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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gen:gen_c21v22_c21v34_20231223 [2023/12/10 08:36 -0600 Sun. (16 個月前)] wcmcommentary:gen:gen_c21v22_c21v34_20231223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行 8: 行 8:
  
 ===== 壹、結構分析 ===== ===== 壹、結構分析 =====
 +
 +===== (創 12-22 章)結構分析(以亞伯拉罕所受試驗為主題) =====
 +
 +  * A、(12 章)初次試驗:呼召
 +    * B、(12-13 章)撒拉妹子與容讓
 +      * C、(14-15 章)拯救羅得
 +        * D、(16-18 章)生後裔         
 +      * C’、(18-19 章)拯救羅得
 +    * B’、(20-21 章)撒拉妹子與容讓
 +  * A’、(22 章)最終試驗:獻子
 +
 +===== (創 20:1-21:34)結構分析 =====
 +
 +  * A、(20:1)亞伯拉罕拔營往南地,住在加低斯與書珥之間,並寄居在基拉耳
 +    * B、(20:2-18)亞比米勒邀請同住,亞伯拉罕向神祈禱,神醫治亞比米勒和妻子
 +      * C、(21:1-7)喜笑者以撒出生
 +        * D、(21:8-14a)在以撒裏的,他才被稱為屬乎你的子嗣
 +      * C’、(21:14b-21)逃跑者夏甲離去
 +    * B’、(21:22-33)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割約,亞伯拉罕以雅威永存神的名求告
 +  * A’、(21: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之地寄居多日
 +
 +=== 說明 ===
 +
 +  * AA’:「寄居」在基拉耳和非利士地。
 +  * BB’:「邀請同住」對比「彼此立約同居」。
 +  * CC’:「以撒出生」對比「以實瑪利離去」。
 +  * D:「從靈生的才是後裔」。
  
 ===== (創 21:22-33)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割約 ===== ===== (創 21:22-33)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割約 =====
行 57: 行 84:
  
   * 4、立約結束時,亞伯拉罕作兩件事:栽樹與求告,其意義在下文詮釋中詳述,這代表他將榮耀歸於雅威,對神的認識更進一步了。   * 4、立約結束時,亞伯拉罕作兩件事:栽樹與求告,其意義在下文詮釋中詳述,這代表他將榮耀歸於雅威,對神的認識更進一步了。
 +
 +===== 三、首次經文未記神說話或行事內容 =====   
 +   * 22:20至25:18經文也不再記神說話或行事內容(24:1除外)
 +===== 四、人與人首次立約,與神和人力約的差異 =====   
 +   * 參見26:12~33以撒與亞比米勒立約過程
 +
 +    
  
 ===== 參、經文詮釋 ===== ===== 參、經文詮釋 =====
 +
 +以七個段落詮釋:
 +  * 一、立約的起源(創 21:22)
 +  * 二、立約的內容(創 21:23)
 +  * 三、立約的方式(創 21:23-24, 31)
 +  * 四、立約的背後因素(創 21:25-26)
 +  * 五、立約的主人(創 21:27)
 +  * 六、立約的見證(創 21:28-30)
 +  * 七、立約的意義(創 21:31-33)
  
 ===== 一、立約的起源(創 21:22) ===== ===== 一、立約的起源(創 21:22) =====
行 64: 行 107:
 ==== 1、時間的特定 ==== ==== 1、時間的特定 ====
  
-  * A、原文用三個時間用詞「事情發生於」(H1961)、「正當那時候」(H6256)、「她」(H1931),相同用法出現於(創 38:1)「猶大與他瑪事件」。+  * A、「事情發生於」(H1961)、「正當那時候」(H6256)、「她」(H1931)(此字可指:這事)三個原文詞,組合成為時間用詞,相同用法出現於(創 38:1)「猶大與他瑪事件」的經文中
  
-  * B、兩個時間用詞用以表達與上段經文連接,在亞伯拉罕家中後裔確立後,接續發生此次立約,兩者的意義被關聯起來。 +  * B、「正當那時」(H6256)、「她」(H1931)兩個原文詞,組合成為時間用詞用以表達特定時期,相同用法出現於(民 22:4; 申 1:9, 16, 18; 2:34; 3:4, 8, 12, 18, 21, 23)等等。 
-    * 在新約中同樣的,確立誰是基督,才接連上與神立約的事發生。+ 
 +  * C、此特定時間用詞表達與上段經文連接,在亞伯拉罕家中後裔確立後,接續發生此次立約,兩者的意義被關聯起來。 
 +    * 在新約中同樣的,確立誰是基督,才接連上與神立約的事發生。
  
 ==== 2、立約發起人與事由 ==== ==== 2、立約發起人與事由 ====
行 102: 行 147:
 ==== 3、亞比米勒來求立約,但仍是以施恩者角度行此事 ==== ==== 3、亞比米勒來求立約,但仍是以施恩者角度行此事 ====
  
-  * a、只單面向地要求亞伯拉罕行事,且單面向地要求立此約以保護他和他的後代,然而亞比米勒卻不考慮他自身也當被要求相應的付出,因為他自認為先前已經付出了,即他已向亞伯拉罕施堅愛了,所以他是站在施恩者的角度,要求蒙恩者亞伯拉罕要付出相應的回報,因而要求立此約。+  * A、只單面向地要求亞伯拉罕行事,且單面向地要求立此約以保護他和他的後代,然而亞比米勒卻不考慮他自身也當被要求相應的付出,因為他自認為先前已經付出了,即他已向亞伯拉罕施堅愛了,所以他是站在施恩者的角度,要求蒙恩者亞伯拉罕要付出相應的回報,因而要求立此約。
  
-  * b、最後強調亞伯拉罕是寄居者,意指他本不配得此約定,現在亞比米勒高舉了他,才向他立約。+  * B、最後強調亞伯拉罕是寄居者,意指他本不配得此約定,現在亞比米勒高舉了他,才向他立約。
  
 ===== 三、立約的方式(創 21:23-24, 31) ===== ===== 三、立約的方式(創 21:23-24, 31) =====
行 138: 行 183:
 ==== 1、水井所有權的爭執 ==== ==== 1、水井所有權的爭執 ====
  
-  * a、在迦南的南地,井是生存的必備條件,亞伯拉罕前因饑荒下埃及,表明在南地他沒有水井可供養生,現在他挖了一口養生的井卻被奪占,卻未發戰爭以爭奪,亞伯拉罕的容忍顯出他才是施恩於亞比米勒的。+  * A、在迦南的南地,井是生存的必備條件,亞伯拉罕前因饑荒下埃及,表明在南地他沒有水井可供養生,現在他挖了一口養生的井卻被奪占,卻未發戰爭以爭奪,亞伯拉罕的容忍顯出他才是施恩於亞比米勒的。
  
-  * b、亞比米勒要求不要對他「耍詭計」(創 21:23),或譯「欺騙、說謊」,而非如《和合本》譯的「欺負」意為不要行虛假交易;《LXX》譯為「不要向我行不義」。然而亞伯拉罕提出奪占水井一事,指責對方行不義。+  * B、亞比米勒要求不要對他「耍詭計」(創 21:23),或譯「欺騙、說謊」,而非如《和合本》譯的「欺負」。此詞原意為不要行虛假交易;《LXX》譯為「不要向我行不義」。然而亞伯拉罕提出奪占水井一事,指責對方行不義,他先前不告訴亞比米勒,現在才說不是心理積怨,而是溫柔以待,等候公義時機來到。因此,由下句亞比米勒所說的,他自己才是耍詭計者
  
 ==== 2、亞比米勒的回答 ==== ==== 2、亞比米勒的回答 ====
  
-  * a在(創 20:4-5)中他回答神說:「他的國是公義的。」然而事實,他的國是壓寄居者。奪人妻、占人井,亞比米勒都說他在這些事上是無知+==== A上欺鬼話 ====
  
-  * b、「你也沒有告訴我」: +  * 在(創 20:4-5回答神說:「國是公義的。」 
-    * 在(創 20:15)他對亞伯拉罕說:「地在你面前,請你居住在你眼中以為美善的。」表明他是接納亞伯拉罕寄居在他的地,但沒有管道容許亞伯拉罕要求公義審判。律法要求以色列的審判法則,是寄居者和以色列同歸一例,按同一律法典章行審判,亞比米勒此句話或指亞伯拉罕未曾上告法庭但更可指寄居者無法上告法庭,因此亞伯拉罕只能趁此機會將不公義的亞比米勒+  * 然而事實上,他的卻是欺壓寄居者。他差去奪人妻、他的僕人占人井,亞比米勒卻都說他在上是無
  
-  c、「迄今我未曾聽過」 +==== B、「你也沒有告訴我」 ==== 
-    * 此話表明在治理他的國上,亞比米勒對臣僕的約束是薄弱的,不公義的事無法上達天聽,他沒有真正按公義治國。經文透過他三句話的回答,顯明亞比米勒的無知,沒有真正擁有神的敬畏,公義不通行在他的國中。+ 
 +  在(創 20:15)他對亞伯拉罕說:「我的地在你面前,請你居住在你眼中以為美善的。」表明他是接納亞伯拉罕寄居在他的地,但卻沒有管道容許亞伯拉罕要求公義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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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神的律法要求以色列的審判法則,是寄居者和以色列人同歸一例,按同一律法典章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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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亞比米勒此句話或指亞伯拉罕未曾上告法庭,但更可指寄居者無法上告法庭,因此亞伯拉罕只能趁此機會將這不公義的事告知亞比米勒。 
 + 
 +==== C、「迄今我未曾聽過」 ==== 
 + 
 +  * 此話表明在治理他的國上,亞比米勒對臣僕的約束是薄弱的,不公義的事無法上達天聽,他沒有真正按公義治國。 
 + 
 +  * 經文透過他三句話的回答,顯明亞比米勒的無知,沒有真正擁有神的敬畏,公義不通行在他的國中。
  
 ==== 3、神使亞伯拉罕茁壯 ==== ==== 3、神使亞伯拉罕茁壯 ====
行 198: 行 254:
     * 經文未記亞比米勒的反應,是否接受此七羊,或進而將水井歸還給他。     * 經文未記亞比米勒的反應,是否接受此七羊,或進而將水井歸還給他。
     * 雙方仍然起誓立約了,代表亞伯拉罕取得合法權利,可以正常居住在那地,也可以擁有養生的水井了。     * 雙方仍然起誓立約了,代表亞伯拉罕取得合法權利,可以正常居住在那地,也可以擁有養生的水井了。
-    * 經文傳達,作為寄居者需要透過合法手續才能正式居住,就算是有神同在的亞伯拉罕,也需如此面對作為寄居者的難處,但經由他的容忍和公義的爭取,神賜下真正和睦相處的機會。+    * 經文傳達,作為寄居者需要透過合法手續才能正式居住,就算是有神同在的亞伯拉罕,也需如此面對作為寄居者的難處,但經由他的容忍和公義的爭取,神賜下真正和睦相處的機會。(太5:5有福啊!那些柔和謙卑〔原文意:溫和的、和藹的,意:虛懷若谷、大度能容者〕的人,因為他們將必承繼那地土。)
  
 ===== 七、立約的意義(創 21:31-33) ===== ===== 七、立約的意義(創 21:31-33) =====
行 216: 行 272:
     * 一方面別是巴意為「誓約之井」,表明他在神應許之地,取得第一分產業,是經苦難和堅忍得著的。     * 一方面別是巴意為「誓約之井」,表明他在神應許之地,取得第一分產業,是經苦難和堅忍得著的。
       * 在寄居地可以得一水井生存,就牧放者而言是一件美物,正如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先求祂的國和他的義,這一切都必附加給你們。」(太 6:31-34)。       * 在寄居地可以得一水井生存,就牧放者而言是一件美物,正如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先求祂的國和他的義,這一切都必附加給你們。」(太 6:31-34)。
-    * 另一方面,這地是起誓立約之地,原文應譯為「七井」,是回應亞氏的七羊為證,透過命名表達此次立約背後,是證顯亞伯拉罕為義的,他沒有虧久亞比米勒什麼,對比(創 20 章)亞比米勒指責亞伯拉罕,送牛羊給亞氏,再次扭轉彼此身分了。+    * 另一方面,這地是起誓立約之地,原文應譯為「七井」,是回應亞氏的七羊為證,透過命名表達此次立約背後,是證顯亞伯拉罕為義的,他沒有虧久亞比米勒什麼,對比(創 20 章)亞比米勒指責亞伯拉罕,送牛羊給亞氏,再次扭轉彼此身分了。
  
 ==== 2、亞伯拉罕種垂柳樹,且以雅威永存神的名求告(創 21:33) ==== ==== 2、亞伯拉罕種垂柳樹,且以雅威永存神的名求告(創 21:33) ====
行 229: 行 285:
 ==== B、「永存神」 ==== ==== B、「永存神」 ====
  
-  * 此用語聖經僅二次出現,《和合本》譯常出現的永生神,是用(H2416)「活的、有生命的」,或作名詞用「生命、活物」。+  * 此用語聖經僅二次出現,《和合本》譯常出現的永生神,是用(H2416)若做形容詞用,指「活的、有生命的」,或作名詞用,指「生命、活物」。
   * 「永存」(H5769)在希伯來人觀念中,不是指永恆,而是指「在時間上的不確定,可指過去或未來無可追尋的時間」之意。   * 「永存」(H5769)在希伯來人觀念中,不是指永恆,而是指「在時間上的不確定,可指過去或未來無可追尋的時間」之意。
   * 因此「永存神」代表那掌控過去和未來的神,亞伯拉罕向這位神的認識推至極致,透過本次立約的過程,他體會到雅威神才是掌控過去與未來的神。   * 因此「永存神」代表那掌控過去和未來的神,亞伯拉罕向這位神的認識推至極致,透過本次立約的過程,他體會到雅威神才是掌控過去與未來的神。
-  * (賽 40:28)《和合本》譯為「永在的神」,祂既是創造的神,更是供應未來所需的神,使人從新得力,奔跑不困倦,行走不疲乏的神,這正是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  * (賽 40:28)本詞《和合本》譯為「永在的神」,祂既是創造的神,更是供應未來所需的神,使人從新得力,奔跑不困倦,行走不疲乏的神,這正是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 
 + 
 +**亞伯拉罕紀事中「神的名」之描述:** 
 +    * (創 14:22)「雅威神,至高者,諸天與地的買贖者」(源自麥基洗德)。 
 +    * (創 16:13)「祢、看見之神」(夏甲所說):此「看見」與「能力」有關。 
 +    * (創 17:1)「我、神、全能者」(神自已所啟示的) 
 +    * (創 21:33)「雅威永存神」 
 +    * (創 22:14)「雅威以勒」(以勒即「看見」,意指察驗、審判。) 
 +    * (創 24:3)「雅威,那諸天的神並那地的神」 
 +    * (創 24:12, 27, 42, 48)「雅威,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老僕人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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