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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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 [2024/05/10 09:52 -0500 Fri. (11 個月前)] – 建立 wcm | 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 [2024/05/14 23:11 -0500 Tue. (11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wc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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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聖經原文查經】約翰福音查經-59 文字版(約 12: | + | * [[htt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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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構分析(約 12: | ===== 結構分析(約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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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的那膀臂」是雅威主權的象徵。神透過耶穌的神蹟展示了祂自己。神採取主動,吸引以色列人歸向自己 | * 「主的那膀臂」是雅威主權的象徵。神透過耶穌的神蹟展示了祂自己。神採取主動,吸引以色列人歸向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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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 | * 本節來自(賽 53: | ||
+ | * Q:一般註釋者認為(賽 1-38 章)與(賽 39-66 章)是兩個作者,但(約)作者卻將之視為有因果關係? | ||
+ | * Q:一般而言,前方的經文是「因」,後方經文是「果」,然而(約)作者卻正好顛倒,將後方經文(賽 53: | ||
+ | * 因此(約)的作者之解讀,是罕見的,值得我們思考學習。 | ||
Joh 12:39 因這緣故,他們無能為力去相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 Joh 12:39 因這緣故,他們無能為力去相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 ||
行 50: | 行 56: | ||
* 在(約 12: | * 在(約 12: | ||
- | * Joh 12:40 「祂早已弄瞎他們的雙眼,又使他們的心剛硬了,免得他們用雙眼看見且用心理解了,就被回轉過來,而我將要醫治他們。」 | + | Joh 12:40 「祂早已弄瞎他們的雙眼,又使他們的心剛硬了,免得他們用雙眼看見且用心理解了,就被回轉過來,而我將要醫治他們。」 |
* 耶穌向他們提供諸多記號,他們仍然拒絕承認他是彌賽亞,問題在於他們眼瞎和內心出了問題 | * 耶穌向他們提供諸多記號,他們仍然拒絕承認他是彌賽亞,問題在於他們眼瞎和內心出了問題 | ||
行 57: | 行 63: | ||
* 那些持續拒絕聖經所說的彌賽亞就是耶穌的人。神會使那些人的心變得剛硬。 | * 那些持續拒絕聖經所說的彌賽亞就是耶穌的人。神會使那些人的心變得剛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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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 | * 本節來自(賽 6:10) | ||
Joh 12:41 以賽亞說了這些話,因為他看見了他的那榮光,而講論關乎他的事。 | Joh 12:41 以賽亞說了這些話,因為他看見了他的那榮光,而講論關乎他的事。 | ||
* **Q: 有人認為「以賽亞說了這些話」指的是《以賽亞書》6: | * **Q: 有人認為「以賽亞說了這些話」指的是《以賽亞書》6: | ||
+ | |||
+ | * **[討論]** | ||
+ | * (賽 6: | ||
+ | * 耶穌被稱作是「神的話」和「光」,因此以下相比較之: | ||
+ | * 「光」原文意思是「內在思想意念的向外延伸發出」,從人的理解上,偏向於「視覺上的光芒」; | ||
+ | * 「話(道)」的意思是「內在思想意念的向外表達」,從人的理解上,偏向於「聽覺上的聲音」,兩者意義相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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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從來沒有見過那神(父)」** | ||
+ | * 摩西、以賽亞等先知,所見的都只是神所差的使者。 | ||
Joh 12:42 儘管如此,從那些官長中還是有許多人相信歸於他,但是因著那些法利賽人緣故,不曾承認,免得他們成為逐出會堂者。 | Joh 12:42 儘管如此,從那些官長中還是有許多人相信歸於他,但是因著那些法利賽人緣故,不曾承認,免得他們成為逐出會堂者。 | ||
行 70: | 行 88: | ||
* 官長雖然沒有公開對抗耶穌;另一方面,他們不是擁有耶穌基督信心的人,他們的信只是暫時,當要為信仰付出代價時就會跌倒。 | * 官長雖然沒有公開對抗耶穌;另一方面,他們不是擁有耶穌基督信心的人,他們的信只是暫時,當要為信仰付出代價時就會跌倒。 | ||
+ | |||
+ | * **[討論]** | ||
+ | * 起初有許多「暗暗作門徒」的官長,例如尼哥底母、為埋葬耶穌的約瑟。 | ||
+ | * **心裏相信,其實是不夠的,最終必須要用行動證明他的信。** | ||
+ | * **(約)作者強調「真認識,就必真遵行」,用以反駁希臘羅馬哲學思想「偏重內心思想相信、輕忽外在實際行動表現」,如(約 8: | ||
+ | * Joh 8:55 |而你們從未驗知祂,然而我早已知道祂。倘若我也說:『我從未知道祂。』我將是像你們一樣是一個說謊的,但是我早已知道他,且我一直遵守祂的那話語。 | ||
+ | |||
+ | * **「一信得救、永遠得救」派,就是現今的「基督教希臘羅馬哲學思想」,只重內心相信,否認行為須遵行神的律法,他們斷章取義(約壹 1: | ||
+ | * 1Jo 1:9 | ||
+ | * 他們忽略前提(約壹 1: | ||
+ | * 1Jo 1:7 | ||
+ | * 「在光明中行」:就是不犯罪,有采行為。 | ||
Joh 12:43 因為他們愛人的榮光,過於愛神的榮光。 | Joh 12:43 因為他們愛人的榮光,過於愛神的榮光。 | ||
行 80: | 行 110: | ||
* 這裡耶穌的「喊叫」與(約 12: | * 這裡耶穌的「喊叫」與(約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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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 | * 本節於(約 13: | ||
+ | * Joh 13:20 | ||
+ | * **如果(約 12: | ||
+ | * **三位一體論,不能通過本節的邏輯思路** | ||
+ | * 如果是三位一體,就不應該是「不是相信歸於我,乃是歸於那差我來者」,因這不合乎「一體」的觀念。 | ||
Joh 12:45 而那持續注視我的人,他持續注視那差我來者。 | Joh 12:45 而那持續注視我的人,他持續注視那差我來者。 | ||
行 98: | 行 135: | ||
* (約 12: | * (約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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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 | * 「遵守」,「看守」(羅 2:26; 加 6: | ||
+ | * 對希伯來文 H8104 שָׁמַר <音譯> shamar「投以極大關注」,例如牧羊人看守羊群、看守財物不容失去。 | ||
+ | * 主第一的來,是要打敗罪,是要給這世界一個機會,世人的罪可以被擔當;但第二次來,就不是為了擔罪,是要審判那犯罪者。 | ||
+ | * Heb 9: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 ||
+ | * 「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是指「不是為了擔當人的罪」。但之後仍然是要「審判」。 | ||
Joh 12:48 那持續拒絕我而持續不領受我的那些話的人,他一直有審判他的人。我所講明過的那話語,它將在那末後的日子審判他。 | Joh 12:48 那持續拒絕我而持續不領受我的那些話的人,他一直有審判他的人。我所講明過的那話語,它將在那末後的日子審判他。 |
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1715352775.txt.gz · 上一次變更: 2024/05/10 09:52 -0500 Fri. (11 個月前) 由 w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