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8(回應 1):馬可福音的律法論(6)最大誡命的誤解問題 閱讀心得感想
壹、愛鄰舍如己的也當「全心全魂全思全力」,如同對神那樣的「準則」
一、以好撒瑪利亞人愛「那遭盜匪的人」為例證(路 10 章)
二、以神「這樣地」愛世界:即是以「摩西舉蛇」為例證(約 3:14-17)。
三、以「基督對門徒的愛」那樣(約 13:34; 15:12):主為門徒洗腳,吃晚餐的教導。
四、以保羅那樣地愛他所建立的外邦教會那樣(腓 1:20-29; 林前 13 章; 林後 2:4; 徒 20:18-38):
五、基督為教會捨己,用話中的水洗淨教會那樣:丈夫對待妻子的愛也當如此(弗 5:25-30)。
貳、義勳提及的『貳、經文所產生的爭議處
一、就猶太人而言,造成的問難
1、馬可福音強調
馬可福音強調「文士」正面的回答,對於「神的獨一性」和「愛的準則」,其次是獻祭;
2、馬太福音強調
馬太福音強調「律法師」試探性的問題:律法偉大的原則為何?
義勳解讀,「最大是指最基本的原則,應遵守神的一切律法誡命,而非區分大小、難易,有所偏頗。」
A、義勳指出「律法和先知的樞紐(懸吊)⋯⋯」:
B、正如「律法師」會陷入保羅所言的枝節問題:
「(也不要)持續專注於傳說和無窮的族譜,這類事比起神的安排〔或譯:神的管家之職〕,就是那在信心裡的事(而言),更將是持續帶來爭論。」(提前 1:4);
而是回到「那命令的那終極目標:一直是出自清潔的心、和純善的良知〔原文直譯:共同知識;下同〕、和無虛偽的信心之愛。」(提前 1:5),
如「有些人」那樣(提前 1:6),
即「想做律法的導師,卻不但不理解他們所說的,也不理解於他們自己所證實的諸律」(提前 1:7)。
C、保羅把那律法的本意精確地闡明:
a、我們早已知道:「那律法是美善的,假若任何人合法地持續運用它。」;
b、他的結語:就是把律法和福音彼此連結為一,「是照著那可稱頌的神的那榮耀的那福音而說的,這福音是我曾被信託的。」(提前 1:11)
c、換句話說:(提前 1:8-10)對律法詮釋其運用和設立,是「根據保羅被信託的,即照著可稱頌的神之那榮耀之福音而言的」(提前 1:11)。
d、今日的基督教派也陷入如此極端的瘋狂狀態,極力地維護「他們的基督教基本教義」,反獨一神雅威(變成三一神)和反神的律法(視為洪水猛獸),瘋狂地殺害、逼迫「那守神的誡命和耶穌基督的信心者」(啟 14:12),參見(啟 13:17)的真基督徒,正如保羅以前那樣。
3、路加福音強調「愛鄰舍如己」的問題:耶穌引用(利 18:4-5)
A、義勳解讀為,就是「實行愛神愛人的途徑」。
B、再針對「誰是我的鄰舍?」
C、救助人不可限於種族、性別、階級的區分
祭司利未人連自己的同胞都沒有「憐恤」的心腸。
也就是說自身的地位與名聲、或自己的教派和傳統等等,都讓人變成「冷漠、敵視非我族類者」,失去「實行律法中最為要緊地愛律」此焦點:不再熱切去關注「非正統派或非我族類者」。
不可因『解釋和實行律法』的見解或觀點不同,而失去對所謂的「敵人」,「彼此按律法的最大法則去對待」。
基督教基本教義派就是如同「祭司利未人」那樣,視而不見、轉頭他去。
二、就今日的外邦基督徒而言,造成的誤解
1、反律法的遵行並因行為稱義的新教:如丁道爾聖經註釋。
2、人無法作到,只能靠主恩典得永生:如黃迦勒解經。
3、認為先有生命重生了後才守道德律:如摩根解經叢書。
4、順愛比遵行律法所有規定更為重要:如丁道爾聖經註釋。
5、耶穌「創造律法新形式」愛人方法:如每日研經。
總括
1、反對遵行全部律法並因行為稱義:
2、認為人無法行神律法,只能倚靠主恩典:
3、重生是進入神國的先決條件,只強調道德律:
4、人本主義抬頭的「順服和愛」:
5、全部律法變成只有「愛人」此一條誡命:
參、耶穌的回答之依據和真義探討
一、光講愛卻不考究公平正義,便會造成「亂愛」。
二、摩西五經裡的愛:
三、詩篇和先知書中的愛:
具體表現當恨罪惡、愛神必守他的誡命、律法、見證、訓誨等等(詩 119 篇);
外邦人就是愛雅威的名:事奉他、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的約者(賽 56:6);
雅威向愛祂守他誡命並守約施堅愛(但 9:4)。
要恨邪惡、愛良善,在神門口秉公行義(摩 5:15)。
四、總結 3
底下我完全發義勳的底下看法:因為他所說的我完全贊同,而且非常要緊。
我對四、結論的看法和感想
1、沒有遵行律法的行為只是空談和幻想的愛而已。
2、因著愛並未廢掉律法:
3、愛神愛人的「行為準則」如亞伯拉罕才能得永生。
4、耶穌拯救的目的是要幫助我們遵行律法:
5、遵行雅威神一切的律法,才是愛神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