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羅 2:13,在神面前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乃是律法的遵行者稱義。
二、羅 8:9,要有神的靈內住纔是「在靈裡面」的,是屬基督的。
三、林後 5:1-10,地上帳棚與天上永存房屋。
四、加 6:6-10,種什麼、收什麼:依順肉體撒種的收敗壞;依順聖靈的撒種的收永生。
五、加 6:12-16,割禮派者不守律法,作新造的人有平安和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
六、弗 2:18-22,外邦人與以色列人因基督、在一個聖靈裡,得以進到父面前,不再「做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世神家裡的人」,也成為神藉著聖靈的居所。
七、弗 6:10-20,要穿戴神的全副軍裝,藉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與代禱:傳講「福音的奧秘」。
八、林前 14:2-4,那說靈言的(用別的舌頭說話的)是對神說的、在靈裡講諸般的奧秘。
九、腓 4:15-20,腓利比人獻上極美的香氣、是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必蒙神豐盛的賜福。
十、西 2:8-17,人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著人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把教會「俘虜」了。
十一、西 2:13-17,影兒與實體要分清楚:節期安息日不是影兒。
十二、來 10:1-18,節期中獻祭的祭物才是影兒,基督身體是永遠的贖罪祭物。正如人手所造得勝所示真聖所的影兒(來 9:24);或是地上祭司供奉的事物本是天上市物的的形狀和影兒(來 8:4-5)。
十三、約一 3:7,行義的才是義人;3:4 違背律法的,就是罪:意指遵行律法的才是義人。
十四、啟 12:17,新約教會是那女人的後裔,即「那持續守著神的誡命,並持續保有耶穌的那見證的」。
十五、啟 14:12,在此,那眾聖徒的忍耐持續存有,即那些持續謹慎看守著那神的那些誡命,並耶穌的那信心之人。14:8-11; 12:11,這就是與那獸國抗爭的得勝者。
十六、啟 2-3 章,七教會的得勝者:從伊甸園生命裹到天國的宴席一系列應許的福分。
1、伊甸園:生命果子(2:7);
2、出伊甸園:有那生命的冠冕,不受第二次死的害(2:10-11);
3、到曠野時代:賜「隱藏的嗎哪(基督),參見約 6:31-33)」,和寫新名的白石(2:17);
4、王國時代:得勝、遵守主命令的,必得權柄制伏列國;賜晨星(2:26-28);
5、基督來時:穿白衣,生命冊不被塗名(3:5);
6、新約聖殿:在神殿中做柱石,有神的名和神城的名並子的新名(3:12);
7、天國宴席:賜在子的寶座上與他同坐,如同子得了勝,在父寶座與他同坐一樣(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