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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1-36 章)(民 1:1-36:13)《民數記》之神學探索 20220101

作者:林義勳傳道 LYX; 講解日期:20220101; 成文日期:20211230; 輸入:WCM; 編輯:WCM。

壹、敬拜雅威制度設立的模式

A、亞倫祭司體系建立的重要性

一、透過集體儀式行動和組織架構,表現出合一

基於民數記在篇幅上的重視,透過選民集體主義精神,在各種儀式行動和組織架構上表現出合一。

二、透過各項祭儀和禮儀,呈現當時社會的基本價值觀

1、軟弱、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不悔改、放縱私慾,終將遭神棄絕。

今人常言:「律法難以守全,無人能按律法達到完全而不犯錯。」然而由本卷經文向我們表明,神並非斤斤計較人的錯失,因祂知道人的缺失和不足,故早已設下挽回的機制。

由本卷內容呈現,人若有更多不足之處,祂樂意補足錯誤,這可由下列幾件經文加以佐證。人雖失信,但不廢去神的信,即神仍守信,仍未放棄祂的約。

2、神是聖潔、可畏、嚴厲、令人難以親近,卻是透過祭儀和諸節期,留有餘恩,免人陷入死亡。

下列經文都在表明,透過祭司體制,免得人干犯雅威的聖潔而死亡。

3、埃及的繁華,曠野的清修,都是過程,短暫隨即消失。過程中使人堅持下去,是因透過祭司為中保,使民有永遠的盼望,可走向真正喜樂地。

下列將利未族分別出來,作為會幕服事者,使神人溝通管道暢通。

三、每一社會都無法排除禮儀制度和組織架構

B、禮拜方式所呈現的意義

一、透過可見的事物表達信仰的真理

《民數記註釋》作者溫漢之比喻:祭司利未人的敬拜方式,如同現今電視機,透過可見的事物表達信仰的真理,而先知的誥誡和預言,如同收音機,透過可聽的聲音言語表達真理。

二、儀式呈現雙向溝通,人向神表明,神向人回應

禮拜儀式或其他儀式,都呈現雙向溝通,一方面表現實行儀式者將內在諸多意念:祈願、敬畏、讚嘆,化為可見的言語向神表明,另一方面,儀式本身也顯示神對人的諸要求和應許的態度。

下列經文即顯示此雙向含意的例證:

三、儀式的過程,即是一種教導

C、儀式所表徵之意義詮釋方式

如何將已死的語言,呈現出活的意義。

一、經文本身已有的詮釋,或有所說明

二、經文意義的時代差異

經文寫作時期,對於當代讀者,有許多不需再加以說明,如諸樣不同祭物、祭禮的含意等等,對他們而言是習以為常、不言而喻的,然而對於現代讀者而言,就需藉由前人的遺傳、寫作,以及古代考古文獻等等,方能重回舊約時代的生活形態,並以此準則來檢視比較這些經文的意義。

尤其經文是以畜牧和農業並重的半遊牧生活形態為主體,相比於今日大多脫離土地耕種的工商社會,其間的價值差異是需要先被彌平的,才能渡過此隔閡。

三、以整體性、層次性、比較性三種模式,去對經文作出結論

1、整體性的結論
2、層次上的結論
3、比較性的結論

貳、聖約的執行與修復主題

A、聖約內容的強調主題

聖約在民數記中以約和櫃或約櫃組合詞,共計出現七次:

*1、民3:31哥轄各宗族的職責,伺候聖所的眾器具 *2、民4:5拔營起行時,亞倫和他眾子要進去,取下那門簾的幔子,用它蓋住那見證櫃 *3、民7:89摩西進會幕與祂談論,從在那蔽罪蓋之上,即在那見證櫃之上,在二基路伯之間,聽見對他談論的聲音 *4、民10:33、35雅威的約櫃在他們之前啟程,為他們尋找安歇處,以上四處經文都以約櫃代表雅威的同在 *5、民14:44雅威的約櫃和摩西不從那軍營中間離開,代表雅威只與聽從祂旨意的人同在 *6、民18:19永遠的鹽約,在雅威面前歸你和與你同在的後裔(亞倫祭司之約) *7、民25:12、13 我賜我平安之約給他,是永遠祭司職分的約(非尼哈祭司之約)

立約不是結束而是開端,持續按著聖約與神相交,才是立約的目的。

*1、出埃及記:由埃及救拔到西乃山上的立約,帶來會幕建造與神同在的證明,為要應驗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住在百姓中間(創十七7 )。 *2、民數記:由西乃山出發,在曠野裡經歷聖約的寶貴和篩選,為要使選民成為合格的精兵,好應驗神帶領以色列人前往祂與亞伯拉罕立約中之應許地。

一、雅威是與百姓同在的證明(除了以約櫃表同在之外的經文)

每一項同在的用詞都各別表達聖約的意義。

二、神的十二項恩典多次臨到選民

維護聖約不只需選民的信心和認識,更在乎雅威的施恩。

三、神的公義彰顯

對於聖約的執行,排除破壞聖約而不可補贖者,才能使聖約持續有效。

針對選民七項不可赦免或特別嚴重之罪的審判

四、恩約(律法實施)的頒佈對象和適用者

五、恩約的修復

*1、在幾次的發怨言(11:1~3;11:4~9;14:1~38;16:41~50),以致犯罪違約後,都藉由中保摩西代求,重新存留餘恩;神也多在事後頒布所加添的律法,一方面修補選民的不足,另一方面預防犯罪。 *2、民數記雖未提及第二代選民在曠野中出生者受割禮,直到書五章在迦南吉甲才受割。當第一代人全倒斃在曠野(申2:13),神才領第二代選民到摩押平原(21:20),至此他們開始經歷第一代人相同拯救,如同在埃及得勝法老,也在摩押平原得勝亞摩利人、摩押、米甸人,最後過約旦河如過紅海,神才再次以割禮作為聖約修復的象徵。 *3、26章非尼哈的行動產生雅威賜下平安之約,是永遠祭司職分的約,聖約才不致被中斷。

B、聖約的訂立與實現

一、聖約主體的訂立(出 19 章 - 民 10 章):祭司國度的條約

*1、出19~20國度的憲法:十言 *2、出21~32約書的制定 *3、出33~民10敬拜體制的建立

二、聖約的記號:守逾越節和安息日與衣繸子

*1、守逾越節的地點:表明不論身在何處,都需要守此記號

三、聖約在曠野中的實行

四、聖約藉由靈在百姓中的實行

藉由七種靈的運行,證顯聖約的獨特本質。

*1、5:14、30忌妒的靈(男人):雅威如同擁有妻子的男人,對於以色列人同樣有嫉妒的靈,以色列人在礦野中的考驗,如同女人的受試驗,結局也如同女人一樣,是清潔的就懷孕蒙福,是玷汙了就親自擔當她的罪孽。 *2、11:17、25、26、29雅威的靈在摩西身上:11:1~3是聖約考驗的基本模式,百姓的怨言,雅威的懲罰,摩西的代求,雅威減去懲罰,事發地的命名為紀念。摩西能成為中保,就在於他有雅威的靈,且這靈可分賜他人,摩西且說:「是誰賜與雅威所有百姓為先知們呢?因雅威賜祂的靈在他們身上。」選民都可以得著雅威的靈,只要他對此有嫉妒如約書亞。 *3、11:31風(靈)吹鵪鶉(使者的靈):靈從雅威那裡颳起帶來鵪鶉,雅威的鼻子向那百姓燒紅了,靈帶來神的作為,也成為考驗人是否貪婪。保羅說:「靈不住探索萬事,也不住探索神的深處。」(林前2:10),雅威用靈試驗祂的選民,新舊約的選民都一樣。 *4、14:24迦勒有別的靈與他同在:迦勒能夠堅持雅威的應許之言,擁有完全的跟從,且在四十五年後還能像亞納人爭戰(書14:6~14),此信心的偉人就在於他將雅威的靈融入他的靈,而有不同於他人的心志。此成為新約信徒的得勝方程式,因聖靈在新約中也同樣運行在堅信者身上。 *5、16:22;27:16諸靈的神:來12:9~10諸靈的那父為了那持續好處,達成那有分於祂的那聖潔而管教。16章可拉事件的管教,27章任命一人在那會眾之上,在他們面前出,在他們面前入,且領他們出,領他們入之人,像那羊群,有牧人給他們的。都用這詞表達雅威的管教與引領之意。 *6、24:2神的靈臨到巴蘭:因著聖約的保守,神的靈就使咒詛變祝福,讓雅威的應許不能被惡者破壞。但選民仍需有為神的嫉妒發熱心,才能得此保守。 *7、27:18約書亞有靈在他裡面:接續摩西職份的條件。表明是雅威的靈在領導選民,工人只是神的媒介。

五、聖約在耶穌身上的預表實現

*1、生命的嗎哪(11:7~9) *2、生命的活水盤石(20:11) *3、被掛的銅蛇(21:8~9) *4、雅各的一星(24:17) *5、逃城(3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