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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一位主

──《信仰要道》系列文章──

作者:林義勳 LYX; 編修:WCM; 初稿建立日期:20200609。

壹、定義

「主」譯自希臘文 κύριος,音譯 kurios,名詞陽性,指主人、所有人,也可指君主、羅馬皇帝。呼格意為先生、閣下。

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簡稱 LXX)中,凡遇到原文有神的名字「雅威 YHWH Yahweh」時,由於猶太人其人意傳統要求避諱,完全不可直呼神的名[註一],因此使用「主 kurios」一詞取代之。[註一、這是對「不可妄稱神的名」誡命之擴大解釋,據考並不符原意。]

新約中若用以指耶穌,常以定冠詞「那主」或組合詞「主耶穌」、「主基督」、「主耶穌基督」來代表,以區別於「雅威是主」,但並非是絕對的,仍需按上下文意而定。

(弗 4:5-6)「主」雖未帶定冠詞,但因文中「一神」乃屬特別強調說明,因此與「主」已有明顯區別,故不需再加定冠詞去區分之。

貳、「耶穌為主」在新約經文中的意義

一、在教會群體中

以變貌山上摩西、以利亞二人的地位喻指之。當初以色列選民要聽摩西、以利亞所說律法、先知之言,現在門徒也當聽耶穌的話。但他們都是神所差的僕人,所宣傳的是一致的,不會彼此衝突或矛盾。

二、在會幕、聖殿中

以救贖和敬拜的角度而言。

三、在受造者中

參、新約中「耶穌」被錯指為「神、至高者」的情況

原因一、翻譯錯誤

(提前 3:16)經文,到底是誰在肉身顯現呢?

原文直譯:並且這敬虔之事的那奧祕乃是眾所公認地偉大,就是他在肉身中顯露出來,在靈中被稱義,被眾天使看見,在外邦中被宣傳,在世界中被相信,在榮耀中被接上去。

譯作「神、上帝、天主」之流
譯作「祂」(「神」的代名詞)之流
譯作「他」(很可能指「神」)之流

以上兩譯本雖然使用「他」而不用「祂」,但很可能是指「神」,證據請見下文對(徒 20:28)經文的說明。

譯作「他」(不特指「神」)之流
原文分析
原文字 SN 詞性 字彙分析 原型 原型簡義 備註
Ὃς 03739 關係代名詞 主格 單數 陽性 ὅς ἥ ὅ 帶出關係子句修飾先行詞
ἐφανερώθη 05319 動詞 第一簡單過去 被動 直說語氣 第三人稱 單數 φανερόω 顯明、披露

「顯現」這動詞是被動第三人稱單數,故應譯作「他被顯現」。

直譯:(就是)他被顯現……。

(徒 20:28)經文,到底是誰的血呢?

譯作「神(上帝)……祂自己的血」之流
譯作「神(上帝)……他自己的血」之流

雖使用「他」而不使用「祂」,但其意指「神」。

譯作「神……他自己兒子的血」之流
譯作「神……他所親愛的那位的血」之流

原因二、經文版本差異所造成

原因三、解釋錯誤

以上三節都是神在說話,非指羔羊,22:16節“我,耶穌,差遣了我的那使者祕那眾教會緣故”才是耶穌在說話,後接17節“那靈和新婦說”。

原因四、神學定義和文法解釋所造成的錯誤

1、根據「我是」,錯誤認定「神子即神」

支持者理由

由於(出 3:14)神對摩西說明祂的名,使用的說法是:「我就是那位我存在著的 I am who I am」(直譯)[註:和本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簡稱為「我就是」,以此對照新約中主耶穌也多次使用「我就是」,都是類似的回答,因此歸納而得到「神子就是神」結論。

反對者駁斥

上述支持者們犯了所謂的「過度概括」之錯誤!

的確,在(約 8:24, 28; 18:5, 6, 8)主耶穌多次使用「我就是」來回答,然而這是屬於「簡略的回答」,完整的意思必須要參照前文內容。

從以上的說明可知,主耶穌回答「我就是」,完全是針對上文詢問的內容而回答,並非要證明他就是那住「我就是那位我存在著的」。如果有人堅持要使用這種解經方式,那麼他將無法解釋下列經文,否則那被醫治的瞎子,也成了「獨一真神」!

Joh 9:9 另有人說:「這人就是。」另有人說:「不,卻又是像他一樣的。」那人說:「我就是。」

那痊癒後的瞎子在面對他人的質疑時,也是回答說:「我就是。」難道這人也在表明他就是「至高神」嗎?絕對不是的!他也是使用「簡略的回答」,其實他完整的意思是:「我就是原先那位坐著而乞討的人。」(約 9:8),聽見這回答的人也明白他所說的,他就是原先的那位瞎子,所以後來才問說:「你的那雙眼是怎麼被打開的呢?」絕對沒有人會把「我就是」這樣的話,當作是宣稱自己是「神」。因此,抱持這樣解經方式的人們,實際上犯了「過度概括」的錯誤!也就是說,「我就是」的回答,不可以一概而論,視之為是宣告為「神」的說法,因為有例外存在!

2、同尊、同榮、同受敬拜(徒 7:59-60; 啟 5:13; 7:10)

3、單一定冠詞(帖後 1:12; 弗 5:5; 多 2:13; 彼後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