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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yhb:rom [2024/04/11 21:33 Thu -0500 (14 個月前)] – lyx | version:yhb:rom [2025/06/07 04:17 Sat -0500 (14 個小時前)] (目前版本) – wc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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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馬書 ====== | ====== 羅馬書 ====== | ||
- | |Rom 1:1 | + | |Rom 1:1 |
|Rom 1:2 | |Rom 1:2 | ||
|Rom 1:3 | |Rom 1:3 | ||
- | |Rom 1:4 | + | |Rom 1:4 |
- | |Rom 1:5 | + | |Rom 1:5 |
- | |Rom 1:6 | + | |Rom 1:6 |
- | |Rom 1:7 | + | |Rom 1:7 |
- | |Rom 1:8 | + | |Rom 1:8 |
- | |Rom 1:9 | + | |Rom 1:9 |
- | |Rom 1:10 |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不住地懇求,是否終究於某時,我將有一豐盛的旅途,在神的旨意中去到你們那裏。|(([「是否終究於某時」:原文「是否怎樣於某時」,表達出他渴望於某時成就某事。《和合本》意表不確定是否合神旨意,然而原文表明,保羅能夠確定神的旨意要他去羅馬,但不確定於何時成就。「豐盛的旅途」:是有豐盛精彩之旅、但不見得是平坦順利之旅。]))| | + | |Rom 1:10 |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不住地懇求,是否終究於某時,我將有一豐盛的旅途,在神的旨意中去到你們那裏。|(([註羅1: |
- | |Rom 1:11 |因為我不斷切慕去見你們,為分賜你們某一樣屬靈的禮物,達成你們被堅固的事。|(([「禮物」:常被譯為「恩賜」。「義人因信得生」這就是「這一禮物」,就是「福音」。這福音內容豐富,但常被人狹窄化,只重「因信稱義」;然而「因信稱義」是指「本於信」,因此而得以成為義人,接下來還要「以致於信」,就是「義人因信得生」,就是要憑信遵行順服神的一切律法,方能得生。就是要按照耶穌的信心,對神的話、即神的律法有絕對的相信、絕對的順服,而去作成、應驗神的律法/神的話。]))| | + | |Rom 1:11 |因為我不斷切慕去見你們,為分賜你們某一樣屬靈的禮物,達成你們被堅固的事。|(([註羅1: |
- | |Rom 1:12 |而這(被堅固的事),就是在你們中間,透過那在彼此間,你們的和我的信心同被激勵。|(([本節表明這禮物的果效。]))| | + | |Rom 1:12 |而這(被堅固的事),就是在你們中間,透過那在彼此間,你們的和我的信心同被激勵。|(([註羅1: |
- | |Rom 1:13 |另一方面,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弟兄們!就是我屢次預定去到你們那裏,為要也在你們中間可以得到一些果子,如同也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惟直到如今仍不斷被攔阻。|(([「果子」: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得果子,類似農夫之工作,其內容應由下文逐步理解。]))| | + | |Rom 1:13 |另一方面,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弟兄們!就是我屢次預定去到你們那裏,為要也在你們中間可以得到一些果子,如同也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惟直到如今仍不斷被攔阻。|(([註羅1: |
|Rom 1:14 |不只對希臘人也對化外人、不只對聰明人也對無知人,我都是欠債者。|| | |Rom 1:14 |不只對希臘人也對化外人、不只對聰明人也對無知人,我都是欠債者。|| | ||
- | |Rom 1:15 |這樣,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也向你們在羅馬的人,去傳好信息[福音]。|(([「照樣」:原文是「這樣」,《和合本》譯「所以」,意義有些失真。「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這是主詞,是兩個角度,表達其積極的態度。「向你們在羅馬的人」:這是間接受格的賓語。也與上述文法類似,是用重覆補充。「去傳好信息」:不定詞,表目的。此目的是補充說明(14)「我是(欠債者)」——這是主句動詞。]))| | + | |Rom 1:15 |這樣,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也向你們在羅馬的人,去傳好信息[福音]。|(([註羅1: |
- | |Rom 1:16 |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福音]為羞愧,因為它是神的大軍之能,使每一堅信者達成救恩,不只先給猶太人,也給希臘人。|(([後一個「因為…。…」是解釋前一個「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為羞愧」:人的生活行動都以榮辱為其方針,多是追求榮耀而逃避羞辱。由於保羅不視此為羞愧,表示引以為榮,因此他是積極主動的傳揚,而不只是被動地還債。「達成救恩」:達到拯救之事、狀態。救恩不是只有赦罪,還包括其他內容。「堅信者」:是現在分詞,作名詞用,指持續相信之人。救恩不是一蹴而就、一勞永逸的,因此「一次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簡單說法並不符合真理。「神的大軍之能」:是必須要求人是持續相信的,否則神也必須兼顧公義原則,而不使之達救恩。「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這表明了猶太人是尊於有文化的希臘人,而當時羅馬人崇尚希臘文化。(羅 | + | |Rom 1:16 |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福音]為羞愧,因為它是神的大軍之能,使每一堅信者達成救恩,不只先給猶太人,也給希臘人。|(([註羅1: |
- | |Rom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好信息)上,持續被揭露出來,出於信以致於信。正如所記:「然而義人出於信將必活著。」|(([「神的義」:指神的公義,與律法有關。指神的義行。(16-18)談到三樣神的作為,分別是「神的大能」和「神的義」;「神的大能作為」是要拯救人,而「神的公義作為」是要被顯明出來,也就是神照著約而實行出來。而「神的義」如何實行出來?是要「本於信、以致於信」,「神的義」是要在「這福音上」被顯明出來,而這福音是神的大能作為。「出於信以致於信」:原文意指「從信而出,達到信。」原文用介詞,而非動詞,因此不在於強調動作,而在乎強調其起點及終點,且都是同樣的事,就是信心。意思類似於「始終如一」、「從一而終」。「義人出於『信』必活著」:MT馬所拉本是「他的信」,LXX是「我的信」。因此這信有所特指。「信」:希伯來文本意是「穩固的支撐物、可靠的帳棚支柱」。希臘文本意是「人被說服而產生的信賴順服之舉」。指的是像耶穌那樣的信心,這義是透過耶穌那樣的信心,將其展現出來。這即是(羅 | + | |Rom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好信息)上,持續被揭露出來,出於信以致於信。正如所記:「然而義人出於信將必活著。」|(([註羅1: |
- | |Rom 1:18 |因為神的忿怒,從天上,持續被揭露在人們一切的不敬畏和不義上,他們在不義中拘禁真實。|(([「在……上」:相當於「因……理由」。「真實」:或譯「真理、真相」。]))| | + | |Rom 1:18 |因為神的忿怒,從天上,持續被揭露在人們一切的不敬畏和不義上,他們在不義中拘禁真實。|(([註羅1: |
- | |Rom 1:19 |因這緣故,那神所驗知的事,在他們中間是明顯的,因為那神曾顯明給他們。|(([「驗知」:ginoskō 這是指「因察驗而認識知道」。另一個「知道」 oida 是指「因看見而知道」。]))| | + | |Rom 1:19 |因這緣故,那神所驗知的事,在他們中間是明顯的,因為那神曾顯明給他們。|(([註羅1: |
- | |Rom 1:20 |因為祂諸不能看見的事,從世界的創造行動中,藉所行的諸事,連祂那恆久的大軍之能和神權,可被不斷了悟的看清楚,使他們成為無可答辯的。|(([參考(詩 19)透過這神所造的世界,可以明白神的大能、榮耀、知識,但人卻不敬畏祂,而敬拜受造之物,而得罪神。「神性、神權」:⒈屬神的的素質。⒉按神之為神,以其性質之所在。⒊在羅馬之用法,談羅馬皇帝之威榮。「世界的創造行動」:不僅是指世物,也包括創世記中的行為事蹟。(何 | + | |Rom 1:20 |因為祂諸不能看見的事,從世界的創造行動中,藉所行的諸事,連祂那恆久的大軍之能和神權[或譯:神性],可被不斷了悟的看清楚,使他們成為無可答辯的。|(([註羅1: |
- | |Rom 1:21 |因這緣故,他們驗知那神之後,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或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徒勞無功,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以下兩節用了多個希臘邏輯性用詞,意義如下:「(他們的)意見分辨」:分開+邏輯,邏輯分辨力。「虛空」:使某物倒空,用於人則意指使之變為愚妄。用於事則意指使之徒勞無工,無功效。本節是指用於事方面之意。「無通達的心」:沒有+理解能力,引為無智慧的、不通達的。「矇昏」:使之昏暗。]))| | + | |Rom 1:21 |因這緣故,他們驗知那神之後,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或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徒勞無功,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註羅1: |
- | |Rom 1:22 |自稱是聰明者的變成愚蠢。|(([「聰明者」:陽性詞,指人。耶穌用於「聰明的工匠」,指有經驗有技巧的。引申為在辯論上有經驗及技巧,由於希臘人重視辯論,故認為善於辯論者為有智慧者。「愚蠢」:用於鹽若「失了味」,即無用處、無功效的。]))| | + | |Rom 1:22 |自稱是聰明者的變成愚蠢。|(([註羅1: |
- | |Rom 1:23 |且曾以人類和飛禽和走獸和昆蟲朽壞的肖像樣式,更替神那不朽壞的榮光。|(([更替:原文一般用於「更換」衣服。《和合本》將文句意思顛倒!原意是將偶像樣式,更替了神那不朽的榮光。這樣的更替,就是(21)人的意見分辨,即「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虛空,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朽壞的肖像樣式」對應於(26)「可鄙視的邪情」。]))| | + | |Rom 1:23 |且曾以人類和飛禽和走獸和昆蟲朽壞的肖像樣式,更替神那不朽壞的榮光。|(([註羅1:23 「更替」:原文一般用於「更換」衣服。《和合本》將文句意思顛倒!原意是將偶像樣式,更替了神那不朽的榮光。這樣的更替,就是(21)人的意見分辨,即「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虛空,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朽壞的肖像樣式」對應於(26)「可鄙視的情慾」。]))| |
- | |Rom 1:24 |所以神交付他們在他們心中的情慾裏,以致彼此之間他們的身體不斷地受玷辱的汙穢中。|(([「交付」:原文常用於「交付官府」。「神交付他們」是神主動交付,而「神任憑他們」是神容許他們;這兩意都是原文字的意思,但本譯文選擇前者,其意相當於(帖後 | + | |Rom 1:24 |所以神交付他們在他們心中的情慾裏,以致彼此之間他們的身體不斷地受玷辱的汙穢中。|(([註羅1:24「交付」:原文常用於「交付官府」。「神交付他們」是神主動交付,而「神任憑他們」是神容許他們;這兩意都是原文字的意思,但本譯文選擇前者,其意相當於(帖後 2: |
- | |Rom 1:25 |這類人曾以虛假更替神的真實,且敬拜事奉那受造物,來取代造物主;祂是當讃美的,直到永世,阿們!|(([「真實」:或譯「真理、真相」。希臘文意義「無+遮蓋」,希伯來文意義「可靠穩固、肯定而不改變、誠實誠然」。「神的真實」:因神是造物主,所以是真實不變的。從中文用語而言,真實的範疇大於真理。「虛假」指的是偶像(賽 41: | + | |Rom 1:25 |這類人曾以虛假更替神的真實,且敬拜事奉那受造物,來取代造物主;祂是當讃美的,直到永世,阿們!|(([註羅1: |
- | |Rom 1:26 |因這緣故,神交付他們進入可鄙視的情慾中,因為不但他們的女人更替本性的功用,以致違反本性。|(([「邪情」:原意是「情緒」,本沒有貶義,「基督受苦」就是用這字。「交付」:交付給撒但(林前 | + | |Rom 1:26 |因這緣故,神交付他們進入可鄙視的情慾中,因為不但他們的女人更替本性的功用,以致違反本性。|(([註羅1: |
|Rom 1:27 |且男人也同樣撇棄女人本性的功用,對於彼此慾火中燒,男和男之間成就了那裸露羞恥的事,在他們自己身上應該回收他們欺哄的報應。|| | |Rom 1:27 |且男人也同樣撇棄女人本性的功用,對於彼此慾火中燒,男和男之間成就了那裸露羞恥的事,在他們自己身上應該回收他們欺哄的報應。|| | ||
|Rom 1:28 |且正如他們在知識上不曾驗中那神,去擁有(祂),那神就交付他們進入不被驗中的心思,去作持續達不到神前的事。|| | |Rom 1:28 |且正如他們在知識上不曾驗中那神,去擁有(祂),那神就交付他們進入不被驗中的心思,去作持續達不到神前的事。|| | ||
- | |Rom 1:29 |早已被各樣不義、邪惡、貪婪、邪念所滿溢,裝滿了嫉妒的、兇殺的、爭吵的、詭詐的、慣行惡事的。中傷、|| | + | |Rom 1:29 |早已被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念[或譯:邪念]所滿溢,裝滿了嫉妒的、兇殺的、爭吵的、詭詐的、慣行惡事的。中傷、|| |
- | |Rom 1:30 |誹謗、神所憎恨的、高傲、傲慢、自誇、設計惡事、對父母不順從|| | + | |Rom 1:30 |誹謗、神所憎恨的、高傲、傲慢、自誇、設計惡事、對父母不順從、|| |
|Rom 1:31 |冥頑不靈、不守約、無親情、無堅愛。|| | |Rom 1:31 |冥頑不靈、不守約、無親情、無堅愛。|| | ||
- | |Rom 1:32 |這類人確知神義的要求〔或譯:判罪、法則〕,就是:凡實行這樣事的人,他們配當死亡。不但他們不斷的作,更對實行這些事者感到滿意。|| | + | |Rom 1:32 |這類人確知神義的要求[或譯:判罪、法則],就是:凡實行這樣事的人,他們配當死亡。不但他們不斷的作,更對實行這些事者感到滿意。|| |
|Rom 2:1 | |Rom 2:1 | ||
|Rom 2:2 | |Rom 2:2 | ||
行 44: | 行 44: | ||
|Rom 2:11 |因為對神而言,祂不是以貌取人的。|| | |Rom 2:11 |因為對神而言,祂不是以貌取人的。|| | ||
|Rom 2:12 |因為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也必在律法之外滅亡。而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也必透過律法受審判。|| | |Rom 2:12 |因為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也必在律法之外滅亡。而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也必透過律法受審判。|| | ||
- | |Rom 2:13 |因為在神面前,那些律法的聽見者並非是義的,但是那些律法的遵行者才必被稱為義。|| | + | |Rom 2:13 |因為在神面前,那些律法的聽見者並非是義的,但是那些律法的遵行者才必被稱為義。|(([註羅2: |
- | |Rom 2:14 |因為每當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依本性可以去行那律法的事時候,他們雖沒有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是存在的。|| | + | |Rom 2:14 |因為每當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依本性可以去行那些屬於律法的事時候,他們雖沒有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是存在的。|| |
- | |Rom 2:15 |這類人在他們心中,自己持續顯示出,那律法的那工作〔或譯:功用〕是刻寫的,同時他們的共知〔或譯:是非之心、良知,意:對任何事分辨是非的自覺;下同〕一同見證,並且在那眾推理之中相互控告或甚至做出辯護。|| | + | |Rom 2:15 |這類人在他們心中,自己持續顯示出,那律法的那工作[或譯:功用]是刻寫的,同時他們的良知[直譯:共同知識]一同見證,並且在那眾推理之中相互控告或甚至做出辯護。|(([註羅2: |
|Rom 2:16 |就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按照我的好信息[福音](所言),審判人眾隱密事的日子。|| | |Rom 2:16 |就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按照我的好信息[福音](所言),審判人眾隱密事的日子。|| | ||
|Rom 2:17 |然而若你一直自稱為猶太人,並持續倚靠律法,又不斷以神為誇耀。|| | |Rom 2:17 |然而若你一直自稱為猶太人,並持續倚靠律法,又不斷以神為誇耀。|| | ||
行 60: | 行 60: | ||
|Rom 2:27 |且那出於本性未割者當他持續成全律法時,他將必審判你這透過成文典籍和割禮,卻成律法的違犯者。|| | |Rom 2:27 |且那出於本性未割者當他持續成全律法時,他將必審判你這透過成文典籍和割禮,卻成律法的違犯者。|| | ||
|Rom 2:28 |因不是那在明顯中為猶太人的,他就是猶太人,也不是那在明顯中的、在肉身的割禮。|| | |Rom 2:28 |因不是那在明顯中為猶太人的,他就是猶太人,也不是那在明顯中的、在肉身的割禮。|| | ||
- | |Rom 2:29 |惟那在隱密中的才是猶太人,且心的割禮是在〔或譯:藉著〕靈裏而非藉著成文典籍。對於這位的稱讃之事,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 | + | |Rom 2:29 |惟那在隱密中的才是猶太人,且心的割禮是在[或譯:藉著]靈裏而非藉著成文典籍。對於這位的稱讃之事,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 |
|Rom 3:1 | |Rom 3:1 | ||
|Rom 3:2 | |Rom 3:2 | ||
|Rom 3:3 | |Rom 3:3 | ||
- | |Rom 3:4 | + | |Rom 3:4 |
|Rom 3:5 | |Rom 3:5 | ||
- | |Rom 3:6 | + | |Rom 3:6 |
|Rom 3:7 | |Rom 3:7 | ||
|Rom 3:8 | |Rom 3:8 | ||
行 80: | 行 80: | ||
|Rom 3:18 |他們的眼中沒有神的敬畏。|| | |Rom 3:18 |他們的眼中沒有神的敬畏。|| | ||
|Rom 3:19 |然而我們既已曉得:凡那律法一直說了什麼話,係對那些在律法之內的人持續講論,為叫每一張嘴能被堵住,且使全世界都能伏在神審判之下。|| | |Rom 3:19 |然而我們既已曉得:凡那律法一直說了什麼話,係對那些在律法之內的人持續講論,為叫每一張嘴能被堵住,且使全世界都能伏在神審判之下。|| | ||
- | |Rom 3:20 |因這緣故,每一肉體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將必不能在神面前被稱義,因為罪的完全知識是透過律法。|(([註羅 | + | |Rom 3:20 |因這緣故,每一肉體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將必不能在神面前被稱義,因為罪的完全知識是透過律法。|(([註羅3: |
|Rom 3:21 |但如今隔開了律法,神的義當它被律法和諸先知所證實時,早已被顯明出來了。|| | |Rom 3:21 |但如今隔開了律法,神的義當它被律法和諸先知所證實時,早已被顯明出來了。|| | ||
|Rom 3:22 |然而神的義是透過基督耶穌的信心,歸給所有堅信者,被顯明出來了。因為區別是不存在的。|| | |Rom 3:22 |然而神的義是透過基督耶穌的信心,歸給所有堅信者,被顯明出來了。因為區別是不存在的。|| | ||
|Rom 3:23 |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並他們不斷虧缺神的榮光。|| | |Rom 3:23 |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並他們不斷虧缺神的榮光。|| | ||
|Rom 3:24 |白白地被稱義,藉祂的美福,透過基督耶穌裏的贖放。|| | |Rom 3:24 |白白地被稱義,藉祂的美福,透過基督耶穌裏的贖放。|| | ||
- | |Rom 3:25 |神已預定他為蔽罪蓋〔原文意:贖罪祭〕,透過信心,在他血裏,為了祂的義之展示標記,是因著先前所犯眾罪的不再追究緣故。|| | + | |Rom 3:25 |神已預定他為蔽罪蓋[原文:贖罪祭],透過信心,在他血裏,為了祂的義之展示標記,是因著先前所犯眾罪的不再追究緣故。|| |
|Rom 3:26 |在神的克制中,為了祂的義之展示標記緣故,在現今時期裏,以致祂自己成為義,並稱義著那出於耶穌的信心者。|| | |Rom 3:26 |在神的克制中,為了祂的義之展示標記緣故,在現今時期裏,以致祂自己成為義,並稱義著那出於耶穌的信心者。|| | ||
- | |Rom 3:27 |所以誇口何在?絕無可誇〔原文意:被封閉了〕!透過什麼律法呢?那諸工作嗎?絕不!乃是透過信心的律法。|| | + | |Rom 3:27 |所以誇口何在?絕無可誇[原文:被封閉了]!透過什麼律法呢?那諸工作嗎?絕不!乃是透過信心的律法。|| |
|Rom 3:28 |因為我們堅決算定人藉著信被持續稱義,隔開了律法的諸工作。|| | |Rom 3:28 |因為我們堅決算定人藉著信被持續稱義,隔開了律法的諸工作。|| | ||
|Rom 3:29 |難道僅僅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是外邦人的神。|| | |Rom 3:29 |難道僅僅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是外邦人的神。|| | ||
|Rom 3:30 |若果真是如此,僅一位即那神,祂出於信心將稱義割禮之人,也透過信心將稱義未割禮之人。|| | |Rom 3:30 |若果真是如此,僅一位即那神,祂出於信心將稱義割禮之人,也透過信心將稱義未割禮之人。|| | ||
- | |Rom 3:31 |所以,透過那信心,我們持續使律法失效嗎?但願(這事)不被發生!反倒我們不斷堅固律法。|| | + | |Rom 3:31 |所以,透過那信心,我們持續使律法失效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反倒我們不斷堅固律法。|| |
|Rom 4:1 | |Rom 4:1 | ||
- | |Rom 4:2 | + | |Rom 4:2 |
|Rom 4:3 | |Rom 4:3 | ||
|Rom 4:4 | |Rom 4:4 | ||
行 128: | 行 128: | ||
|Rom 5:10 |因若我們仍是仇敵時,透過祂兒子的死,我們已和神復和。既已復和,豈不更要在他的生命中將被拯救。|| | |Rom 5:10 |因若我們仍是仇敵時,透過祂兒子的死,我們已和神復和。既已復和,豈不更要在他的生命中將被拯救。|| | ||
|Rom 5:11 |且現今透過他,我們已經取得這和好,不單單如此,更要透過基督耶穌我們的主,以神為誇耀。|| | |Rom 5:11 |且現今透過他,我們已經取得這和好,不單單如此,更要透過基督耶穌我們的主,以神為誇耀。|| | ||
- | |Rom 5:12 |因這緣故,怎樣透過一個人,那罪進入這世界,且那死透過那罪,且那死也照樣臨到所有人,所有人在此狀況下都犯了罪。|(([註羅5: | + | |Rom 5:12 |因這緣故,怎樣透過一個人,那罪進入這世界,且那死透過那罪,且那死也照樣臨到所有人,所有人在此狀況下都犯了罪。|(([註羅5: |
- | |Rom 5:13 |因為直到律法的時候,那罪已存於世界中,然而沒存有律法時,罪不被算定。|(([「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註羅5:13 本節同時有「那罪」與「罪」,前者指「那罪者、撒但」,後者指「罪行」。))| | + | |Rom 5:13 |因為直到律法的時候,那罪已存於世界中,然而沒存有律法時,罪不被算定。|(([註羅5: |
|Rom 5:14 |但是那死作王掌權了,從亞當直到摩西,也在那些按亞當違犯的樣式不去犯罪的人身上。亞當是將必來到者的預像。|| | |Rom 5:14 |但是那死作王掌權了,從亞當直到摩西,也在那些按亞當違犯的樣式不去犯罪的人身上。亞當是將必來到者的預像。|| | ||
|Rom 5:15 |但並不是好像那墮落般,而是照著禮物般。因若藉一個人的墮落眾人已死了,那神的美福和那在基督耶穌這一人的美福中之賞賜,豈不更要使之豐盈歸給眾人。|| | |Rom 5:15 |但並不是好像那墮落般,而是照著禮物般。因若藉一個人的墮落眾人已死了,那神的美福和那在基督耶穌這一人的美福中之賞賜,豈不更要使之豐盈歸給眾人。|| | ||
行 139: | 行 139: | ||
|Rom 5:21 |以致於那罪怎樣在那死亡中作王掌權,那美福照樣也透過義可以作王掌權,透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直到永生。|(([「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Rom 5:21 |以致於那罪怎樣在那死亡中作王掌權,那美福照樣也透過義可以作王掌權,透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直到永生。|(([「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
|Rom 6:1 | |Rom 6:1 | ||
- | |Rom 6:2 | + | |Rom 6:2 |
|Rom 6:3 | |Rom 6:3 | ||
|Rom 6:4 | |Rom 6:4 | ||
行 152: | 行 152: | ||
|Rom 6:13 |也別再獻上你們的眾肢體,給那罪做不義的兵器,卻要獻上自己給那神仿佛出於死人中活著,且獻上你們的肢體給那神做義的兵器。|(([「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Rom 6:13 |也別再獻上你們的眾肢體,給那罪做不義的兵器,卻要獻上自己給那神仿佛出於死人中活著,且獻上你們的肢體給那神做義的兵器。|(([「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
|Rom 6:14 |因為罪將不能做主管轄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乃是在美福之下。|| | |Rom 6:14 |因為罪將不能做主管轄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乃是在美福之下。|| | ||
- | |Rom 6:15 |所以,如何呢?我們可以犯罪,因我們不是在律法之下,乃是在美福之下?但願(這事)不被發生。|| | + | |Rom 6:15 |所以,如何呢?我們可以犯罪,因我們不是在律法之下,乃是在美福之下?但願(這事)不會發生。|| |
|Rom 6:16 |豈不早已曉得:你們持續獻上自己為奴僕以致聽從,就是為奴僕聽從誰;或屬乎罪以致於死,或屬乎聽從以致於義。|| | |Rom 6:16 |豈不早已曉得:你們持續獻上自己為奴僕以致聽從,就是為奴僕聽從誰;或屬乎罪以致於死,或屬乎聽從以致於義。|| | ||
|Rom 6:17 |然而美福是屬乎神的:你們從前一直是罪的奴僕,惟現今已從心裏聽從,進入你們被交付教導的模範中。|| | |Rom 6:17 |然而美福是屬乎神的:你們從前一直是罪的奴僕,惟現今已從心裏聽從,進入你們被交付教導的模範中。|| | ||
行 158: | 行 158: | ||
|Rom 6:19 |以上我是按人(的想法)說,是因你們肉體的軟弱緣故。因為你們從前怎樣獻上你們為奴的肢體,給那不潔和那違背律法,歸於那違背律法,現今照樣你們已獻上你們為奴的肢體,給那義,歸於聖別。|| | |Rom 6:19 |以上我是按人(的想法)說,是因你們肉體的軟弱緣故。因為你們從前怎樣獻上你們為奴的肢體,給那不潔和那違背律法,歸於那違背律法,現今照樣你們已獻上你們為奴的肢體,給那義,歸於聖別。|| | ||
|Rom 6:20 |因為當你們從前是罪的奴僕時候,對於義是不受約束的。|| | |Rom 6:20 |因為當你們從前是罪的奴僕時候,對於義是不受約束的。|| | ||
- | |Rom 6:21 |所以,當時你們持續擁有什麼果子?現今因這些事你們持續以為可恥的,因為那些事的結局是死的。|| | + | |Rom 6:21 |所以,當時你們持續擁有什麼果子?現今因這些事你們持續以為可恥的,因為那些事的終極目標是死的。|| |
- | |Rom 6:22 |但現今因你們已從罪中被釋放,而對於神已成為奴僕了,就持續擁有你們的果子歸於聖別,而那結局是永生。|| | + | |Rom 6:22 |但現今因你們已從罪中被釋放,而對於神已成為奴僕了,就持續擁有你們的果子歸於聖別,而那終極目標是永生。|| |
|Rom 6:23 |因為罪的諸工價是死,然而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是永生。|| | |Rom 6:23 |因為罪的諸工價是死,然而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是永生。|| | ||
|Rom 7:1 | |Rom 7:1 | ||
行 166: | 行 166: | ||
|Rom 7:4 | |Rom 7:4 | ||
|Rom 7:5 | |Rom 7:5 | ||
- | |Rom 7:6 | + | |Rom 7:6 |
- | |Rom 7:7 | + | |Rom 7:7 |
|Rom 7:8 | |Rom 7:8 | ||
|Rom 7:9 | |Rom 7:9 | ||
行 173: | 行 173: | ||
|Rom 7:11 |因為那罪透過誡命占有基地之後,誘騙了我,且透過它殺死了我。|(([「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Rom 7:11 |因為那罪透過誡命占有基地之後,誘騙了我,且透過它殺死了我。|(([「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
|Rom 7:12 |以至於,一則那律法是聖別的,一則那誡命是聖別、義的、良善的。|| | |Rom 7:12 |以至於,一則那律法是聖別的,一則那誡命是聖別、義的、良善的。|| | ||
- | |Rom 7:13 |所以那良善對我生發死亡嗎?但願(這事)不被發生!卻是那罪。為要透過那良善對我作成死亡,罪就可以被顯明了。為要透過那誡命,那罪就極度地成為有罪的。|(([「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 | |Rom 7:13 |所以那良善對我生發死亡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卻是那罪。為要透過那良善對我作成死亡,罪就可以被顯明了。為要透過那誡命,那罪就極度地成為有罪的。|(([「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Rom 7:14 |因我們既曉得: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的,是已被賣於那罪下。|(([「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Rom 7:14 |因我們既曉得: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的,是已被賣於那罪下。|(([「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 ||
|Rom 7:15 |因我持續所作成的我一直不驗知,因我持續所願意的,我並不實行,我持續所恨惡的,我倒一直去作。|| | |Rom 7:15 |因我持續所作成的我一直不驗知,因我持續所願意的,我並不實行,我持續所恨惡的,我倒一直去作。|| | ||
行 205: | 行 205: | ||
|Rom 8:18 |因為我不斷算定:現今時期的眾苦難,是不配於將要來顯示於我們的榮光。|| | |Rom 8:18 |因為我不斷算定:現今時期的眾苦難,是不配於將要來顯示於我們的榮光。|| | ||
|Rom 8:19 |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 | |Rom 8:19 |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 | ||
- | |Rom 8:20 |因為那受造物被置於那徒勞無益之下,並非自願的,乃是由於那使它屈服的那位緣故。|| | + | |Rom 8:20 |因為那受造物被順服於那徒勞無益[原文:表示沒有目的或未能達到任何真正的目的]之下,並非自願的,乃是由於那使它順服的那位緣故。|| |
|Rom 8:21 |因這緣故,受造物自己也懷著盼望,將必被釋放脫離那敗壞的奴役,進入那神眾孩子榮光的自由。|| | |Rom 8:21 |因這緣故,受造物自己也懷著盼望,將必被釋放脫離那敗壞的奴役,進入那神眾孩子榮光的自由。|| | ||
|Rom 8:22 |因為我們既已曉得:一切受造物不斷一同嘆息,同受產難直到現今。|| | |Rom 8:22 |因為我們既已曉得:一切受造物不斷一同嘆息,同受產難直到現今。|| | ||
行 213: | 行 213: | ||
|Rom 8:26 |而那靈他也照樣不斷一同扶助我們的軟弱;因按著所缺少的我們既不曉得我們應該禱告何事,反倒那靈親自用不能以言語說出來的悲嘆(為我們)不斷大大的懇求。|| | |Rom 8:26 |而那靈他也照樣不斷一同扶助我們的軟弱;因按著所缺少的我們既不曉得我們應該禱告何事,反倒那靈親自用不能以言語說出來的悲嘆(為我們)不斷大大的懇求。|| | ||
|Rom 8:27 |而鑒察人心的,既曉得那靈的智謀是什麼,這智謀就是他按著神(的定規)不斷為聖徒懇求。|| | |Rom 8:27 |而鑒察人心的,既曉得那靈的智謀是什麼,這智謀就是他按著神(的定規)不斷為聖徒懇求。|| | ||
- | |Rom 8:28 |然而我們既曉得:神一直使萬有一同作工,使那些愛神者歸於良善,就是那些按預旨成為蒙召的人。|| | + | |Rom 8:28 |然而我們既曉得:神一直使萬有一同作工,使那些愛神者歸於良善,就是那些按預先旨意成為蒙召的人。|| |
|Rom 8:29 |就是祂已預知的人,也已預設他們同形於祂兒子的形象,為要他在眾弟兄中為長子。|| | |Rom 8:29 |就是祂已預知的人,也已預設他們同形於祂兒子的形象,為要他在眾弟兄中為長子。|| | ||
|Rom 8:30 |而祂已預設的人,祂也已呼召他們;而祂已呼召的人,祂又已稱義他們;而祂已稱義的人,祂也已榮耀他們。|| | |Rom 8:30 |而祂已預設的人,祂也已呼召他們;而祂已呼召的人,祂又已稱義他們;而祂已稱義的人,祂也已榮耀他們。|| | ||
行 225: | 行 225: | ||
|Rom 8:38 |因為我早已被說服:也不是死亡,也不是生命,也不是眾天使,也不是眾執政者,也不是現在的事,也不是將來的事,也不是眾權能者。|| | |Rom 8:38 |因為我早已被說服:也不是死亡,也不是生命,也不是眾天使,也不是眾執政者,也不是現在的事,也不是將來的事,也不是眾權能者。|| | ||
|Rom 8:39 |也不是崇高、也不是深奧、也不是什麼別的受造物,將能夠從神的愛中隔開我們,(神的愛)就是那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 | |Rom 8:39 |也不是崇高、也不是深奧、也不是什麼別的受造物,將能夠從神的愛中隔開我們,(神的愛)就是那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 | ||
- | |Rom 9:1 | + | |Rom 9:1 |
|Rom 9:2 | |Rom 9:2 | ||
|Rom 9:3 | |Rom 9:3 | ||
- | |Rom 9:4 | + | |Rom 9:4 |
- | |Rom 9:5 | + | |Rom 9:5 |
|Rom 9:6 | |Rom 9:6 | ||
|Rom 9:7 | |Rom 9:7 | ||
行 235: | 行 235: | ||
|Rom 9:9 | |Rom 9:9 | ||
|Rom 9:10 |且不但如此,尚有利百加從一人,就是我們的祖宗以撒有了孕,|| | |Rom 9:10 |且不但如此,尚有利百加從一人,就是我們的祖宗以撒有了孕,|| | ||
- | |Rom 9:11 |因還未生下來,善或惡還沒實行出來,為要使那按著揀選,神的預旨能堅立。|| | + | |Rom 9:11 |因還未生下來,善或惡[原文:無價值的,卑賤的]還沒實行出來,為要使那按著揀選,神的預旨能堅立。|| |
|Rom 9:12 |不是出於諸工作,乃是出於那呼召者,就告訴她:「大的將要奴僕服事較小的」。|| | |Rom 9:12 |不是出於諸工作,乃是出於那呼召者,就告訴她:「大的將要奴僕服事較小的」。|| | ||
|Rom 9:13 |正如所記,「雅各我愛了,但以掃我恨惡了」。|| | |Rom 9:13 |正如所記,「雅各我愛了,但以掃我恨惡了」。|| | ||
- | |Rom 9:14 |所以,對這些事我們可回答什麼?莫非在神有何不義?斷乎不能!|| | + | |Rom 9:14 |所以,對這些事我們可回答什麼?莫非在神有何不義?但願(這事)不會發生!|| |
|Rom 9:15 |因為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我所憐憫的,我要悲憐我所悲憐的」。|| | |Rom 9:15 |因為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我所憐憫的,我要悲憐我所悲憐的」。|| | ||
|Rom 9:16 |這樣看來,這不在乎那願意者,也不在乎那奔跑者,只在乎那發憐憫的神。|| | |Rom 9:16 |這樣看來,這不在乎那願意者,也不在乎那奔跑者,只在乎那發憐憫的神。|| | ||
行 259: | 行 259: | ||
|Rom 9:33 |正如所記:「看哪!我在錫安安置一塊絆腳石,就是跌人的磐石,信靠於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 |Rom 9:33 |正如所記:「看哪!我在錫安安置一塊絆腳石,就是跌人的磐石,信靠於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 ||
|Rom 10:1 |弟兄們,一方面我心所喜悅的,向神所求的,是為他們能進入救恩。|| | |Rom 10:1 |弟兄們,一方面我心所喜悅的,向神所求的,是為他們能進入救恩。|| | ||
- | |Rom 10:2 |因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但不按著完全驗識。|| | + | |Rom 10:2 |因為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 |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 ||
|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 | |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 | ||
- |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 | + |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註羅10: |
- |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 | + |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註羅10: |
|Rom 10:7 |或誰要下到陰間?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 |Rom 10:7 |或誰要下到陰間?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 ||
- | |Rom 10:8 |到底他怎麼說呢?「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這個就是信心之話,即我們所宣傳的。|| | + | |Rom 10:8 |到底他怎麼說呢?「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這個就是信心之話,即我們所宣傳的。|(([註羅10: |
|Rom 10:9 |(這)就是倘若你在口中宣認耶穌是主,又在你心裏堅信:「神曾使他從死人中復起。」你將必得拯救。|| | |Rom 10:9 |(這)就是倘若你在口中宣認耶穌是主,又在你心裏堅信:「神曾使他從死人中復起。」你將必得拯救。|| | ||
|Rom 10:10 | |Rom 10:10 | ||
行 279: | 行 279: | ||
|Rom 10:20 | |Rom 10:20 | ||
|Rom 10:21 | |Rom 10:21 | ||
- | |Rom 11:1 |那麼我說,難道神棄絕了祂的子民嗎?斷乎不能!因為我自己也是以色列人,出於亞伯拉罕的後裔,為便雅憫支派。|| | + | |Rom 11:1 |那麼我說,難道神棄絕了祂的子民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因為我自己也是以色列人,出於亞伯拉罕的後裔,為便雅憫支派。|| |
|Rom 11:2 |神未曾棄絕祂所預知的子民。難道你們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怎樣懇求神敵對以色列人?|| | |Rom 11:2 |神未曾棄絕祂所預知的子民。難道你們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怎樣懇求神敵對以色列人?|| | ||
|Rom 11:3 |「主啊!他們殺害了你的先知們,拆毀你的眾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究我的命。」|| | |Rom 11:3 |「主啊!他們殺害了你的先知們,拆毀你的眾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究我的命。」|| | ||
行 289: | 行 289: | ||
|Rom 11:9 |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成為網羅和陷阱,絆腳石,報應他們。」|| | |Rom 11:9 |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成為網羅和陷阱,絆腳石,報應他們。」|| | ||
|Rom 11:10 | |Rom 11:10 | ||
- | |Rom 11:11 | + | |Rom 11:11 |
|Rom 11:12 | |Rom 11:12 | ||
|Rom 11:13 | |Rom 11:13 | ||
行 329: | 行 329: | ||
|Rom 12:13 | |Rom 12:13 | ||
|Rom 12:14 | |Rom 12:14 | ||
- | |Rom 12:15 | + | |Rom 12:15 |
|Rom 12:16 | |Rom 12:16 | ||
- | |Rom 12:17 | + | |Rom 12:17 |
|Rom 12:18 | |Rom 12:18 | ||
|Rom 12:19 | |Rom 12:19 | ||
行 340: | 行 340: | ||
|Rom 13:3 |因為執政的不是要使善的工作者懼怕,乃是要使那惡者(懼怕)。你願意不懼怕那權柄嗎?你行善就可從它得讃許。|| | |Rom 13:3 |因為執政的不是要使善的工作者懼怕,乃是要使那惡者(懼怕)。你願意不懼怕那權柄嗎?你行善就可從它得讃許。|| | ||
|Rom 13:4 |因為他作神的執事是為你達到那善。但若你行惡,就當懼怕;因為他不是徒然佩劍;因為他作神的執事是施行公義的,為使忿怒,臨到行惡者。|| | |Rom 13:4 |因為他作神的執事是為你達到那善。但若你行惡,就當懼怕;因為他不是徒然佩劍;因為他作神的執事是施行公義的,為使忿怒,臨到行惡者。|| | ||
- | |Rom 13:5 |所以順服是必要的,不但因著那忿怒,也因著那共知(的緣故)。|| | + | |Rom 13:5 |所以順服是必要的,不但因著那忿怒,也因著那良知[直譯:共同知識](的緣故)。|| |
|Rom 13:6 |因為爲了這緣故,你們也繳貢,因為他們是神的公僕,專責管理這事的。|| | |Rom 13:6 |因為爲了這緣故,你們也繳貢,因為他們是神的公僕,專責管理這事的。|| | ||
|Rom 13:7 |你們要向各人還清所欠的,當繳貢的就給他繳貢;當納稅的就向他納稅;當敬畏的,就敬畏他;當尊敬的,就尊敬他。|| | |Rom 13:7 |你們要向各人還清所欠的,當繳貢的就給他繳貢;當納稅的就向他納稅;當敬畏的,就敬畏他;當尊敬的,就尊敬他。|| | ||
行 354: | 行 354: | ||
|Rom 14:3 |吃的人不可藐視不吃的人;而不吃的人別審斷吃的人,因為神已接納他了。|| | |Rom 14:3 |吃的人不可藐視不吃的人;而不吃的人別審斷吃的人,因為神已接納他了。|| | ||
|Rom 14:4 |你是誰,竟審斷別人的家僕呢?他站穩或仆倒,自有他的主人,況且他會站穩,因為主有能力使他站穩。|| | |Rom 14:4 |你是誰,竟審斷別人的家僕呢?他站穩或仆倒,自有他的主人,況且他會站穩,因為主有能力使他站穩。|| | ||
- | |Rom 14:5 |有人審斷這日強於那日,又有人審斷日日(都一樣)。各人在自己的心思上要充滿信念〔或譯:完全確信〕。|| | + | |Rom 14:5 |有人審斷這日強於那日,又有人審斷日日(都一樣)。各人在自己的心思上要充滿信念[或譯:完全確信]。|| |
- | |Rom 14:6 |那意念〔原文意:有將心思置於、專注於、承認某件事的重要;下同〕日子者,是對主意念;那吃的人,是為主而吃,因為他感謝神;那不吃的人,也是為主不吃,他也感謝神。|| | + | |Rom 14:6 |那意念[原文:有將心思置於、專注於、承認某件事的重要;下同]日子者,是對主意念;那吃的人,是為主而吃,因為他感謝神;那不吃的人,也是為主不吃,他也感謝神。|| |
|Rom 14:7 |因為我們無一人是為自己而活,也無一人是為主而死。|| | |Rom 14:7 |因為我們無一人是為自己而活,也無一人是為主而死。|| | ||
|Rom 14:8 |因若我們活是為主而活,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屬乎主。|| | |Rom 14:8 |因若我們活是為主而活,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屬乎主。|| | ||
行 366: | 行 366: | ||
|Rom 14:15 | |Rom 14:15 | ||
|Rom 14:16 | |Rom 14:16 | ||
- | |Rom 14:17 | + | |Rom 14:17 |
- | |Rom 14:18 | + | |Rom 14:18 |
- | |Rom 14:19 | + | |Rom 14:19 |
- | |Rom 14:20 | + | |Rom 14:20 |
|Rom 14:21 | |Rom 14:21 | ||
|Rom 14:22 | |Rom 14:22 | ||
行 385: | 行 385: | ||
|Rom 15:11 | |Rom 15:11 | ||
|Rom 15:12 | |Rom 15:12 | ||
- | |Rom 15:13 | + | |Rom 15:13 |
|Rom 15:14 | |Rom 15:14 | ||
|Rom 15:15 | |Rom 15:15 | ||
行 399: | 行 399: | ||
|Rom 15:25 | |Rom 15:25 | ||
|Rom 15:26 | |Rom 15:26 | ||
- | |Rom 15:27 | + | |Rom 15:27 |
|Rom 15:28 | |Rom 15:28 | ||
|Rom 15:29 | |Rom 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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