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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gen:gen_c22v1_c22v19_20240113_1 [2024/01/12 09:26 -0600 Fri. (15 個月前)] – 建立 wcmcommentary:gen:gen_c22v1_c22v19_20240113_1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行 153: 行 153:
  
   * 省略「以撒」不見了,這是伏筆,請參見上文。   * 省略「以撒」不見了,這是伏筆,請參見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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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義鴻 LYH 我的回應、對於(創 22:1-19)2024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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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信心的看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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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來 11:1)。直譯:「而信,正是諸持續被期待之事的實底〔或譯:實體,如1:3;3:14;原指沉積在底下的東西,放置下面的事物,可指支撐物、基礎,也喻指信心、信任;亦被譯為實質、實體、本質。〕,是諸持續未被看見之事實的驗證。」
 +  * 2、信心的試驗(雅 1-2 章)是以愛心的行為呈現。(雅 2:17)「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  * 3、(來 11:13)亞氏的看見,16.神的預備;27.摩西的看見「那不能看見的」。
 +  * 4、「信心的聽從」:(羅 1:5)、(創 22:18)「且那地的所有邦國要藉你的子嗣為自己求福,因為你聽從我的聲音。」
 +  * 5、「共通的信心」:(多 1:4)「給提多,按照共通的信心作真孩子的」,「共通的」即「團契的」。
 +  * 6、「信心」:要有行為,即願意撇棄自己所愛的,包含兒子後嗣、財產、自己的性命。
 +  * 7、「敬畏」:具體行為表現,就是對於神所吩咐,願意去聽從,不論如何地困難,都要去聽從遵行。
 +  * 8、「掃羅王不怕神」:撒母耳責備他,他憑己意去獻祭。掃羅王貪財,這在他憐惜亞瑪力王及其財富(撒上 15:8-9)、祭司也因貪財而敗壞。
 +  * (撒上 15:22)「雅威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  * (撒上 15:23)「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 雅威的命令、 雅威也厭棄你作王。」這一節是更重要的。
 +  * 9、耶穌基督也是實踐了「聽從、順服」神的旨意,身為長子,卻撇下了寡母,而走上了捨已的路。在客西馬尼園受難前的禱告,最後勝過了死亡的恐怖,(來 5:7)「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  * 10、亞伯拉罕在(創 12 章),因著生活經濟因素下埃及,但差一點就失去了他的妻子,幸好得神保守,否則就不可能生出以撒後裔。之後就經歷弟兄失和(創 13 章),之後經過重重考驗,直到(創 22 章)成為了「信心之父」,成為了「有信心的鄉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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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核心:(10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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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分別舊約「神」字(1-9)與新約「雅威」此名的出現(11-18)的關鍵。
 +  * 2、新約基督獻身為祭是基督徒的榜樣與本分。
 +  * 3、亞伯拉罕是被呼召出來,來到遠方之地,所生的孩子以實瑪利被逐出,而好不容易生的以撒,又被要求祭殺獻上,還願意去做,這在外人看來,等於是發瘋了。我們真信徒,也會被人視為發瘋,因旁人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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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我在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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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亞氏說三次,
 +    * 對神與使者說兩次(1, 11),
 +    * 對以撒說一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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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神」「雅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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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用「神」
 +  * (10)核心
 +  * (11-18)用「雅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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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神」是一般的稱呼、「雅威」是立約之神名。
 +  * 亞當夏娃之記載也是,分為「神」、「雅威」、「雅威神」之不同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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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CM 之摘要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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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之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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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 12-22上 章)神在試驗亞伯拉罕
 +  * (12 章)呼召出吾珥:放棄父家、築壇獻祭
 +  * 下埃及,妻子被奪
 +  * 與弟兄相爭、羅得
 +  * 孩子
 +  * 寄居非利士地,妻子被奪
 +  * 與亞比米勒之僕爭水井
 +  * (22 章)試驗,獻以撒:放棄愛子、築壇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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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章,築壇獻祭後,神說要賜這塊地給他
 +22 章,築壇獻祭後,神藉使者說,神知道他的心,且賜福、指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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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為」:像亞伯拉罕的行為
 +「呼召」:就有使命
 +「試驗」:是否符合神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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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畏神的人」:就是「有雅威的知識,行雅威律法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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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驗的本質:願意把神所要的給神,特別是自己的鍾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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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聚會處之道理:
 +倪柝聲,神把美物給人,後來神若要求,也當憑信心給神,但神絕不會白要,必然會有所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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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獻給神的祭物,
 +  * 必須是美好的
 +  * 必須要有所犠牲,要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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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而復活
 +  * 是每個人所要面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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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每個人能從意外中逃離,是由於神的拯救;同樣的,人能從病中得痊癒,也必然是由於神的拯救,因此,面臨疾病,不應倚靠人的醫術,而應倚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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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 22:19)「而亞伯拉罕回到他少年僕人們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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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故意忽略以撒,表示「以撒已獻給雅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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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雅威以勒」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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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就希伯來文直譯:「雅威會看見」,正如亞伯拉罕所說(創 22:8)。
 +    - 至於雅威看見之後是否會照顧、安慰、提供?
 +    - 這些後續的行動是根據雅威的意志,在看見之後才決定,因此後續決定的行動,並不等於先前的「看見」。眾多學者將之譯作「主將預備、提供」,是參考了本段後續的故事內容,才將其意思添加取代了「看見」的原意,但這並非經文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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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基督教所傳統,認為是「主將預備」,就導致當困境沒有解決時,就失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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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是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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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n 22:3 |於是,在清晨亞伯拉罕早起,就使他的驢子負重,且他帶著他兩個少年僕人同他一起,與以撒他的兒子,且劈好了燔祭的木柴,就起身且前往那地方,就是那神對他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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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僕人加上以撒,是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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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n 18:2 |而他舉目並觀看,看啊!三個人是在他上邊站著,而他看見就跑去,從那帳棚門口去迎接他們,並俯伏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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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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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為以實瑪利之逐出而不捨,需要神給予介入並賜福保證(創 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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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嗣」
 +(18:2)子嗣的認定範圍
 +(22:18)藉你的子嗣得福
 +
 +「看見」
 +(22:7)以撒看不見羊羔
 +(22:8)雅威會看見羊羔
 +(22:13)亞伯拉罕看見羊羔
 +(22:14)雅威以勒,以致今日人說:在雅威的山中,牠必被看見
 +
 +「神」:(1-9)
 +核心:(10)亞伯拉罕要祭殺以撒
 +「雅威」:(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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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過這件事,藉亞伯拉罕、以撒,在雅威的山中,羊羔被看見/神被看見。
 +
 +「雅威的使者」出現兩次(11, 16)
 +使者說話有兩段:
 +  * (11-12),分兩次說,開頭有記下了呼喚的話語
 +  * (15-18)此段就沒有記呼喚的話語,只記說話的內容,但其中包含了「雅威的神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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