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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8:馬可福音的律法論(6)最大誡命的誤解問題

作者:林義勳 LYX; 講解日期:20240810; 初稿日期:20240719; 編修:WCM。

相關經文:(可 12:28-34)(太 22:34-40)(路 10:25-28)

概論:(可 12:28-34)最大誡命造成外邦信徒的誤解問題

壹、對於本段經文背景的理解

一、何以法利賽人能試探耶穌的背景

1、 613 條訓示、 248 肯定、365 否定

2、根據(詩 15 篇)縮減為 11 項

3、根據先知書,分別縮減為 6、3、2、1 條

4、「律法何者為重?」是常見的提問

二、耶穌回答的內容之經文背景

1、(可 12:29)以色列啊!主〔雅威〕我們的那神,主是一位

2、(可 12:30-31)你當持續愛主〔雅威〕你的那神,從全心、全命(魂)、全思、全力,你當持續愛你的那鄰舍如同你自己

3、耶穌最後的評語和解釋理由

貳、經文所產生的爭議處

一、就猶太人而言,造成的問難

1、按《馬可福音》內容而論(可 12:28-34)

A、此文士對耶穌所答內容的回應(可 12:32-33)

B、耶穌的回答、其他人的反應(可 12:34)

2、按《馬太福音》內容而論(太 22:34-40)

A、詢問的不是誡命之間的比較大小,而是律法真正偉大的原則是什麼

B、「最大」指最基本的原則,應遵守神的一切律法誡命,而非區分大小、難易,有所偏頗

3、按《路加福音》內容而論(路 10:25-37)

A、(路 10:25-29)律法師問:作何可承永生?耶穌引其自答:全人愛神愛鄰舍。再問:何為吾鄰?

B、(路 10:30-37)耶穌答曰: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再反問之,引其自答。

二、就今日的外邦基督徒而言,造成的誤解

1、《丁道爾聖經註釋》(路 10:28)摘錄

2、《聖經註解·黃迦勒著》(路 10:28)摘錄

3、《摩根解經叢書》(路 10:25-42)摘錄

4、《丁道爾聖經註釋》(可 10:32-33)摘錄

5、《每日研經》(可 12:28-34)

參、耶穌的回答之依據和真義探討

一、摩西律法中,論「愛」的前後經文所引申出來意義

1、《創世記》裏的愛(H157)

總結 1

2、《出埃及記》裏的愛

3、《利未記》裏的愛

4、《申命記》裏的愛

總結 2

二、詩篇與先知書中論愛神者的具體表現內容

1、《詩篇》裏的愛

2、《先知書》裏的愛

總結 3

三、由《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前後經文內容,指證愛的意義

1、《馬可福音》內容(可 12:28-44)

A、愛是對神且對鄰舍,不僅於外在是祭物的獻上與分享,更於內在是全然的擺上與犧牲,內在強調「從全部的那智慧裏」

B、蒙神賜靈裏的智慧,知道基督的身份與得勝,是愛神者得神所愛的證明

C、甘願犧牲捨己的愛,勝過施捨

2、《馬太福音》內容(太 22:34-23:39)

A、著重描寫文士法利賽人外顯公義、內在滿是虛偽、違法行為

B、以負面例證表達

肆、結論

一、愛神愛人的具體表現,就是遵循律法的行為

二、律法並未因愛而廢除,行律法反倒成為愛的表現

三、愛神愛人的行為得神賜永生

四、耶穌的拯救,是為要幫助我們遵行律法

五、遵行神一切的律法,才是愛神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