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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3(回應 1):馬可福音的律法論(1)讀後心得與感想

作者:林義鴻 LYH; 講解日期:20240608; 初稿日期:20240527; 編修:WCM。

本文乃回應: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3:馬可福音的律法論(1)概論、赦罪權柄

甲、總論此書的六大問難:

義勳提出的六題:

我的看法:

乙、細論

壹、人子有赦罪權

貳、安息日的爭議:律法是因過犯加添的(羅 5:20; 加 3:19)

由神律法的逐次加強的禁令和罰則,可以明白底下幾點:

一、由沒有禁令到有禁令

二、神在曠野重提安息日,開始因百姓違反禁令而有加強規定(出 16 章)

三、摩西岳父來到「神的山」,把他妻兒交給他,又給正在審判和教導選民的摩西提議 l 增加審判人員,劃分審判為「兩級制」(出 18 章)

四、律法是因過犯加添的

參、洗手吃食的律法爭議

一、摩西律法的食物律亙古常新

二、可 7 章的爭議,根本問題,跟守安息日一樣,不是廢除食物律,而是如何「守法」的問題

1、猶太人改變誡命律法

2、外邦人廢掉神的誡命律法

3、若說古舊

4、新神和新法

5、食物潔淨律法被神的律法列入首要的「潔淨律」(利 15-20 章)

6、耶穌引用當時傳統的「拉比傳統」

1)
(可 7:19)的出處,請參見猶太傳統的『塔爾穆』的「肉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