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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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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 [2024/05/10 09:52 -0500 Fri. (11 個月前)] – 建立 wcmcommentary:joh:joh_c12v37_c12v50_20240511 [2024/05/14 23:11 -0500 Tue. (11 個月前)] (目前版本) w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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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影片資源 ===== ===== 影片資源 =====
  
-  * [[|【聖經原文查經】約翰福音查經-59 文字版(約 12:37-50)|經文結構分段、問題探討|2024.05.11]] +  * [[https://youtu.be/6KTdfFHehKE&list=PLy4QG5GOmPruMYRR7vbcI_IGpWxtTmVPq|【聖經原文查經】約翰福音查經-59 文字版(約 12:37-50)|經文結構分段、問題探討|2024.05.11]] 
-  * 《約翰福音》查經影片播放清單 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y4QG5GOmPruMYRR7vbcI_IGpWxtTmVPq+  * [[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y4QG5GOmPruMYRR7vbcI_IGpWxtTmVPq|《約翰福音》查經影片播放清單 ]]
  
 ===== 結構分析(約 12:37-41)人們的不信 ===== ===== 結構分析(約 12:37-41)人們的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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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的那膀臂」是雅威主權的象徵。神透過耶穌的神蹟展示了祂自己。神採取主動,吸引以色列人歸向自己   * 「主的那膀臂」是雅威主權的象徵。神透過耶穌的神蹟展示了祂自己。神採取主動,吸引以色列人歸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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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本節來自(賽 53:1),而(約 12:40)來自(賽 6:10),因此有以下問題。
 +  * Q:一般註釋者認為(賽 1-38 章)與(賽 39-66 章)是兩個作者,但(約)作者卻將之視為有因果關係?
 +  * Q:一般而言,前方的經文是「因」,後方經文是「果」,然而(約)作者卻正好顛倒,將後方經文(賽 53:1)視為「因」,而前方經文(賽 6:10)視為「果」?
 +  * 因此(約)的作者之解讀,是罕見的,值得我們思考學習。
  
 Joh 12:39 因這緣故,他們無能為力去相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Joh 12:39 因這緣故,他們無能為力去相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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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約 12:3)中,猶太人不相信;在這裡,經文重複強調他們不能相信。   * 在(約 12:3)中,猶太人不相信;在這裡,經文重複強調他們不能相信。
  
-  * Joh 12:40 「祂早已弄瞎他們的雙眼,又使他們的心剛硬了,免得他們用雙眼看見且用心理解了,就被回轉過來,而我將要醫治他們。」+Joh 12:40  「祂早已弄瞎他們的雙眼,又使他們的心剛硬了,免得他們用雙眼看見且用心理解了,就被回轉過來,而我將要醫治他們。」
  
   * 耶穌向他們提供諸多記號,他們仍然拒絕承認他是彌賽亞,問題在於他們眼瞎和內心出了問題   * 耶穌向他們提供諸多記號,他們仍然拒絕承認他是彌賽亞,問題在於他們眼瞎和內心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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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些持續拒絕聖經所說的彌賽亞就是耶穌的人。神會使那些人的心變得剛硬。   * 那些持續拒絕聖經所說的彌賽亞就是耶穌的人。神會使那些人的心變得剛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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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本節來自(賽 6:10)
  
 Joh 12:41 以賽亞說了這些話,因為他看見了他的那榮光,而講論關乎他的事。 Joh 12:41 以賽亞說了這些話,因為他看見了他的那榮光,而講論關乎他的事。
  
   * **Q: 有人認為「以賽亞說了這些話」指的是《以賽亞書》6:3,當時以賽亞看見了雅威的榮耀;而經文所指「他的那榮光」是耶穌的榮光(約 1:14 ),因此這是耶穌等同雅威的另一個證據?**   * **Q: 有人認為「以賽亞說了這些話」指的是《以賽亞書》6:3,當時以賽亞看見了雅威的榮耀;而經文所指「他的那榮光」是耶穌的榮光(約 1:14 ),因此這是耶穌等同雅威的另一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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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賽 6:3)是先知看見「雅威的榮光」;(賽 12:35)「那光」是指「耶穌的榮光」。父的榮光,是由子的榮光來彰顯出來,但不能因此就說「子就是父」。同樣的模式,也適用於「權柄、能力」。
 +  * 耶穌被稱作是「神的話」和「光」,因此以下相比較之:
 +    * 「光」原文意思是「內在思想意念的向外延伸發出」,從人的理解上,偏向於「視覺上的光芒」;
 +    * 「話(道)」的意思是「內在思想意念的向外表達」,從人的理解上,偏向於「聽覺上的聲音」,兩者意義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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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從來沒有見過那神(父)」**
 +    * 摩西、以賽亞等先知,所見的都只是神所差的使者。
  
 Joh 12:42 儘管如此,從那些官長中還是有許多人相信歸於他,但是因著那些法利賽人緣故,不曾承認,免得他們成為逐出會堂者。 Joh 12:42 儘管如此,從那些官長中還是有許多人相信歸於他,但是因著那些法利賽人緣故,不曾承認,免得他們成為逐出會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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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長雖然沒有公開對抗耶穌;另一方面,他們不是擁有耶穌基督信心的人,他們的信只是暫時,當要為信仰付出代價時就會跌倒。   * 官長雖然沒有公開對抗耶穌;另一方面,他們不是擁有耶穌基督信心的人,他們的信只是暫時,當要為信仰付出代價時就會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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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起初有許多「暗暗作門徒」的官長,例如尼哥底母、為埋葬耶穌的約瑟。
 +  * **心裏相信,其實是不夠的,最終必須要用行動證明他的信。**
 +  * **(約)作者強調「真認識,就必真遵行」,用以反駁希臘羅馬哲學思想「偏重內心思想相信、輕忽外在實際行動表現」,如(約 8:55)主所言。**
 +    * Joh 8:55    |而你們從未驗知祂,然而我早已知道祂。倘若我也說:『我從未知道祂。』我將是像你們一樣是一個說謊的,但是我早已知道他,且我一直遵守祂的那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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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信得救、永遠得救」派,就是現今的「基督教希臘羅馬哲學思想」,只重內心相信,否認行為須遵行神的律法,他們斷章取義(約壹 1:9),用以支持其謬論。**
 +    * 1Jo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 他們忽略前提(約壹 1:6-10)的 5 個假設語氣,是環環相扣,後者解釋前者,逐次說明,直到最後又回到開頭。
 +    * 1Jo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    * 「在光明中行」:就是不犯罪,有采行為。
  
 Joh 12:43 因為他們愛人的榮光,過於愛神的榮光。 Joh 12:43 因為他們愛人的榮光,過於愛神的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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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裡耶穌的「喊叫」與(約 12:13)中群眾的「呼喊」作對比   * 這裡耶穌的「喊叫」與(約 12:13)中群眾的「呼喊」作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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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本節於(約 13:20)重述:
 +    * Joh 13:20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那持續接納我所差遣者的人,他是持續接納我,然而那持續接納我的人,是持續接納那差我來的。」
 +    * **如果(約 12:44)成為「三位一體」的論據,那麼(約 13:20)更應該成為「四位一體」的論據了!**
 +  * **三位一體論,不能通過本節的邏輯思路**
 +    * 如果是三位一體,就不應該是「不是相信歸於我,乃是歸於那差我來者」,因這不合乎「一體」的觀念。
  
 Joh 12:45 而那持續注視我的人,他持續注視那差我來者。 Joh 12:45 而那持續注視我的人,他持續注視那差我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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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 12:13)中的群眾大聲喊叫「和散那」(意為我求你來拯救)。與這節中,耶穌說:「我來本不是為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作對比。只是耶穌與群眾對「拯救」的理解有所不同   * (約 12:13)中的群眾大聲喊叫「和散那」(意為我求你來拯救)。與這節中,耶穌說:「我來本不是為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作對比。只是耶穌與群眾對「拯救」的理解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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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遵守」,「看守」(羅 2:26; 加 6:13)「遵守律法」。
 +    * 對希伯來文 H8104  שָׁמַר <音譯> shamar「投以極大關注」,例如牧羊人看守羊群、看守財物不容失去。
 +  * 主第一的來,是要打敗罪,是要給這世界一個機會,世人的罪可以被擔當;但第二次來,就不是為了擔罪,是要審判那犯罪者。
 +    * Heb 9: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    * 「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是指「不是為了擔當人的罪」。但之後仍然是要「審判」。
  
 Joh 12:48 那持續拒絕我而持續不領受我的那些話的人,他一直有審判他的人。我所講明過的那話語,它將在那末後的日子審判他。 Joh 12:48 那持續拒絕我而持續不領受我的那些話的人,他一直有審判他的人。我所講明過的那話語,它將在那末後的日子審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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