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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9(回應 3):希伯來書的律法論的心得感想

作者:林義鴻 LYH;講解日期:20240831;初稿日期:20240815;編修:WCM。

本文乃回應: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9:希伯來書的律法論

一、我的讀後觀感

1、光與暗、生命與死亡的分別就是基督與律法

義勳的獨到精闢的見解,使所有錯誤傳統的解讀「見光死」!

2、基督的身位和兒子與使者的七種區別

3、架構以七數和三數為主

4、基督論與三位一體神觀的絕大區別:無論是神子、人子、和天上大祭司,耶穌基督永遠不改變(來 13:8),

5、基督論是律法與新約的基礎

二、我的見解

1、祭司、聖殿與獻祭條例的舊約體系與新約祭司、聖殿與祭物的比較

2、拿細耳人願的施行

這仍在新約教會中持續進行。保羅的許此願和還願的實行,證明這位外邦使徒對於聖約律法中的許願例之遵行,不分新約或舊約,一概遵行不逾(徒 18:18; 21:21-27)。

3、節期、安息日的律法以及食物潔淨條例的施行

依然在新約教會中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