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gen:gen_c24v1_c24v28_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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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gen:gen_c24v1_c24v28_20240217 [2024/02/14 05:54 -0600 Wed. (14 個月前)] – [a、首先記載少女完成僕人禱告的第二個標記,及僕人的反應(創 24:22)。] lyx | commentary:gen:gen_c24v1_c24v28_20240217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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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22: | 行 22: | ||
* D’、(57-58)利百加願意隨僕人回去 | * D’、(57-58)利百加願意隨僕人回去 | ||
* C’、(59-61)他們祝福送走利百加,僕人帶走利百加 | * C’、(59-61)他們祝福送走利百加,僕人帶走利百加 | ||
- | * B’、(62-65)以撒與利百加相遇(完成誓約) | + | * B’、(62-65)以撒與利百加相遇(完成誓約) |
* A’、(66-67)以撒娶妻 | * A’、(66-67)以撒娶妻 | ||
行 48: | 行 48: | ||
* A、男人與男人對話。 | * A、男人與男人對話。 | ||
- | | + | |
* B’、男人與男人對話。 | * B’、男人與男人對話。 | ||
- | | + | |
- | ===== 三、(創 24: | + | ===== 三、(創 24: |
* A、(5-8)僕人說或許女人不願意去跟從我到這地 | * A、(5-8)僕人說或許女人不願意去跟從我到這地 | ||
行 64: | 行 64: | ||
* AA’:女方或男方各自是否同意這婚姻。 | * AA’:女方或男方各自是否同意這婚姻。 | ||
* BB’:驗證利百加是否是雅威的選擇。 | * BB’:驗證利百加是否是雅威的選擇。 | ||
- | * C:家族的批准與否。 | + | * C:家族的批准與否?需接受僕人的見證,方能締結婚約。 |
===== 貳、前言 ===== | ===== 貳、前言 ===== | ||
行 72: | 行 72: | ||
* A、透過對話呈現,神在過程中並未直接臨在或啟示,卻仍然掌控全局。 | * A、透過對話呈現,神在過程中並未直接臨在或啟示,卻仍然掌控全局。 | ||
* 「雅威、天地的主」(創 24:3, 7)轉變成「我主亞伯拉罕的神」(創 24:12, 27, 42, 48)。 | * 「雅威、天地的主」(創 24:3, 7)轉變成「我主亞伯拉罕的神」(創 24:12, 27, 42, 48)。 | ||
+ | * 由天地的創造掌控者轉換成與亞伯拉罕的立約神,祂就必須保守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應許成就。 | ||
+ | * 全章內容是按著此主題在展開與成全。雅威不再需要在幕前展示祂的能力,反是凸顯神所揀選的人呈現其信心的見證。 | ||
* B、比較(創 14 章)的故事,同樣是神未直接臨在,卻透過麥基洗德的說話,呈現神的掌控。 | * B、比較(創 14 章)的故事,同樣是神未直接臨在,卻透過麥基洗德的說話,呈現神的掌控。 | ||
行 84: | 行 86: | ||
* B、老僕人的信心,由他起誓、禱告、跪拜、見證等諸多行為而表現出來,這證顯了雅威信仰已深入亞伯拉罕所轄全體,而非只限亞伯拉罕夫妻而已。 | * B、老僕人的信心,由他起誓、禱告、跪拜、見證等諸多行為而表現出來,這證顯了雅威信仰已深入亞伯拉罕所轄全體,而非只限亞伯拉罕夫妻而已。 | ||
+ | * C、老僕人的智慧,由他每一次說話內容中呈現出來: | ||
+ | * a、(創 24: | ||
+ | * b、(創 24: | ||
+ | * c、(創 24: | ||
+ | * d、(創 24:54, 56)為要急於成就使命,不被它事延誤,勇敢直言勝過一切客套。 | ||
+ | |||
+ | * 經文敘事的說明: | ||
+ | * 經文敘事的主脈:亞伯拉罕事蹟; | ||
+ | * 經文敘事的支脈:羅得的事蹟、老僕人事蹟; | ||
+ | * 羅得是負面代表,老僕人是正面代表。 | ||
===== 三、由亞伯拉罕為故事起頭,到以撒出現、迎娶而結束 ===== | ===== 三、由亞伯拉罕為故事起頭,到以撒出現、迎娶而結束 ===== | ||
行 94: | 行 106: | ||
* A、上一章(創 23 章)那聖潔、順服的女人撒拉被埋葬了;本章(創 24 章)則介紹接續她的女人利百加,其品格有相同資格。 | * A、上一章(創 23 章)那聖潔、順服的女人撒拉被埋葬了;本章(創 24 章)則介紹接續她的女人利百加,其品格有相同資格。 | ||
+ | * 撒拉的美德,從起初開始就願意順服丈夫,但是也有女人個人想法,建議將婢女給亞伯拉罕為妾,為此神並未苛責撒拉,因為最終抉擇的責任在於亞伯拉罕,所以是丈夫要承擔決策的責任,而不是妻子承擔。 | ||
* B、利百加的美德由三小段呈現: | * B、利百加的美德由三小段呈現: | ||
行 105: | 行 118: | ||
* 「起誓」見於(創 24:3, 7, 9, 37),參見(利 5:4; 6:3, 5; 19:12; 民 5:19, 21; 30:2; 申 10:20) | * 「起誓」見於(創 24:3, 7, 9, 37),參見(利 5:4; 6:3, 5; 19:12; 民 5:19, 21; 30:2; 申 10:20) | ||
+ | * 起誓與說話的信實與否息息相關,雅威每次的說話與曉諭都必要成全,以證顯祂的信實,被呼召者也是如此,說出的話不可隨意更改變動,不可藉口不同時期有不同看見或感動,就此更動或廢去已說出的答應。律法只允許在神定的次序下容許變動,否則就是虛謊之人。 | ||
===== 二、「與外邦通婚」 ===== | ===== 二、「與外邦通婚」 ===== | ||
行 114: | 行 128: | ||
* 律法雖未禁止娶外邦女子,但若娶外邦女子,需防備信仰之敗壞,例如所羅門受外邦女子影響,失去信仰純全。 | * 律法雖未禁止娶外邦女子,但若娶外邦女子,需防備信仰之敗壞,例如所羅門受外邦女子影響,失去信仰純全。 | ||
+ | * 因此,需要外邦女子與原生家庭的信仰完全斷絕,如此方能避免信仰之敗壞。 | ||
+ | * 但若嫁娶對象是願意歸信的,反而常常成為美事,如喇合、路得。 | ||
- | ===== 三、接待客旅(針對客居外邦人) ===== | + | ===== 三、接待客旅(針對客居外邦人) ===== |
* 在逾越節(出 12: | * 在逾越節(出 12: | ||
* 不可虧負客旅(出 22:21; 23: | * 不可虧負客旅(出 22:21; 23: | ||
+ | * 以上各項先決條件是寄居者願意服從以色列的律法,雖然他們沒有行割皈依為以色列人。 | ||
===== 肆、經文詮釋 ===== | ===== 肆、經文詮釋 ===== | ||
行 142: | 行 159: | ||
* 字根原指「跪下膝蓋以表達敬意或喝水」,引申為贈送禮物,或給予他人榮譽。 | * 字根原指「跪下膝蓋以表達敬意或喝水」,引申為贈送禮物,或給予他人榮譽。 | ||
- | * 神賜福亞伯拉罕,在(創 12:2; 14:19; 22: | + | * 神賜福亞伯拉罕,在(創 12:2; 14:19; 22: |
* 本用詞在本章共出現 7 次(創 24:1, 11, 27, 31, 35, 48, 60),將娶妻一事視為神最後賜福的內容。 | * 本用詞在本章共出現 7 次(創 24:1, 11, 27, 31, 35, 48, 60),將娶妻一事視為神最後賜福的內容。 | ||
行 169: | 行 186: | ||
==== B、說話對象:以三個詞句介紹(創 24:2) ==== | ==== B、說話對象:以三個詞句介紹(創 24:2) ==== | ||
- | * a、此人常被認定是(創 15: | + | * a、這位老僕人常被認定是(創 15: |
- | * b、「年老者」用詞同是形容亞伯拉罕的用詞,只是在此是形容詞當名詞用,而在(創 24: | + | * b、「年老者」用詞同是形容亞伯拉罕的用詞,只是在此是形容詞當名詞用,而在(創 24: |
* 此形容詞在單獨使用時常指「長老」(創 50:7; 出 3:16, 18)等等,也普遍指百姓中年長者。 | * 此形容詞在單獨使用時常指「長老」(創 50:7; 出 3:16, 18)等等,也普遍指百姓中年長者。 | ||
* 本節未使用比較級或最高級,但《和合本》卻錯誤譯為「最老的」。 | * 本節未使用比較級或最高級,但《和合本》卻錯誤譯為「最老的」。 | ||
行 197: | 行 214: | ||
* d、「天地的⋯⋯」類似語法 | * d、「天地的⋯⋯」類似語法 | ||
* 「天地的神」類似語法如(創 14:19, 22)「天地的買贖者」,新約(太 11:25; 路 10:21; 徒 17: | * 「天地的神」類似語法如(創 14:19, 22)「天地的買贖者」,新約(太 11:25; 路 10:21; 徒 17: | ||
- | * 此語法在聖經中不常見,卻在外邦信徒的口中常被誦讀稱呼之。 | + | * 此語法在聖經中不常見,卻在今日外邦信徒的口中常被誦讀稱呼之。 |
==== D、起誓內容:禁娶迦南女子,只娶本族女子(創 24:3b-4) ==== | ==== D、起誓內容:禁娶迦南女子,只娶本族女子(創 24:3b-4) ==== | ||
行 212: | 行 229: | ||
* c、(申 7: | * c、(申 7: | ||
- | * 聖經中考量實際現實以及歸依的可能性,並未全然禁嫁娶未信者,反而在婚姻中採取主動信仰,才是更加重要的。 | + | * 聖經中考量實際現實以及皈依的可能性,並未全然禁嫁娶未信者,反而在婚姻中採取主動信仰,能將信仰帶入家庭,使家人成為雅威信仰者,才是更加重要的。 |
==== E、難題解決(創 24:5-9) ==== | ==== E、難題解決(創 24:5-9) ==== | ||
行 230: | 行 247: | ||
=== 說明 === | === 說明 === | ||
- | * 中心信息:亞伯拉罕深信,雅威會差使者成就娶妻一事。 | + | * AA’:不可帶以撒回亞蘭 |
+ | * BB’:離開或不離開亞蘭 | ||
+ | * C中心信息:亞伯拉罕深信,雅威會差使者成就娶妻一事。 | ||
* c、亞伯拉罕的信心,由他對雅威的三項稱謂可知: | * c、亞伯拉罕的信心,由他對雅威的三項稱謂可知: | ||
行 317: | 行 336: | ||
* 筆者看法: | * 筆者看法: | ||
- | * 經文本身並未指責僕人的禱告是錯的,神未曾譴責僕人的禱告,反而按照所求模式成就,因此就不能說此種禱告是全然錯誤。 | + | * 經文本身並未指責僕人的禱告是錯的,神未曾譴責僕人的禱告,反而按照所求模式成就,因此就不能說此種禱告是全然錯誤。聖經中也常出現有條件式的禱告,神也會按其要求而垂聽,若所求符合神意。 |
* 禱告是人的認識和信心來到神前,或許這可說是老僕人的一個弱點,他的行動可說是衝動的,但神是看明人心的,知其心是坦然的。 | * 禱告是人的認識和信心來到神前,或許這可說是老僕人的一個弱點,他的行動可說是衝動的,但神是看明人心的,知其心是坦然的。 | ||
+ | * 另一種觀點來看老僕人的禱詞,他的禱詞反而能顯示出被試驗的女子的美德,顯出老僕人的人生智慧是可取的。聖經並不否認人的智慧的可貴,只要它被用在合乎神旨意的面向上。 | ||
==== b、僕人求天上的徵兆,卻實際透過人的行為去驗明徵兆。 ==== | ==== b、僕人求天上的徵兆,卻實際透過人的行為去驗明徵兆。 ==== | ||
行 334: | 行 354: | ||
* 透過少女的細心、勸奮而證明,她是神所決定的人選。 | * 透過少女的細心、勸奮而證明,她是神所決定的人選。 | ||
* 新約的教會不也是要如此去證明嗎? | * 新約的教會不也是要如此去證明嗎? | ||
- | * 新約的教會同樣要以細心和勸奮,去證明自己才是神所選定的新婦,而非因著所謂「神所預定的就必成就」能說法成為新婦。 | + | * 新約的教會同樣要以細心和勸奮,去證明自己才是神所選定的新婦,而非因著所謂「神所預定的就必成就」說法就成為新婦。 |
===== 4、事件的成就(創 24:15-28) ===== | ===== 4、事件的成就(創 24:15-28) ===== | ||
行 431: | 行 451: | ||
* 另有釋經者認為,只有父親死了的情況下,才會使用這詞。然而(創 24: | * 另有釋經者認為,只有父親死了的情況下,才會使用這詞。然而(創 24: | ||
* 筆者看法: | * 筆者看法: | ||
- | * 本章(創 24 章)經文中,利百加家中作主的似乎是拉班,而非彼土利,只能從這方面來理解「母親的家人」(陽性單數)似乎是拉班,由(創 24: | + | * 本章(創 24 章)經文中,利百加家中作主的似乎是拉班,而非彼土利,只能從這方面來理解「母親的家人」(陽性單數)似乎是拉班,由(創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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