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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世根基系列 2:列國先知耶利米論聖地與聖城「耶路撒冷」、由(耶 1-10 章)談起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50102; 講論日期:20250104; 編修:WCM。

經文

《耶利米書》經文結構 A-B-C-D-C-B-A

(參見《約中之鑰》,大衛·多爾西 David Dorsey 著,周俞雲翔譯,444-445 頁)

註:「北方」指巴比倫。

壹、要道

貳、序言

  耶利米在「未出母腹」即已被分為聖,被派為「列國的先知」(耶 1:5),神立他管理列邦;並管理列國,去拔除、又去拆毀、又去滅亡、並去傾覆、去建立、並去栽植。(耶 1:10)。

  雅威立他如同萬國君王,類似「萬主之主、萬王之王」。此種列國先知卻是一種防守性質的功能或角色:「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鐵柱、銅牆,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耶 1:18)。

  先知取代世俗君王的統治地位,恢復選民以雅威神為王、以神的靈選立的先知為僕的模式。

參、概論

人的三次墮落

  人類建造巴別塔城,是墮落的第三次重複(創 11:1-5),正如首次的墮落是始祖吃伊甸禁果(創 3:1-6),再次是神子與人女的勾婚生出巨人[註一],禍亂天下蒼生(創 6:1-8)。此次「通天塔」是以「人」合力建築,企圖達成「天神」的目的。

  人類三次顯然都是企圖以「人自己」的「自以為是的智慧、聰明的行為」來達成「變神」的目的,更企圖以「人變的新神」來取代「雅威神」。

雅威神的介入法

  是「變亂舌頭、語言」。於是,人溝通混亂,停止建築,分裂而散布各地(創 11:6-9)。正如神把始祖趕出樂園(創 3:22-24),以洪水滅世(創 6:17)。但此次並未滅世,而是分散人類(創 11:9),以期達成「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管理全地」(創 1:28)的目的。

新約福音就是神逐步反其道而行

一、賜給人有「通天的道路」

二、賜給人有「救命方舟」

三、賜給人有「生命果」

以色列人之父先知亞伯拉罕

  這是「信心之父」:他在閃族的希伯子孫中、被雅威神揀選為地上萬族臣服的人選(創 12:1-22:19)。

亡國先知耶利米

  身為如此先知的耶利米,他真是受盡了苦楚。

A、君王的敵對

B、眾祭司的敵對

C、百姓的疏遠

D、報復性的禱告

E、西底家王的軟弱、眾先知的反對

F、約哈難的求問、先知的回答

G、群眾反對先知、拒絕先知的警告

肆、本論

一、(耶 1-10 章)的綱要

  在(耶 1:8-30:3)出現 100 次;在(耶 30:8-51:57)出現 74 次,共計 174 次(其中一兩次非緊連在一起)。如此多的出現,必然強調此語的神聖。

「神諭」

「神諭」na’am,動詞、字典解釋

我的評論:關於「神諭」

二、本書核心思想(耶 31-33 章)

諸約應許:新約內容與其他聖約的關聯(耶 31-33 章; 羅 9:4)

三、內亂逃亡、女人為首(耶 41-44 章)

四、先知門徒巴錄要自救:以己命為擄物(耶 45 章)

  「以己命為擄物」即「救自己生命」。跟從了對的人,但也要有信心,才能跟從到底。

五、預言列國(耶 46-51 章):倚靠埃及並周圍列國的遭殃、復興或全滅的預言

(耶 46 章)

(耶 47 章)

(耶 48 章)

(耶 49 章)

(耶 50-51 章)

(耶 50-51 章)經文結構 A-B-A

先知錄下此預言、命西萊雅同石頭於河(耶 51:59-64)。參見(啟 18:21-22)。

(耶 52 章)猶大國亡國、巴比倫之囚

伍、結論與教訓

一、選民與非選民的不同待遇和結果

二、選民絕不該留在「外邦地」

三、諸約應許:新約內容與其他聖約的關聯(耶 31-33 章; 羅 9:4)

四、兩種律法的鬥爭(羅 7:7-25)

1、聖約律法與那罪律和那死律(羅 7:7-25)

(羅 7:7-25)經文結構 A-B-A

2、新約釋放與成義:在基督耶穌裡的生命之靈律法(羅 8:1-4)

(羅 8:1-4)經文結構 A-B-A-B


附註

註一、神子與人女生出巨人之說

讓美軍在阿富汗聞風色變的坎達哈巨人|我是阿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bbJSI8WXx4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