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gen:gen_c15v1_c15v21_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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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gen:gen_c15v1_c15v21_20230708 [2023/07/07 01:42 -0500 Fri. (21 個月前)] – lyx | commentary:gen:gen_c15v1_c15v21_20230708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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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24: | 行 24: | ||
* A、(1-5)雅威應許賜子嗣如星無數 | * A、(1-5)雅威應許賜子嗣如星無數 | ||
- | *a(1)有雅威的話對亞伯蘭說:我是你盾牌,你的工價要極大地加增 | + | *a(1)有雅威的話對亞伯蘭說:我是你盾牌,你的工價要極大地加增 |
*b(2-3)亞伯蘭說:沒有賜子嗣給我 | *b(2-3)亞伯蘭說:沒有賜子嗣給我 | ||
- | *a’(4-5)有雅威的話對亞伯蘭說:不是從你肚腹中出來的才是繼承者,如星無數 | + | *a’(4-5)有雅威的話對亞伯蘭說:不是從你肚腹中出來的才是繼承者,如星無數 |
- | * B、(6)亞伯蘭的動作:因雅威(的話)相信了,神算他為義 | + | * B、(6)亞伯蘭的動作:因雅威(的話)相信了,神算他為義 |
- | * A’、(7-9)雅威應許賜迦南為業,亞伯蘭問如何知 | + | * A’、(7-9)雅威應許賜迦南為業,亞伯蘭問如何得知? |
*a(7)祂對他說:我是雅威,領你出吾珥為要賜你這地,好承繼它為業的 | *a(7)祂對他說:我是雅威,領你出吾珥為要賜你這地,好承繼它為業的 | ||
- | *b(8)他說:主雅威啊!我因什麼而知道:我會承繼它為業呢 | + | *b(8)他說:主雅威啊!我因什麼而知道:我會承繼它為業呢? |
*a’(9)祂對他說:當要取給我小母牛、母山羊、公綿羊、斑鳩、鶵鴿 | *a’(9)祂對他說:當要取給我小母牛、母山羊、公綿羊、斑鳩、鶵鴿 | ||
- | * B’、(10-11)亞伯蘭的動作:獻祭、驅逐獵鳥 | + | * B’、(10-11)亞伯蘭的動作:獻祭、驅逐獵鳥 |
===== 三、(創 15: | ===== 三、(創 15: | ||
行 96: | 行 96: | ||
==== B、「相信」(H539) ==== | ==== B、「相信」(H539) ==== | ||
- | * 原意「堅定、支持、確認」。艾倫羅斯解釋為:考量為可靠而後有所行動。 | + | * 原意「堅定、支持、確認」,源於對帳棚的支撐,使其穩固不倒。 |
+ | * 艾倫羅斯解釋為:經過考量為可靠,而後有所行動。(意即,不僅只有內在的思想,而是有外在的行動。) | ||
* 《TWOT》指以「確實」為其中心思想,基本概念是「堅固、確定」。此觀念與一般人的看法形成對比,意即人對「相信」的理解,是以人為中心的認定,但此字的真意,是以某事物呈現出來時的確認。在本處雅威說出的,未來尚待成就的願景,亞伯蘭確認是事實的,則亞伯蘭和雅威就站在同一線上看待此應許。 | * 《TWOT》指以「確實」為其中心思想,基本概念是「堅固、確定」。此觀念與一般人的看法形成對比,意即人對「相信」的理解,是以人為中心的認定,但此字的真意,是以某事物呈現出來時的確認。在本處雅威說出的,未來尚待成就的願景,亞伯蘭確認是事實的,則亞伯蘭和雅威就站在同一線上看待此應許。 | ||
* 相信不等同於成就、應驗,其中需要一定的過程;相信是成就美事的起點,是盼望的來源,經文以下內容即在說明經歷的必要性,以成就應許。(後裔和產業本是一體的兩面。) | * 相信不等同於成就、應驗,其中需要一定的過程;相信是成就美事的起點,是盼望的來源,經文以下內容即在說明經歷的必要性,以成就應許。(後裔和產業本是一體的兩面。) | ||
行 103: | 行 104: | ||
* 原意「直的」,字源動詞(H6663)「正直、證為有理」。 | * 原意「直的」,字源動詞(H6663)「正直、證為有理」。 | ||
- | * 艾倫羅斯解釋為:遵照標準,即依照神眼中看為對的去行。 | + | * 艾倫羅斯解釋為:遵照標準而行,即依照神眼中看為對的去行。(意即,不僅只有內在的思想,而是有外在的行動。) |
* 本處為聖經首次出現,表達神認定亞伯蘭為正直或虔誠的證據《Gesenius' | * 本處為聖經首次出現,表達神認定亞伯蘭為正直或虔誠的證據《Gesenius' | ||
- | * 本詞常與律法、信實、堅愛等詞同時出現,作為神或人的行為屬性描寫內涵。中文常譯成「公義、正義」,但希伯來文是強調「正直、正直者、行正路者」。 | + | * 本詞常與律法、信實、堅愛等詞同時出現,作為神或人的行為屬性描寫內涵。 |
+ | * 中文常譯成「公義、正義」,但希伯來文是強調「正直、正直者、行正路者」。 | ||
===== 五、(創 15:12) ===== | ===== 五、(創 15:12) ===== | ||
行 119: | 行 121: | ||
* 除了表達大自然現象,也常意指無知、罪惡、隱藏、瞎眼、審判、不信。 | * 除了表達大自然現象,也常意指無知、罪惡、隱藏、瞎眼、審判、不信。 | ||
* 比喻用法也指「缺乏理解」(詩 82: | * 比喻用法也指「缺乏理解」(詩 82: | ||
- | * 在本節(創 15: | + | * 在本節(創 15: |
===== 六、(創 15:17) ===== | ===== 六、(創 15:17) ===== | ||
行 172: | 行 174: | ||
===== 2、(創 15:2-3) ===== | ===== 2、(創 15:2-3) ===== | ||
- | * 亞伯蘭並非拒絕報酬,而是無法理解從其疑惑應許中,得到真正應驗的模式。他視自己無子而恥,只能自取非親生之外子代之,承繼他現有財富的產業。神的回答就是要為他解答這兩方面的疑問,即如何得繼承人,以及何為真正的產業。意即「繼承我的」是現有財富,還是神賜之產業? | + | * 亞伯蘭並非拒絕報酬,而是無法理解從其疑惑應許中,得到真正應驗的模式。他視自己無子而恥,只能自取非親生的外人之子代之,承繼他現有財富的產業。神的回答就是要為他解答這兩方面的疑問,即如何得繼承人,以及何為真正的產業。意即「繼承我的」是現有財富,還是神賜之產業? |
===== 3、(創 15:4-5) ===== | ===== 3、(創 15:4-5) ===== | ||
- | * 雅威分三次對亞伯蘭說話,首先第一句,確定亞伯蘭的繼承者如何得著,不是按他自己預定方式尋得,而是肚腹出的。本句話一般都將連接詞 im(H518)譯成「唯有、但是」《LXX》譯作「αλλα 但是」。但若將神說的話視為誓言的一種,則當要譯成「不是」。 | + | * 雅威分三次對亞伯蘭說話,首先第一句,確定亞伯蘭的繼承者如何得著,不是按他自己預定方式尋得,而是肚腹出的。本句話一般都將連接詞 |
* 因此前者譯法是指亞伯蘭要親自從血脈中得子,但在(創 15 章)中他從夏甲所生的即是血脈之子,但神卻指示這不是祂所應許的。 | * 因此前者譯法是指亞伯蘭要親自從血脈中得子,但在(創 15 章)中他從夏甲所生的即是血脈之子,但神卻指示這不是祂所應許的。 | ||
- | * 後者譯法則指亞伯蘭的嗣子非按人血肉而得,由(創 17-18 章)撒拉的反應,她確實無法生育,因此以撒的生出就非出自血肉的能力,正如(約 1: | + | * 後者譯法則指亞伯蘭的嗣子非按人血肉而得,由(創 17-18 章)撒拉的反應,她確實無法生育,因此以撒的生出就非出自血肉的能力,正如(約 1: |
* 第二句話要亞伯蘭去數算眾星,事實上亞伯蘭是不能數算的,再次表明嗣子的得著不是按亞伯蘭的能力去成就。 | * 第二句話要亞伯蘭去數算眾星,事實上亞伯蘭是不能數算的,再次表明嗣子的得著不是按亞伯蘭的能力去成就。 | ||
* 第三句話神卻確定這事要這樣成就,一方面指後裔日後如無法盡數的眾星,另一方面指嗣子成就是出自神應許必成的。 | * 第三句話神卻確定這事要這樣成就,一方面指後裔日後如無法盡數的眾星,另一方面指嗣子成就是出自神應許必成的。 | ||
行 191: | 行 193: | ||
===== 4、(創 15:7) ===== | ===== 4、(創 15:7) ===== | ||
- | * 雅威自我啟示「我、雅威,是⋯⋯」,這是聖經首次,神對人的自我介紹,但格式與第一節「我,盾牌⋯⋯」一致。此為本次異象的第二部分啟示的開始,啟示的套句在(出 6: | + | * 雅威自我啟示「我、雅威,是⋯⋯」,這是聖經首次,神對人的自我介紹,但格式與第一節「我,盾牌⋯⋯」一致。 |
+ | * 此為本次異象的第二部分啟示的開始,啟示的套句在(出 6: | ||
+ | * 因此本套句不在於啟示神的神格,或強調祂的本質(即有學者強調「我是我所是」之意),而在於對產業應許的保證,是對於(創 12:7; 13: | ||
===== 5、(創 15:8-9) ===== | ===== 5、(創 15:8-9) ===== | ||
行 225: | 行 229: | ||
==== c、十族之地:從埃及河直到那大河。 ==== | ==== c、十族之地:從埃及河直到那大河。 ==== | ||
- | * 聖經其他多處談及應許之地和佔據的族群名單,記載內容和用詞都有所不同,有學者統計提及族群十七個,地點則大致由哈馬口到埃及小河(或乾河)為界。這些內容都比約書亞記以色列最終奪占的地業和滅絕的族群為多,在以色列歷史和現今以色列人的觀點,從未與本處啟示內寫信相符。因此本地域和族群數是否另有隱喻,以十為數表完全,埃及與兩河流域表人類文明的極致,或許最終應驗是在基督的國度中。 | + | * 聖經其他多處談及應許之地和佔據的族群名單,記載內容和用詞都有所不同,有學者統計提及族群十七個,地點則大致由哈馬口到埃及小河(或乾河)為界。這些內容都比約書亞記以色列最終奪占的地業和滅絕的族群為多,在以色列歷史和現今以色列人的觀點,從未與本處啟示內寫信相符。因此本地域和族群數是否另有隱喻,以十為數,表示「完全」之意,而埃及與兩河流域,表示人類文明的極致,或許最終應驗是在基督的國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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