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1:15-26)《神選與人意》 ====== * 題目:《神選與人意》 God's choice and man's thoughts. * 主講:LYX 傳道。 * 時間:20140222,安息日敬拜聚會。 * 地點:嘉義會堂。 * 錄音:{{:commentary:acts:20140222-113712-dm553912-acts-c1v15-c1v26-commentary.mp3|(徒 1:15-26)《神選與人意》}} (徒 1:15-26) 15 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 16 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 17 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 18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 19 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著他們那裡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 20 因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21 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 22 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 23 於是選舉兩個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稱呼猶士都的約瑟、和馬提亞。 24 眾人就禱告說、主阿、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25 見上節 26 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 【以下僅為部份摘記,完整內容請聆聽錄音】 ===== 提綱 ===== * 一、猶大 * 1.成為捉拿耶穌者們的領路人 * 2.被數列和抽籤得執事職分的位分 * 3.前仆以致粉身碎骨並且腸子崩迸灑出來 * 二、彼得 * 1.提出需求 * 2.說出理由 * 3.講出解決方式 * 三、眾弟兄 * 1.推舉二人 * 2.求神揀選 * 3.抽籤而定 ===== 說明 =====   一百二十人,是十二的的倍數,十二使徒,對應以色列十二支派。十二位耶穌的見證人。   由於猶大賣主、自殺而死,少了一位,因此需要補選。   「數算」、「抽簽」是為了分產業。以色列出埃及共六十萬人,也是要「數算」。   耶穌揀選十二門徒,是透過禱告而定的,故也是神的揀選,如此的揀選,也是有目的和計劃的,就是今天第一堂課所講的「謀略」。   有人認為,神早已定下猶大一定會賣耶穌。但實際上,猶大自己是可以決定是否要賣主,他也可以不賣主。他當時是負責管理錢財的人,若他忠心,絕對是耶穌的得力助手。因為負責管理錢財的人,是被主和神所信任的人。神對他這樣地好,給他負責這麼重要的職位,但他卻有異心,所謂「人心隔肚皮」。   猶大原無田,他貪愛錢財產業,為了得到地上的錢財而賣主,而不是想去得到天上的錢財產業。最終他得到了一塊地上的田地產業,卻失去了天上的產業。   神樂意要人得到福氣,絕不是要人遭禍,但有人卻甘願選擇行惡,因此而失去福份,遭受咒詛。   (15)彼得在聚會中說話  耶穌吩咐門徒們要等候聖靈的應許,而人並非只是不作任何事地乾等,而是在一起聚會、禱告、等候。   彼得引用兩節《詩篇》經文,分別來自(詩 69:25; 109:8)。這種引用解釋的方式稱為『彌賽亞式詩篇應驗解釋法』。引用經文加以解釋,不是僅限於耶穌基督。凡是有神同在的人,有先知講道之屬靈恩賜之人,都可以引用經文並正確地解釋之。   彼得看到他們當中的缺欠、問題,並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法。我們在教會中也應當如此。   要成為一位見證者,必須曾看見聖靈在耶穌基督身上所成就的事,並且長期接受主教導的人,才有資格。我們在教會中也當如此看待。   (26)「用抽簽」  在新約的經文中,此後便再無類似的做法出現。如此行之用意是,由於先前主耶穌在禱告之後,揀選出猶大作為十二門徒之一,如此也要用同樣的方式來揀選出替補之人。   這並不是草率的抽簽,而是要這兩位候選人先站立,然後再進行禱告,求神選立,是美好的禱告詞。   沒抽中的人有詳細的介紹。「巴撒巴」意為安息日之子,「猶士都」是羅馬名,有正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