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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job:job_c3v1_c5v27_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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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job:job_c3v1_c5v27_20250222 [2025/02/19 05:03 -0600 Wed. (8 週前)] – [參、如何判別以利法的論述是否為唯一真理] lyxcommentary:job:job_c3v1_c5v27_20250222 [2025/02/21 20:27 -0600 Fri. (8 週前)] (目前版本) wcm
行 12: 行 12:
  
 ===== 貳、咒詛出生時的白晝與黑夜(伯 3:3-9)〔生命是難以忍受的〕 ===== ===== 貳、咒詛出生時的白晝與黑夜(伯 3:3-9)〔生命是難以忍受的〕 =====
 +
 +==== (伯 3:3-9)經文結構 ====
 +
 +  * A、(伯 3:3)序言:生辰日滅沒吧 
 +    * B、(伯 3:4-5)願白晝消失
 +    * B’、(伯 3:6-8)願黑夜受咒詛
 +  * A’、(伯 3:9)結語:願它黎明的星宿變暗,不得見到早晨的眼皮
  
   * 1、(伯 3:3-5)願白晝消失。   * 1、(伯 3:3-5)願白晝消失。
行 31: 行 38:
 註:約伯的辯論證明,他比朋友有義,但並非他一切的辯證都是正確的。神回答: 註:約伯的辯論證明,他比朋友有義,但並非他一切的辯證都是正確的。神回答:
 死亡的門曾向你顯露,死蔭的門你曾見過嗎?(伯 38:17),可見約伯所見是有限的,或是只是他自己推想的。 死亡的門曾向你顯露,死蔭的門你曾見過嗎?(伯 38:17),可見約伯所見是有限的,或是只是他自己推想的。
 +
 ===== 肆、為何這一切事會發生?(伯 3:20-26)〔生命無益於陷入苦難者〕 ===== ===== 肆、為何這一切事會發生?(伯 3:20-26)〔生命無益於陷入苦難者〕 =====
  
行 136: 行 144:
 ==== 2、神必救助祂所管教的對象嗎?論(伯 5:17-26) ==== ==== 2、神必救助祂所管教的對象嗎?論(伯 5:17-26) ====
  
-=== A、 ===+=== A、以利法的觀點 ===
  
   * a、以利法基本論點是按(利 26:3-10)「遵命者之福」延伸而來。   * a、以利法基本論點是按(利 26:3-10)「遵命者之福」延伸而來。
行 151: 行 159:
 === C、個人觀點 === === C、個人觀點 ===
  
-  * a、以利法的論點並非全然錯誤,只是不完全,不能視之為無價值的。舊約也非沒有魔鬼、那惡者的話題,只是有些隱誨啟示,不能說以前的人沒有撒但的觀點。 +==== a、以利法的論點並非全然錯誤,只是不完全 ==== 
-  b、舊約經文對死後的報應,並非全然沒有啟示,否則耶穌就沒有依據可以去反駁撒都該人所持「沒有復活」一說。 + 
-    * (王上 21 章)「拿伯受害」,神未在今生救拔他,也未立即報應亞哈王,而是透過以利亞宣告神的刑罰預言。 +  * 以利法的論點並非全然錯誤,只是不完全,不能視之為無價值的。 
-    * 這些都是提醒讀者,報應不只是在今世,神審判的時間是不受人所預期或限定的。 +  * 舊約也非沒有魔鬼、那惡者的話題,只是有些隱誨啟示,不能說以前的人沒有撒但的觀點。 
-  c、新約經文認為,神的審判不只在末後時期,也在今世,也可以是即時的,如(徒 5 章)「亞拿尼亞夫婦」、(徒 12 章)「希律王」,都是即時審判。 + 
-  d、苦難對堅信者是必然的,而非會消失的,反而對那虛偽的信徒,才會逃避苦難。 +==== b、舊約經文有啟示「死後的報應」 ==== 
-    * 苦難不是邪惡,而是與堅信者有益,既是考驗,也是讓人反省的機制,因人都帶著肉體,就必須經歷肉體的苦難,且要勝過。 + 
-  e、神是否會及時救助所管教的對象? +  * 舊約經文對死後的報應,並非全然沒有啟示,否則耶穌就沒有依據可以去反駁撒都該人所持「沒有復活」一說。 
-    * 按《新舊約全書》所記載的,可能在現世、即時的救拔,也可能是末後的永生回報,其中的機制是屬神的權柄。 +  * (王上 21 章)「拿伯受害」,神未在今生救拔他,也未立即報應亞哈王,而是透過以利亞宣告神的刑罰預言。 
-    * 約伯本身是現世報,拉撒路則是死後回報(路 16 章),但不能依此限定舊約必是現世報,新約必是末世報。+  * 這些都是提醒讀者,報應不只是在今世,神審判的時間是不受人所預期或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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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新約經文認為,神的審判有今世的,也有末後的 ==== 
 + 
 +  * 新約經文認為,神的審判不只在末後時期,也在今世,也可以是即時的,如(徒 5 章)「亞拿尼亞夫婦」、(徒 12 章)「希律王」,都是即時審判。 
 + 
 +==== d、苦難與信心 ==== 
 + 
 +  * 苦難對堅信者是必然的,而非會消失的,反而對那虛偽的信徒,才會逃避苦難。 
 +  * 苦難不是邪惡,而是與堅信者有益,既是考驗,也是讓人反省的機制,因人都帶著肉體,就必須經歷肉體的苦難,且要勝過。 
 + 
 +==== e、神是否會及時救助所管教的對象? ==== 
 + 
 +  * 按《新舊約全書》所記載的,可能在現世、即時的救拔,也可能是末後的永生回報,其中的機制是屬神的權柄。 
 +  * 約伯本身是現世報,拉撒路則是死後回報(路 16 章),但不能依此限定舊約必是現世報,新約必是末世報。
  
 ==== 二、如何看待新約保羅引用(伯 5:13a)句子,而評斷以利法的言論? ==== ==== 二、如何看待新約保羅引用(伯 5:13a)句子,而評斷以利法的言論? ====
行 183: 行 205:
   * B、雖然以利法的理論依據是眾先知和使徒所佐證的,但並不能因此證明他對約伯的判斷是正確的。   * B、雖然以利法的理論依據是眾先知和使徒所佐證的,但並不能因此證明他對約伯的判斷是正確的。
     * 以利法認定「約伯是因犯罪而遭致受苦。」一事,是不正確的判斷。     * 以利法認定「約伯是因犯罪而遭致受苦。」一事,是不正確的判斷。
-    * 因此他的言論不僅不能安慰約伯,反而是定罪了約伯,因他未能指出約伯實際上犯了什麼罪,僅僅單從結去倒因,未免太過武斷!+    * 因此他的言論不僅不能安慰約伯,反而是定罪了約伯,因他未能指出約伯實際上犯了什麼罪,僅僅單是以果推因,未免太過武斷!
   * C、對於在苦難中的人,所期望的是能明白為何受苦的原因,並能找到幫助他去面對苦難的路。   * C、對於在苦難中的人,所期望的是能明白為何受苦的原因,並能找到幫助他去面對苦難的路。
     * 以利法認定約伯失去耐心(伯 4:2),只是自我煩惱,嫉妒他人平安(伯 5:2),他提出:只要約伯重視神的管教(伯 5:17),承認自己是卑微的,向神哀痛(伯 5:11),神終必營救他。     * 以利法認定約伯失去耐心(伯 4:2),只是自我煩惱,嫉妒他人平安(伯 5:2),他提出:只要約伯重視神的管教(伯 5:17),承認自己是卑微的,向神哀痛(伯 5:11),神終必營救他。
行 192: 行 214:
  
   * A、在理性思考上,   * A、在理性思考上,
-    * 以利法的推論是有所依據的,論神的公義也是正確的,但卻缺少屬靈爭戰的考量。+    * 以利法的推論是有所依據的,論神的公義也是正確的,但卻缺少屬靈爭戰的考量。毒瘡為大痲瘋的一種症兆,屬不潔淨的,在舊約中除約伯之外都是有罪的象徵,三位朋友以果推因是世人的常態,卻被眼見所欺騙了。在常例中有特殊情況,聖經的例子不是沒有,律法並未直接記明大痲瘋就是罪,人在依律判別時就不當犯自我為神定善惡的毛病。 
   * B、過度的主觀判斷,造成了誤會,反而傷了弟兄的心。   * B、過度的主觀判斷,造成了誤會,反而傷了弟兄的心。
     * 他沒有一句安慰的話,沒有打中約伯的疑難。     * 他沒有一句安慰的話,沒有打中約伯的疑難。
     * 他引用了自己的經歷,卻不適用於弟兄所面臨的經歷。     * 他引用了自己的經歷,卻不適用於弟兄所面臨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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