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luk: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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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16 [2024/03/23 17:19 -0500 Sat. (13 個月前)] – lyx | commentary:luk:16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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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85: | 行 85: | ||
* 3、30~31 末次對話:差死人復活作見證 | * 3、30~31 末次對話:差死人復活作見證 | ||
- | 經文以三句話表達耶穌對於法利賽人嗤笑的回應,此三句話代表三個評語,看似無關聯的隨意組合,事實上是表達作者對於耶穌思想的觀點。應由經文文意所傳遞的思路轉換,來明白作者的旨意。首句話以法利賽人的心和其自義作比較,則心的含意代表對於其行為的出發點,是其自義背後的因素。他們的心在神前是可憎惡(原指律法中嚴重的罪行被神所厭惡),代表其出發點不是求神的義,即不是顯證神律法的義,而是顯示人的義。看似他們遵守神的律法而成為義的,實為曲解律法,不知律法真義,以致為神視為不潔的。因此,他們不會全力去面對自己當付出的代價,不會為進入神國而犧牲自己利益。他們將如天地的消逝時光般毫不費力,但律法的義卻永不更改,神的心意不因他們的錯亂而失敗。 | + | 經文以三句話表達耶穌對於法利賽人嗤笑的回應,此三句話代表三個評語,看似無關聯的隨意組合,事實上是表達作者對於耶穌思想的觀點。應由經文文意所傳遞的思路轉換,來明白作者的旨意。首句話以法利賽人的心和其自義作比較,則心的含意代表對於其行為的出發點,是其自義背後的因素。他們的心在神前是可憎惡(原指律法中嚴重的罪行被神所厭惡),代表其出發點不是求神的義,即不是顯證神律法的義,而是顯示人的義。看似他們遵守神的律法而成為義的,實為曲解律法,不知律法真義,以致為神視為不潔的。因此,他們不會全力去面對自己當付出的代價,不會為進入神國而犧牲自己利益。他們將如天地的消逝時光般毫不費力,但律法的義卻永不更改,神的心意不因他們的錯亂而失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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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節的內容是否算為比喻,還是一件實例的故事作為教導?若就耶穌長久以來對法利賽人的對話,總以比喻為主,直接言論教導為輔,則本段落應視為一個猶太人傳統觀點總合的比喻法,而非歷史事件的說明。就故事開始所使用的模式”有某一人”同樣出現於12:16,15:11,16:1等處,都是比喻的手法,因此本段落亦是相同用意。經文故意用財主與亞伯拉罕三次對話,而非財主與拉撒路的對話,正意味法利賽人藐視耶穌如拉撒路,不直接與耶穌對話。耶穌只有引他們自以為的祖宗亞伯拉罕,來與他們對話。相對的,拉撒路三次被要求受差遣,正如法利賽人視耶穌為僕人,只願從他身上得好處,卻不願聽從他的見證。耶穌比喻最後一個對話,死人復活的見證若無人對律法(摩西和眾先知所代表的)的尊重和實踐,此見證亦無功效,這在當代被使徒行傳所記載驗證了,也在歷代外邦世界中不斷被驗實。 | 19~31節的內容是否算為比喻,還是一件實例的故事作為教導?若就耶穌長久以來對法利賽人的對話,總以比喻為主,直接言論教導為輔,則本段落應視為一個猶太人傳統觀點總合的比喻法,而非歷史事件的說明。就故事開始所使用的模式”有某一人”同樣出現於12:16,15:11,16:1等處,都是比喻的手法,因此本段落亦是相同用意。經文故意用財主與亞伯拉罕三次對話,而非財主與拉撒路的對話,正意味法利賽人藐視耶穌如拉撒路,不直接與耶穌對話。耶穌只有引他們自以為的祖宗亞伯拉罕,來與他們對話。相對的,拉撒路三次被要求受差遣,正如法利賽人視耶穌為僕人,只願從他身上得好處,卻不願聽從他的見證。耶穌比喻最後一個對話,死人復活的見證若無人對律法(摩西和眾先知所代表的)的尊重和實踐,此見證亦無功效,這在當代被使徒行傳所記載驗證了,也在歷代外邦世界中不斷被驗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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