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啟 13:1-14:5)20170628

(啟 13:17)「印記」χάραγμα

《司徒雷登,新約希漢英字典》
χάραγμα ⑴印記,a stamp,(啟 13:16; 14:9, 11; 15:2; 16:2; 19:20; 20:4)
按羅馬國規章,凡買賣貨物,及一切之契據,必加蓋羅馬皇年號印記,否則不能通行,由是而觀,啟示錄中所言之獸,殆即羅馬皇之暗號,著書者特借此喻意,謂崇拜羅馬皇者,似有印記印於其額上,而崇拜主基督之人,亦有基督印記印於身上,以慰其心,適成為反比例也。

(啟 13:18)666

《丁道爾註釋》
  此外,其它還有種種的推測,但都缺乏贊成的人。事實上這類猜想恐怕都是錯誤徒勞,而數目的解釋應在其預表的意義上著眼才是明智之舉。在希臘文中,耶穌(Iesous)這個名字的字母總和是 888,每個數字都超乎聖經中代表完全的 7 字之上。如此推論,人的數目 666 就是表示不完全。也許 666 不是代表某一個人,而是代表人的虧欠。如果我們將“這是一個人的數目”這一句譯成“這是人的數目”(譯者按:這正是中文聖經的譯法),這個預表的意義就更加合情合理了。換言之,約翰所說的是,不重生的人是罪惡的,凡他所作的都帶著獸的印記。沒有基督的文化必然是那惡者所管轄的文化。

十四萬四千人

(啟 14:4)「未『沾染』婦女」

此字出現於(林前 8:7)與偶像相關;(啟 3:4)未汙穢自己衣服,穿白衣;(啟 14:4)未沾染婦女。由以看來,解釋為拜偶像之屬靈汙穢玷汙是合理的。不是指在地上的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