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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基督》系列 38:(太 26:47-26:61)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25)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60821; 講論日期:20260822。

引用來源:

前言

接續上一講《跟隨基督》系列 37:(太 26:1-26:46)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24)的內容,我們繼續從《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譯文)的角度來了解,當我們成為了主耶穌的「門徒、學生」(G3101 μαθητής mathetes)之後,需要「學習」(G3129 μανθάνω manthano)的內容有哪些?也就是說,主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內容是什麼?

《馬太福音》的段落

請參考《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本講次綱要

耶穌最終的職事:成就預言(太 26:1-27:26)

段落內容

D’、(太 26:47-56)甘願被捕成就預言

(47)

(48-49)

(50)

(51-52)

(53-54)

(55-56)

C’、(太 26:57-75)羔羊受審不言語、彼得不認主

(57)

(58)

(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