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派之爭系列九:神禱告的殿、聖靈充滿與神子永生
講解日期:20240210;
初稿日期:20240122;
作者:林義鴻 LYH;
編修:WCM;
英文名:Denominational Controversy Series 9: The God's Temple of Prayer, the Fullness of the Holy Spirit and the Eternal Life of the Son of God。
經文
(賽 56:6-7; 11:1-2; 可 11:17; 徒 2:4; 弗 4:15-21; 約 3:1-21; 約壹 5:5-12)
一、應許:雅威神禱告的殿
1、與雅威聯合的外邦人之新約應許(賽 56:6-7)
(賽 56:6) 還有那些與 雅威聯合的外邦人、
要事奉他、要愛 雅威的名、要作他的僕人、
就是凡守安息日[律法規定第七日]不干犯、
又持守他〔原文作我〕約的人.
2、主耶穌潔淨聖殿
3. 雅威的靈,就是完滿的七靈(賽 11:2; 啟 4:6; 5:6)
A.智慧和聰明的靈
B.謀略和能力的靈
C.雅威知識和敬畏的靈
由於誤譯,以致誤導人「不守律法」
信徒被誤導的原因:得到了「沉睡的靈」,而非「聖靈」
二、應驗:五旬節聖靈降臨
1、在聖靈裡受浸應驗主應許門徒的話(徒 1:5);也是應許眾先知的話(徒 2:16-21)
「相信」與「受聖靈」並非同時
「受水洗」與「受聖靈」並非同時
「受水洗」同時「受聖靈」的錯誤依據:(徒 2:38)之譯文
(徒 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1)
2、「受約翰的浸」與「受基督的浸」的區別(徒 19:1-7)
A、以說靈言、說預言為憑據(徒 2:4; 10:45-46; 19:6)。
B、不是一信就有,門徒要在五旬節才受「父應許的聖靈」(路 24:49; 徒 2:4)。
C、不是一洗就有,撒瑪利亞人已受洗,卻沒有聖靈(徒 8:14-17)。
D、而是要「祈求」(路 11:13)、使徒按手禱告(徒 8:14-17; 19:6-7)。
3、使徒保羅的解讀
A、「說靈言」(或譯:說方言、用舌說話)是在聖靈裡受浸成為一個身體的最初特徵(林前 12:13a)。
B、成為一個身體之後,「飲於一位聖靈」是指不同的聖靈恩賜(林前 12:13b)。
C、「說靈言」與「說預言」的功能區別(林前 14 章)。
三、主耶穌談重生之道,《約翰福音》1-3 章
四、《約翰壹書》作者的見證
(加 4:6)之誤譯說明
Q:(約壹 5:5-6)「水和血的見證」與耶穌受難「流出血和水」關聯?
否認「死而復活」之異端
Q:「耶穌受難流出血和水」一事,並未見於早期的福音書中,而是晚期的《約翰福音》才出現?
Q:聖靈恩賜的問題?
(林前 12 章)是基於已經成為一個身體之前提
(林前 12 章)是基於已經成為一個身體之前提下,談論「屬靈的恩賜」。
但是反對者卻不明白這個前提,而將(林前 12 章)視為是「成為身體的條件」,這是偏離了經文本意。
Q:(林前 12:10)「諸語言的眾種類(說方言)」是普遍基礎恩賜?或是其中一項恩賜?
LYH:
WCM:
「聖靈的恩賜」並不會互相排斥,而是可以多得的,也要努力去求更大恩賜。
「更大的恩賜」這是針對「造就教會的功用」而言的,但並沒有否定「說方言」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特別是在於「造就自己」上,是別的恩賜所無法取代的。
保羅自己也是積極地說方言(林前 14:18)「我不住地感謝那神,我藉那方言持續講論比你們眾人更甚。」
「說方言」也成為了「判斷是否受聖靈」的依據(徒 2, 10, 19 章),但經文從未有根據其他恩賜判斷受聖靈的例子。
Q:(林前 14:22)「那眾方言一直是成為一個記號⋯⋯卻是對於那些不信者」,此記號可否用來說明受聖靈之況?
1Co 14:21 | 在那律法上早已記載:「我將藉別的方言和其他的嘴唇,向這百姓講論,且只不過他們將不聽從我,主說。」 |
1Co 14:22 | 這樣看來,那眾方言一直是成為一個記號,不是對於那些持續相信者,卻是對於那些不信者;然而那先知說話之能,不是對於那些不信者,卻是對那些持續相信者。 |
WCM:
由(林前 14:21)所引之預言,出自(賽 28:11),實現應驗於新約時教會五旬節受聖靈而言,這樣的神蹟記號,是為著在當時不信的猶太人而產生的記號神蹟。
這記號神蹟,是發生在當時的信徒身上,他們因著相信,而受聖靈澆灌。
這記號,因著被當時守節的猶太僑民聽出其中意思,也就是有「翻方言」的情況發生在其中,因此他們就被吸引,以致於接受使徒的見證。
對於現今反對受聖靈說方言的人而言,他們若持續反對,便成了預言中的「不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