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表

(民數記 34 章)(民 34:1-34:29)註釋:應許之地 20211120

作者:林義勳傳道 LYX; 講解日期:20211120; 成文日期:20211117; 輸入:LYH、WCM; 編輯:WCM。

緒論

一、按著十二探子行程的疆界

二、按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疆界

三、地業位處兩代文明古國交會處

主論

壹、(民 34:1-12)清楚指明南、西、北、東邊界

一、比較(結 47:15-20)

二、比較(書 15-19 章)

三、經文用詞探討

貳、(民 34:13-15)摩西再次說明地業分給的對象

一、(13)兩個指示代名詞帶出那地的說明

二、(14-15)的三個「奪得」產業

在產業上,以色列民不是「受了」、「得了」產業,而是要「奪取」產業。兩支派半所取得的產業,在前面的經文已記載,都是經由爭戰奪得的,而非憑空得到。

參、(民 34:16-29)雅威設立分地的十二人

一、兩批人合作(17, 19)

「這些是那些人的名字」重複兩次。

二、成就未竟之工的模式(17, 18, 29)