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2sa_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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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2sa_20 [2013/07/17 04:39 -0500 Wed. (12 年前)] – 建立 wzm | commentary:2sa_20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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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母耳記下》 20-21 章、第九講 | ====== 《撒母耳記下》 20-21 章、第九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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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TJD 主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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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文背景:大衞招降亞瑪撒,給予承諾。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之間發生爭執,以色列人感覺受到王的泠落,不受重視。如此導致叛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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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撒下 2Sa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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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大衞行得不好的三件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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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拘禁十個妃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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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撒下 2Sa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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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前大衞的妻、掃羅的女兒米甲,雖也被別的男人所汙,但是大衞仍堅持接他回來。就貞潔的角度而言,米甲和這十個妃嬪情況一樣,都被玷汙,但不同的是,接回米甲,對於大衞的政治前途有好處,有利於招順原先跟隨掃羅的北方眾支派。反觀這十個妃嬪,則沒有得到相同的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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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給予亞瑪撒工作的時間過短,不合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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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比先前給予的七日的工作期限,三日的時間過短,極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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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捨棄元帥約押,卻改派亞比篩率兵追擊叛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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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於大衞表現出不信任約押,約押就逮住機會,將有威脅的競爭者亞瑪撒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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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重要的無名小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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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眾民因亞瑪撒屍身橫亙路上,眾民為此不再前行。有一不記名的、跟隨約押的少年人,向眾人呼籲、引導人跟從約押,並將亞瑪撒屍身移開覆蓋,眾民便再度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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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示巴被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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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點「伯瑪迦」,有一種說法是:接近於(撒上 1Sa 6)中的「伯示麥」;「亞比拉」則意為「磐石」。因此,這應該是同一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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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古時」,並不見得是指時間很久遠,可以指不久之前的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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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人員任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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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撒下 2Sa 8)對比,有些異動。亞多蘭管服苦的人。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此處意為「領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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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異動的可能原因:先前安排大衞的眾子作領袖,但後來兒子押沙龍叛變,因此進行了調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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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撒下 2Sa 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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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饑荒,起因於掃羅屠殺基遍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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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書亞記》中記載,基遍人本是亞摩利人,為求自保,欺騙以色列人與之立約,成為了服苦的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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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經文翻譯應為「我當為你們做什麼,用以贖罪,好使福份臨到雅威的產業呢?」。如果根據《和合本》譯文,則會不合乎「位份大的為位份小的祝福」的道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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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處死七位掃羅後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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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有「起誓」的相關含義。「起誓」在本段中多次出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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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米甲(的姐姐),這是根據其丈夫的名字亞得列而補全的(撒上 1Sa 1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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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懸屍過夜,有違雅威律法,使地受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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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法禁止懸屍過夜(申 Deu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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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愛雅的女兒利斯巴護屍,極其令人心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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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文表現出,沒有王的命令,就不能收埋所懸屍體。表明了大衞在此事上的輕忽,直到他聽到利斯巴護屍的消息後,才下令收斂懸屍,並將之與掃羅和約拿單的骸骨同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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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與非利士人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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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討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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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伯瑪迦的亞比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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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H:「伯瑪迦的伯示麥」根據(王上 1Ki 15:20, 王下 2Ki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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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撒下 2Sa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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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求問」:認為是大衞後期,百姓的信仰狀態,並不是在祭司城來求問。可能轉向偶像崇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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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X:(19)這城的人是……「和平忠厚」,意為「和睦、信實」。又說是「雅威的產業」,故認為不是拜偶像之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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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示巴是便雅憫人,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其據守之地應該也是在附近。但是實際地點還是難以確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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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ZM:認為(撒下 2Sa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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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X:經文在表現,大衞犯罪後,內亂不斷。經文出現女人出頭解決問題的情況,也表明了男人出現了巨大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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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ZM:伯瑪迦的亞比拉沒有證據表明是祭司城,但也成為了可以求問之地,似乎也表明了當時的信仰並沒有嚴格按照律法規定,在祭司城求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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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X:最近看了一些研究,認為在當時求問的地點,並不局限在特定的幾個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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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LYH 傳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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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王權高漲,惟有愛能突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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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王的吩咐,沒有人敢去收屍,只有利斯巴,出於愛去護屍。婦人的愛也能改變局面,救了全城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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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以人為王的王權下,眾人都成為奴隸,但是愛能突破王權的限制,行神看為正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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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人自以為能建立更好的制度 ==== | ||
+ | |||
+ | 再好的人,在王權的制度下,也無法完全按照神的律例典章而行,人因人的制度而被扭曲。 | ||
+ | |||
+ | 人所立的制度並不完善,因為人不願意按照神所定的制度而行,而自以為能建立更好的制度,這就偏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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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大衞以個人的愛恨情仇來對待女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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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衞先前去侵佔別人的妻子,現又遷怒在十個妃嬪身上,使她們守活寡直到死去。但大衞另一面又對深愛的拔示巴保護有加,並不斷安慰,這充份表明了他所做的是基於個人的愛恨情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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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斯巴基於母愛,堅守看護他兒子們的屍身,這是何等的苦啊!一個本來貴為公主的弱女子,竟然日夜看守他兒子們的屍身,要在黑夜中面對凶猛的野獸,這需要何等大的勇氣呀!如此經過半年,才傳到那冷酷無情的大衞王面前,才令他改變,並且使地不再饑荒,救了更多的百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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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大衞犯罪,沒有真正的悔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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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兒子押沙龍叛變後,又再度有示巴叛變,表明了大衞沒有反省悔改。後來又有兒子叛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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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律法不彰的時代中,就算如弱女子,也能因為堅持正確的事,就名留千古。不要像現今眾人追求中央集權的總會制度,而堅持在個人所在的崗位上作對的事,就算不能扭轉全局,也能被神記念。 | ||
+ | |||
+ | 跟隨約押的少年人,能夠主動去接觸被殺不潔的血,並以言語扭轉其他人,使大家同心前進、不再耽延。城上的婦人,也能以智慧言語免除全城的殺身之禍。愛雅的女兒利斯巴,母愛護子屍,最終促使王轉變心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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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在在都教導我們,我們也要效法,盡我們一切所能作的本份,忍耐等候到底,定能產生果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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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57: | 行 175: | ||
「便雅憫人」 | 「便雅憫人」 | ||
- | 「無分、無涉」 | + | 「無分、無涉」 |
2. 離開 | 2. 離開 | ||
行 69: | 行 187: | ||
「他們如同寡婦」 | 「他們如同寡婦」 | ||
- | 4. 召聚了來 | + | 4. 召聚了來 |
- | 「三日之內」 | + | 「三日之內」 |
5. 就去招聚 | 5. 就去招聚 | ||
行 89: | 行 207: | ||
7. 約押的人 | 7. 約押的人 | ||
- | 「基利提人、比利提人」 | + | 「基利提人、比利提人」 |
「所有勇士」 | 「所有勇士」 | ||
行 99: | 行 217: | ||
「穿著戰衣」 | 「穿著戰衣」 | ||
- | HB2296是束縛、圍繞的單純被動分詞 ,意指”被束縛著“。名詞就是下文的腰帶(HB2289);對應下文的被綁束著。TWOT說”當一人要劇烈活動或奔跑時,就把長袍捲在腰帶之中,這習慣便產生了我們一般所說的「束上腰帶」。“。此時的約押正是要如此行動。 | + | HB2296是束縛、圍繞的單純被動分詞 ,意指”被束縛著“。名詞就是下文的腰帶(HB2289);對應下文的被綁束著。TWOT說「當一人要劇烈活動或奔跑時,就把長袍捲在腰帶之中,這習慣便產生了我們一般所說的「束上腰帶」。」,此時的約押正是要如此行動。 |
HB4055 字根是度量,本字是名詞,指被度量之物。此處指戰服(叁撒上17: | HB4055 字根是度量,本字是名詞,指被度量之物。此處指戰服(叁撒上17: | ||
行 119: | 行 237: | ||
你好原指願你平安,是一般近東問安祝福詞。 | 你好原指願你平安,是一般近東問安祝福詞。 | ||
- | 右手捉住鬍鬚 | + | 右手捉住鬍鬚 |
此處抓住鬍鬚是要親吻(HB5401),親吻是不定詞,分別表示忠誠、尊敬(参創41: | 此處抓住鬍鬚是要親吻(HB5401),親吻是不定詞,分別表示忠誠、尊敬(参創41: | ||
行 127: | 行 245: | ||
「追趕」 | 「追趕」 | ||
- | 11. 直譯:「一人站在他旁邊,從約押的人中;他說:誰是喜悅約押的,且誰是為大衛的,在約押之後」。此時處理被刺死元帥的反應,就是效忠對象的強調。約押與大謂並提,表明約押才是大衛所立的元帥。此無名無姓的小人物,適時作出抉擇穩定軍心,預防另一波分離叛亂的危機。 | + | 11. 直譯:「一人站在他旁邊,從約押的人中;他說:誰是喜悅約押的,且誰是為大衛的,在約押之後」。此時處理被刺死元帥的反應,就是效忠對象的強調。約押與大衛並提,表明約押才是大衛所立的元帥。此無名無姓的小人物,適時作出抉擇穩定軍心,預防另一波分離叛亂的危機。 |
12. 滾 | 12. 滾 | ||
行 139: | 行 257: | ||
此節經文似乎殘缺不全。和合本未譯出:當每個來到他那裡的人,他一看見,他就止步(站住)。 | 此節經文似乎殘缺不全。和合本未譯出:當每個來到他那裡的人,他一看見,他就止步(站住)。 | ||
- | 13. 挪移 | + | 13. 挪移 |
「後面」HB310 | 「後面」HB310 | ||
行 169: | 行 287: | ||
「呼叫」 | 「呼叫」 | ||
- | 「聽啊!」 | + | 「聽啊!」 |
「請約押近前來」 | 「請約押近前來」 | ||
行 191: | 行 309: | ||
聖經新釋說,這城是以智慧得名,所以,人會來求問。問題是為何以色列人不到祭司利未人的城去求問呢?經文未加以說明。不過,依照撒上6: | 聖經新釋說,這城是以智慧得名,所以,人會來求問。問題是為何以色列人不到祭司利未人的城去求問呢?經文未加以說明。不過,依照撒上6: | ||
- | 另一方面言之,若此城並非利未人城(書21章)那麼,當時已經把神所定的求問對象轉移,而到非祭司利未人的城去求問。由於列王時代後,異教祭壇盛行全國,所以,律法強調要求問前,必先「要詳細去尋找HB1875」,哪裡是有雅威神選擇立為名的地方,才去那裏求問(申12: | + | 另一方面言之,若此城並非利未人城(書21章)那麼,當時已經把神所定的求問對象轉移,而到非祭司利未人的城去求問。由於列王時代後,異教祭壇盛行全國,所以,律法強調要求問前,必先「要詳細去尋找HB1875」,哪裡是有雅威神選擇立為名的地方,才去那裏求問(申12: |
「然後事就定妥」 | 「然後事就定妥」 | ||
行 229: | 行 347: | ||
23-26 | 23-26 | ||
- | 比教8: | + | 比較8: |
一是省略記載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又向眾民秉公行義; | 一是省略記載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又向眾民秉公行義; | ||
行 357: | 行 475: | ||
「新刀」 HB2319 原文只此一字”新的事物“。可能是腰束新的配劍(撒上17: | 「新刀」 HB2319 原文只此一字”新的事物“。可能是腰束新的配劍(撒上17: | ||
- | 17. 幫助、攻打、殺死 | + | 17. 幫助、攻打、殺死 |
「當日」 | 「當日」 | ||
行 363: | 行 481: | ||
「起誓」 | 「起誓」 | ||
- | 「熄滅以色列的燈」 | + | 「熄滅以色列的燈」 |
- | !8. 歌伯 | + | !8. 歌伯 |
「撒弗」 | 「撒弗」 | ||
行 384: | 行 502: | ||
21. 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 | 21. 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 | ||
- | + | 此處記大衛與家人有二,一是亞比篩,一是約拿單。家鄉人(伯利恆人)伊勒哈難。除了戶沙人西比該以外,都是與大衛有親屬關係的人。這種血親關係的人,與非利士人的巨人之間的爭戰,承續了大衛當年之勇,這證明了一點,就是大衛王朝不只是靠大衛一人獨撐的,王朝乃是靠大衛的眾多勇士合力的結果。正如今日教會一樣,不是單靠哪一位屬靈大將那樣撐起來的,都是靠聖靈所賜的不同恩賜、功用、能力,在同一個身體理,彼此互助,緊密搭配,在愛中建造起來的。 | |
- | 此處記大衛與家人有二,一是亞比篩,一是約男單。家鄉人(伯利恆人)伊勒哈難。除了戶沙人西比該以外,都是與大衛有親屬關係的人。這種血親關係的人,與非利士人的巨人之間的爭戰,承續了大衛當年之勇,這證明了一點,就是大衛王朝不只是靠大衛一人獨撐的,王朝乃是靠大衛的眾多勇士合力的結果。正如今日教會一樣,不是單靠哪一位屬靈大將那樣撐起來的,都是靠聖靈所賜的不同恩賜、功用、能力,在同一個身體理,彼此互助,緊密搭配,在愛中建造起來的。 | + | |
===== 四、教訓 ===== | ===== 四、教訓 ===== | ||
- | 1.示巴的反叛與押沙龍的反叛,都是一樣的起因:大衛個人的問題。他的偏愛,無淪是對愛子,對妻子,對家族等,都是未能秉公行義。撒下8章的秉公行義,在20章的內閣名單中找不到了,這就是證明。今日教會的問題也是一樣,總會負責人若是偏愛自己人,形成小圈圈,聖靈就不能帶領此種團體,進行遵行公義的典章律法。紛爭嫉妒黨派異端等肉體的工作便會窮出不迄,削弱教會力量。因為王的典章取代了神的典章(撒上8: | + | 1.示巴的反叛與押沙龍的反叛,都是一樣的起因:大衛個人的問題。他的偏愛,無論是對愛子,對妻子,對家族等,都未能秉公行義。撒下8章的秉公行義,在20章的內閣名單中找不到了,這就是證明。今日教會的問題也是一樣,總會負責人若是偏愛自己人,形成小圈圈,聖靈就不能帶領此種團體,進行遵行公義的典章律法。紛爭嫉妒黨派異端等肉體的工作便會窮出不迄,削弱教會力量。因為王的典章取代了神的典章(撒上8: |
2.王朝如同今日的總會制度,使人如在江湖那樣,不能自主。在此大染缸中,染上無可救藥的毛病,就是像大衛那樣的君王,也會腐敗叢生的。這就是為何雅威神不願選民立王之主因。何況是選民竟成唯一王之奴隸,這與神的律法精神:你們都是弟兄,不是奴隸;因為以色列人都是神的僕人,都是神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雅威、你們的神(利25: | 2.王朝如同今日的總會制度,使人如在江湖那樣,不能自主。在此大染缸中,染上無可救藥的毛病,就是像大衛那樣的君王,也會腐敗叢生的。這就是為何雅威神不願選民立王之主因。何況是選民竟成唯一王之奴隸,這與神的律法精神:你們都是弟兄,不是奴隸;因為以色列人都是神的僕人,都是神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雅威、你們的神(利25: | ||
行 395: | 行 512: | ||
3.在此種無奈的王朝中,神仍然使用幾個小角色,她們盡忠於自己身邊可以做的事。如跟隨約押的一位少年人;亞比拉婦人;如利斯巴,尤其是大男人不行真理時,弱女子也可成為神的明燈。 | 3.在此種無奈的王朝中,神仍然使用幾個小角色,她們盡忠於自己身邊可以做的事。如跟隨約押的一位少年人;亞比拉婦人;如利斯巴,尤其是大男人不行真理時,弱女子也可成為神的明燈。 | ||
- | 4.神國裡的人,是以遵守神治理的典章為判斷是否為義人的標準,不世人定的標準,如王的典章。約押一生,極力爭取的是遵照人王的典章,討好王,忠於王,最後也都達成他愛當元帥的理想目標。為達此目標的嫉妒紛爭,不擇手段,種下了日後的惡果。所以,人的智慧、能力高過人許多的約押,在雅威的典章中,便顯出虧欠。今日教會中人,不乏此等約押人才。但是,他/ | + | 4.神國裡的人,是以遵守神治理的典章為判斷是否為義人的標準,不是人定的標準,如王的典章。約押一生,極力爭取的是遵照人王的典章,討好王,忠於王,最後也都達成他愛當元帥的理想目標。為達此目標的嫉妒紛爭,不擇手段,種下了日後的惡果。所以,人的智慧、能力高過人許多的約押,在雅威的典章中,便顯出虧欠。今日教會中人,不乏此等約押人才。但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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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衞先前去侵佔別人的妻子,現又遷怒在十個妃嬪身上,使她們守活寡直到死去。但大衞另一面又對深愛的拔示巴保護有加,並不斷安慰,這充份表明了他所做的是基於個人的愛恨情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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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斯巴基於母愛,堅守看護他兒子們的屍身,這是何等的苦啊!一個本來貴為公主的弱女子,竟然日夜看守他兒子們的屍身,要在黑夜中面對凶猛的野獸,這需要何等大的勇氣呀!如此經過半年,才傳到那冷酷無情的大衞王面前,才令他改變,並且使地不再饑荒,救了更多的百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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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大衞犯罪,沒有真正的悔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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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兒子押沙龍叛變後,又再度有示巴叛變,表明了大衞沒有反省悔改。後來又有兒子叛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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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律法不彰的時代中,就算如弱女子,也能因為堅持正確的事,就名留千古。不要像現今眾人追求中央集權的總會制度,而堅持在個人所在的崗位上作對的事,就算不能扭轉全局,也能被神記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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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跟隨約押的少年人,能夠主動去接觸被殺不潔的血,並以言語扭轉其他人,使大家同心前進、不再耽延。城上的婦人,也能以智慧言語免除全城的殺身之禍。愛雅的女兒利斯巴,母愛護子屍,最終促使王轉變心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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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在在都教導我們,我們也要效法,盡我們一切所能作的本份,忍耐等候到底,定能產生果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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