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denominational_controversy:20240120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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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denominational_controversy:20240120090000 [2024/01/19 05:08 -0600 Fri. (15 個月前)] – [1、「完全人」的定義(弗 4:25-27)] lyh | topic:denominational_controversy:20240120090000 [2024/04/04 20:44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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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9: | 行 9: | ||
===== 經文 ===== | ===== 經文 ===== | ||
- | * 弗 5:1;帖前 2:14;太 5:48ab,19:21;羅 12:2;林前 2:6,13:10,14:20;弗 4:13;腓 3:15;西 1:28,4:12;來 5:14,9:11;雅 1:4ab,17,25,3:2;約一 4:18 | + | * 弗 5:1-2; 帖前 2:14; 太 5:48ab; 19:21; 羅 12:2; 林前 2:6; 13:10; 14:20; 弗 4:13; 腓 3:15; 西 1:28; 4:12; 來 5:14; 9:11; 雅 1:4ab, 17, 25; 3:2; 約壹 4:18 |
+ | |||
+ | |Eph 5:1 | ||
+ | |Eph 5:2 | ||
+ | |1Th 2:14 |因為你們,弟兄們!對於那些存在於猶太中、在基督耶穌裏,那神的那些教會,你們已成為效法者;因為你們也由於那些你們自己的同族人,受了那同樣的苦,正如他們也由於那些猶太人所受的一樣。|| | ||
+ | |Mat 5:48 |所以,你們應當持續是完全的,正如你們天上的那父一直是完全的一樣。|| | ||
+ | |Mat 19:21 | ||
+ | |Rom 12:2 |對於這世代,不要被同化,對於心思的更新要被變形,以致你們去察驗神的旨意是什麼,就是那美善和喜悅和純全的旨意。|| | ||
+ | |1Co 2:6 | ||
+ | |1Co 13:10 | ||
+ | |1Co 14:20 | ||
+ | |Eph 4:13 |直到我們眾人可以達到目標,達到這神兒子的那信心和真知識的一致景況,達到成熟的人,達到這基督的完滿身材的度量。|| | ||
+ | |Phi 3:15 |所以,我們凡是完全人,讓我們持續有這個想法。倘若你們持續有其他任何的想法,那神也將必啟示這個想法給你們。|| | ||
+ | |Col 1:28 |我們不住地傳揚他,以怎樣的智慧勸戒各人,並教導著各人,是為使我們能夠獻上各人,在基督裏為完全人的;|| | ||
+ | |Col 4:12 |以巴弗,那來自你們那裏的,基督耶穌的奴僕,向你們問安,他為了你們,在那些禱告中,時常奮戰,為要你們能夠在神的一切旨意上,被建立起來,長大成熟的,且得著確信著。|| | ||
+ | |Heb 5:14 |然而那硬的食物是屬成人的,就是那些因練習養成習慣的緣故,而持續擁有受過充足鍛練的感官,為良善和邪惡兩者的分辯的人。|| | ||
+ | |Heb 9:11 |然而已經臨在的基督,是那實現美事的大祭司,是透過那更重大、更完全、非人手製造的帳幕,它是不屬於這樣的創造物,|| | ||
+ | |Jam 1:4 | ||
+ | |Jam 1:17 |每一樣美善的贈品和每一樣完全的禮品,都是從上頭,從那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在祂那裏不存在變動或轉動的陰影。|| | ||
+ | |Jam 1:25 |然而那詳細窺探於完備的律法,就是那自由的律法,且保持不變著的人,不是成了遺忘的聽見者,反是成了工作的實行者;這個人在他的那遵行上,(是)將必有福的。|| | ||
+ | |Jam 3:2 | ||
+ | |1Jo 4:18 | ||
===== 緒論 ===== | ===== 緒論 ===== | ||
行 46: | 行 67: | ||
==== 1、「完全人」的定義(弗 4:25-27) ==== | ==== 1、「完全人」的定義(弗 4:25-27) ==== | ||
- | 「完全人」的希臘文原意:5046 τέλειος, | ||
- | ** | + | * |
- | 「諸位丈夫們啊!應當持續愛那妻子們,正如那基督也愛了那教會,並為她交付了自己,為要藉著那水的洗,在話中潔淨後,聖別她,為要他可以提供這榮耀的教會給自己,是沒有汙點或皺紋或任何這樣的缺陷,反而為使她可以是聖別的和無瑕疵的。」 | + | * 此詞源於原形的 tello (設定一個明確的終點或目標)(信望愛版)。 |
+ | * 對比「罪」hamartia(不中的、射不中標的)。罪人意指「達不到神定之標的人」。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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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諸位丈夫們啊!應當持續愛那妻子們,正如那基督也愛了那教會,並為她交付了自己,為要藉著那水的洗,在話中潔淨後,聖別她,為要他可以提供這榮耀的教會給自己,是沒有汙點或皺紋或任何這樣的缺陷,反而為使她可以是聖別的和無瑕疵的。」(弗 5:25-27) | ||
** | ** | ||
- | * **A、愛是手段或方法,不是目的,也非目標。** | + | * **A、愛是手段或方法,不是目的,也非目標** |
* 如:「藉著那水的洗、在話中」,都是媒介。基督的話在山上寶訓中的「律法教導」顯明:凡是廢律者必然為基督所不認識(太 7: | * 如:「藉著那水的洗、在話中」,都是媒介。基督的話在山上寶訓中的「律法教導」顯明:凡是廢律者必然為基督所不認識(太 7: | ||
* **B、潔淨和聖別才是標準** | * **B、潔淨和聖別才是標準** | ||
* 榮光的教會,即無汙點或皺紋或缺陷,如同完美的祭物(弗 5:1-2)。 | * 榮光的教會,即無汙點或皺紋或缺陷,如同完美的祭物(弗 5:1-2)。 | ||
- | * 唯獨聖潔(聖徒)才能朝見神(來 12: | + | * 唯獨聖潔(聖徒)才能朝見神(來 12: |
* **C、獻給基督才是目的** | * **C、獻給基督才是目的** | ||
行 65: | 行 91: | ||
* 神(太 5:48)、 | * 神(太 5:48)、 | ||
- | * 基督和使徒保羅(林前 11:1;腓 3:10-12,13-15)。 | + | * 基督和使徒保羅(林前 11:1; 腓 3:10-12, 13-15)。 |
==== 3、「完全人」的內涵 ==== | ==== 3、「完全人」的內涵 ==== | ||
- | * A、直到我們眾人可以達到目標,達到這神兒子的那信心和真知識的一致景況,達到成熟的人,達到這基督的完滿身材的度量。 | + | * A、(弗 4:13)「直到我們眾人可以達到目標,達到這神兒子的那信心和真知識的一致景況,達到成熟的人,達到這基督的完滿身材的度量。」 |
* 神子的信心和完全知識(弗 4: | * 神子的信心和完全知識(弗 4: | ||
* 也就是達到「信心、美德、知識、自制、堅忍、敬虔、弟兄之友愛、憐愛或聖愛(彼後 1:5-7), | * 也就是達到「信心、美德、知識、自制、堅忍、敬虔、弟兄之友愛、憐愛或聖愛(彼後 1:5-7), | ||
* 此即達到我們那主基督耶穌的那完全知識(彼後 1:8)。 | * 此即達到我們那主基督耶穌的那完全知識(彼後 1:8)。 | ||
- | * B、神的信心(羅 3:3;可 11:22 原文)和神的完全知識(彼後 1: | + | * B、神的信心(羅 3:3; 可 11:22 原文)和神的完全知識(彼後 1: |
===== 本論 ===== | ===== 本論 ===== | ||
行 117: | 行 143: | ||
* 核心思想就是「祈禱神名為聖、神國降臨,在地實現如天」! | * 核心思想就是「祈禱神名為聖、神國降臨,在地實現如天」! | ||
- | * 「律法」在《福音書》出現 32 次,徒 18 次,共計 50 次。福音與使徒行傳共計出現 14 次。 | + | * 「律法」在《福音書》出現 32 次,徒 18 次,共計 50 次。 |
+ | * 「福音」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共計出現 14 次,遠少於「律法」出現次數。 | ||
+ | * 其後的書信中,「福音」便出現極多次,是書信談論的重點。 | ||
==== (太 15: | ==== (太 15: | ||
行 149: | 行 177: | ||
* **B、在會中說靈言被排斥** | * **B、在會中說靈言被排斥** | ||
- | + | | |
- | | + | |
* **C、二者都與神觀有關** | * **C、二者都與神觀有關** | ||
行 160: | 行 187: | ||
* **1、教牧書信中,以神的律法為本。** | * **1、教牧書信中,以神的律法為本。** | ||
- | * 教牧書信中(提前、提後、提多),「律法」 nomos 雖只出現 2 次(提前 1:8,9),但是「聖經」grathee 也出現 2 次(提前 5:18;提後 3: | + | * 教牧書信中(提前、提後、提多),「律法」 nomos 雖只出現 2 次(提前 1:8, 9),但是「聖經」grathee 也出現 2 次(提前 5:18; 提後 3: |
* **2、保羅的教會書信,出現律法非常多次。** | * **2、保羅的教會書信,出現律法非常多次。** | ||
- | * 羅 74 次,林前 9 次,加 32 次,弗 1 次,腓 3 次,其他猶太教會公函,也出現 24 次:來 14 次,雅 10 次。共計 119+24=143 次。羅馬書出現次數(74 次)幾佔一大半。「福音」出現:羅 10 次,其他 46 次,共計 56 次,教牧書信 5 次,共計 61 次。律法與福音二者的比率是:143:61。 | + | * 羅 74 次,林前 9 次,加 32 次,弗 1 次,腓 3 次,其他猶太教會公函,也出現 24 次:來 14 次,雅 10 次。共計(119 + 24)= 143 次。羅馬書出現次數(74 次)幾佔一大半。「福音」出現:羅 10 次,其他 46 次,共計 56 次,教牧書信 5 次,共計 61 次。律法與福音二者的比率是 143:61。 |
* 可見,羅馬書對於律法和福音的重視程度。 | * 可見,羅馬書對於律法和福音的重視程度。 | ||
* **3、保羅闡揚福音是神的大能、是神的義。** | * **3、保羅闡揚福音是神的大能、是神的義。** | ||
- | * 而神的義的基礎是「神的忿怒」,後者即是「神的律法中的審判機制」,與神的福音的拯救機制是彼此呼應的(羅 1: | + | * 而「神的義」的基礎是「神的忿怒」,後者即是「神的律法中的審判機制」,與「神的福音中的拯救機制」是彼此呼應的(羅 1: |
+ | * 「拯救」與「審判」是一體兩面的,是一致的。故,光講拯救,忽略審判,過份偏重,太不周圓。 | ||
===== 三、教會公函中的律法與完全 ===== | ===== 三、教會公函中的律法與完全 ===== | ||
- | * 1、希伯來書中的律法(來 7: | + | * 1、希伯來書中的律法(來 7:5, 12, 16, 19, 28ab; 8:4, 10, 19, 22; 10:1, 8, 16, 28)與完全(來 5:14; 9:11)。 |
* 2、雅各書中的律法(雅 1: | * 2、雅各書中的律法(雅 1: | ||
行 185: | 行 213: | ||
==== 經文 ==== | ==== 經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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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 101:1-8) ===== | ===== (詩 101:1-8) ===== | ||
- | >1 〔屬於大衛詩篇。〕我要為你歌唱堅愛和公平,雅威啊!我要歌頌。 | + | > 1 〔屬於大衛詩篇。〕我要為你歌唱堅愛和公平,雅威啊!我要歌頌。 |
- | >2 我要在完全的道路上細密周詳:何時祢來到我這裡?我要以我心的純全行在我家中。 | + | > 2 我要在完全的道路上細密周詳:何時祢來到我這裡?我要以我心的純全行在我家中。 |
- | >3 我不將彼列的事放置在我眼前;悖逆之人所做的,我恨惡,它不黏附於我。 | + | > 3 我不將彼列的事放置在我眼前;悖逆[邪(靈)]之人所做的,我恨惡,它不黏附於我。 |
- | >4 扭曲的心遠離我,邪惡我不驗識。 | + | > 4 扭曲的心遠離我,邪惡我不驗識。 |
- | >5 在那暗中誹謗他的鄰舍者,我要滅絕他;眼目高傲、心的貪婪,我不容讓。 | + | > 5 在那暗中誹謗他的鄰舍者,我要滅絕他;眼目高傲、心的貪婪,我不容讓。[誹謗者:即撒但。] |
- | >6 我的眼在地之誠信者身上,為要與我同住;行在完全的道路上的,他將伺候我。 | + | > 6 我的眼在地之誠信者身上,為要與我同住;行在完全的道路上的,他將伺候我。 |
- | >7 行詭詐者不住我家中,說謊者不堅立在我眼前。 | + | > 7 行詭詐者不住我家中,說謊者不堅立在我眼前。[說謊者:其始祖即撒但。] |
- | >8 在那每早晨,我要滅絕所有地的惡人,好使所有作孽者從雅威的城中剪除。 | + | > 8 在那每早晨,我要滅絕所有地的惡人,好使所有作孽者從雅威的城中剪除。 |
==== (詩 101)結構 ==== | ==== (詩 101)結構 ==== | ||
行 215: | 行 244: | ||
* 所獻的祭物必須是「完好」:無殘疾、無皺紋(利 1:3)。 | * 所獻的祭物必須是「完好」:無殘疾、無皺紋(利 1:3)。 | ||
+ | |||
+ | * 在舌頭上完全(雅 3: | ||
+ | * (雅 3: | ||
* 基督的新婦是榮光的教會:無殘疾、無皺紋(弗 5: | * 基督的新婦是榮光的教會:無殘疾、無皺紋(弗 5: | ||
行 264: | 行 296: | ||
==== 3、長進的代價與喜樂:由求主醫治的信心,到你的信心救了你 ==== | ==== 3、長進的代價與喜樂:由求主醫治的信心,到你的信心救了你 ==== | ||
- | * A、主耶穌醫治的能力:由主的能力到「你/妳」的信心的醫治能力(路) | + | * A、主耶穌醫治的能力: |
+ | * 由主的能力到「你/妳」的信心的醫治能力(路 | ||
- | * B、聖靈的能力、信心的能力:新約痊癒的二藥方(加 5: | + | * B、聖靈的能力、信心的能力:新約痊癒的二藥方 |
+ | * (加 5:5-6)「你們這些在律法中堅持被稱義的人,是從基督那裏隔絕了,你們從恩典中墜落了。因為我們藉著靈,出於信,熱切等候義的盼望。」 | ||
===== 四、完全人的榜樣 ===== | ===== 四、完全人的榜樣 ===== | ||
行 272: | 行 306: | ||
==== 1、亞伯拉罕的榜樣 ==== | ==== 1、亞伯拉罕的榜樣 ==== | ||
- | * 由「錢財」(飢荒)到「親人」(羅得)到「捨己」(愛子的獻上)。 | + | * 由「錢財」(飢荒), |
+ | * 到「親人」(羅得), | ||
+ | * 到「捨己」(愛子的獻上)。 | ||
==== 2、基督耶穌的榜樣 ==== | ==== 2、基督耶穌的榜樣 ==== | ||
* 基督是神的仿效者,保羅是基督的仿效者,教會是保羅的仿效者。 | * 基督是神的仿效者,保羅是基督的仿效者,教會是保羅的仿效者。 | ||
+ | |||
+ | ==== 3、保羅及同伴之榜樣(林前 4:9-13) ==== | ||
+ | |||
+ | |1Co 4:9 | ||
+ | |1Co 4:10 |我們為基督緣故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裏倒是精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尊榮,我們倒不被尊敬,|| | ||
+ | |1Co 4:11 |且到如今這一刻,我們又飢、又渴、又穿得太少、又挨打、又飄泊無定,|| | ||
+ | |1Co 4:12 |且用自己的手勞碌操作。被人辱罵,我們就美言;被人逼迫,我們使自己堅持;|| | ||
+ | |1Co 4:13 |被人誹謗,我們就善勸;我們好像成為這世界的代罪品,萬物的贖罪祭直到現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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