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foundation_of_belief:12_one_baptism_one_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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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foundation_of_belief:12_one_baptism_one_body [2020/07/23 01:38 -0500 Thu. (5 年前)] – [壹、浸的種類] lyx | topic:foundation_of_belief:12_one_baptism_one_body [2024/04/04 20:44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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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3: | 行 3: | ||
── 信仰要道系列內容 ── | ── 信仰要道系列內容 ── | ||
- | 作者:林義勳 LYX | + | * 作者:林義勳 LYX |
- | 初稿日期:20200707 | + | * 筆記:林義鴻 LYH |
+ | * 編修:WCM | ||
+ | * 初稿日期:20200707 | ||
+ | * 宣講日期:20200711 | ||
- | ===== 壹、浸的種類 ===== | + | ===== 前言 ===== |
- | * A、「約翰的浸」(太 21:25; 路 7:29; 徒 1:22; 18:25; 19: | + | |
- | * B、「耶穌所受的浸」,原文「我受浸的那浸」(可 10: | + | 本主題有關於(弗 4: |
- | * 「耶穌用靈和火施浸」(太 3:11; 路 3:16); | + | * 陽性詞:「神、主」都已談過; |
- | * 「耶穌用靈施浸」(可 1:8; 約 1:33; 徒 1:5); | + | * 中性詞:「靈」(已談過)、「浸」、「身體」,本次要談; |
+ | * 陰性詞:「信心、盼望」。 | ||
+ | |||
+ | Q:為何要談「浸」和「身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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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因為保羅在書信中常將這兩項結合在一起,「受浸歸於基督的身體」(林、弗)等書中談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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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如何由「浸」,進入到「身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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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入猶太教的浸」、「約翰的浸」、「耶穌的浸」之異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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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耶穌的浸」是源自「約翰的浸」,然而「約翰的浸」,又是源自哪裡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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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約翰的浸」是源自「入猶太教的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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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相似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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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都要求全身受浸; | ||
+ | * 「入猶太教的浸」是在聖殿南邊浸池,特別為外邦皈依者所設。約翰研習此種浸禮:全身受浸,七台階,水高胸部、以水淋濕,方式類同於入猶太教的浸。 | ||
+ | * 2、都要求行為上的改變; | ||
+ | * 其意義不只在於儀式,而在於行為準則完全改變,猶太人與約翰都要求改變。「悔改」希臘文字義為「心思意念的改變」,譯自希伯來文,希伯來文此字義為「人行為的改變」,稱為「悔改的浸」。猶太教與約翰跟耶穌浸都一樣。 | ||
+ | * 3、都要求加入新團體,成為團體的會員,就是成為門徒; | ||
+ | * 。即作猶太教門徒、作約翰的門徒、作耶穌的門徒,原則是相同的。 | ||
+ | * 4、都是一次性動作,毋需重複進行。 | ||
+ | |||
+ | ==== 相異處 | ||
+ | |||
+ | * 1、約翰的浸、耶穌的浸,都有末世性質,為預備人進入將臨到的國度、新天新地;入猶太教浸則否,並未期待將來的國度。 | ||
+ | * 2、施行的對象不同 | ||
+ | * 「約翰的浸」針對猶太人; | ||
+ | * 「入猶太教的浸」針對外邦人; | ||
+ | * 「耶穌的浸」則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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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耶穌的浸」比較於「約翰的浸」 ===== | ||
+ | |||
+ | * 1、在他們都在世時,都以「水浸」的形式施行(太 11:2; 約 4: | ||
+ | * 2、耶穌離世後,才開始有「靈浸」,耶穌所應許的聖靈才開始施浸(徒 2); | ||
+ | * 3、耶穌再臨時,才有「火浸」,末日的施浸是火浸。(彼後 3:7-12; 啟 21: | ||
+ | |||
+ | ===== 「受浸」的舊約引據 ===== | ||
+ | |||
+ | * A、「眾洗濯之事」(來 9: | ||
+ | * B、「蘸」血之事,聖別選民、會幕諸物件(出 12:22; 利 4:6, 7); | ||
+ | * C、「蘸」血與活水中,潔淨那患大痲瘋痊癒者(利 14:6, 51); | ||
+ | * D、「蘸」水,潔淨因死屍而不潔者(民 19: | ||
+ | * E、乃縵在約但河「沐浴」得潔淨(王下 5:4)。 | ||
+ | |||
+ | 摩西五經中有「諸般洗濯事情」,「蘸血」、「蘸水」,與「浸」希臘文同一詞。祭司膏立前要蘸血;蘸血與活水潔淨大痲瘋正者,被死屍污穢不潔用除污水。進到血中,或是進到水中,都有潔淨意含。 | ||
+ | |||
+ | 挪亞洪水滅世,這水帶來的是「毀滅」; | ||
+ | |||
+ | 從方舟出來,經水帶來新開始,有重生之意。(出、利、民)重新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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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王記上)乃縵元帥受約旦河水中,沐浴七次,而成為潔淨,這動作等同於「浸」。因此,外邦人要皈依猶太教,都要進到水中受浸,成為一位潔淨者,這都是按律法要求而作的。 | ||
+ | |||
+ | 聖經是一脈相承的,都是透過水、透過「浸」,使人成為潔淨、成為聖別,進入罪的赦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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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浸」的種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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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入猶太教的浸」。 | ||
+ | * B、「約翰的浸」(太 21:25; 路 7:29; 徒 1:22; 18:25; 19: | ||
+ | * C、「耶穌所受的浸」,原文「我受浸的那浸,你們可以浸嗎?」(可 10: | ||
+ | * 「耶穌用靈和火施浸」(太 3:11; 路 3:16) | ||
+ | * (太、路)都是「用靈和火施浸」。 | ||
+ | * 「耶穌用靈施浸」(可 1:8; 約 1:33; 徒 1:5) | ||
+ | * (可、約、徒)只用「靈浸」,不用「火浸」,這是由於時間上的差異。 | ||
+ | * 參照前述,耶穌再臨時,才有「火浸」。 | ||
* 「耶穌用水施浸」(約 3:22)。 | * 「耶穌用水施浸」(約 3:22)。 | ||
- | ===== 貳、信徒受浸意義 | + | ===== 受水浸,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 |
由於類似經文所用的不同介詞,意義上有細微的差異。 | 由於類似經文所用的不同介詞,意義上有細微的差異。 | ||
- | * A、使用介詞 ἐπί(epi),介詞意指「因著……緣故、為了……目的」。 | + | * A、使用介詞 ἐπί(epi),後接間接受詞,意指「因著……緣故、為了……目的」。 |
* 「epi 耶穌基督的名受浸」,譯作「因著耶穌基督的名緣故受浸」(徒 2:38); | * 「epi 耶穌基督的名受浸」,譯作「因著耶穌基督的名緣故受浸」(徒 2:38); | ||
- | * B、使用介詞 εἰς(eis),介詞意指「歸於、歸入」。 | + | * B、使用介詞 εἰς(eis),意指「歸於、歸入」。 |
* 「eis 耶穌基督的名受浸」,,譯作「受浸歸入耶穌基督的名」(徒 8:16; 19:5; 羅 6:3; 加 3:27); | * 「eis 耶穌基督的名受浸」,,譯作「受浸歸入耶穌基督的名」(徒 8:16; 19:5; 羅 6:3; 加 3:27); | ||
- | | + | * 「受浸歸入耶穌基督的名」意思同於保羅常說的「受浸歸入一個身體」。 |
+ | | ||
* 「en 耶穌基督的名受浸」,譯作「受浸在耶穌基督的名裡」(徒 10:48)。 | * 「en 耶穌基督的名受浸」,譯作「受浸在耶穌基督的名裡」(徒 10:48)。 | ||
- | ===== 參、受浸的目標 ===== | + | 以上三個詞組的意義,都是指「接受水浸,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 |
- | * A、「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林前 12: | ||
- | * B、「良知的詢問」(彼前 3: | ||
- | ===== 肆、受浸的舊約經文依據 | + | ===== 受靈浸,成為一個身體 |
- | * A、眾洗濯之事(來 9:10); | + | * 「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林前 12:13) |
- | * B、蘸血之事,聖別選民、會幕諸物件(出 12:22; 利 4:6, 7); | + | * 受過「水浸」的人,也要受「靈浸」,這樣才能成為一個身體,即基督的身體。 |
- | * C、蘸血與活水中,潔淨那患大痲瘋痊癒者(利 14:6, 51); | + | * 耶穌基督在世時,對人行「水浸」、復活後對人行「靈浸」。 |
- | * D、蘸水,潔淨因死屍而不潔者(民 19: | + | * 「水浸」和「靈浸」兩者要結合,但兩者並不相等,不能互相取代。(徒 10, 19 章)兩次的記載,兩者有顯著區分。 |
- | * E、乃縵在約但河沐浴得潔淨(王下 5:4)。 | + | |
- | ===== 伍、基督(主)的身體功用 | + | ===== 受浸後,藉由工人建造,使眾人達到完全 |
- | 「吃我的身體」(太 26:26; 可 14:22; 路 22:19; 林前 11:24)。 | + | * 「受浸並非歸入保羅的名」(林前 1: |
+ | * 受浸者要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而非成為施浸者的門徒。 | ||
+ | * 施浸者是耶穌基督的工人,目的要去造就受浸者,如(弗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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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受浸意義包括「良知的詢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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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良知的詢問」(彼前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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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過去人因著罪的緣故,良知受了虧欠,即成了「有虧欠的良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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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浸成為基督門徒,不僅外在得潔淨,連內在的良知,也透過這「浸」,得以洗濯而成了潔淨,成為「純善的良知(無虧的良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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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過上述的洗濯,成了潔淨,目的是要「進入耶穌基督的身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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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談「耶穌基督的身體」所代表的意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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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基督(主)的身體」之意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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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耶穌所設立的晚餐中,經文談到「耶穌基督的身體是可吃的」、「吃我的身體」(太 26:26; 可 14:22; 路 22:19; 林前 1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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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耶穌基督的身體是可吃的」之意義是什麼?吃聖餐的餅,就與基督有分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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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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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吃聖餐的餅,並不能保證與基督有分。現今的諸多基督教派,他們有的每年舉辦聖餐一次、有的每月舉辦聖餐,有的甚至每週舉辦聖餐,因為他們錯誤地相信「吃聖餐的餅,便與基督有分。」但實際上聖經並不是這樣講!並不是吃那餅就與基督有分了! | ||
+ | |||
+ | 有以下明確的經文講述: | ||
+ | |||
+ | * A、(羅 7: | ||
+ | * 所以我們吃了基督的身體,就是我們與基督的身體有分;我們透過受浸,歸入了基督的身體,就成為一個舊造的人死了(羅 6: | ||
+ | * 所以談到「耶穌基督的身體是可吃的」,就是談到,我們要走他的路,去受他所受的浸,去同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樣的人才是屬他的人。 | ||
- | * A、「透過基督的身體,被判處死刑了,歸於那從死人中復起者。」(羅 7:4); | ||
* B、「我們所擘開的餅,是基督身體的相交。」(林前 10:16); | * B、「我們所擘開的餅,是基督身體的相交。」(林前 10:16); | ||
+ | * 這擘開的餅,是基督身體的相交,是進入基督身體的人,跟同屬基督身體一分子的人,進行真正屬靈的交通,這才是真吃基督身體者。 | ||
+ | |||
* C、「神使我們在他屬肉的身體裡重新和解,為呈獻你行在祂面前。」(西 1:22; 弗 2:16)。 | * C、「神使我們在他屬肉的身體裡重新和解,為呈獻你行在祂面前。」(西 1:22; 弗 2:16)。 | ||
+ | * 基督那肉的身體,即他那活在世上的,肉的身體(肉身)獻上了,即被釘死亡了,我們也透過這一獻上的肉身而死亡了,我們就重新跟神和好了。 | ||
+ | * 也就是說,罪的代價是帶來死亡,但藉著基督那肉的身體獻上了,使我們能重新與神和好。以致于我們就被呈獻在神面前。這樣的人就是離開罪的人。 | ||
+ | * 因此,那吃基督身體的人,那與主有分的人,即是透過基督身體能離開罪惡的人,成為潔淨聖別的人,成為無瑕疵的人,能歸給神之人。這樣的人,才是吃主的身體之人。 | ||
- | ===== 陸、教會成為基督的身體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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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教會成為基督的身體 ===== | ||
* A、「你們是基督的身體,且個別地是肢體。」(林前 12:27); | * A、「你們是基督的身體,且個別地是肢體。」(林前 12:27); | ||
* B、「眾人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並按著一個身體互為肢體。」(羅 12:5); | * B、「眾人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並按著一個身體互為肢體。」(羅 12:5); | ||
- | C、「教會是他的身體。」(弗 1:23; 5:23, 30; 西 3: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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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羅不斷重複這一個主體,說明成為基督身體一分子的人,是不完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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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不過是成為了單一的肢體,並不能代整個身體,功用是有限的,是孤單的,因此他需要被成全、需要互助、需要交通、需要被幫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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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羅不斷強調,我們是各為肢體,但我們卻在屬靈的交通裡,互相成全造就,這才是我們要成為一個身體的意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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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羅為何要在(弗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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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簡言之,受浸,無論受水浸或是受靈浸,都只是一個開端。也就是說,人受了浸,並不保證就能進天國了。受浸只是具備基本條件,使受浸者能成為神的選民,但仍然還要通過神考驗合格,才是達到神的工作最終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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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論是福音書、保羅、其他的使徒們都談到:「要成全眾信徒。」所謂的「成全」,就是使不完全的、有缺陷的,都能達到完美、完全的地步,這才叫完全;若是不完美的,就是考驗不合格。 | ||
+ | |||
+ | 我們並不是因為我是一個肢體,我達到完全,而是我在一整個身體裡來達到完全。這是保羅在(弗)中更強調的面向。也就是說,我們不是各人達到完全,而是在基督的身體裡面,我們共同達到完全,也就是讓這身體成為基督完美的新婦。不是這新婦其中的一隻手是完美的,也不是她的是眼是完美的,而是這新婦的全部都是完美的,這才是我們受浸、歸入基督的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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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談的就是「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其引據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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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的舊約引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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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林前 6: | ||
+ | * B、(弗 5: | ||
+ | * C、(創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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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前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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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所以談到「基督的身體必須達到完全」,是基於亞當被造後,雅威神看亞當孤獨一人不好,跟神造萬有看是好的不同,因無人幫助他。(可見妻子是要來幫助丈夫的,不是丈夫幫助妻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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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督,他一人是完全人,獻上了自己,神看他是完美的祭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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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神看來,從創造的角度而言,他是完美的;但從救贖角度而言,神看基督獨自一人是不好的。神看基督只有一個人,且只有他是完美的,神仍然看這樣是不好的。所以仍然要擊打基督的身體,讓基督從他身體裡生出一個新婦,就是今天所謂的教會。當這個教會被建造好,可以讓基督來讚美她說:「這是我骨中骨、肉中肉!」之時,也就是這新婦是來到基督面前,成為那完美的新婦,而被基督接納之時,這才是神救贖工作達到完美之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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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我們用新約的角度來看舊約中,神所預言和應許的內容:「教會要透過這樣一個「浸」,而成為一個基督的身體,並且要讓基督的身體在建造中達到完美。」這才是保羅在(弗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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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願 一切榮耀歸在神面前,阿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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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H筆記 ===== | ===== LYH筆記 ===== | ||
行 75: | 行 219: | ||
九、施浸源頭:摩西有諸般洗濯事情,蘸血、蘸水,與浸希臘文同一詞。祭司膏立前要蘸血;蘸血與活水潔淨大痲瘋正者,被死屍污穢不潔用除污水。進到血中會水中有潔淨意含。 | 九、施浸源頭:摩西有諸般洗濯事情,蘸血、蘸水,與浸希臘文同一詞。祭司膏立前要蘸血;蘸血與活水潔淨大痲瘋正者,被死屍污穢不潔用除污水。進到血中會水中有潔淨意含。 | ||
- | 挪亞洪水滅世,方舟出來,經水帶來新開始。利民記重新開始。列王記上乃縵元帥受約旦河水浸。外邦人皈依者,按律法要求。由聖經歷史是一脈相承的:潔淨與聖別,進入罪的赦免。 | + | 挪亞洪水滅世,方舟出來,經水帶來新開始。(出、利、民)重新開始。列王記上乃縵元帥受約旦河水浸。外邦人皈依者,按律法要求。由聖經歷史是一脈相承的:潔淨與聖別,進入罪的赦免。 |
基督說:我受的浸你們可以浸嗎?浸指受死:走十字架路者。太、路同用一詞,耶穌用靈和火,可、約,只用靈。時間差一點:靈先、火後。 | 基督說:我受的浸你們可以浸嗎?浸指受死:走十字架路者。太、路同用一詞,耶穌用靈和火,可、約,只用靈。時間差一點:靈先、火後。 | ||
行 85: | 行 229: | ||
* En,在…裡、在裡面中間,憑藉用法:藉、用、奉。都成耶穌門徒。 | * En,在…裡、在裡面中間,憑藉用法:藉、用、奉。都成耶穌門徒。 | ||
- | 要水浸也要靈浸,才城一個身體。施洗前用水浸、復活後用靈浸。 | + | 要水浸也要靈浸,才成為一個身體。耶穌基督在世時用水浸、復活後用靈浸。 |
水浸不等同靈浸:徒10, | 水浸不等同靈浸:徒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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