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gen:gen_c20v1_c20v18_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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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gen:gen_c20v1_c20v18_20231111 [2023/11/12 06:35 -0600 Sun. (17 個月前)] – [說明] lyx | commentary:gen:gen_c20v1_c20v18_20231111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3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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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276: | 行 276: | ||
* 但筆者認為:亞伯拉罕確實沒有犯罪。 | * 但筆者認為:亞伯拉罕確實沒有犯罪。 | ||
* 若按耶穌的說法,他引誘人犯罪,只說了一半的事實,等於沒說。但是神並未追究他的責任,因他是保護自己的弱勢者,如耶利哥城的妓女喇合,他們的謊言不被察罪,神好似容許這般特殊情境,對弱勢者的保護並未違反公義法則。 | * 若按耶穌的說法,他引誘人犯罪,只說了一半的事實,等於沒說。但是神並未追究他的責任,因他是保護自己的弱勢者,如耶利哥城的妓女喇合,他們的謊言不被察罪,神好似容許這般特殊情境,對弱勢者的保護並未違反公義法則。 | ||
+ | * 亞伯拉罕證詞的中心思想是: | ||
+ | * 按經文的安排,亞比米勒無話可駁,只能接受亞伯拉罕的辯解,正如神接受亞比米勒的辯解,而給予處置,亞比米勒也是需按神的吩咐去賠還。 | ||
===== 五、(創 20: | ===== 五、(創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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