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gen:gen_c17v1_c17v27_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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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gen:gen_c17v1_c17v27_20230819 [2023/08/16 05:16 -0500 Wed. (20 個月前)] – 建立 wcm | commentary:gen:gen_c17v1_c17v27_20230819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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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4: | 行 14: | ||
* B、(1b)雅威向亞伯蘭顯現 | * B、(1b)雅威向亞伯蘭顯現 | ||
* C、(1c)向他說話 | * C、(1c)向他說話 | ||
- | * D、(1d-2)雅威第一次說話:使自己行走在我面前,且要成為完全人 | + | * D、(1d-2)雅威第一次說話:使自己行走在我面前,且要成為完全人 |
* E、(3a)亞伯蘭伏下他的臉 | * E、(3a)亞伯蘭伏下他的臉 | ||
- | * F、(3b-8)雅威第二次說話:改名、堅約、賜後裔與迦南 | + | * F、(3b-8)雅威第二次說話:改名、堅約、賜後裔與迦南 |
- | * G、(9-14)雅威第三次說話:看守我的約,男丁都要受割禮 | + | * G、(9-14)雅威第三次說話:看守我的約,男丁都要受割禮 |
- | * F’、(15-16)雅威第四次說話:改名、從她賜給你一個兒子 | + | * F’、(15-16)雅威第四次說話:改名、從她賜給你一個兒子 |
* E’、(17-18)亞伯拉罕伏下他的臉,並笑了 | * E’、(17-18)亞伯拉罕伏下他的臉,並笑了 | ||
- | * D’、(19-21)雅威第五次說話:生子稱呼為以撒;以實瑪利成大國 | + | * D’、(19-21)雅威第五次說話:生子稱呼為以撒;以實瑪利成大國 |
* C’、(22a)祂結束對他講論 | * C’、(22a)祂結束對他講論 | ||
* B’、(22b)神從亞伯拉罕身旁上升了 | * B’、(22b)神從亞伯拉罕身旁上升了 | ||
* A’、(23-27)亞伯拉罕是九十九歲之子,當他包皮的肉受割禮時 | * A’、(23-27)亞伯拉罕是九十九歲之子,當他包皮的肉受割禮時 | ||
- | * 以上是參錄鄺炳釗:創世記卷二 | + | * 以上是參錄鄺炳釗著《天道聖經註釋:創世記(卷二)》 |
- | ==== (創 17: | + | ==== (創 17: |
* A、(1-2)亞伯拉罕九十九歲,雅威向亞伯蘭顯現說話 | * A、(1-2)亞伯拉罕九十九歲,雅威向亞伯蘭顯現說話 | ||
- | * B、(3-8)雅威說話:改名、堅約、賜後裔與迦南 | + | * B、(3-8)雅威說話:改名、堅約、賜後裔與迦南 |
- | * C、(9-14)雅威說話:看守我的約,男丁都要受割禮 | + | * C、(9-14)雅威說話:看守我的約,男丁都要受割禮 |
- | * B’、(15-21)雅威說話:改名、生子稱呼為以撒;以實瑪利成大國 | + | * B’、(15-21)雅威說話:改名、生子稱呼為以撒;以實瑪利成大國 |
* A’、(22-27)結束對他講論上升了,亞伯拉罕九十九歲,他包皮的肉受割禮 | * A’、(22-27)結束對他講論上升了,亞伯拉罕九十九歲,他包皮的肉受割禮 | ||
- | ==== (創 17: | + | ==== (創 17: |
- | * A、(1-8)立約內容與目的 | + | |
- | * B、(9-27)立約過程 | + | * B、(9-27)立約過程 |
- | * a、(9-14)當要看守我的約,男丁都要受割禮 | + | * a、(9-14)當要看守我的約,男丁都要受割禮 |
- | * b、(15-16)撒萊改名撒拉、從她賜給你一子 | + | * b、(15-16)撒萊改名撒拉、從她賜給你一子 |
- | * c、(17-18)亞伯拉罕伏臉笑說:一百歲還生嗎?甚願以實瑪利活在祢面前 | + | * c、(17-18)亞伯拉罕伏臉笑說:一百歲還生嗎?甚願以實瑪利活在祢面前 |
- | * b’、(19-21)撒拉生子稱呼為以撒;以實瑪利成大國 | + | * b’、(19-21)撒拉生子稱呼為以撒;以實瑪利成大國 |
- | * a’、(22-27)亞伯拉罕全家男丁都受割禮 | + | * a’、(22-27)亞伯拉罕全家男丁都受割禮 |
- | ==== 說明 | + | === 說明 === |
* 結構分析-1 和-2 中心信息一致,雅威設立割禮之約。 | * 結構分析-1 和-2 中心信息一致,雅威設立割禮之約。 | ||
- | + | | |
- | | + | |
===== 貳、前言 ===== | ===== 貳、前言 ===== | ||
行 55: | 行 54: | ||
===== 一、與(創 15, 16 章)關聯性 ===== | ===== 一、與(創 15, 16 章)關聯性 ===== | ||
- | * 1、生子的主是比應許產業更為重要,若無後裔,產業無益。經文著重在如何才能得後裔,貫穿上下三章內容。 | + | * 1、生子的主題是比應許產業更為重要,若無後裔,產業無益。經文著重在如何才能得後裔,貫穿上下三章內容。 |
- | * 2、由(創 15: | + | * 2、由(創 15:5)經文正確理解雅威對亞伯蘭啟示的內容,才能明白(約 16 章)娶夏甲的錯誤何在,才能窺知為為何要立下割禮之約。 |
===== 二、(創 17 章)與(創 15 章)描寫模式比較 ===== | ===== 二、(創 17 章)與(創 15 章)描寫模式比較 ===== | ||
行 65: | 行 64: | ||
* 2、(創 17 章)以「顯現」作為啟示的過程,「異象」與「顯現」二詞都有「看見」之意,正如(創 16 章)以「看見」為啟示主題。在結束時有清楚交代結束過程與亞伯拉罕的反應。雅威首次說話:「我、神、全能者。」 | * 2、(創 17 章)以「顯現」作為啟示的過程,「異象」與「顯現」二詞都有「看見」之意,正如(創 16 章)以「看見」為啟示主題。在結束時有清楚交代結束過程與亞伯拉罕的反應。雅威首次說話:「我、神、全能者。」 | ||
- | * 3、(約 15 章)雅威說話 7 次,亞伯蘭心中說話 1 次,對神說話 1 次,反應(俯伏在地) 2 次,行動 1 次。整體性而言,兩章雷同性很高,其主題立約也相同,但立約憑據前者為動物祭牲,後者為男丁割禮。 | + | * 3、(創 15 章)雅威說話 7 次,亞伯蘭答話 3 次,反應及行動各 1 次。 |
+ | * (創 17 章)雅威說話 5 次,亞伯蘭心中說話 1 次,對神說話 1 次,反應(俯伏在地) 2 次,行動 1 次。 | ||
+ | * 整體性而言,兩章雷同性很高,其主題立約也相同,但立約憑據前者為動物祭牲,後者為男丁割禮。 | ||
===== 參、神學可探討主題 ===== | ===== 參、神學可探討主題 ===== | ||
行 71: | 行 72: | ||
* 一、雅威的自稱詞:全能者,對比對亞伯蘭的要求:成為完全人。 | * 一、雅威的自稱詞:全能者,對比對亞伯蘭的要求:成為完全人。 | ||
- | * 二雅威對亞伯蘭、撒萊改名,和對將生之子命名以撒。 | + | * 二、雅威對亞伯蘭、撒萊改名,和對將生之子命名以撒。 |
- | * 三、割禮作為立約記號的意義 | + | * 三、割禮作為立約記號的意義。 |
===== 肆、經文註解 ===== | ===== 肆、經文註解 ===== | ||
行 95: | 行 96: | ||
* 出現於(創 12:7; 17:1; 18:1; 26:2, 24; 35:1, 9; 48: | * 出現於(創 12:7; 17:1; 18:1; 26:2, 24; 35:1, 9; 48: | ||
* 正如「全能者」一詞出現於(創 17:1; 28:3; 35:11; 43:14; 48:3; 49: | * 正如「全能者」一詞出現於(創 17:1; 28:3; 35:11; 43:14; 48:3; 49: | ||
- | * 在(出 6: | + | * 在(出 6: |
==== D、(創 17 章)以雅威說話為主體,神自我解釋祂意願是什麼,以及其原因。 ==== | ==== D、(創 17 章)以雅威說話為主體,神自我解釋祂意願是什麼,以及其原因。 ==== | ||
行 107: | 行 108: | ||
==== A、「全能者」(H7706) ==== | ==== A、「全能者」(H7706) ==== | ||
+ | * 「全能者」(H7706)שַׁדַּי 音譯:Shadday 沙代。 | ||
* 希伯來聖經出現 48 次,《LXX》音譯之(多數版本不如此譯之)。 | * 希伯來聖經出現 48 次,《LXX》音譯之(多數版本不如此譯之)。 | ||
- | * 學者對本詞的基本意有兩種,一是源自「乳房」,有充足供應之意,以致指全能、能力。 | + | * 學者對本詞的基本意有兩種, |
- | * 另一是指毀壞、毀滅。另有按亞喀得文,與山有關,而指山神。《約伯記》出現 31 次為最多,《摩西五經》 9 次,另分散其他經卷中。 | + | * 一是源自「乳房」,有充足供應之意,以致意指全能、能力。 |
+ | * 另一是意指毀壞、毀滅。 | ||
+ | * 另有按亞喀得文,與山有關,而意指山神。 | ||
+ | * 《約伯記》出現 31 次為最多,《摩西五經》 9 次,另分散其他經卷中。 | ||
==== B、「我、神、全能者」 ==== | ==== B、「我、神、全能者」 ==== | ||
行 118: | 行 123: | ||
* 由文詞而論,「神」與「全能者」是重覆強調語詞,表明立約者甲方的資格。 | * 由文詞而論,「神」與「全能者」是重覆強調語詞,表明立約者甲方的資格。 | ||
* 「行在我前」與「成為完全人」也是重覆強調語詞,表達受邀立約的乙方必須達到的資格條件。 | * 「行在我前」與「成為完全人」也是重覆強調語詞,表達受邀立約的乙方必須達到的資格條件。 | ||
- | * 按神言挪亞立約,是挪亞達成神喜悅的目標而立約;亞伯蘭從(創 15 章)立約後,並未達成他應盡目標,雅威再次啟示,是為提醒他要回到正途上。 | + | * 按神與挪亞立約,是挪亞達成神喜悅的目標而立約;亞伯蘭從(創 15 章)立約後,並未達成他應盡目標,雅威再次啟示,是為提醒他要回到正途上。 |
==== C、「行在神前」與「作完全人」 ==== | ==== C、「行在神前」與「作完全人」 ==== | ||
行 125: | 行 130: | ||
* 同(創 13: | * 同(創 13: | ||
- | * (撒上 2: | + | * (撒上 2: |
+ | * 因此,行在神前,一方面是一種資格、福分,如同在君王前侍立事奉,參(創 24:40; 48:15; 撒上 2: | ||
=== b、「完全」(H8549)形容詞陽性 === | === b、「完全」(H8549)形容詞陽性 === | ||
行 152: | 行 158: | ||
===== 1、立約雙方:「我、我的約與你同在」和「你成為諸國群眾之父」。 ===== | ===== 1、立約雙方:「我、我的約與你同在」和「你成為諸國群眾之父」。 ===== | ||
- | A、再次回到神顯現時首先的話中,立約所神與承受約的亞伯蘭,雙方身分的再確認。神是賜約者,亞伯蘭是諸國群眾之父,他不再是代表他一人來立約,而是代表日後信心之父身分來立約。此說法正是新約設立的根據、範本。新約是神與基督立下的,基督就代表教會的頭,以此身分與神立約。亞伯拉罕的真後裔才配承受這約,基督的真門徒也相同。 | + | ==== A、立約雙方 |
- | B、改名是為配得上這約 | + | * 再次回到神顯現時首先的話中,立約的神與承受約的亞伯蘭,雙方身分的再確認。神是賜約者,亞伯蘭是諸國群眾之父,他不再是代表他一人來立約,而是代表日後信心之父身分來立約。 |
- | a、亞伯蘭意為「高大的父」,由「父」、「高舉」合成。 | + | * 此說法正是新約設立的根據、範本。新約是神與基督立下的,基督就代表教會的頭,以此身分與神立約。亞伯拉罕的真後裔才配承受這約,基督的真門徒也相同。 |
- | 亞伯拉罕意為「眾人的父,由「父」、「人口眾多」合成。 | + | |
- | 名字的更變只是字尾的改動,由四子意增為五子意,和撒萊變為撒拉相似,只是字尾詞的改動。其意義要由其後的說明句子來理解。 | + | |
- | b、(創 17: | + | ==== B、改名是為配得上這約 ==== |
+ | |||
+ | * a、「亞伯蘭」意為「高大的父」,由「父」、「高舉」合成。 | ||
+ | * 「亞伯拉罕」意為「眾人的父」,由「父」、「人口眾多」合成。 | ||
+ | * 名字的更變只是字尾的改動,由四個子音增為五個子音(插入 h 為第四子音),和「撒萊」變為「撒拉」相似,只是字尾詞的改動(三個子音,第三個字音改為 h)。其意義要由其後的說明句子來理解。 | ||
+ | * 亞伯蘭 אַבְרָם ' | ||
+ | * 亞伯拉罕 אַבְרָהָם ' | ||
+ | * 撒萊 שָׂרַי Saray、 | ||
+ | * 撒拉 שָׂרָה Sarah | ||
+ | |||
+ | * b、(創 17: | ||
+ | * 對亞伯拉罕而言,他不再代表自己;對撒拉而言,她能成為諸王之母。他們不能只站在自身地位來看神的約,而是重回伊甸園、神與亞當之約,要成為繁殖者、管轄者,以成就創造之工。 | ||
===== 2、立約帶來神五項祝福的作為 ===== | ===== 2、立約帶來神五項祝福的作為 ===== | ||
- | A、(創 17: | + | ==== A、(創 17: |
- | a、(創 17: | + | |
- | 等同於(創 17: | + | === a、(創 17: |
+ | |||
+ | * 等同於(創 17: | ||
+ | |||
+ | === b、(創 17: | ||
+ | |||
+ | * 意同於(創 17:4, 5)「成諸國群眾之父」。對(創 17: | ||
+ | * 夫妻二人共同承受相同賜福,是對比(創 16 章)二人擔憂無後。由經文指明,神確實早已知道他們夫妻的困擾,卻又要他們再等十四年後才告知明確的信息,為要他們明白,一百歲男人和九十歲女人要生出孩子,絕非靠肉體。 | ||
+ | * 所生出的應許之子,正符合(約 1: | ||
+ | |||
+ | === c、(創 17: | ||
+ | |||
+ | * 等同於(創 9: | ||
+ | * 由(創 15: | ||
+ | * 信仰的傳承和堅持,是聖經一再強調的。 | ||
+ | * 神信守其約而未間斷這約,總是給以色列留下餘種,因祂是他們的神,這也應驗挪亞的預言(創 9: | ||
- | b、(創 17:6b)「賜你成諸國,列王從你而出」 | + | === d、(創 17:8a)「賜寄居地為地業給你和你子嗣」 === |
- | 意同於(創 17:4, 5)「成諸國群眾之父」。對(創 17: | + | |
- | 夫妻二人共同承受相同賜福,是對比(創 16 章)二人擔憂無後。由經文指明,神確實早已知道他們夫妻的果擾,卻又要他們再等十四年後才告知明確的信息,為要他們明白,一百歲男人和九十歲女人要生出孩子,絕非靠肉體。 | + | |
- | 所生出的應許之子,正符合(約 1: | + | |
- | c、(創 | + | * 重提(創 |
- | 等同於(創 | + | * 唯新約時期,使徒們對外邦信徒並未言及在屬世層面上的應驗,因為按肉體層面,他們不是亞伯拉罕後裔,只能按救贖層面去承受後裔和土地。 |
- | d、(創 17:8a)「賜寄居地為地業給你和你子嗣」 | + | === e、(創 17:8b)「我要成為神,屬他們的」 === |
- | 重提(創 12: | + | |
- | e、(創 17: | + | * 雅威本是全地的神,然而現在祂只提要成為亞伯拉罕的神,這是聖經首次提說神主動去成為某人的神(創 17: |
- | 雅威本是全地的神,然而現在祂只提要成為亞伯拉罕的神,這是聖經首次提說神主動去成為某人的神(創 17: | + | |
===== 3、立約的重述之意義 ===== | ===== 3、立約的重述之意義 ===== | ||
- | A、因有(創 16 章)夫妻二人的行為,神不願向他們啟示說話,去更正他們的問題。當人還有血氣之勇時,是聽不進神言的,為此,神等候他們十四年,比他們等候神十年更久。 | + | * A、因有(創 16 章)夫妻二人的行為,神不願向他們啟示說話,去更正他們的問題。當人還有血氣之勇時,是聽不進神言的,為此,神等候他們十四年,比他們等候神十年更久。 |
- | B、重述約的內容,最大差異是給亞伯蘭改名。名代表這人的一生作為的果效、榮耀、權柄,改名等同重新開始其人生。這名是要符合成為完全人的期許,也就等同從(創 16 章)按肉體意願行事,轉為按聖靈意願行事。 | + | * B、重述約的內容,最大差異是給亞伯蘭改名。名代表這人的一生作為的果效、榮耀、權柄,改名等同重新開始其人生。這名是要符合成為完全人的期許,也就等同從(創 16 章)按肉體意願行事,轉為按聖靈意願行事。 |
- | C、對比(出 34 章)「神重新立約」,其中心以安息日和三大節期的遵守,作為立約的記號,與本章(創 17: | + | * C、對比(出 34 章)「神重新立約」,其中心以安息日和三大節期的遵守,作為立約的記號,與本章(創 17: |
===== 三、(創 17: | ===== 三、(創 17: | ||
行 205: | 行 230: | ||
===== 2、割禮在舊約中的說明 ===== | ===== 2、割禮在舊約中的說明 ===== | ||
- | A、正面表述 | + | ==== A、正面表述 |
- | a、(申 10: | + | |
- | b、(耶 4: | + | |
- | B、負面表述 | + | * a、(申 10:16)「當割除你們心的包皮,且你們的頸項不可再頑固。」 |
- | a、(利 26:41)「那時,他們的心,那未受割的,自我謙卑了,那時,他們就滿意他們的刑罰。」 | + | * b、(耶 |
- | b、(賽 52: | + | |
- | c、(耶 | + | |
- | d、(結 44: | + | |
- | C、「割禮」的意義,由以上經文,就表明這是對於神及神的話的一種態度。 | + | ==== B、負面表述 ==== |
- | 態度是純潔還是汙穢?是謙卑還是頑固?是傾聽還是不喜悅? | + | |
- | 對於亞伯拉罕而言,則是堅持神的應許?還是按人的方法、能力去成就欲願? | + | * a、(利 26: |
+ | * b、(賽 52: | ||
+ | * c、(耶 6: | ||
+ | * d、(結 44: | ||
+ | |||
+ | ==== C、「割禮」的意義,由以上經文,就表明這是對於神及神的話的一種態度。 | ||
+ | |||
+ | | ||
+ | | ||
===== 3、行割禮是為看守神的約 ===== | ===== 3、行割禮是為看守神的約 ===== | ||
- | A、今日猶太人讀此段經文,多以為去行割禮就是看守住神的約,沒有行割禮的男丁就是廢棄神的約。類似的觀點如「雅威要求要將經文繫在手上和額上」(申 6:8; 11:18; 出 13: | + | ==== A、守其字面意? ==== |
+ | |||
+ | * 今日猶太人讀此段經文,多以為去行割禮就是看守住神的約,沒有行割禮的男丁就是廢棄神的約。 | ||
+ | * 類似的觀點如「雅威要求要將經文繫在手上和額上」(申 6:8; 11:18; 出 13: | ||
+ | |||
+ | ==== B、保羅對「割禮」的看法 ==== | ||
+ | |||
+ | * 然而保羅在(羅 2: | ||
+ | * (林前 7: | ||
+ | * (加 5: | ||
+ | * (腓 3: | ||
- | B、然而保羅在(羅 2: | + | ==== C、行割是為要受割者永遠憑信看守住神的約 ==== |
- | C、(創 17: | + | * (創 17: |
- | 其意是每每看到那肉(男人生殖能力的代表),就要想起神應許的後裔,是憑信心而得,不是按肉體而成就,因此行割是為要受割者永遠憑信看守住神的約。 | + | * (創 17: |
===== 四、(創 17: | ===== 四、(創 17: | ||
行 242: | 行 280: | ||
* A’、(21)我要使我的約與以撒堅立,撒拉為你生的,到明年這時期 | * A’、(21)我要使我的約與以撒堅立,撒拉為你生的,到明年這時期 | ||
- | ==== 說明 | + | === 說明 === |
* AA’:撒拉必生一子。 | * AA’:撒拉必生一子。 | ||
行 248: | 行 286: | ||
* CC’:「亞伯拉罕質疑」對比「雅威確定」。 | * CC’:「亞伯拉罕質疑」對比「雅威確定」。 | ||
* D:亞伯拉罕的期許。 | * D:亞伯拉罕的期許。 | ||
+ | |||
+ | ==== (創 17: | ||
+ | |||
+ | * A、(19a)確定地,撒拉你的妻子,是為你生一個兒子的 | ||
+ | * B、(19b)稱呼他名為以撒,且我使我的約與他堅立,作永遠的約 | ||
+ | * B、(20a)對於以實瑪利,我已聽見你 | ||
+ | * D、(20b)我已賜福他,使他結果子,又使他極其地增多 | ||
+ | * C’、(20c)他要生出十二首領,且我要使他成為一個大國 | ||
+ | * B’、(21a)我要使我的約與以撒堅立 | ||
+ | * A’、(21b)撒拉為你生的,到明年這時期 | ||
===== 2、雅威的應許,與古中東文學神明宣告生子的比較 ===== | ===== 2、雅威的應許,與古中東文學神明宣告生子的比較 ===== | ||
行 273: | 行 321: | ||
==== D、亞伯拉罕的質疑(創 17:17) ==== | ==== D、亞伯拉罕的質疑(創 17:17) ==== | ||
- | * a、人不能質疑神嗎?聖經有多處事蹟,不是那些不信者或惡人在質疑神,反而是那些神召喚使用的而保們,他們透過各種疑難來質疑神說出的事。神都一一答覆或使用神蹟說服這些人。這種質疑如同變貌山下那父親說:「我相信,請援助我的懷疑!」(可 9:24)。 | + | * a、人不能質疑神嗎?聖經有多處事蹟,不是那些不信者或惡人在質疑神,反而是那些神召喚使用的工人們,他們透過各種疑難來質疑神說出的事。神都一一答覆或使用神蹟說服這些人。這種質疑如同變貌山下那父親說:「我相信,請援助我的懷疑!」(可 9:24)。 |
* 信心的建立不是只有那種不斷相信,雖受苦難、考驗,仍然堅持著的方式,還有在懷疑中被確信的方式,也是神使用的一種。 | * 信心的建立不是只有那種不斷相信,雖受苦難、考驗,仍然堅持著的方式,還有在懷疑中被確信的方式,也是神使用的一種。 | ||
- | * b、亞伯拉罕既是俯伏,也是入動了,一方面他服了神的話,另一方面他又懷疑怎樣能夠去成就神的話。正如耶穌說:「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太 19:26; 可 10: | + | * b、亞伯拉罕既是俯伏,也是笑了,一方面他服了神的話,另一方面他又懷疑怎樣能夠去成就神的話。 |
+ | * 正如耶穌說:「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太 19:26; 可 10: | ||
+ | * 神用一年後的真實事件,印證祂的話,祂向亞伯拉罕說「確定地」,亞伯拉罕的回應是全家行割禮(創 17: | ||
==== E、「甚願以實瑪利活在祢面前」(創 17:18) ==== | ==== E、「甚願以實瑪利活在祢面前」(創 17:18) ==== | ||
* 有釋經者認能亞伯拉罕此話是要將以實瑪利取代應許之子;但也有認為他有一公平機會為以實瑪利說好話。 | * 有釋經者認能亞伯拉罕此話是要將以實瑪利取代應許之子;但也有認為他有一公平機會為以實瑪利說好話。 | ||
- | * 此語助詞「甚願」,在文章大用上有旅種不同場合,一種表達不太可能達成的句子中,一種表達極其願望的句子中,如(詩 81:13; 賽 48: | + | * 此語助詞「甚願」,在文章使用上有兩種不同場合,一種表達不太可能達成的句子中,一種表達極其願望的句子中,如(詩 81:13; 賽 48: |
- | ==== F、(創 17:19-22)也可視為上下對應重覆的句子 ==== | + | ==== F、(創 17:19-21)也可視為上下對應重覆的句子 ==== |
* a、首先確認撒拉必要生一子,神原先的計劃不因人而變異。 | * a、首先確認撒拉必要生一子,神原先的計劃不因人而變異。 | ||
行 300: | 行 350: | ||
* 1、描寫方式如結構分析,呈現上下呼應模式。 | * 1、描寫方式如結構分析,呈現上下呼應模式。 | ||
- | * 2、經文強調亞伯拉罕和以實瑪利行割禮,他們的年歲都非事務所八日。只有以撒是生下第八日受割(創 21: | + | * 2、經文強調亞伯拉罕和以實瑪利行割禮,他們的年歲都非第八日。只有以撒是生下第八日受割(創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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