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人論:基督與教會之異同——兼論兩位人「首先亞當和末後亞當」
作者:林義鴻 LYH 成文日期:2020-05-03
經文:(林前 15:42-49)、(提前 2:5)
前言
人是「萬物之靈長」
本論
人分男女、陰陽兩性。
歷史上出現兩人:首先亞當和末後亞當(第一人與第二人)。
「屬肉在前,屬靈在後」(林前 15:45-49)。
神人之別:神非人
A. 神是造物主、僕人是受造物
B. 神是靈、人是血肉
C. 如天地之別:神是天、人是地
D. 神永遠主動、人永遠被動
人與神的相同點
一、 參同造化(創 5:1-4)亞當是神的祝福、命名,非同小可,與神造化一樣。
A. 能生出有神的形像之人
生是正常,因是本性、本能;不生是反常,因違反本性、本能。
(創 5:1)神照著自己的樣式造人;(創 5:3)亞當生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所以,人與神在這方面是相同的。
人與動物的相同點:都有「生命的靈/氣」
<05315> נֶפֶשׁ nephesh 此字可譯作「魂、活物、生命、自我、人」,既可用於人,也用於動物。
用於動物:(創 1:20, 24, 30; 2:19)譯作「生命」或活「物」,(創 1:21)「動物」。
用於人:(創 2:7)〈和譯〉有「靈」的活人;〈直譯〉生命的「人物」。人物與活物,原文一樣。
(創 7:22)「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只要不是生活在水中的動物,需要呼吸空氣的生物,全都在洪水中死了,這包括了動物和人,經文便是使用 nephesh 一字來敘述。
以上處處經文證明,人與動物都同有生命之靈/氣、由地上塵土而出,即鼻孔有氣息者,在這方面是毫無區別的。
人與動物的差異點:外顯的「形像」不同
外顯的「形像」:神樣——四活物,腳是直立行走的(結 1:5-7),是雅威榮耀的形像:有人的形狀(結 1:26-28)、是能說話,能與神同工、同行的的治理者。
人以外的其他動物,不能生出有神的形像之人。
B. 也生男、生女
a.男女兩性有別(創 1:27; 2:18-24,林前 11:3-7)
女人也是神的形像(新教)?
人是基督的肖像(天主教:谷寒松神父)?
b.男人是神榮耀、女人是男人榮耀
*夫妻一體是肉體結合,人靈與神靈合為一靈(林前 6:16-19)、說方言(林前 14:2, 14-15)。舌頭與靈的關係(徒 2:26)靈、舌、榮耀,三而一。生死在舌頭的權下(箴 18:21)。
C. 也祝福、命名
「稱呼」或「命名」,也算是說話。
(創 1-3 章),共出現 10 次,
「神稱」5 次──(創 1:5ab)對晝夜、(創 1:8)對天,(創 1:10ab)對地與海。
「人稱」5 次──3 次對「活物」(創 2:19ab, 20),2 次對「妻子」,(創 2:23)「女人」,(創 3:20)「夏娃」。
(創 5:2)亞當是神命名的,夏娃是亞當命名的。
命名有等次、所有權、歸屬的意涵。
亞當是夏娃的主人,雅威是亞當的主人。夏娃屬於亞當,亞當不屬於夏娃──(雅歌 2:16)說:「良人也屬我」是大錯特錯!
人喜歡命名,連不認識的神,也命名為「不識之神」(徒 17 章);同樣,科學家也喜歡命名,如命名原子、電子,核子…等,但不知道那是什麼。其他媒體等等,也喜歡命名所不認識的東西:如外星人、幽浮。
二、 首末兩人:首先的亞當和末後的亞當;第一人和第二人(林前 15:44-49)。
神的基督:受神膏抹任職的人(先知、祭司、君王)
A. 亞當:舊約預表——以撒、以色列、約瑟;先知摩西、祭司亞倫; 先知以利沙、大衛王。掃羅是神的受膏者,殺害神的受膏者,必然受死無赦(撒上 24:10; 撒下 1:14-16; 詩 2:1-3)
B. 方舟:挪亞方舟
C. 會幕:曠野移動會幕
D. 聖殿:耶路撒冷聖所
E. 基督:摩西律法和先知所記的那一位,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 1:45; 徒 4:10; 24:5),聖經教我們信「這位基督、神的兒子」是「耶穌」(約 20:31);是保羅所傳的:基督必須受害、從死人裡復活的這位,就是耶穌(徒 17:3)。
F.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著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 15:3-4)兩次強調「聖經所說」——「誰」符合這位「聖經所記的那一位」(路 24:36-37, 44-46)如拼圖,耶穌完全符合這一切條件,故,他死時說「成了」(約 19:20);不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子」,而是信聖經所記,不是信某人;是信神所「差來的」聖僕(約 17:3)。[註一]
*我們反對:耶穌說的「我是」(約 8:24),就是那位雅威說:「我是我所是:我是自有永有的」(出 3:13)。
基督教詭辯術
基督是「神人兩性」:又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說這是奧秘。[註二]
基督與教會的相同
十二同:基督與教會都以「亞當」為模型:生、活、苦、試、榮、辱,法,皆同:
A. 同比必同等:(羅 5:12-21; 林前 15:44-45)否則,份量難以真實比較。
B. 弟兄必同父:(來 2:11-18; 2:5-9)否則,同樣軟弱、難以擔當試探。
C. 同受神拯救:我要倚賴他(來 2:13)。神是基督的救主(彼後 1:1)。「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約 12:27)。
D. 中保同是人:(來 5:1-10; 提前 2:5-6),否則,一位神,而無中保,難以救贖。
E. 見證必同信:(來 11:1-12:3),否則,信心之創始成終者難以朋比。
F. 夫妻必同體:(創 2:22-24,弗 5:31-32),骨肉一體,一夫一妻,否則難合。
G. 神族必同族:基督是獨一族類(約 1:14; 3:16),我們人也是「神的族類」(徒 17:28-29)。
H. 創世前同選:基督在創世前是被神預知的(彼前 1:30),蒙父愛、有榮耀(約 17:24, 5);教會也是一樣(弗 1:4),是神預知的人、預定與他兒子的模樣(羅 8:29)。長子弟兄會。
I. 同為神羔羊:基督是神的羔羊(約 1:29),我們也是「將宰的羊」(羅 8:37)。人會死,獨一神不會死:獨一不死(提前 1:17; 6:16)。
J. 同基督復活:基督身體不是自己復活,是神藉著聖靈使他復活,我們也藉著聖靈復活(羅 8:11)。基督再來是靈體,我們也必變為靈體(林前 15:44, 52-54),不再朽壞,變成不死的。死被得勝——死、罪、律法三位一體(林前 15:55-56)。
K. 同基督掌權:治理審判此世界和天使(林前 6:2-3)。
L. 同在天國裡:神基督教會完全合一(啟 21 章)
教會:眾聖徒「也」是受聖靈膏抹的「基督」徒。
A. 夏娃:(眾生之母)基督教會的預表(林後 11:3)。正如亞當是基督的預像(羅 5:14)。以色列人是神的新婦。
B. 方舟:挪亞造方舟(創 6 章),藉此得救(彼前 3:20-21)是基督與教會的預表。
C. 會幕:西乃山的會幕有神榮光充滿(出 25:8-9; 40:34-35),是天上聖所的形狀和影像(來 8:5);大衛倒塌的帳幕的重建(徒 15:16),新天新地神的帳幕在人間(啟 21:3)。
D. 聖殿 naos:所羅門的聖殿,神的榮光顯現(王上 8:10-11);新約基督身體(約 2:21-22),信徒的身體,有聖靈澆灌的教會(林前 3:14-15; 6:19)。
E. 教會 ekklēsia:眾聖徒,即新約的錫安山、天上的耶路撒冷(來 12:22-24,啟 21:2-3, 9-10),是神的家 oikos/房屋(提前 3:15)。新聖城內不見有「殿」naos(naiō居/指惟祭司能到達的至聖所),因主雅威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 naos(啟 21:22)
新約新造的人:必守聖約律法(神),必信基督是耶穌(基督),必受基督的聖靈(教會),否則,不是神的基督教會。因為三一神教:不守律法、不「單」信基督、未受基督的浸。
基督與教會的差異
雖基督和教會同樣是「人」,但有基本的差異。
由男女的差異談起
A. 榮耀之別:男是神榮、女是男榮(林前 11:7)。只有亞當是照神形像受造,後才分陰陽(創 1:27)。此為治理次序有別的根本、功用不同的起源。男顯與女隱——外與內。
B. 次序之別:女由男出,非男由女出(林前 11:8,創 2:21-23)。以後才相同。
C. 頭身之別:女為男造,非男為女造(林前 11:9)。女為男幫手、配偶,此為主僕來源。
D. 陰陽之別:本性不同,男覺長髮為羞,女倒以長髮為美(林前 11:14)。男剛與女柔、生育與種田。播種收割——地生五穀、出於自然。
基督與教會的差異
A. 基督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西 1:15-21)。
B. 基督是惟一中保,無人誰可以取代(提前 2:5-6)
C. 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他的身體,正如神是基督的頭一樣(林前 11:3)
D. 基督是神獨一族類,是長子:教會是神的眾族類,是他的許多兄弟。
附註
[註一]、劉瑞賢牧師專題講座 - 信仰基本要道『第三講—基督』。
經文:
1. 「那道就是神」(約 1:1)——那承受神道的也稱為神(約 10:34-35)。「神」希伯來文意「大有權力者」。
2. 「看見我,就是看見神」(約 14:9)——不是眼見,而是認識(約 14:7)。
3. 天父證明:(約 5:37)受洗後,天父說這是「我的愛子」。變貌山說。他說:神子就是「神」,有神性——那麼,信徒是神子,也都是神、都有神性?跟他有何不同?人有神人兩性?
4. 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約 10:30)——一是指使命一致。
5. 他能行神蹟,所以能證明是神子——但教會使徒、先知也能行神蹟的,甚至假的也會。
6. 他能說預言,看見人的心:拿但業——但使徒彼得也能,彼得就是「那基督」?也是神?以利沙先知也能,看出門徒基哈西的貪財。
7. 完全聖潔,無人可以指出他的罪——教會也是完全無瑕疵的「榮耀的教會」(弗 5:27)。
8. 他復活、顯現——但聖徒也復活、顯現(太 27:52-53)。真基督徒也會復活、顯現。
[註二]、三一神觀的顛倒信仰:「主格」的曲解
主詞主格與述語主格的區別
主詞主格:當定動詞(finite verb,即受時態、語態、人稱、數等所限定語形的動詞)的主詞。主詞主格說明定動詞的動作執行者,或陳明定動詞所表達的狀況。如:這位 houtos 是在起初與神同在(約 1:2)
述語主格:連接動詞(copulative verb,即表達一種狀態而非一個動作的動詞:我是 eimi、我成為 ginomai)的受詞,通常以主格而非直接受格出現,此主格即稱為敘述主格。它只是說明、描述主詞主格的性質、內容。
帶定冠詞的名詞是不帶冠詞的名詞的主詞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