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比較(詩 10 篇)。惡人,就是外邦人(詩 9 篇)。此詩是一首救恩詩歌,是選民因違約被擄到外邦地,受盡外邦人的羞辱、苦楚,最後,才因痛悔前過,得以歸回祖國的讚美詩。
ABC三段式
愚頑人(HB5030) 拿八。撒上25章的人物例證。参見箴言中的描述。此處是指外邦人。
心裡說 指思想或觀念。同(詩 10:6,11; 15:2b)。
沒有神 神(HB439),大有權能者,向自己起誓、遵行誓約者(來 6:13-18)。
『沒有神』同平行文『沒有一個人行善』,二者可以互通。這種心裡說沒有神,是意指思想觀念上反神、非神的無神論。神是行善的(就是行公義的),祂是那邪惡的、行可憎的相對者。
由(詩 9-10 篇)可知,這種人的特質是以自我為中心,自我感覺良好,自我評判如同神,忘記神,非神、反神的公義審判,必一直逼迫困苦的義人,心裡正直的人;但神是心裡正直者的拯救者(詩 7:10);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11)。因此,非神又逼迫聖民的外邦列強,以及一些佛教徒、進化論者、大多數的、無神論的社會學家、主義,與無理無故反律法的『所謂』基督教派等等,都是遭神發怒的對象。
他們是邪惡的、行為是可憎惡的 邪惡、可憎的是善的反語。正如愚頑人是神的反語。無賴的惡徒行動,與神視為可憎的(箴6:12-19)。反神即是反律法,就是邪惡可憎的。
他們都是邪惡 邪惡(HB7843)shachat,字根指毀滅、崩潰或腐敗。是使役主動完成式3複數。一般字典詞點都是指毀滅、腐敗。LXX與英譯本都指corrupt(敗壞的、墮落的、腐敗的)。此詞首見於描述洪水時代的光景(創 6:11,12,13,17),與神的審判行為滅絕、毀壞——洪水(創9:11,15),天火(創 13:10;18:31,32;19:13,14,29)。若由罪行與審判同用來看,此詞意味著自我毀滅,罪惡與毀滅是不分的。
雅威 神的專有名詞,雅威此名意指存在者、同在者(出 3:12-13);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者(啟 1:8;4:8;11:17;16:5)。
天上 這是神的寶座處。世人(亞當之子)的住處是地上。地上受天上的眷顧與監察,正如神照光與光體的用意,就是普照在地上與管理晝夜,分別明暗(創 1:17-18)。
垂看 (HB8259)就是往下觀看、向下看。天在上地在下,所以向下看,就是向地上看。上下的對比顯出地位的高低,尊卑、榮辱、強弱、靈肉之區別。
亞當之子 地上的人都是亞當的眾子,都是屬於亞當的,他們都在亞當裡被生出來。本處是指上文的愚頑人,也就是下文擄掠選民以色列的外邦人(参7節)。
明白 (HB7919)是指洞察週詳,有思想與判斷能力。
尋找 (HB1825)意指詳細與努力尋找。尋找神就是尋找雅威,祂是按公義治理審判人的主宰,這是神的道路,這才是正路(3)。外邦愚人有知識,卻吞吃神的百姓(4)。這百姓就是義人的族類(5),他們被連累,與罪人一同被擄掠到外邦地(如但以理等人),所以稱作困苦人(6)。明白神與尋找神,是指必須知道求告雅威神,善待神的百姓,不可繼續隨意苦待他們。否則神必然大大發怒,使他們大大的害怕,因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5)。
使徒保羅引用此處經文,控訴外邦人的罪行,他們的眼中沒有『神的敬畏』——(羅 3:11-18; 詩36:1)中「不怕神」的原文。他論及基督救恩的源頭,是因為這罪藉著亞當一人,入了世界,死也因罪入世,以至於在亞當裡的人都犯了罪(羅 5:12),都要死亡(林前 15:22)。但在救主基督耶穌裡,才有自由、生命與平安,才能復活,才能逃脫神永遠的公義審判。因此,要分辨明白與細查的理由在此。可惜的是沒有一個人。
偏離(HB5493)是指離棄雅威神,就是離棄雅威律法的正路,律法是神與他們的盟約。這條正路是他們當明白尋找的生命道路。凡偏離自行己路的就必死亡。
一同變為污穢 變為污穢(HB444)指敗壞、一團糟。《TWOT》指出是道德上的敗壞。但不只如此。他們是宗教上的敗壞,是偏離律法的雅威正路,他們常常是道德高尚,並不敗壞。如以自己功德自誇的文士法利賽人,他們自高自尊看輕那些道德卑賤的稅吏(路 18章)。因此,真正的惡人、愚頑人並非如一般學者所言的那樣。對照下一句話,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重複上文(1b)。對照保羅的說法,這是違背神律法,在智情意三方面混亂的罪:
連一個也沒有 《馬所拉本》、《LXX》在此處經文後面,加上(羅 3:13-18)的內容。
作孽的都沒有知識麼? 直譯:所有作孽的豈不認識?
外邦人最大混亂就是反神非神的去神論,並不是所謂的無神論(真正的無神論不可能存在),所以,一切的罪源在此。保羅使用三次的『任憑』,原是指審判用語,意指”把…交付在…手中,監察看守”。所以,這不是任憑、不管,而是交付有司管訓。只是他們明知神的這種律法,就是行這些事的人是該死的,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贊同別人去行。(羅 1:32)。
作孽的他們都是認識神,卻不把祂當作神來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的人(羅 1:21)。所以下文說,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是不求告雅威的人。以色列人是神的立約之民,神因公義審判了祂的罪民,暫時把他們交在外邦惡人手中。但他們卻趁機惡待他們,他們自視甚高,眼界高過神(詩 10:4-5),正如以賽亞先知,耶利米先知所指斥的。外邦人是認識神的惡人,這是(詩 7-14 篇)可以作證的。
吞吃如吃飯 這等同平常事宜一樣,不以為意,反而當成一種享受(食物)那樣。
求告(HB7121) 是指大聲呼叫、指名稱呼。雅威是至高者神的聖名。不求告表示不是敬畏神、心裡正直的人,正如下一篇(詩 15 篇)的寄居雅威帳幕者。
5-6節的話題一轉,由吞吃如吃飯到大大害怕,由叫困苦人的謀算變為羞辱,變成大大害怕神介入他們章中的公義審判。
因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 使他們大大害怕的理由清楚,神在義人族類中。遵行雅威聖約律法的族類,就是真以色列人,他們是義人。義人因信得生(羅 1:17; 來 10:38; 哈 2:4),他們是必然遭受『非神者』、『不法者』的排斥、逼迫、攻擊,甚至是遭受殺害的困苦人。但神並沒有離開他們,雅威在他的聖殿裡,祂的寶座在天上,祂的慧眼察看世人——(詩 11:4; 14:2) 從天上垂看——義人必遭受神困苦的試驗(詩 11:5),但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祂心裡恨惡,祂要向惡人密佈網羅,有烈火、硫磺、熱風作他們杯中的分(吞吃如吃飯的對比),因為雅威是公義的,祂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祂的面(7)。
困苦人(HB6041) 撒但逼迫持守神藉命和耶穌的信心或見證者(啟 12:17)。牠賜與二怪獸國度權能,引誘地上眾人逼迫殺害聖徒(啟 13章)。
謀算(HB6098) 與撒旦爭戰,必要有謀略的戰策與戰術(箴 11:14),不是孤軍奮戰(箴 18:1)。
變為羞辱(HB954) 羞愧、耽延。首見於創2:25;用於摩西在西奈山上的耽延。使時候耽延,是不照預定的時辰來到,百姓便違約另立首領,另起爐灶,另立別神,當作雅威神來作領路的(出 32:1-5)。撒但暫時的得勝,似乎是使困苦人遭受羞辱或挫敗。但實是神藉此等謀略而得勝,正如基督的得勝方式,是迂迴取勝的謀略戰術。被殺害羞辱而得榮耀是必須的——(路 24:26)應當的;参(來2:9-10)合宜的。
因為雅威是他們的避難所 然而原文是因為,同5節的因為。是指理由說明,不是當反義連接詞(然而),重複強調雅威的信實公義,守約施堅愛,向愛祂守祂誡命的義人(困苦人)施行。困苦中的避難所是雅威,這是何等的應許與信心的宣告詞。
直譯:誰賜予以色列的救恩出自錫安?當雅威轉回祂子民的命運時,雅各要快樂,以色列要歡喜。
誰賜予…? 詩人以質問語氣回答。這由下句的雅威得到答案。
以色列的救恩 這是指雅威依聖約的拯救(路 1:72)。
出自錫安 錫安本是一個保障或是碉堡的名字,名是耶布斯城,後被大衛攻陷,改名叫大衛的城,或叫耶路撒冷(撒下 5:6-9),新約是指天上耶路撒冷(來 12:22-24。神與大衛王立約,從他後裔中要永遠坐在大衛寶座上,必永遠堅定他的國(撒下 7:12-14),這在新約中是指耶穌基督(太 1:1)。所以出自錫安的以色列救恩,是指耶穌基督的拯救。而救恩是出自猶太人的(約 4:22),耶穌是猶太支派的獅子是大衛的根,祂以得勝,能以揭開七印(啟 5:5)。
轉回(HB7725) 當被擄的選民真心悔改,先行轉回到雅威面前,去遵守祂的律法聖約時,神就為他們轉回(申 30:1-10)。就是賞賜選民那在律法書中的一切應許的福分。
祂被擄的子民(HB7622) 指被擄。被擄是指被外邦人所侵略擄掠到外邦地(申 29章)。它與歸回(HB7725)連用的片語,指被擄的狀況已經結束或即將結束。如詩85:1,與此節。
雅各要快樂、以色列要歡喜 救恩帶來頌讚神的救恩詩歌,是在聖靈中的喜樂,如哈拿詩歌(撒上2章),與主母馬利亞與祭司撒迦利亞等詩歌(路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