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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與信仰(二):舊約經文中的疾病原因及處置方式

作者:WCM; 講論日期:20240406。

前言

疾病的起因

通則常例:違背神的旨意即妥拉律法而犯罪,導致疾病。

性質屬於神的刑罰。

易混淆用語辨正

特例:有特殊意義,或原因不明的疾病

約伯非因罪而得病,而是來自撒但的試驗(伯 1:9-12)

以利沙得了必死的病(王下 13:14)

保羅身上的一根刺(林前 12:7)

拉撒路病死,為神的榮耀(約 11:1-45)

生來是瞎眼的,不是因犯罪,而是為使那神的那諸工作被顯明在他身上(約 9 章)

對疾病正確的處置方式

預防:謹遵神的妥拉律法,棄絕假先知,即能得到神的應許平安

治療:尋求神的先知僕人幫助,若有罪則悔改歸正

米利暗犯罪導致大痲瘋(嚴重皮膚病)

米利暗和亞倫因毀謗摩西,米利暗長大痲瘋,亞倫求摩西,摩西哀求雅威,代求醫治之(民 12:1-15)。

亞比米勒王犯罪導致的將死的病、不孕症

亞比米勒王之女人們不孕,靠亞伯拉罕禱告得醫治(創 12:10-20)。

以利亞復活孩子(王上 17 章)

以利沙醫治不孕、復活孩子、消除毒物、變餅餵飽多人(王下 4 章)

以利沙醫治乃縵(王下 5 章)

求雅威醫治的榜樣

Q:聖經律法是否有禁止醫療行為?

有些病是由於人沒有盡自己的責任,沒有自我保護所致

律法中的潔淨條例,有助於人的健康

何時靠神?何時要去找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