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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特的律法系列 6:律法中的奴隸條例——從逃奴說起

作者:林義鴻 LYH; 完稿日期:20240610; 編修:WCM。

經文

前言

自從洛克的「自由主義」觀念出爐後[註一],美國的「廢奴制度」,亦鼓吹「人皆生而平等(英語: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註二]。再由聯合國所訂立的「普世價值」,倡導性別平權、廢死刑、同性戀權,通行之後,人類進入新的世紀。[註三]

中國共產黨發表的文章中,對於此種所謂的「普世價值」加以批判,反對「一元化」,鼓吹「多元化」[註四]。但這些政治風潮,都是欺騙、說謊的「掛羊頭、買狗肉」等玩意,毫不新鮮。說的比唱的還好聽,都是所謂的「高明的騙術」。

聖經啟示我們:

本論

壹、奴隸制度

一、設立的原因

二、雅威神國裡的奴隸

三、自願與被迫的區別

貳、女人的丈夫律法(羅 7:1-6)

一、律法強調管轄的權限是在人「活著」的時效。

二、所謂丈夫的律法,意味著妻子要受丈夫所轄管,正如夏娃犯罪後,要接受男人的轄制一樣(創 3:16)。

三、奴婢保護條例(利 19:20-22)

四、該隱的例證

五、雅各書教導我們:飛禽走獸都能被人制伏,唯獨人自己的舌頭難以制伏(雅 3:7-8)。

六、可見,人的舌頭,若如長舌婦,則比毒蛇更可怕。

參、逃奴在外邦人時(彼前 2:18-21)

結論

天家自由詩(羅 8:18-25; 來 11:13-16)

此身在地上,永無自由身。若要真自由,必換舊為新。
新人新生活,行事當認真。小心謹慎做,凡事當戰兢。
戒慎又恐懼,處處要當心。否則不注意,永火必臨身。
萬物有準則,做人當彬彬。離棄神律法,即非神選民。

附註

註一、約翰洛克的思想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BA%A6%E7%BF%B0%C2%B7%E6%B4%9B%E5%85%

洛克的思想對於後代政治哲學的發展產生巨大影響,並且被廣泛視為是啟蒙時代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義者。他的著作也大為影響了伏爾泰和盧梭,以及許多蘇格蘭啟蒙運動的思想家和美國開國元勳。

《美國獨立宣言》亦受到他的古典共和主義觀念和自由主義觀念影響。

註二、人皆生而平等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A%BA%E7%9A%86%E7%94%9F%E8%80%8C%E5%B9%B3%E7%AD%89

《美國獨立宣言》的開頭宣告如下:

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賦予給他們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才在人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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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宣言上的「人皆生而平等」語句

註三、「普世價值」基本定義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9%AE%E4%B8%96%E5%83%B9%E5%80%BC

普世價值(英語:Universal value),又稱普世倫理,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此後對普世價值的一種闡述是:「普遍尊重人權和人的尊嚴、法治、正義、平等和不歧視的世界;一個尊重種族、族裔和文化多樣性的世界……一個公正、公平、寬容、開放和具有社會包容性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最弱勢群體的需求得到滿足。」《國際人權法》亦將《世界人權宣言》和普世價值作為基礎。還有觀點認為,普世價值是一種源於西方的價值觀與倫理主張。亞洲各地對普世價值的態度不一,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中國共產黨對普世價值持抵制態度,中國大陸也曾爆發「普世價值論爭」,而中華民國政府及部分台灣政黨則支持普世價值。

註四、「普世價值」的爭議與批判:一元化、多元化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9%AE%E4%B8%96%E5%83%B9%E5%80%BC

爭議與批判

共產主義和選舉民主制,都是基於普世價值的『元敘事』;在20世紀,我們見證了前者因極端教條而失敗;到21世紀,後者正重蹈同樣的覆轍。……共產主義和民主可能都是人類美好的追求,但它們普世化的教條時代已經過去,我們的下一代不需要被灌輸說『世界上只有一種政治模式,所有社會都只有一種歸宿』。多元化正在取代普世化。」

註五、雅威的律法、罪和死的律法、埃及的律例、迦南的律例

====註六、天授神權演變為民本的「社會契約」。洛克此一主張,只限於「自由人」,當時還有奴隸存在。 人民的定義,與共產主義一致:為人民服務是為「自由人」不是為「底層」的奴隸服務。 現代國家,人民是國家的奴隸,要納稅、服兵役。特權變成少數人的專利。 洛克宗教看法是政府可以管宗教的的無神論者。也就是政權取代教權,亨利八世設立「新教的國家教會」:違反律法禁止離婚、再娶。 十八世紀有國家觀念。國王凌駕在宗教體系之上。以後演變有民選總統的民主體制。強調人權、以人為本的宗教,都是亞當夏娃的後代:吃了禁果,廢掉神的律法,要像神一樣。反對神本的祭司體系制度。 賽60-61章,即是啟21:12-26的原本。以色列民是萬民祭司、雅威神的僕役。列國萬民是他們的僕役。 外邦教會奪權,取代以民。利用平權來奪權:不分種族、性別、階級的平等,連治理上也平等。奪神權、奪選民權、奪家庭治理權。都導因於遠離律法、反律法或違背律法。 此種所謂的民主、自由的國家,洗腦的徹底,類似共產國家對人民的洗腦一樣。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