結果。
-  * 但是(利 10 章)負面事蹟突然出現,亞倫二子獻凡火造成惡果,雅威禁止亞倫為二子哀傷,此其一。+  * 但是(利 10 章)負面事蹟突然出現,亞倫二子獻凡火(非取自祭壇之火),造成惡果,雅威禁止亞倫為二子哀傷,此其一。
   * 後記亞倫入會幕時的特殊條款:「禁喝酒」,此其二。   * 後記亞倫入會幕時的特殊條款:「禁喝酒」,此其二。
-  * 最後提到祭司食用聖物條例,但卻發生了亞倫將聖物焚燒而未食用,造成摩西大怒而責備。但亞倫提出了關於神的聖物,他為何改變處置方式的背後原因,對此摩西以為美,此其三。+  * 最後提到祭司食用聖物條例,但卻發生了亞倫將聖物焚燒而未食用,造成摩西大怒而責備(利 10:16-18)。但亞倫提出了關於神的聖物,他為何改變處置方式的背後原因,對此摩西以為美,此其三。
  
 == b、經文強調內容的背後意涵 == == b、經文強調內容的背後意涵 ==
  
   * 立祭司是神的美好旨意,能成就此事,神以榮光和火的出現,來表達神的贊許,因著神人之間的中保成為彼此交通的樞紐,其間的通路不再被罪阻隔了。基督正是此通路的應驗者(來 10:20)。   * 立祭司是神的美好旨意,能成就此事,神以榮光和火的出現,來表達神的贊許,因著神人之間的中保成為彼此交通的樞紐,其間的通路不再被罪阻隔了。基督正是此通路的應驗者(來 10:20)。
-  * 但是立人為祭司,祭司就必然存有無力與無益的問題(來 7:18),亞倫二子的問題就浮現此事實。+  * 但是立人為祭司,祭司就必然存有無力與無益的問題(來 7:18),亞倫二子的問題就浮現此事實。 
 +  * 但是立人為祭司,祭司條例就必然存有無力與無益的問題,(來 7:18)「先前的命令因著它本身的無力和無益緣故」,亞倫二子的問題就浮現此事實。祭司條例只能規範祭司的行動,卻無法給予祭司克服肉體的力量的管道。 
 +    * 補充說明:新約福音,教導人勝過肉體的方法,是需要人得了聖靈而倚靠聖靈、有在聖靈裏的禱告,以及人對於神話語的信心、願意完全的順服神的話語,方能得著力量,得以克服勝過肉體。」
   * 其次,人的悲歡是常態,但作為祭司者,卻需隔除此人性的流露,唯以雅威神的旨意為考量,因此(利 21-22 章)再提特殊條款,但也表明神要的祭司,只有如麥基洗德般的祭司才能勝任,此即基督耶穌何以能成為天上大祭司的因素。   * 其次,人的悲歡是常態,但作為祭司者,卻需隔除此人性的流露,唯以雅威神的旨意為考量,因此(利 21-22 章)再提特殊條款,但也表明神要的祭司,只有如麥基洗德般的祭司才能勝任,此即基督耶穌何以能成為天上大祭司的因素。
-  * 其三,神的律例會因人的因素而被更替,正如(來 9:10)「基於食物、飲品、洗,為屬肉條例,安置到改革時期為止。」新約的制定也出於人的肉體因素而設立,並非神律有所不足,而是要給人有一條達到神完美要求的道路。+  * 其三,神的律例會因人的因素而被更替,正如(來 9:10)「基於食物、飲品、洗,為屬肉條例,安置到改革時期為止。」新約的制定是為能克制人的肉體因素而設立,並非神有所不足,而是要給人有一條達到神完美要求的道路。
  
 ==== 3、(利 16 章)亞倫在贖罪日的職責 ==== ==== 3、(利 16 章)亞倫在贖罪日的職責 ====
行 113: 行 132:
  
   * 亞倫要先為自己穿聖服,為自己蔽罪(贖罪),在神面前是無罪者與分別(聖別)者。   * 亞倫要先為自己穿聖服,為自己蔽罪(贖罪),在神面前是無罪者與分別(聖別)者。
 +
 +補充說明:
 +
 +  * 耶穌基督沒有罪,方能為我們贖罪:
 +    * (林後 5:21)祂使那不曾驗識罪的,為我們成了罪,為使我們可以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    * (來 4:15)因為我們持續擁有一位大祭司,不是不能去對我們的諸軟弱表示同情,而是他在所有方面按著相同樣子早已受試探,而沒有罪。
  
 == d、(利 16:7-22)他要藉由行動預表帶來復活 == == d、(利 16:7-22)他要藉由行動預表帶來復活 ==
行 172: 行 197:
  
   * A、(利 8:10-12)膏油成聖。   * A、(利 8:10-12)膏油成聖。
 +    * 耶穌基督受聖靈膏抹,方能成為屬靈的大祭司
   * B、(利 8:15)壇也潔淨成聖。   * B、(利 8:15)壇也潔淨成聖。
   * C、(利 8:30)衣服也成聖。   * C、(利 8:30)衣服也成聖。
行 178: 行 204:
 ===== 貳、《摩西五經》中祭司身份的演變 ===== ===== 貳、《摩西五經》中祭司身份的演變 =====
  
-執行獻祭者,未以祭司稱之。+期,獻祭的執行者,未以祭司稱之。只有特定的執行者,方稱之為祭司
  
 ==== 1、該隱與亞伯 ==== ==== 1、該隱與亞伯 ====
行 196: 行 222:
 他祭司職事的顯示: 他祭司職事的顯示:
  
-  * A、(創 14:18)帶來餅與酒,意指慰爭戰者。+  * A、(創 14:18)帶來餅與酒,意指慰爭戰者。
   * B、(創 14:19)祝福那使人得脫離奴役者。   * B、(創 14:19)祝福那使人得脫離奴役者。
-  * C、(創 14:19-20)啟示神的作為:天與地的買贖並交付仇敵在手中的。 +  * C、(創 14:19-20)啟示神的作為:雅威神是「天與地的買贖者,並交付仇敵在手中的。 
-    祭司的職任:安慰、祝福(審判)、啟示(教導與頌讚)+ 
 +由以上三點得知,祭司的職任包括以下三方面 
 + 
 +  * 慰勞(使勞苦者得鼓勵)(註:慰勞不是對犯罪者的安慰 
 +  * 祝福(代禱、審判)、 
 +  * 啟示(教導與頌讚)
  
 ==== 5、第二次稱為祭司:埃及安城祭司波提非拉(創 41:45, 50; 46:20) ==== ==== 5、第二次稱為祭司:埃及安城祭司波提非拉(創 41:45, 50; 46:20) ====
行 221: 行 252:
   * 祭司的職任是神按祂旨意能否被執行而設立。   * 祭司的職任是神按祂旨意能否被執行而設立。
   * 亞倫體系的祭司雖被神設立而存在,但正如選民可因其背叛而遷移給萬民,不再由以色列人獨佔,祭司的職份的實質執行,也不再由亞倫體系獨佔。(神終止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當是由此而發的因素之一),參見(結 44:10-13; 何 4:4-7)「利未人職分更替」。   * 亞倫體系的祭司雖被神設立而存在,但正如選民可因其背叛而遷移給萬民,不再由以色列人獨佔,祭司的職份的實質執行,也不再由亞倫體系獨佔。(神終止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當是由此而發的因素之一),參見(結 44:10-13; 何 4:4-7)「利未人職分更替」。
 +  * 保羅為著福音,為著外邦人的供獻,而成為神所用的祭司。
  
 ===== 參、新約職事的特徵:祭司職任的應用 ===== ===== 參、新約職事的特徵:祭司職任的應用 =====
行 236: 行 268:
  
   * (保羅)作神福音的祭司(G2418),使外邦人的祭物成為可接納的(羅 15:16)。   * (保羅)作神福音的祭司(G2418),使外邦人的祭物成為可接納的(羅 15:16)。
 +    * 補充說明:保羅是猶太人,他成為祭司,將外邦人的祭物獻上給神。
  
 === B、耶穌基督 === === B、耶穌基督 ===
行 244: 行 277:
  
   * 聖別的祭司體系、祭司體系的國度(G2406)(彼前 2:5, 9)。   * 聖別的祭司體系、祭司體系的國度(G2406)(彼前 2:5, 9)。
 +  * 補充說明:
 +    * 《彼得前書》的受信對象是猶太人,因此這是針對猶太人而言,是他們才有資格成為祭司。因此,不可隨意將外邦人的地位視為與猶太人同等。
 +    * 律法、福音、救恩,是源自於被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猶太人),而外邦人是因猶太人而蒙恩,因此在地位上本就低於猶太人。但是馬丁路德卻不顧這點,認為外邦人也能作祭司。
 +    * (賽 61:5-6)有外邦人與以色列人的分別
 +      * (賽 61:5)那時、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作你們耕種田地的、修理葡萄園的。
 +      * (賽 61:6)你們倒要稱為 雅威的祭司.人必稱你們為我們 神的僕役.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因得他們的榮耀自誇。
 +    * 會認為外邦人可以任祭司的說法,可能出自於對(賽 66:21)之看法:
 +      * (賽 66:21) 雅威說、我也必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
 +      * ——此處的「人」是指那種人?有可能是外邦人嗎?
  
 === D、首先復活者 === === D、首先復活者 ===
  
-  * 為耶穌的見證和神的話語被殺者,並且沒拜過獸與像,且沒受過印記在額上和手上者,首先復活是神與基督的祭司們(啟 20:4-6),參見(啟 1:6; 5:10)。+  * 為耶穌的見證和神的話語被殺者,並且沒拜過獸與像,且沒受過印記在額上和手上者,首先復活神與基督的祭司們(啟 20:4-6),參見(啟 1:6; 5:10)。
  
 ==== 3、祭司職任的更改理由 ==== ==== 3、祭司職任的更改理由 ====
行 261: 行 303:
   * (林前 10:28)「外邦人獻給偶像的物,為著那告知者和那良心,不要吃。」   * (林前 10:28)「外邦人獻給偶像的物,為著那告知者和那良心,不要吃。」
     * 一般解經家大多將「良知」解為「是那告知者的良心」,而非被告者的。     * 一般解經家大多將「良知」解為「是那告知者的良心」,而非被告者的。
-  * 外邦祭司的祭祀,其果效未能改變神所明定之食物律法的法則,但參與其祭祀而共食之人,是與鬼相交,對此保羅禁戒之。+  * 外邦祭司的祭祀,其果效未能改變神所明定之食物律法的法則,因此並不是使潔淨的變成不潔淨的;但參與其祭祀而共食之人,是與鬼相交,對此保羅禁戒之。
  
 ==== 2、竊取聖物(G2416) ==== ==== 2、竊取聖物(G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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