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num:c32v1-c32v42-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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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num:c32v1-c32v42-20211009 [2021/10/06 05:16 -0500 Wed. (4 年前)] – [一、是僕人對主人的許諾(25,27)] lyx | commentary:num:c32v1-c32v42-20211009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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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1: | 行 11: | ||
==== 一、信心小,只見眼前,不顧弟兄 ==== | ==== 一、信心小,只見眼前,不顧弟兄 ==== | ||
- | * 1、所求之地是全體爭戰的結果,卻坐享其成:此事歷經21: | + | * 1、所求之地是全體爭戰的結果,卻坐享其成:此事歷經(民 |
- | * 2、放棄神對列祖的應許,造成日後的隔閡:自亞伯拉罕起,神對他應許的地業,按創15: | + | * 2、放棄神對列祖的應許,造成日後的隔閡:自亞伯拉罕起,神對他應許的地業,按(創 15: |
==== 二、摩西的態度:責備與接納 ==== | ==== 二、摩西的態度:責備與接納 ==== | ||
- | * 1、6-14節摩西以四項理由責備之: | + | * 1、(6-14)節:摩西以四項理由責備之: |
- | * a、6節:他們無視神的旨意,神要他們成為罪的刑罰工具,他們卻只想眼前的安逸。 | + | * a、(6)節:他們無視神的旨意,神要他們成為罪的刑罰工具,他們卻只想眼前的安逸。 |
- | * b、7-9節:使全體失敗,並對神挑戰如同上一代人所犯的錯誤。 | + | * b、(7-9)節:使全體失敗,並對神挑戰如同上一代人所犯的錯誤。 |
- | * c、10-12節:祝福或懲罰取決於人是否完全的跟從。 | + | * c、(10-12)節:祝福或懲罰取決於人是否完全的跟從。 |
- | * d、13-15節:神審判的法則從未改變,若重複犯罪必激起神的震怒。 | + | * d、(13-15)節:神審判的法則從未改變,若重複犯罪必激起神的震怒。 |
- | * 2、20-24節,摩西重新接納的原則: | + | * 2、(20-24)節:摩西重新接納的原則: |
- | * a、在雅威面前的行事:20-22、連續四個”在雅威面前”,表明”被裝備起來”,”過約旦河”,”那地被制服”,”這地成為屬你們為產業”,才成為事實,如此才是實行約的內容。只有行在神前的行為,才可安穩(約一3: | + | * a、在雅威面前的行事:(20-22)連續四個「在雅威面前」,表明「被裝備起來」,「過約旦河」,「那地被制服」,「這地成為屬你們為產業」,才成為事實,如此才是實行約的內容。只有行在神前的行為,才可安穩(約壹 3: |
- | * b、直到祂從祂面前趕逐祂的仇敵:21b-22a、神的計畫成就了,才可以得著各人的報償,反面而言,弟兄們都得著產業,才可以得自己的產業。 | + | * b、直到祂從祂面前趕逐祂的仇敵:(21b-22a)神的計畫成就了,才可以得著各人的報償,反面而言,弟兄們都得著產業,才可以得自己的產業。 |
- | * c、成為無辜或向雅威犯罪:22b-23、當二支派盡其本分,成為無辜者,才可得其產業,倘若不行,則罪會找上他們。此事正如30章起誓和許願法則,而本章二支派三次說他們必會出兵幫助弟兄們,正如起誓之言。 | + | * c、成為無辜或向雅威犯罪:(22b-23)當二支派盡其本分,成為無辜者,才可得其產業,倘若不行,則罪會找上他們。此事正如30章起誓和許願法則,而本章二支派三次說他們必會出兵幫助弟兄們,正如起誓之言。 |
==== 三、二支派隨後的態度取得諒解 ==== | ==== 三、二支派隨後的態度取得諒解 ==== | ||
- | * 1、16-19節,他們改變態度,提出三條件以表明他們聽從摩西的意思: | + | * 1、(16-19)節:他們改變態度,提出三條件以表明他們聽從摩西的意思: |
- | * a、16-17、先建設家園,以保護家族。 | + | * a、(16-17)先建設家園,以保護家族。 |
- | * b、17、成為軍隊的先鋒,急行在弟兄之前,但是在鞏固後方之後。 | + | * b、(17)成為軍隊的先鋒,急行在弟兄之前,但是在鞏固後方之後。 |
- | * c、18-19、不再承繼河西地為產業。 | + | * c、(18-19)不再承繼河西地為產業。 |
- | * 2、25-27節,再次表達要在雅威面前過去爭戰,以兩方面呈現他們的真心: | + | * 2、(25-27)節:再次表達要在雅威面前過去爭戰,以兩方面呈現他們的真心: |
* a、要遵行摩西吩咐的(25) | * a、要遵行摩西吩咐的(25) | ||
* b、兒女妻子留在河東,自己過去征戰(26-27),等同以妻小為質,保證他們的許諾。 | * b、兒女妻子留在河東,自己過去征戰(26-27),等同以妻小為質,保證他們的許諾。 | ||
行 47: | 行 47: | ||
==== 二、所求越過神的定旨 ==== | ==== 二、所求越過神的定旨 ==== | ||
- | 由5節"不要使我們越過約旦河”,此話使他們所求的越過當求的,他們可以求格外恩典,承繼約旦河東之地,經由商議並弟兄們的同意(2,5)而成就,卻要逃避應盡的本分,使神的應許落空,如西宏、噩的行為。 | + | 由(5)節「不要使我們越過約旦河」,此話使他們所求的越過當求的,他們可以求格外恩典,承繼約旦河東之地,經由商議並弟兄們的同意(2,5)而成就,卻要逃避應盡的本分,使神的應許落空,如西宏、噩的行為。 |
===== 貳、摩西的責備(6-15) ===== | ===== 貳、摩西的責備(6-15) ===== | ||
行 53: | 行 53: | ||
==== 一、本段呈現上下對映模式,參見架構分析 ==== | ==== 一、本段呈現上下對映模式,參見架構分析 ==== | ||
- | 由架構分析可見責備的中心思想是:二支派有無完全跟從雅威,如同迦勒與約書亞的心志和行動。在心志上二支派是否逃避爭戰,以致弟兄們的心被阻礙(HB05106)。此用詞出現在30: | + | 由架構分析可見責備的中心思想是:二支派有無完全跟從雅威,如同迦勒與約書亞的心志和行動。在心志上二支派是否逃避爭戰,以致弟兄們的心被阻礙(HB05106)。此用詞出現在(民 |
==== 二、摩西重新定義何為惡與罪 ==== | ==== 二、摩西重新定義何為惡與罪 ==== | ||
- | * 1、13節:在雅威眼中行那惡的人,就是那些不行動的人。律法多以人的行為來評論其善惡,但摩西更指多若不行雅威定旨的事,也是等同行惡,亦即不行出神定為美善的事,等同是作惡的。善要積極行出,惡要逃避。 | + | * 1、(13)節:在雅威眼中行那惡的人,就是那些不行動的人。律法多以人的行為來評論其善惡,但摩西更指多若不行雅威定旨的事,也是等同行惡,亦即不行出神定為美善的事,等同是作惡的。善要積極行出,惡要逃避。 |
- | * 2、14節:第二代興起代替父輩,不是增加福份,而是罪人加增。按律法原則,生養眾多本是遵行神旨意,也成為神賜福的象徵,然而若生養的後代仍然行出父輩的罪過,不過是為世上加添罪人,而非榮耀神,以致神的怒氣更加堆積在以色列人身上。 | + | * 2、(14)節:第二代興起代替父輩,不是增加福份,而是罪人加增。按律法原則,生養眾多本是遵行神旨意,也成為神賜福的象徵,然而若生養的後代仍然行出父輩的罪過,不過是為世上加添罪人,而非榮耀神,以致神的怒氣更加堆積在以色列人身上。 |
- | * 3、15節:二支派的罪行會造成其他弟兄被毀滅。罪孽的連累不只在己身和家人,更會波及群體,使團體因而成為神遺棄的對象,因他們如同被玷污的聖物一樣。 | + | * 3、(15)節:二支派的罪行會造成其他弟兄被毀滅。罪孽的連累不只在己身和家人,更會波及群體,使團體因而成為神遺棄的對象,因他們如同被玷污的聖物一樣。 |
===== 參、二支派的更正與說明(16-19) ===== | ===== 參、二支派的更正與說明(16-19) ===== | ||
行 65: | 行 65: | ||
==== 一、先安置妻兒家產與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 ==== | ==== 一、先安置妻兒家產與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 ==== | ||
- | 按福音書,耶穌要求跟從他的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撇下所有的來跟從,和二支派要求先安置虞慮再出征,兩者是否可以併行評比?由17節"因那地居民的緣故"表明雖然河東的雅謝與基列兩區,雖經前次爭戰掃平仇敵,然而四圍仍散居諸多異族,因而他們的考量,摩西也同意(24),由書4: | + | 按福音書,耶穌要求跟從他的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撇下所有的來跟從,和二支派要求先安置虞慮再出征,兩者是否可以併行評比?由(17)節「因那地居民的緣故」表明雖然河東的雅謝與基列兩區,雖經前次爭戰掃平仇敵,然而四圍仍散居諸多異族,因而他們的考量,摩西也同意(24),由(書 4:13)兩支派半日後出兵四萬人,約占總兵力三分之一,其顧慮是事實,不能按新約耶穌的模式來要求二支派。 |
- | ==== 二、我們自己要裝備起來,急行在眾人前頭(17節) ==== | + | ==== 二、我們自己要裝備起來,急行在眾人前頭(17) ==== |
- | * 1、裝備起來(HB02502),出現在31: | + | * 1、裝備起來(HB02502),出現在(民 |
* 2、急行(HB02363),一詞有快數移動、趕緊擄掠之意,表達興奮、得勝的意思。有詮釋者解為成為前鋒部隊,行在百姓前頭;但另有詮釋者以為此用詞表達二支派評估河西的戰事應會很快結束,如同河東的諸戰役一樣。然而事實上,由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的內容,顯示迦南戰事耗久。 | * 2、急行(HB02363),一詞有快數移動、趕緊擄掠之意,表達興奮、得勝的意思。有詮釋者解為成為前鋒部隊,行在百姓前頭;但另有詮釋者以為此用詞表達二支派評估河西的戰事應會很快結束,如同河東的諸戰役一樣。然而事實上,由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的內容,顯示迦南戰事耗久。 | ||
行 76: | 行 76: | ||
==== 一、倘若⋯⋯倘若不⋯⋯ ==== | ==== 一、倘若⋯⋯倘若不⋯⋯ ==== | ||
- | 倘若行這事,方成無辜(20-22)倘若不這樣行,是自召罪孽(23),倘若同你們過約旦河,方給產業(28-29),倘若不同你們過去,就在你們中間承繼迦南地(30):此重複的條件句,一方面,表達慎重;另一方面,藉由以利亞撒、約書亞和眾首領的見證(28),使之如誓約一般在雅威面前成立。 | + | * 倘若行這事,方成無辜(20-22)倘若不這樣行,是自召罪孽(23), |
+ | * 倘若同你們過約旦河,方給產業(28-29),倘若不同你們過去,就在你們中間承繼迦南地(30): | ||
+ | |||
+ | 此重複的條件句, | ||
+ | * 一方面,表達慎重; | ||
+ | * 另一方面,藉由以利亞撒、約書亞和眾首領的見證(28),使之如誓約一般在雅威面前成立。 | ||
==== 二、若不遵守 ==== | ==== 二、若不遵守 ==== | ||
- | * 20-23、以罪責為表達重心,若不遵守就有了罪;28-30、則以獎賞為表述重心,若不遵守,則失去以基列地為產業的格外恩賞。 | + | * (20-23)以罪責為表達重心,若不遵守就有了罪;(28-30)則以獎賞為表述重心,若不遵守,則失去以基列地為產業的格外恩賞。 |
- | * 在群體性的要求上,忽視弟兄的需要而造成絆倒,是有禍了(太18: | + | * 在群體性的要求上,忽視弟兄的需要而造成絆倒,是有禍了(太 18:7;可 9:42;路 17: |
===== 伍、二支派重複許諾(25-27)(31-32) ===== | ===== 伍、二支派重複許諾(25-27)(31-32) ===== | ||
行 102: | 行 107: | ||
==== 一、經文以三小段(33,34-38,39-42)記載河東地以分配過程。 ==== | ==== 一、經文以三小段(33,34-38,39-42)記載河東地以分配過程。 ==== | ||
- | * 1、33節:瑪拿西支派的一半突然參予分配合東地,有以為此段是後人加添,然而本節可由39-40來補充說明,可是為瑪吉眾子主動趕逐在基列地中其餘亞摩利人,因此,摩西將之賞賜分配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吉。此符合太11: | + | * 1、(33)節:瑪拿西支派的一半突然參予分配合東地,有以為此段是後人加添,然而本節可由(39-40)來補充說明,可視為瑪吉眾子主動趕逐在基列地中其餘亞摩利人,因此,摩西將之賞賜分配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吉。此符合(太 11:12)之意。 |
- | * 2、34-38節:經文重述二支派的建造之城的名單,對映3節的城市名單。 | + | * 2、(34-38)節:經文重述二支派的建造之城的名單,對映(3)節的城市名單。 |
- | * 主要用詞”建造”3次,按考古與其他處經文比較,應是重建而非新建,重建者將之重新命名(38),表明他們擁有城市主權;另一方面,改名的城市與外邦神明的名字有關,因而也表明要求聖潔之意。 | + | * 主要用詞「建造」3 次,按考古與其他處經文比較,應是重建而非新建,重建者將之重新命名(38),表明他們擁有城市主權;另一方面,改名的城市與外邦神明的名字有關,因而也表明要求聖潔之意。 |
* 3、39-42節:瑪拿西攻得其他產業而被賜為產業。 | * 3、39-42節:瑪拿西攻得其他產業而被賜為產業。 | ||
- | * 主要用詞:趕逐(有奪佔他人產業之意),定居、佔領(有奪取攻佔之意)表明他們各自努力、攻得土地,並定居為業,成為土地的擁有者,而能重新命名,並長期佔領之。因其主動爭戰多佔地土,成為摩西賞賜為產業而不需經由抽籤分配地業。 | + | * 主要用詞:出去(3 次)、佔領(有奪取攻佔之意,3 次)、趕逐(有奪佔他人產業之意),定居、命名(含上段經文合計 3 次),表明他們各自努力、攻得土地,並定居為業,成為土地的擁有者,而能重新命名,並長期佔領之。因其主動爭戰奪占地土,成為摩西賞賜為產業而不需經由抽籤分配地業。 |
==== 二、河西地以分配產業模式似乎異於河東地的直接賜與 ==== | ==== 二、河西地以分配產業模式似乎異於河東地的直接賜與 ==== | ||
- | * 1、由本段分配合東地方式,與34張過約旦何以籤落方式分配不同記載,在大體上的分配,河東與河西卻有不同之處,但在主要原則上都是攻佔完成後,再分配,且分配給各支派中的各家族,仍然按抽籤方式次與。 | + | * 1、由本段分配合東地方式,與(民 |
- | * 2、無論氏神應許的河西地產業,或是因信新語主動爭取而取得的河東地,都是必須經由爭戰才能得著,正如天國是強力奪取者,才能奪得。 | + | * 2、無論是神應許的河西地產業,或是因信心與主動爭取而取得的河東地,都是必須經由爭戰才能得著,正如天國是強力奪取者,才能奪得。 |
- | * 3、由士一章,各支派必須為各自分得產業自行攻打,如同本段落瑪拿西支派攻得產業一樣。經文一方面,強調選民的一體性,需齊心努力,相互支援,以得勝仇敵;另一方面,各人責任當負起的爭戰,仍需各自努力,不能推諉。正如保羅再加6: | + | * 3、由士師記一章,各支派必須為各自分得的產業自行攻打,如同本段落瑪拿西支派攻得產業一樣。經文一方面,強調選民的一體性,需齊心努力,相互支援,以得勝仇敵;另一方面,各人責任當負起的爭戰,仍需各自努力,不能推諉。正如保羅在(加 6:2,5)兩節所言:「背負彼此重擔,如此就實現基督律法」,「各人應背負屬乎自己的擔子而將擁有引以為榮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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