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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4:1-27)保羅在腓力斯面前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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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結構

(1-9)帖土羅控告保羅

(10-21)保羅的申辯

保羅承認並見證所信的道

(16)要求自己對神對人,要完美地實現無虧(對神不犯錯、對人不絆倒)的良心。

保羅不汙穢聖殿之理由:

保羅指出,他受審是由於信仰的觀點不同。而腓力斯知道這點,因其夫人是猶太女子。腓力斯寬待保羅,讓他住在大希律的皇宮中,也允許親友來供給他。

帖土羅之讚美腓力斯之用意

腓力斯出身於奴隷,之後得自由,因其兄弟在羅馬為官,因此他得以成為猶太巡撫,在任八年。在任時殘酷對待所有的猶太判亂份子,甚至殺害任何有嫌疑之人。

帖土羅說,由於您的治理,得以太平,就是因為殺光了異議份子,因此一切和諧。現今,他控告保羅是判亂份子,意欲借刀殺人。

腓力斯和他夫人土西拉來問道

土西拉是猶太女子,是大希律的孫女,他多次離婚再嫁,最後是腓力斯去找她,讓他離婚改嫁,因他前夫是小官,不如自己。因此這女人是不貞的淫婦。

腓力斯聽了保羅的道,感到恐懼。他又表現出「貪財」。因此綜合而言,這人「殘酷、好色、貪財」。


保羅所遵行的道,是相信律法和先知書的一切

當時控告保羅的人,認為保羅是反對律法和先知書的;他們也認為主耶穌是反律法和先知書的。現今的泛基督教不敢說耶穌和保羅是反律法的,但是辯稱說他們是猶太人,所以要守律法,而外邦人不必守,是在恩典下云云……。這些說法多有謬誤。

保羅一生要使外邦人和猶太人合一,但若外邦人不必守律法,如何能合一?因此,那些說外邦人不必守律法的人,就是分裂教會的人!

事奉我祖宗的神

(徒 24:14)保羅所事奉的神是「我祖宗的神」,同樣出現在(提後 1:3)。

現今泛基督教派,信三位一體神,所信的耶穌,是另一位耶穌,而所信的神,不是保羅所事奉的那一位「我祖宗的神」。

得永生和得獎賞之討論

泛基督教派認為:信的人就能得最大的獎賞,就是永生,而人的好行為是得其他的獎賞。

我們認為,根據《約書亞記》,入迦南地的人,必須要去攻佔地土。

保羅曾說:我們要和基督同受苦,也同受榮耀(羅 8:17)。難道榮耀還有不同?

有人以(林前 3:14)來說,信徒得不同獎賞。但該處經文是針對工人而言,工人的責任不同,每位工人必須要盡責,使其工程可以存留得住。盡責的工人,其工程存留得住,便能得賞賜,其工程代表工人的本身的素質,觀果知樹。若是草木禾稭的工程,表示這工人的果子不好。保羅不用很直接的話來評判他人,但「像從火裡經過」可以得知,他要得救很難。

以腓力斯為例,他「殘酷、好色、貪財」,豈能得救、得永生?

但若按現今泛基督教的說法,只要腓力斯信耶穌就能得永生,不在乎他是否「殘酷、好色、貪財」。他們最恨我們所傳的,因為我們不斷地指責他們的錯,最終他們只能以「聖經不用那麼深入研究,所以我們不要再談這些了。」來搪塞。若我們再談,他們就說:我們有愛就好了,而你們是律法主義者,我們不和你談了。


羅馬人真是善待保羅嗎?

腓力斯是位殘酷、好色、貪財的人,也討好猶太人,故意不釋放保羅。他明知保羅是對的,也怕保羅所說的道理,最後是不「你暫且去吧」,表示他因著害怕而不想聽了。這是「逃避」,以避免懼怕。這是政客的做法。

千夫長看似對保羅好,因為保羅是羅馬人,而不讓猶太人傷害保羅,但卻不願意按照公義來釋放保羅,仍然拘禁保羅。

如此官員所組成的國家政權、羅馬帝國,是靠血腥鎮壓而保持和諧的政權,是不可靠的。

而大祭司亞拿尼亞,他是親羅馬帝國而成為大祭司的,他也是不按照公義審斷。大祭司本應在地上按神的律法實行公義,但如今卻是倚靠地上的政權、羅馬帝國。

教會的無情無義

(徒 24:23)保羅的親友來供給他。但是教會都離棄了他。

(提後 1:15)凡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我、這是你知道的.其中有腓吉路和黑摩其尼。
(提後 4:16-18)我初次申訴、沒有人前來幫助、竟都離棄我.但願這罪不歸與他們。17 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使福音被我盡都傳明、叫外邦人都聽見.我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18 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願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主是最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