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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4:馬可福音的律法論(2)安息日爭議

作者:林義勳 LYX; 講解日期:20240615; 初稿日期:20240421; 編修:WCM。

貳、安息日的爭議(可 2:23-3:6; 太 12:1-14; 路 6:1-11)

一、安息日禁止生火備食的律法規定——有關(可 2:23-28)爭議

1、(出 16:29; 35:3; 民 15:32-36)有關安息日律法的本意

A、(出 16:29)「祂在第六日賜你們兩天糧食,各人在第七天不可出去。」

B、(出 35:3)「在安息日中,在他一切住處不可生火。」

C、(民 15:32-36)「用石頭打死那撿集眾木柴者。」

(民 15:22-41)經文架構分析

2、法利賽人指責門徒掐食麥穗,作了安息日不容許的事,是否符合律法的本意?還是過度延伸律法所設下的束縛?

A、法利賽人認定,門徒掐麥穗等同於收割莊稼,是安息日律法所不允許的,參(出 34:21)

B、《新約引用舊約》對(撒上 21:1-7)的解釋

C、筆者的看法及解釋

a、進鄰舍莊稼地可用手摘穗子止飢,這是律法特別對弱勢者的眷顧

b、律法未明言,安息日可否掐麥止飢,只是明訂不可用鐮刀割取莊稼

c、要審判他人之先,要先盡弟兄之愛

d、「安息日為人而存在,不是人為安息日」之真義

3、今日解經家們的解經盲點

A、眾解經著作對本段經文的詮釋觀點

a、《新約背景註釋》季納 Craig S. Keener P.148

b、《摩根解經叢卷·馬可福音》P.40-41

c、《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一

d、《新約引用舊約》上冊 P.214-216

B、總結上述各家論點

a、人比安息日重要,因此不再受安息日的律法所轄制

b、門徒掐麥穗確實違背律法,但耶穌能決定門徒無罪

c、基督有權重新頒布另一套新律法,定義善惡

C、評斷盲點與經文真義

a、人的身體健康真的和安息日同為神聖的嗎?肉身的需求可以被拔高到與神的誡命相提並論嗎?

b、「祭司將陳設餅給予他人」之經文意義

耶穌在(太 12:5-7)對此給出他的三項解釋
①、(太 12:5)祭司在安息日仍做他平常要作的事,例如獻祭,他仍不算是俗化安息日。
②、(太 12:6)「這裏存有比那殿更大的事」
③、(太 12:7)「我願意憐憫,而非祭祀。」

c、受膏的人子也需按律法法則行事,證明他配得受膏。

二、安息日作工的律法規定——有關(可 3:1-6)爭議

1、安息日律法經文

2、安息日治病算不算做工 ?

3、耶穌說:「安息日去行善或行惡,去救命或害命,哪樣是容許的?」

(可 3:1-6)架構分析

4、《出埃及記》安息日律法未規範醫治之事

5、治療枯乾手患者的象徵意義

6、耶穌是遵守安息日律法的,但今人卻心剛硬如同法利賽人,全然拒絕遵守安息日律法!

附註

註 1、(可 2:23-28)

註 2、(可 2:23-3:6; 太 12:1-14; 路 6:1-11)

註 3、

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